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组织经营形式,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经济发展程度高低以及国家大小,国有企业都成为其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总体上看, 二战后至70年代末,是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大发展的时期。自80年代初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国有企业都进入调整改革期,而且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目前这一过程尚在进行中。如何有效地经营国有企业已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难题。
一、战后国有企业大发展
二次大战结束后,国有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大发展,有社会经济运行客观需要,也有战后特殊时期的特殊动因。
第一,战后经济恢复的需要。遭受战争破坏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恢复和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时私人资本力量非常薄弱,根本无法靠私人资本的力量来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只有靠国家组织力量来进行。这在西欧国家特别明显。另外,接管纳粹企业也成了西欧国家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执政党揿起国有高潮。主张发展国有企业的工党、社会党人长期执政,是西欧国家尤其是英国的国有企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英国先后掀起三次国有化高潮,都是在工党执政期间实现的。先是1945年艾德礼工党政府对英国基础设施实行国有国营化;再是1964年威尔逊工党政府把钢铁等基础工业收归国有;到70年代,工党政府除了继续把石油等基础工业转为国有外,甚至还把一些制造业方面的大企业也实行部分或全部的收买。实际上,由于当时凯恩斯主义大行其道,所以西方国家不管什么党派执政,都不同程度地信奉凯恩斯的理论,从而增加国家投入、加强国家干预,大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国家的“全盘国有化”。这主要是前苏联东欧国家以及中国等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企业几乎一统天下,更在情理之中。
第四,许多发展中国家摆脱殖民统治取得独立后,对原殖民者企业实行国家接收或赎买;由于民族资本力量薄弱,由国家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另外还由于受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有意识地多发展国有企业,使得国有企业在这些发展中国家迅速发展,比例不断增加。
第五、60—70年代科技进步等因素的推动。新兴科技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需要大量的资本,且要冒很大的风险,私人资本没有能力或不敢进入,但这些部门对一国的产业升级换代、增强国际竞争力又是非常重要,因而大多由国家投资创建和发展这方面的企业,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就有较多较快的发展。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到70年代末,世界各国国营企业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平均约10%,而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占20%左右;发展中国家的这两个比例约为12%和40%;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占国民经济的比例在80%以上。
二、国有企业的困境
国有企业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无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国有经济为一国国民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服务;在经济发展中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并完成许多特殊职能,这主要指为国家安全服务的国防工业和调节监控国民经济运行的中央银行。
除了上述三项主要作用外,国有企业还在解决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上起重要作用,如解决临时失业问题、接管救助病态民间企业、开发支援落后地区等。
然而,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有个通病,就是经济效益低下,大大低于私营企业。长期巨额的亏损只有靠国家财政补贴,因而其处境十分艰难。
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1984年,除美国和社会主义国家以外的世界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平均利润率为4%,而国有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仅为1.7%。意大利3家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伊利、埃尼、埃菲姆)在1974年至1984年基本上年年亏损;西班牙1981年244 家国有企业中有近200家亏损;葡萄牙在1984年几乎所有国有企业都入不敷出, 其中60家濒于破产。一些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缺乏经营人才和管理经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更差。战后各国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基本上是外延上的数量增加,其企业本身经济效果则很不如人意。
当然,国有企业的效益低下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由于所负的特殊使命,导致其效益低下的因素中有些也是特殊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经营不善。世界银行公共企业管理处对此有较全面的分析:
第一,许多国有企业不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的。从战后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大多分布在基础行业、风险行业,这些行业除了其本身收效低而慢外,其中有一部分效益还不能体现在国有企业本身效益中。因为它提供大量的基础服务,这些服务体现了一种社会效益,其定价也不是按成本及供求关系决定,而往往是视需求者的承受能力来定。这样的话,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是没法盈利的。实际上,许多国有企业在建立时,就为了它能提供这些产品服务,而不以利润为目的。这与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的私营企业显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所以,评价国有企业经营效果,单看其利润率是不科学的,还必须评价其创造的社会效益。
第二,国有企业在一建立时就有几种目标,这些目标可能相互矛盾。各目标背后往往都有一个政府部门,而这些部门之间的利益有时相互冲突。由于这些矛盾与冲突,国有企业的运作效率及经营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第三,多数国有企业内部没有一种激励机制,导致工作效率大大低于拥有严格奖惩措施的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工人实际上是政府雇员,而不是真正的企业雇工,工作缺少压力。在企业管理层,厂长经理本身就是政府官员,他们不是企业家,缺少企业家精神,考虑问题时多从政府官员的角度出发。
第四,国有企业较少外来压力。它们不大受竞争规则的约束,经常能在获得贷款、使用外汇等方面取得优先和优惠。私营企业入不敷出就会破产,而国有企业由财政预算支持而不会破产,即使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到了长期亏损、负债累累之时,也还是由国家财政来负责。因此国有企业可以不担心企业经营状况。
归纳起来,国有企业效益不佳的原因主要是两类:一是在市场规则面前受到不相等待遇;二是内部经营管理上确实大不如私营企业。而这两类原因又可在根本上归结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如何解决这种特殊性与市场机制要求之间的矛盾,就成世界各国面临的任务。
三、国有企业的调整与改革
世界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其亏损差额最终由国家财政弥补,这就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尽管在特殊性情况下国营企业的亏损在所难免,但大面积长时期的严重亏损总归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各国都在不断探索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问题。
前文已说明国营企业亏损的两大类原因,在80年代以前,各国对国营企业改革主要集中在针对第二类原因上,即着眼于改善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控制上,主要改革措施可简单地归结为“放权让利”。但这种浅层次的改革普遍效果不佳,企业亏损情况仍不断加重,国家财政更不堪重负。
于是,从80年代初开始,各国就把改革重点放到第一类原因上,而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私有化。通过私有化,政府便可甩掉背上的巨大包袱。所以,80年代初以来,私有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国。英、法等一些发达国家在继战后的国有化高潮之后,展开了一场私有化运动。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相继仿效。前苏联东欧地区则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政治体制剧变后,也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
这次私有化已不单纯是恢复传统意义上的财产私有制;而是多种形式的私有化,主要包括“财产私有化”和“经营私有化”。前者是指国家直接出售一些没有必要或没有能力直接经营的企业,这样既可减轻财政负担,又可筹措到一笔资金用于其它方面。后者是改革经营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国有民营”,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出售经营权,把经营权私有化,所有权仍由政府掌握。
私有化实际上也是一种国有资产存量的调整,除此之外,各国政府也采取其它一些改革措施来改善尚存国有企业的经营。这些措施主要是减少国有企业的行政性,增强其商业性,包括:(1)消除垄断,引进竞争,在一些国家独家经营的通信、航空等领域引入私人资本;(2)消除国有企业的额外社会负担,尽可能创造与民间企业平等的竞争条件;(3)减少以致取消国家保护及各类优先权。让国有企业平等竞争,形成自我生存、自然淘汰的机制,才是国有企业健康成长的根本途径。
中国也与世界各国一样面临着国有企业处境困难的现实,而且比其它国家还更严峻。近年来,中国始终有30—40%的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其余部分也还有一半处于表面盈余实际亏损的状况。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也进行多年,对此本文不多赘述,只想从前文世界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改革现实中引出一些启示。
众所周知,政府的职责是维持一国的社会经济秩序,起到管理国家的作用。政府执行这一职责的费用开支则由从民间征收的各种税赋来维持,而不是通过经营商务取得利润来维持。从这意义上说,政府没必要直接从事商务活动。但是,实际上,一方面,正始前文所说,由于基础产业风险行业的特殊性,政府必须直接经营,兴办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在经济现实中,存在许多市场失效的地方,这些失效就必须由政府来弥补。所以,从这两方面意义上看,政府又必须直接经营企业。但,除此之外,政府没必要直接经营,与民争利。
由于多种原因,政府在近几十年中经营的国有企业大大超出上述范围,广泛涉及到实际上无需政府经营的制造行业、服务行业等。这样,在政府超范围经营企业又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对这些超范围企业的私有化也就在所难免。就中国目前情况而言,除了基础产业、风险行业(民间资本尚无能力或不愿经营的)、特殊需要的企业外,实际上都应实行私有化,当然这里所说的私有化既有财产私有化也有经营私有化。
同样,在重视这一必要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可能性。应该私有也不一定能够私有,这就涉及到民间资本力量的问题。中国目前民间资本数量尚可但非常分散,集中程度不高。这样,中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必须视实际能力逐步推行。
总而言之,帮助国有企业摆脱困境有两条措施:一是私有化,把政府超范围经营的企业交给民间经营;二是对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加大改革,削弱其行政性,增强其商业性。这是世界国有企业发展现实给中国国有企业指明的两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