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精神文化消费的几点思考_文化消费论文

关于发展精神文化消费的几点思考_文化消费论文

对发展精神文化消费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精神文化消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极其重要的内容。精神文化消费必须符合和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要求。如何发展精神文化消费,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是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浙江省城镇居民精神文化消费的基本现状进行透视和分析,揭示精神文化消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探求发展精神文化消费的健康途径。

一、精神文化消费的基本状况和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浙江省精神文化消费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完善了一大批精神文化消费设施,出现了许多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这对推动浙江省的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浙江省精神文化消费的基本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文化消费总量持续增长。近年来,浙江省居民精神文化消费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199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精神文化消费支出(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达248.48元,比上年增长27.5%(资料来源:浙江省统计局城调队家计调查年报,下同),1994年城镇居民人均精神文化消费支出达358.12元,比1993年增长44.12%。

2.精神文化消费增长速度快于物质消费增长速度。199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物质消费(衣食住行)支出2626.41元,比1993年增长28.7%,增长速度低于精神文化支出15.42个百分点,精神文化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物质消费的增长。预计,这种现状将会一直保持下去。

3.精神文化消费支出的比重逐渐增大。1992年全省城镇居民精神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8.1%,1993年上升到8.7%,1994年增加到9.8%。

可以说,浙江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增长并日趋多样化,精神享受得到了较大的满足,同时也陶冶和提高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素质。但是,在浙江省精神文化消费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的同时,精神文化消费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文化消费比重还太轻。199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精神文化消费的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为9.8%;而物质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高达66.8%。这种精神文化消费支出从总体来说尚属偏低的,对于人们素质的提高、“两个文明”的建设的要求相差太远。

2.精神文化消费内部结构失衡,重娱乐性、消遣性消费,轻发展性、智力性消费。当前居民在精神文化消费中,尚缺少高雅的、形式多样的消费内容,而“扑克热”、“麻将热”、“宠物热”层出不穷。一些人打扑克、玩麻将可以通宵达旦。199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用于精神文化消费支出358.12元,而用于购买书报杂志仅21.31元,仅占精神文化消费支出的5.95%,并且其中有相当部分是花在买娱乐性、消遣性,甚至是不健康的书报杂志上,真正花在发展性、智力性消费的书报杂志上的支出几乎很少。精神文化消费层次低,格调不高。有的人热衷于落后、庸俗的甚至是腐朽的精神文化消费,寻求刺激,贪求享乐。

3.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精神文化消费的服务,重视经济效益,轻视社会效益。有些生产和经营者以“市场导向”为名,片面强调精神文化消费市场的价值,在金钱的驱使下,盲目追求和迎合庸俗低级趣味去进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使精神文化消费品的质量下降。

二、对发展精神文化消费的几点思考

对于上述精神文化消费领域的问题,不能用简单的、粗暴的办法,要注意从根本上去解决,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伦理道德等手段,加强引导、调控和管理。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精神文化消费领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所固有的,也不是市场经济带来的,而恰恰是市场不发达,市场体系不完备,市场机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善,改革不配套,给一些以权谋私的人、唯利是图的人有机可乘,因而大发横财。有的人发了横财,就大肆挥霍,因而出现了庸俗的、腐朽的消费,进而大大影响了社会风气。因而出路在于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另外,精神文化消费与经济发展是紧密联系的,经济发展是发展精神文化消费的基础和前提,决定着精神文化消费的水平。因而要提高精神文化消费水平,也必须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坚持精神文化消费的正确导向。精神文化消费内容极其丰富,消费后的社会效应有正有负。从消费客体对消费主体的影响来看,精神文化消费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消费,如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书刊、影视、戏剧和娱乐活动等;二是无害的精神文化消费;三是有害的“精神文化消费”,如赌博、黑色和黄色的书刊影视等,它们是毒害消费主体的腐蚀剂、麻醉剂、杀伤剂,它可以导致人的精神颓废,道德堕落,躯体毁灭,对社会危害极大。因而正确进行精神文化消费导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应当帮助人们用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人生观、消费观来指导精神文化消费,引导人们进行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消费,应当以江泽民同志在1994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造就一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起来,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这是由精神文化消费多功能性以及消费功能后果的双重性所决定的。精神文化消费既可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也可有害于人的身心健康;既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可能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既可以净化社会风气,也可恶化社会风气。如读一本好书,可以使人走正道,读一本坏书可诱人误入歧途。因而片面强调精神文化消费的市场价值,忽视社会效益是极其错误的;那种以“市场导向”为名,在金钱的驱使下,盲目追求和迎合庸俗低级趣味的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对精神文化的亵渎。为此,我们应该运用税收、投资政策手段,对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精神文化消费服务进行引导。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等健康的精神文化设施,应加以扶植,加大投资力度;对于庸俗和低级趣味的经营性精神文化消费设施的投资,应加以限制,征收高额投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其他税种。对于精神文化产品进入市场,要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对群众性自主活动,政府可视情给予支持;对公益性精神文化消费,不能由市场调节,政府应采取资助的办法,予以扶植;对高层次、高品位的精神文化产品,要进入市场,但也不宜完全由市场调节,要采取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有区别有重点地给予经济上的扶植。通过经济手段扶优劣汰,把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引导到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轨道上来。同时,要发挥“国家队”的作用,如同国有经济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并对国民经济起主导作用那样,在精神文化领域中,国家要有自己的队伍,自己的阵地和自己的精品,要多出一些健康的、向上的、高质量、生动活泼的精神产品,去占领精神文化市场,用以发挥强有力的导向作用,引导精神文化消费健康发展。

4.要在提高全民素质上下功夫。精神文化消费是同民族素质密切相关的,这是解决文明、健康、科学的精神文化消费的基础。为此,一是要提高精神文化领域领导者、管理者的素质。成事在人,败事也在人,搞好精神文化消费,第一位是要用好人,管好人。二是要提高精神文化消费主体的素质。①把发展文化教育真正真提到战略地位,优先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质。②加强精神文化消费观念的教育,引导社会各阶层树立正确的精神文化消费意识,纠正日前盛行的所谓文化消费就是消遣玩乐和寻求刺激的片面意识。③要加强文化消费能力的培养。居民的消费能力直接影响精神文化消费效果。鲁迅先生对人们观看《红楼梦》的效果差异,曾经做了十分精彩的描述,他说“经学者看见《易》,道学者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的秘事。”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人们的价值观不同,社会经历不同,文化知识水平、兴趣爱好不同,也就是因人的素质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能力不同,进而影响消费效果。鉴于目前居民的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因而加强他们的精神文化消费能力的培养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各类精神文化品的科学宣传,介绍和评论,通过各种途径把优秀的精神文化品介绍给大家。

5.精神文化消费发展的重点要放在智力型发展型的需要上。按照尹世杰教授在“消费力经济学”大纲(初稿)中的分类,精神文化消费有消遣型、娱乐型,有智力型、发展型。我们不反对发展健康的优秀的,寓教于“乐”的消遣性、娱乐型的精神文化消费。但精神文化消费重点要放在发展型、智力型的消费上。因为我们正处在实现传统工业化,进而走向现代化阶段,特别需要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人。这就不仅要求我们抓好学校教育、书报消费,而且要抓好电视这个最能启发民智,开阔视野,观察社会,了解世界,广泛吸收信息,提高扩大群众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水平和生活能力的工具。这就需要从战略上解决问题,要把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生产、传播等系统统一起来,不要各自为政。对于消遣性、娱乐性消费不仅要划清合法与不合法,而且要划清合理与不合理。比如要划清高消费、奢糜性和浪费性消费的界限,才能在合理的限度内肯定高消费和享受性消费,反对奢糜性、浪费性消费,禁止有害、不健康和不合法的消费。

6.要依靠法律、行政法规和伦理道德规范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行为。要严肃精神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维护法制的权威性。执法管理人员必须严于律己,照章办事,严格执法,合法的要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对于制售不健康的、有害的精神文化产品而触刑律的人,不能以罚代法,要依法惩处。喊得凶,抓得松,姑息迁就,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说法律、法规是硬约束,伦理道德则是软约束,并且在社会生活中能起到比法律还要广泛的作用。精神文化消费涉及人们的精神世界,有些问题单靠法律强制手段是不能解决的,尤应强调伦理道德的作用。因而必须加大社会舆论的引导力度,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使人们能以道德规范自律消费行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有极其丰富的伦理思想,只要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赋予其新时代的新涵义,这对于我们规范精神文化消费行为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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