刘谢逝世年新考_刘勰论文

刘谢逝世年新考_刘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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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154(2009)06-0099-03

《梁书》和《南史》之《刘勰传》均未明载刘勰卒年。迨至目前,学界关于刘勰卒年的说法主要有五:范文澜认为其卒于梁普通元、二年间(520、521)[1];周绍恒认为在普通四、五年间(523、524)[2];李庆甲认为在中大通四年(532)[3];朱文民认为在大同三、四年(537、538)[4];杨明照认为在大同四、五年(538、539)[5]。笔者通过爬梳史料、辨析考证,认为刘勰从普通七年(526)三四月开始“于定林寺撰经证”,中大通四年正月“功毕”,中大通五年(533)初卒。试陈拙见如下。

《梁书》及《南史》对刘勰事迹的记载基本一致,应是可持证据。《刘勰传》载:

时七庙飨荐已用蔬果,而二郊农社犹有牺牲。勰乃表言二郊宜与七庙同改,诏付尚书议,依勰所陈。迁步兵校尉,兼舍人如故。……有敕与慧震沙门于定林寺撰经。证功毕,遂启求出家,先燔鬓发以自誓。敕许之,乃于寺变服,改名慧地。未期而卒。[6]710-712

可见,“步兵校尉”与“东宫通事舍人”是刘勰仕宦经历中的最后任职,而其任职终期又与“有敕”撰经证密切相关,故确定刘勰任职终期是解决问题的枢纽。“(天监十六年)冬十月,去宗庙荐修,始用蔬果。”[6]57此记载说明刘勰上表,或因此而迁升,事在此年十月后。因刘勰本传未载明其任职终止时间,自天监十六年十月至“昭明太子薨(531),官属罢”[6]408,刘勰都有在职的可能。因此,从刘勰所任东宫职务入手,应该能找到他的任职终止时间。

刘勰“兼舍人如故”之前已“兼东宫通事舍人”,此“舍人”仍当为“东宫通事舍人”。考《梁书》、《陈书》和《南史》,自“梁天监中”至“昭明太子薨”,除刘勰兼任过昭明太子通事舍人外,尚有刘杳与何思澄两人。下面考证他们两人的任职情况,以便确定刘勰的离职时间。

《刘杳传》载:

普通元年,复除建康正,……出为余姚令,在县清洁,人有馈遗,一无所受,湘东王发教褒称之。还除宣惠湘东王记室参军,母忧去职。服阕,复为王府记室,兼东宫通事舍人。大通元年,迁步兵校尉,兼舍人如故。……昭明太子薨,新宫建,旧人例无停者,敕特留杳焉。[6]716-717

刘杳的任职与湘东王萧绎密切相关。“(萧绎)天监七年八月丁巳生。十三年,封湘东郡王,邑二千户。初为宁远将军、会稽太守。入为侍中、宣威将军、丹阳尹。普通七年,出为使持节……西中郎将、荆州刺史。”[6]113细审本纪,从天监十三年到普通七年,萧绎部分任职的起止界限尚不清晰,而确定其为会稽太守的时间则是辨清界限的关键。据《梁书·庐陵王续传》,天监十三年至十六年,萧续为会稽太守;又《梁书·邵陵王纶传》,萧纶从十六年到十八年为会稽太守;这就意味萧绎在天监十八年前不可能担任会稽太守。《梁书·武陵王纪传》:“(萧纪)出为会稽太守,寻以其郡为东扬州,仍为刺史。”《梁书·武帝纪》载:“(普通五年三月)分扬州、江州置东扬州……六月,以会稽太守武陵王纪为东扬州刺史。”据这两条史料和郡县任职以三年为期推断,萧纪出为会稽太守当在普通三年。那么,萧绎为会稽太守只能在天监十八年至普通三年间。《颜氏家训·勉学》:“梁元帝尝为吾说:‘昔在会稽,年始十二,便已好学。'”[7]102据萧绎生年推断,他为会稽太守恰是天监十八年。要之,天监十八年至普通三年萧绎为会稽太守;普通三年至普通七年,入朝为侍中、宣威将军(“宣威”为“宣惠”之误)、丹阳尹。《梁书·武帝纪》:“(普通七年)冬十月辛未,以丹阳尹湘东王绎为荆州刺史。”证明萧绎在普通七年十月前确为丹阳尹。

以湘东王的历职时间为参证,刘杳的任职情况就容易判断了。据前引刘杳本传,其出为余姚令当在普通元年底至普通四年间。《梁书·崔灵恩传》附《僧诞传》:“僧诞,会稽余姚人。”可知余姚在梁时属会稽郡管辖。刘杳为余姚令时萧绎正为会稽太守,这与“湘东王发教褒称”刘杳的记载吻合。普通四年,刘杳在县任期届满后“还除宣惠湘东王记室参军”,又与萧绎其时所任宣惠将军之职吻合;《刘杳传》表明其因“母忧去职”也当在同一年。刘杳居丧三年,“服阕”应在普通七年,湘东王在是年十月前还未出为荆州刺史,与刘杳“复为王府记室”的记载符契。刘杳“复为王府记室,兼东宫通事舍人”当在普通七年十月前。可见,从普通七年到“昭明太子薨”,刘杳兼东宫通事舍人。

《何思澄传》载:

天监十五年,敕太子詹事徐勉举学士入华林撰《遍略》,勉举思澄等五人以应选。迁治书侍御史。……久之,迁秣陵令,入兼东宫通事舍人。除安西湘东王录事参军,兼舍人如故。……昭明太子薨,出为黟县令。[6]714

梁武帝命徐勉举学士入华林撰《遍略》当与刘峻撰《类苑》有关。“及峻《类苑》成,凡一百二十卷,帝即命诸学士撰《华林遍略》以高之。”[8]1220又“天监十五年,敕太子詹事徐勉举学士入华林撰《遍略》,勉举思澄、顾协、刘杳、王子云、钟屿等五人以应选。八年乃书成,合七百卷”[8]1782-1783。《隋志》载:“《华林遍略》六百二十卷,梁绥安令徐僧权等撰。”[9]1009由此可知,此书参撰者远不止何思澄等五人,虽规模宏大,但人各有分工,未必均需自始至终。

据何思澄本传“久之”之语,何思澄迁秣陵令当在天监十六年后。《梁书·徐摛传》:“王为丹阳尹,起摛为秣陵令。普通四年,王出镇襄阳,摛固求随府西上,迁晋安王谘议参军。”又,天监十七年晋安王“寻复为宣惠将军、丹阳尹”[6]103。可知晋安王“起摛为秣陵令”事在天监十七年。因此,何思澄迁秣陵令只能在徐摛为秣陵令任满后,即普通元年。而何思澄“入兼”,说明他是在秣陵令任满回京师后兼通事舍人的,大致在普通四年。《续高僧传》卷五《释僧旻传》:“时萧昂出守吴兴,欲过山展礼……及萧至旻从后门而遁。其年,皇太子遣通事舍人何思澄衔命致礼。”《梁书·萧景传》附《弟昂传》明载普通四年萧昂出为吴兴太守,证明何思澄以东宫通事舍人身份“衔命致礼”事亦在当年。

概言之,从天监中到普通四年,刘勰兼东宫通事舍人;从普通四年到普通七年,刘勰与何思澄兼任此职;自普通七年(最迟在十月前)又增加了刘杳。据《隋书·百官志上》,东宫“通事舍人二人,视南台御史,多以余官兼职”。显然,三人同时兼东宫通事舍人并无可能,这就意味着其中必有一人离职。而史籍明载何思澄和刘杳兼东宫通事舍人直到昭明太子薨,那么,在普通七年十月前卸任通事舍人的只能是刘勰,刘杳当为刘勰卸任后补员。

刘勰离开东宫可能与临川王萧宏有关。据《梁书·临川靖惠王宏传》载:“(普通)七年三月,(宏)以疾累表自陈,诏许解扬州,余如故。四月,薨,时年五十四。自疾至于薨,舆驾七出临视。”萧宏临终前月余内累表自陈,梁武帝亦七次临视,其中细节不得而知。但作为同是佛教信徒的异母兄弟,梁武帝理应不会拒绝临川王诸如整理经藏等了却心愿一类的请求。而《南史·临川靖惠王宏传》记载了临川王“恣意聚敛”、看重钱财的诸多事实,则整理经藏最有可能成为临川王企求功德圆满的心愿。

《续高僧传》卷五《释智藏传》载,刘宋时,智藏“年十六代宋明帝出家”。那么,刘勰替萧宏撰经证并无不妥。萧宏之所以选择刘勰替自己了却心愿,我们可根据《刘勰传》及刘勰与萧宏的关系摆出诸多理由,无须赘言。但要证明刘勰在普通七年离开东宫是因为萧宏,还需一些旁证。据刘勰本传,与刘勰有密切关系的人物主要是僧祐、沈约、萧宏、萧绩、梁武帝、昭明太子等,而沈约于天监十二年卒,僧祐于天监十七年卒,萧绩在大通三年因病去世,这三人与刘勰在普通七年离开东宫应该没有什么关联。从刘勰本传之“有敕”可知,刘勰是接受皇命到定林寺撰经证的。刘勰其时作为东宫官属,如果像“何思澄衔命致礼”是接受昭明太子吩咐,大概不需“敕”;再者,昭明太子对刘勰“深爱接之”,不会让刘勰离开东宫。

《续高僧传·释宝唱传》:“天监七年,帝以法海浩汗,浅识难寻,敕庄严僧旻于定林寺缵《众经要抄》八十八卷。”这是梁武帝在尚未建立皇家经藏之前发动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整理经藏,有刘勰等三十人参加。之后,凡与佛事有关的活动梁武帝多预与,且讲究排场。据《释宝唱传》,梁武帝“舍身为僧给使,洗濯烦秽仰资冥福,每一舍时地为之震……千有余僧四事供给……又以大通元年于台城北开大通门,立同泰寺。帝亲临幸,礼忏敬接,以为常准,即舍身之地也”。又《南史·梁本纪中》载,中大通元年,梁武帝“幸同泰寺,设四部无遮大会……冬十月己酉,又设四部无遮大会,道俗五万余人”等。而且,他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建初寺、华林园、同泰寺等地。从上述记载以及行事当有动机驱使推之,“有敕”刘勰“撰经证”应该不是梁武帝的本意。

“敕”为皇帝的诏令,如“敕命”、“敕撰”等。笔者通过分析认为,“有敕”稍异于直接“敕”,当为皇帝对某人的诏令是经由第三人的请求、举荐等获得皇帝同意后发出的。如《陈书·陆琼传》:“琼时年八岁,于客前覆局,由是京师号曰神童。(朱)异言之武帝,有敕召见(琼)。”《北史·郦范传》附《子道元传》载,丘念受汝南王悦宠爱,左右州选,“常匿悦第,时还其家,道元密访知,收念付狱。悦启灵太后,请全念身,有敕赦之”。下文涉及“有敕”的事例亦可旁证。可知,“有敕”刘勰到定林寺撰经证确非武帝本意,必是受人请托而为之。刘勰其时身为东宫官属,萧宏即便选中他,还得仰赖梁武帝的诏令,故为“有敕”。

《梁书·丁贵嫔传》载,昭明生母丁贵嫔“普通七年十一月庚辰薨,殡于东宫临云殿”。如果刘勰到定林寺撰经是因丁贵嫔之故,那么,梁武帝断不至于只诏令刘勰与慧震两人,撰经地点也不必非得在定林寺。《昭明太子传》:“太子亦崇信三宝,遍览众经。乃于宫内别立慧义殿,专为法集之所。”昭明太子大可在东宫慧义殿招引名僧来实现生母的心愿。退一步说,丁贵嫔的遗愿确实是要刘勰在定林寺撰经证,那么,昭明太子也完全可以东宫之主的身份吩咐刘勰,未必要转请武帝“敕”。而事实是,刘勰在普通七年十月前已经离开东宫,因此,刘勰撰经证应该也不是因为丁贵嫔。刘勰替萧宏撰经证成为最大可能。

我们再考索刘勰卸任东宫职务的原因。

梁武帝在安排现任官员承担非其本职的短期工作时,受敕者的原有官职乃至升迁并不受影响。如《司马褧传》载褧“出为宣毅南康王长史”,“虽居外官,有敕预文德、武德二殿长名问讯”[6]568。又如《刘杳传》:“大通元年,……俄有敕,代裴子野知著作郎事。昭明太子薨,新宫建,旧人例无停者,敕特留杳焉。……寻为平西湘东王谘议参军、兼舍人,知著作如故。”[6]717如果工作周期较长,受敕者一般不再任实职。如《吴均传》:“先是,均表求撰《齐春秋》。书成奏之,高祖以其书不实,使中书舍人刘之遴诘问数条,竟支离无对,敕付省焚之,坐免职。寻有敕召见,使撰《通史》,起三皇,讫齐代,均草本纪、世家功已毕,唯列传未就。普通元年,卒。”[6]698-699吴均受敕撰《通史》,用了5年左右的时间只写出《通史》之本纪、世家的草稿;按撰史通例,列传部分几占史籍一半以上篇幅,说明撰就《通史》所需时间将在10年以上。有着撰著经验的梁武帝不可能预想不到吴均撰《通史》将要耗费的时间,这恐怕是他既不给吴均复职,又不授予其新职务的原由。

《刘勰传》云:“今定林寺经藏,勰所定也。”如此肯定和清楚的记载说明,定林寺经藏自天监七年整理之后直到普通七年的18年里,确实不曾有人系统整理过,而其时的经论译著却大量增加。据《历代三宝纪》、《续高僧传》等记载,梁武帝亲自主持翻译、注解、编撰的经论多达33种,共800余卷。对此,需刘勰整理的定林寺经藏理当要加以收集,至少应收集其时已成就的部分,才可言“功毕”,才会有“今定林寺经藏,勰所定也”的结论。《陈书·姚察传》引《遗命》:“吾在梁世,当时年十四,就钟山明庆寺尚禅师受菩萨戒……尝得留连山寺,一去忘归。”姚察理当目睹过刘勰整理的定林寺经藏。而且,梁元帝时杜之伟“表用察佐著作,仍撰史”,如果姚察其时开始收集《梁书》资料,则与刘勰撰定定林寺经藏相隔的时间相去不远,因为姚察之所以肯定“今定林寺经藏,勰所定”,说明定林寺经藏经过刘勰整理后并无多少增益。由此可知,梁武帝必能预计到刘勰整理经藏的工作量和所耗时间将与吴均撰《通史》不相上下,此即刘勰卸任东宫职务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普通七年三、四月间,梁武帝接受萧宏请托,“有敕”刘勰离开东宫到定林寺“撰经证”。而刘勰“撰经证”所需时间当不少于刘杳“有敕代裴子野知著作郎事”的4年;若以刘勰、慧震二人之功与吴均独立撰《通史》的时间对折,也当在6年左右。然而,只有确定了“功毕”的具体时间,才可解决刘勰卒年问题。

既然萧宏选择刘勰代为撰经证,那么他的子孙理当要参与其事。《临川靖惠王宏传》说萧宏有七子,萧正德是其第三子。《临贺王正德传》载:

(正德)少粗险,不拘礼节。初,高祖未有男,养之为子。及高祖践极,便希储贰,后立昭明太子,封正德为西豊侯,邑五百户。自此怨望,恒怀不轨,睥睨宫扆,觊幸灾变。普通六年,以黄门侍郎为轻车将军,置佐史。顷之,遂逃奔于魏,有司奏削封爵。七年,又自魏逃归,高祖不之过也。复其封爵,仍除征虏将军。中大通四年,为信武将军、吴郡太守。征为侍中、抚军将军,置佐史,封临贺郡王,邑二千户,又加左卫将军。而凶暴日甚,招聚亡命。[6]828

由本传可知萧正德并无才德胜任撰经证。但是,从普通七年到中大通四年,正德了无行迹;如此嚣张之人能安静6年,这是值得关注的。细察本传,梁武帝比任何人都关注这个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物,但又苦于无计可施。能使萧正德收敛的只可能是梁武帝,基于正德的秉性,以及他长期对东宫的觊觎,梁武帝不会不利用“逃奔于魏”事件对其加以约束,而佛门净地也许是遏制萧正德继续胡作非为的最好去处。这样的例子在萧氏皇族中并不少见,《梁书·萧景传》附《弟昱传》载,梁武帝堂弟萧昱先是“坐免官”,“普通五年,坐于宅内铸钱,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临海郡。行至上虞,有敕追还,且令受菩萨戒”。萧昱“恂恂尽礼,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洁,高祖甚嘉之,以为招远将军、晋陵太守”。那么,萧正德能收敛达6年之久,当是武帝采用同样方式并借助“撰经证”之机将其规束在定林寺。梁武帝表面上是让他协助刘勰“撰经证”,以尽孝道,实际是求感化,冀其自新。

如果梁武帝在普通七年“复其封爵,仍除征虏将军”,让正德继续担任实职得以积累资历的话,中大通三年四月皇太子萧统薨后,入主东宫的可能就是他。而事实是,中大通三年五月,晋安王萧纲被立为皇太子,萧正德一直图谋的东宫最终旁落他人。中大通四年正月“立临川靖惠王宏子正德为临贺郡王”[6]76,显然,这是萧正德因长期不在朝廷为官而丧失入主东宫的机会后,梁武帝以加官甚至封王对他的安抚。同时说明,梁武帝新立太子时,萧正德确实仍未回朝,不然,对他的安抚也应在中大通三年五月或六月才是。萧正德在加官和封王之后反而“凶暴日甚”,则证实他对被迫收敛6年后所换得的结果强烈不满。事实证明,我们对萧正德在普通七年至中大通四年已入定林寺的推断是可信的。

刘勰撰经证“功毕”,当与正德一起回朝复命。从正德被授官封王的时间来判断,刘勰“功毕”回朝复命的时间应是中大通四年正月。自普通七年三、四月至中大通四年正月,刘勰用了6年时间才将经藏整理完毕,这与上文“撰经证”所需时间当不少于5年或在6年左右的推论吻合。刘勰之所以在撰经证完毕之后的中大通四年“遂启求出家,先燔鬓发以自誓”,主要是因为萧统其时已经去世。从功毕回朝复命,到启求出家,再到“敕许之,乃于寺变服,改名慧地”,必定有一个过程,约需两个月。刘勰出家“未期而卒”,“未期”是不满一年。综合以上数据,初步可以确定:刘勰卒于中大通五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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