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配电系统变化的发展模式解释_初次分配论文

初始配电系统变化的发展模式解释_初次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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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决定分配,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由此决定,初次分配制度的演进就要由生产方式或发展方式的变化来解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高低也就成为一定生产方式或发展方式的结果。

一、劳动报酬比重偏低是工业化初期阶段的产物

目前对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已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但对这一事实的成因,我们不可能在收入分配的框架中得到科学的解释,也就是说,它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设计的结果,而是我国工业化在初期阶段的必然结果。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解释。

1.农民劳动报酬低是工业化初期阶段推进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实现工业化是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工业化具体来说就是实现农民市民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这就可以看出:工业化的过程也就是城市化的过程,就是消灭城乡差距的过程。但这一消灭的逻辑是首先让绝大多数的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市民,然后才能对农业进行规模化、机械化的工业化改造,才能形成农村的适当集中进而实现城镇化。因此,一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前提条件就是存在城乡收入差距,即在收入最大化的驱使下,农民从收入相对较低的农业部门转向收入相对较高的城市部门。这就是说,城乡收入差距伴随着工业化的过程,而消灭于工业化的实现。至于这个差距究竟为多大才能引起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部门的流动,刘易斯认为不应低于30%~50%,后来托达罗又加入了农民进城的就业概率因存在城市失业而不能达到,①使这一差距又进一步扩大。但无论差距有多大,就农民收入的绝对水平而言,刘易斯在二元经济理论中把它界定到维持生计的水平。

同时,从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基础地位的作用来看,虽然农业的基础地位可以概括为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四个方面,但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农业的这些作用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农业的基础地位主要表现为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农业的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一般会逐步减少,而市场贡献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则与日俱增。在工业化的高级阶段,由于农业部门的相对规模越来越小,农业对工业的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会进一步削弱,市场贡献也会逐步减小,而为了满足日益增大的城市居民对食物的需求,农业对工业的产品贡献又会突出出来。因此,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由于农村的市场贡献不重要,农民消费,进而农民收入问题也就从工业化的视野中消失。所以,以刘易斯一费一拉尼斯为代表的传统二元经济发展模型就假定市场可以出清,无需考虑有效需求问题。

2.城镇居民劳动报酬低是工业化初期阶段推进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初期阶段,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应该是必要的发展方式,这也是发展经济学主要研究储蓄、资本积累和投资的重要原因。在投资拉动型经济发展方式下,收入分配的原则就是一定要有利于投资。由于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和企业,所以收入分配就是有利于国家和企业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工资的增长总是低于GDP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出现不公平也通常被认为是合理的。对此,刘易斯就明确讲到:由于“经济发展的中心事实是迅速的资本积累”,因而收入分配的价值导向就要使“收入分配变得有利于储蓄阶级”。这种“同利润相一致的不平等,而不是跟随地租的不平等,有利于资本的形成。”也就是有利于经济发展,是应该允许的。

刘易斯等创立的二元经济理论一直被推崇为指导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的经典模式,我国在过去的发展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了这一理论模式。这突出表现在:(1)在城乡关系上,我国开始就采取了以牺牲农业推进工业化的做法。1950-1978年间通过剪刀差从农业取得了大约5100亿元,改革开放以后的1979-1994年15年间,国家通过剪刀差使农业向城市无偿贡献了大约15000亿元。虽然后来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一直呈扩大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率1997年为2.47∶1,2003年上升为3.23∶1,2007年达到3.33∶1,2008年继续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2)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取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发展方式。自1983年以来,GDP资本形成率都在30%以上,有时高达45%左右,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与这种高资本形成相适应,初次分配就必然重资本轻劳动,致使劳动的报酬相对于资本的报酬而言相对下降,甚至农民工的工资10多年基本保持不变,从而导致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1979年到2005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6%,而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率为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9%。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编写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盈利能力与竞争力》蓝皮书提供的数据显示:1990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至41.4%;而同期企业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从21.9%增加到29.6%。可以说,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低收入为代价的。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既然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发展中国家面临资本短缺和劳动力过剩的约束,工业化就不得不采取加速资本积累的发展方式,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就成为加速推进工业化的基本条件和前提,因而也是工业化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否合理只能放在工业化的推进速度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评价。

二、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是工业化转型的结果

新中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获得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世界的“中国奇迹”,人均GDP已达到3000美元。从历史经验来看,这是一个低中等收入国家能否完成产业升级、步入高收入国家的敏感阶段。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阶段由于发展战略失误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这意味着我国已进入新的经济转型期。在这一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我国要完成产业升级,跨越“陷阱”,关键就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即完成工业化的转型。

我国的工业化转型,从本质上说,就是超越二元经济的发展理论,构建三元经济的新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理论是以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的二元结构为基本框架的,但随着知识经济在全球的崛起和发展,它必将相对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而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从而突破了二元经济的结构框架,使二元经济的理论解释力和实践指导性大打折扣。知识经济作为独立的经济形态的出现和发展,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将彻底改变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由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相并存的三元经济结构。因此,中国作为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赶超发达国家,实现强国富民之梦,就必须从传统的工业化发展方式转向知识经济下的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方式。这也正是我国强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因之所在。

我国的工业化转型,从内容上说,应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知识经济部门。只有知识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才能走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路。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既包括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也包括构建知识基础上的新工业。因此,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产业升级不仅指从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产业为主,再向第三产业为主的演进,而且还包括三个产业的技术基础从传统技术向现代技术的升级。

随着我国工业化从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的转型,我国的初次分配制度也必将随之而发生转型。这突出表现在:

1.三元经济下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在农业经济时代,土地是核心要素,对农业经济发展起着支配作用。工业经济则将资本的作用推到了第一生产要素的位置,资本的多寡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要素。知识经济出现以后,土地和资本让位于知识,知识在经济发展中成为第一要素,起决定性的作用。由于知识是附着在人的身体中,因而人力资本在生产中的地位就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出现了“知识雇佣资本”的新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就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心或核心。经济发展的中心既然是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收入分配的价值导向就要有利于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那么收入分配就要由过去有利于资本所有者的分配转变为有利于知识所有者的分配。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了解知识所有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对社会人力资本投资的价值,以及知识所有者的创新积极性。

同时,由于知识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而出现,这就会使制度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反映。从产权制度角度看,在工业经济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被不断再生产出来;但在知识经济下,在再生产过程中由于采取期权等方式认定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出现了知识产权向企业产权的转换,“知本家”向资本家的转换。再生产过程改变了原有的生产关系。这就使人力资本所有者不仅获得劳动报酬,而且还可以分享物质资本的收益,从而通过增加财产收入扩大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水平。

2.知识经济带来的产业升级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了条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面临最大的制约就是企业的赢利水平。这是因为劳动报酬的提高,就意味着企业人工成本的提高,在我国的工业化已进入高成本时代的情况下,人工成本的大幅提高就会对一些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带来经营上的困难。《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引起的巨大争论,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这一现实。如江浙的制鞋业,在新法实施后,仅为员工缴纳社保一项就使这些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了10%~20%。由于我国存在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就使我国的产业升级不能像其他发达国家那样丢掉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而在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前提条件就是推动产业的技术升级,从而提升产业的附加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应是工业化转型的自然要求和结果,所以我国在提出新型工业化道路之后才明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工业化的转型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劳动报酬的提高也将是一个过程,这也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逐步提高”的原因所在。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的过程中,提高的程度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产业升级的水平相适应。因此,在我国的工业化还远没有实现,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差距的情况下,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高低就不能简单地与现在的发达国家状况相对比。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依据美国今天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达到了50%以上,就证明我国在50%以下就是不合理的。

由于劳动报酬提高的程度需要与我国产业升级的水平相适应,因而不同行业的产业升级水平不同,其劳动报酬比重提高的程度也将表现出差异。在知识经济部门,由于人力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就会高些。那些以简单劳动为特征的行业中,物质资本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就可能低一些。也就是说,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时,还要遵循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否则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就会失去公平。

当然,我们说劳动报酬提高的程度需要与我国产业升级的水平相适应,是就一般规律而言的,它并不排除在某些行业或某些企业内存在利润侵蚀工资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就不是依赖于产业升级,而是需要通过工会的力量,提高员工的集体谈判能力;通过完善相关法律,以及加强执法检查,纠正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同时,劳动报酬的提高要与我国产业升级的水平相适应,也并不意味着劳动报酬的提高只能是产业升级的被动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劳动报酬的提高对产业的升级还会具有促进作用,如在具有大量廉价劳动力可资利用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就会失去技术进步的压力,而人工成本的提高,则会迫使企业用新技术替代劳动。

三、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劳动报酬比重的提高

既然劳动报酬的提高有赖于产业的升级,加快产业升级就成为我国工业化新阶段的核心任务,为此就需要做到:

1.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产业升级首先是技术的自主创新,没有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就不会有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目前我国的产业技术就整体而言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根据韩国国会发布的数据:在99个科技领域,如果把美国设定为100分的话,韩国为65.1分,落后美国5.8年,中国为52.5分,落后韩国2.1年,落后美国7.9年。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知识经济时代,8年是一个巨大的技术鸿沟。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技术创新战略选择就应该是:在那些能够创新和必须创新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施原始创新。在一些领域,我国已经进行了长期积累和巨大投入,从而具备了从事原始创新的基础和条件,这就必须原始创新,否则就是偷懒;在一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真正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是买不来的,也必须依靠原始创新。但是,对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目前还不具备足够的实力进行原始创新。这就决定了我国自主创新的战略重点还应放在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这两种创新形式上,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要求。例如,日本在上世纪50—70年代共引进了26000项技术,支付技术进口费60亿美元,这使它集中了几乎全世界半个世纪发明的先进技术,并通过改造使其效率提高30%,从而为日本赶上世界先进技术水平节约了经费,赢得了时间。否则,它要多花费4倍的时间和34倍的研究经费。为了推进跨越式创新,就需要构建以下实现机制:一是大胆地利用国际科技资源。选择那些能够带来技术进步的外资项目大胆地引进;选择那些能够形成独立开发能力的外资项目大胆地引进;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在华研究机构进行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大量海外留学人员的作用。二是推进企业的集群式创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在我国单个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就可以采取企业集群创新的形式突破单个企业的资源瓶颈,发挥分工协作的联合力量。三是推进协整式创新。企业自然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在跨越式创新的条件下,单靠企业的创新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借助政府、大学、科研院所的力量联合创新。

2.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对我国这样一个已经构建起一定工业基础和传统农业并存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产业升级的核心或关键就在于用信息技术、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技术基础的根本转型。也就是说,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非是传统产业在一般意义上采用新技术或新工艺的过程,实质上是将高新技术等知识创新成果导入传统产业的原有技术系统,从而带动传统产业发生整体升级的过程,也就是传统产业知识化的过程。

3.加快自主品牌的建设。品牌就是高附加值,中国企业要提高自己的赢利能力,没有品牌显然是不可能的。例如,从计算机行业的利润分配也可以看到:英特尔和微软这样的上游公司人力和原材料消耗最少,却能获取整个产业70%以上的利润,生产主板、内存、硬盘的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厂商获得20%以上的利润,而我国以组装为主的企业,在全行业分得的利润只在6%左右。所以,美国前总统经济顾问拉特里奇针对中美的差异说:中国企业的产品利润都很小,而美国公司的盈利率很高,盈利方法就是打造和管理好品牌。打造品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品质打造。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质量。没有质量过硬的产品,就不会有强大的品牌。二是数量。好产品还要表现为好的市场占有率。(2)品格打造。品格打造的核心是在产品上附加了别人无法复制的品牌元素,这就是附着在产品上的文化和精神。所以,品牌的一半是文化,特别是在产品严重过剩所导致的市场竞争使产品质量越来越同质化的情况下,品牌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文化的竞争。(3)品位打造。这是对文化的细化,即通过这种细化为提供给不同消费者的产品定位上特定的文化。通过品位的打造,使产品的品质定位、功能定位和文化定位相统一,使产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品牌定位,从而使其成为一个特定消费阶层的标志和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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