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的调查与思考_农民论文

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的调查与思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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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近年来,理论界对农村土地制度问题讨论热烈,一些人认为,改变目前我国农业徘徊不前局面的有效途径是,改革土地“无限分割细碎”的分散经营制度,主张“适时地”推动土地产权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另一些人则对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集体经济持比较冷静的分析态度。

那么,作为制度的需求方和具体制度安排的实践者,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问题又有何感想或要求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参加了由民政部组织的京城部分高校“百名博士百村行”活动,于1996年8月初赴四川农村,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调查

1996年8月2—13日,笔者在四川省内江市中区凌家镇牌坊坝村和何家坡村,针对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先后走访了32个农户。调查采取了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结果如下。

1.农民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看法。对于当前在全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接受采访的32个农户中,有19户(占60%)表示完全赞成;有10户(占31%)表示基本赞成;有3户(占9%)则表示了否定态度。表示完全赞成的农户家庭人口平均为5人,劳动力较充裕,家庭抚养负担较轻,生活相对都比较富足。他们认为,这些年来农民家庭生活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农村经济日趋繁荣,这是因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好,使农民逐步富裕起来。因此,他们希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党的富民政策能长期保持不变。表示基本赞成的农户家庭生活条件虽然也有所改善,但劳动力不足,家庭抚养负担较重。他们中有几人把当前一些人的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及社会治安不如人意的现象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了起来。还有的人谈到,当前农村的公共水利设施(如水库和防渗渠道)都是过去人民公社时期所修建的,改革开放以后,这些水利基础设施大多年久失修,有些已告报废。有人还提到,现在农村有些人对毛泽东时代有怀旧情结,而对农村今后的发展前景及可能出现的危机深感忧虑。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持否定态度者,据了解,都曾经或正在担任农村基层干部。他们认为,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户越来越难以集中管理了,这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的力量,以至于在有些地方,集体经济已经名存实亡。

2.农民对土地所有权问题的看法。对于土地所有权问题,有21户(占66%)表示赞成土地的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有10户(占31%)希望承包地归个人所有,实行土地的私人所有制;只有1户(占3%)认为土地公有或私有都可以,抱无所谓态度。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对当前的土地所有权问题认识比较混乱。有几个人认为,自己耕种的这块土地是父辈遗留下来的,现在实行了承包制,土地的产权应归自己所有。牌坊坝村的妇女主任对土地所有权问题的看法很有见地,令人深思。她说,对于土地制度问题,农民现在最担心的有两件事,一是担心土地重新私有化;二是担心集体重新收回土地的经营权。一旦实行土地私有制,就必然会有许多农民因天灾人祸等各种原因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土地,从而变得一无所有,成为新的贫雇农,甚至无家可归、沦为乞丐。到那时,在农村就会形成一个新的地主阶级,他们会利用手中的土地剥削压榨贫雇农。再者,城市里的有钱人会纷纷到农村买地,修建庄园别墅,聘保镖、雇女佣。那样,社会就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这与万恶的旧社会还有什么区别呢?社会主义制度还有什么优越性呢?所以,农村搞土地私有化,“要不得”。谈到土地经营权问题,她说,过去,人们吃够了集体“大锅饭”之苦,现在还记忆犹新,如果要把土地的经营权重新收归集体,不但农业生产必然会大滑坡,绝大多数农民也是绝对不会答应的。3.关于土地的承包期问题。调查表明,有12户(占38%)不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土地承包期;有22户(占69%)希望延长土地承包期,或干脆实行永久承包;有7户(占22%)希望维持现有的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有3户(占9%)对土地承包期没有表态或持无所谓态度。

调查中发现,农民对土地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他们都希望走出黄土地,脱离农村,同时又都害怕失去土地。特别是青年人,向往城市生活,跳出农门的愿望十分强烈。他们想出去闯闯世界,但又时刻受到农村户口的束缚。到城里打工,虽能挣更多的钱,但失业风险很大,没有基本生活保障,所以只能是权宜之计。可见,目前的城乡户籍制度和城市就业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仍然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当问到是否愿意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给别人时,他们要么不同意,要么犹豫不决,而没有一个人明确表示同意。但是,从他们的言谈中可以看出,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过去农民那种对土地无限眷恋的情感,现在已十分淡漠。

4.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资意愿问题。当问到是否愿意对承包地作长期性生产投资时,有21户(占66%)表示愿意。但其中13户(占62%)表达了各种困难,如缺乏经济能力、家庭劳动力不足等,表示现在无法对土地作诸如修建防渗渠、平整坡地等长期性投资。许多人在过去所作的长期性土地投资,不过是施用农家肥,培肥地力。有11户(占33%)表示只愿意对土地作规模小、见效快的短期投资。他们说,现在土地承包期虽然已延长到30年,但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谁也无法预料,未来的不确定性是很大的。30年的承包期并不算短,但从过去的经验看,土地制度的大改革、小调整从来没有停止过,国家和集体无偿或低偿征占农民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民对土地缺乏长期稳定的归属感,对所承包土地地块的长期预期不足,所以不敢对土地作长期投资。

5.关于土地经营规模问题。在走访的32个农户中,有30户(占94%)希望扩大承包耕地的面积,但是没有一户愿意在现在有偿转让自家的承包地。这样就产生了矛盾:一方面,农户都有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要求和愿望;但另一方面,又都不愿意或没有条件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而垦荒的潜力又极小,那么,土地经营规模又何以扩大呢?

何家坡村有的干部讲,该地区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一是农民没有集中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愿望,土地集中不起来;二是人地矛盾尖锐,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会加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安置的压力。前些年,村里最多时有十几个青年外出打工,但现在仅剩6人,其他人都已陆续返乡,或务农,或在家休闲。现在,在沿海一些城市,有的出台了一些歧视和排斥外地民工的政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年外出找工作已越来越难。

二、几点政策性建议

1.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调整应坚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框架内进行。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果逾越了这一基本框架,就会导致农业经济的衰退,造成社会不稳定,带来难以承受的社会成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符合我国的国情、民情,适应于大多数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应长期稳定下来。这不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2.尽可能地延长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调查表明,农民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的意愿是土地承包年限的函数,土地承包年限越长,农民对土地就越有稳定的归属感,从而越有可能作出长期投资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无限期延长土地承包期并给予继承权,最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当前我国不宜于盲目大面积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当前。在农业经济理论界,反对家庭经营,否定小生产的呼声日高,尤其是每当农业出现徘徊或波动时,“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的论调就会出现,甚至“重新集体化的呼声也在扩大经营规模以获取规模报酬的幌子下出现”。[①]实际上,家庭小生产,亦或是规模化大生产,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客观水平决定的,而不能采用行政的强制手段推行。任何制度变化都是有成本的。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主要有两方面成本:一是劳动力转移的成本;二是以农业机械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投入的成本。当前在我国,除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部分城市、工矿的郊区,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可以逐步实行规模经营以外,广大中、西部地区,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根本不具备条件,无力承担土地规模经营的制度成本。即使在这些地区勉强推行规模经营,也只能导致粗放经营、土地生产率下降等与原旨相悖的结果。因此,在这些地区实行土地规模经营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问题上,任何急于求成的思想,任何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冒进的行为,都会给我们的经济建设造成重大损失。在这方面,我们过去已有很多教训,尤其应该予以警惕。

4.在农村土地制度问题上,要坚持民主与法制相结合的原则。今后的土地制度创新或调整应少一些政府的强制性,多一些民主决策的非强制性。经济学已经证实:“评价效率的唯一指标是同意的一致性。”“至少一方不同意的交易比双方都同意的交易所产生的总效用要低。”[②]应该允许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转让,转包和继承土地,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界定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权利与义务,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规范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严格限制土地的农转非,确保我国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①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82页。

② 盛洪:《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6月出版,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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