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模因论的翻译规范思考_翻译专业论文

基于模因论的翻译规范思考_翻译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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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因论(Memetics)是一种基于新达尔文主义的观点解释文化进化规律的新理论。模因(meme)这一术语在Richard Dawkins 1976年出版的著作《自私的基因》中首次出现。它指文化领域内人与人之间相互模仿、散播开来的思想或观点,能够代代相传,是文化传播或模仿的单位,如曲调、思想、流行语、时装、工艺、建筑方法等。模因通过模仿在模因库中自我繁殖,从一个大脑跳入另一个大脑,模仿构成所有模因复制的基础。模因论与翻译研究相结合,从一开始就给翻译研究打上了文化转向的烙印。Chesterman首次提出了翻译模因的概念,他把有关翻译的概念或观点以及翻译理论统称为翻译模因,这其中包括翻译的理论概念、规范、策略和价值观念等。翻译模因库中存在着大量的翻译模因、翻译模因变体以及翻译模因复合体。翻译是模因的一种传播方式,翻译的过程是模因的传播过程。在翻译模因库中,如果某一模因由于政治、文化、审美等原因居于统治地位,而对手模因地位下降,该模因便成为规范(Chesterman 1997/2012:51)。遵循规范的翻译被视为正统,违反规范的翻译则被视为错误,或根本就不被认为是“翻译”。翻译模因论的核心是翻译规范论(马萧2005:53-56)。本文拟借鉴翻译模因论的相关理论,在梳理国内外翻译规范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西方和国内翻译规范研究的现状,考察中西方翻译规范研究的源流和嬗变、继承和发展,拟提出构建中国翻译规范理论的设想,以期对翻译规范研究和中国翻译规范构建有所启示。

      1.模因与翻译规范

      翻译模因就是翻译本身以及翻译理论的概念或观点,如翻译的概念、规范、策略和价值等(Chesterman1997/2012:7),翻译理论的进化(即理论的更迭和演变)本身就是翻译模因不断复制和传播的结果。翻译模因库中存在大量的翻译模因,有些翻译模因由于不能得到普遍接受而消亡,另一些翻译模因则流行一时而最终被新的模因集合所取代,还有一些模因因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而得以生存和发展。一方面,每一种模因都是对先前模因的复制和继承;另一方面,它也会在复制和传播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变异,在变异中求得发展。(何自然2005:61)

      在翻译模因库中,大多数翻译模因对翻译理论的进化和发展有所裨益,从而促进了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发展,属共生模因(mutualist meme)。而有些翻译模因,如“翻译理论无用”模因、“不可译”模因等,无助于翻译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最终必然消亡,属寄生模因(parasitic meme)。翻译模因不可避免地影响译者的思维方式和翻译过程。不同的翻译模因在不同的时期占据不同的地位,一旦某种翻译模因占据了主导地位,即成为翻译规范。翻译理论的发展与翻译模因的演变密切相关。Chesterman把西方翻译模因的演变过程分为8个阶段,即词语阶段(Words)、神谕阶段(The Word of God)、修辞学阶段(Rhetoric)、逻各斯阶段(Logos)、语言学阶段(Linguistic Science)、交际阶段(Communication)、目标语阶段(Target)和认知阶段(Cognition)(Chesterman 1995,1997/2012:16)。每一阶段都可视为一个特殊的模因或模因群。每个阶段都有一些概念和见解,其中有的概念和见解能够持久生存并进入随后的阶段,它们其实就是规范。这些阶段本身也可视为规范的发展演变过程(韩江洪2004:44)。

      规范的作用是为某些交际场合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办法,翻译规范旨在调节某一场合中发生的交际过程(Chesterman 1997/2012:63)。在Chesterman看来,某一模因被某一社团广泛接受便成了规范。同样,当某一翻译模因在某一时期处于支配主导地位,这一模因就演化成了翻译规范。(马萧2005a:55)

      人们大脑中的思想都是潜在模因,如果没有说出来便直接消亡。我们每次说话时都制造模因,但大部分模因都在旅途中迅速消亡。模因亦可通过广播电视、文字形式、他人的行为、科技产品、电影和图片等加以传播(Blackmore 2000:37)。存在于译者头脑中的翻译思想(如翻译标准和原则)也是潜在模因,但只有用文字记录下来才能成为现实模因,这些现实模因在模因库中战胜其他现实模因便成为规范模因,即翻译规范。

      2.翻译规范模因的演进

      翻译规范属于概念模因。Toury是第一个系统论述翻译规范的学者,其后有Hermans和Chesterman(方梦之2011:24)。Toury认为翻译是一项受规范制约的活动,规范决定实际翻译中等值的类型和程度。他把翻译规范分成初始规范(initial norm)、预备规范(preliminary norm)和操作规范(operational norm)。Toury的规范具有原创性,切合翻译实际(胡平2008:49)。Hermans的翻译规范研究来自他对“翻译是一种社会交往行为”的理解(仝亚辉2009:84),他给规范下的定义是:行为的规律性及可解释这种规律性的隐含机制(Hermans 1999:80)。Hermans认为规范可制约翻译的生产和接受(Munday 2001:120),译者的行为受一定规范的制约,译者与其他代理人共处以共同完成交易行为。Hermans扩充了Toury的规范概念,并试图将翻译研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张南峰2004:153)。他把翻译规范分为约束力较强的规范和约束力不强的规范(胡平、胡寅2009:100)。前者包括义务(obligation)和禁令(prohibition):义务规定译者必须做什么或说什么,禁令规定译者不可以做什么或说什么。后者包括非义务(non-obligation)和非禁令(non-prohibition),不具强制性。Hermans的分类更加宽泛、自由,他是从社会交往的角度而不是纯语言学的角度去看待翻译规范的,这与Holz-manttari的“翻译行为”极其相似。在Holz-manttari的翻译行为链中存在着发起人、委托人、原文作者、译者、译文使用者以及译文接受者等一系列参与者,他们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对译者施加不同的影响和压力,译者就是在与这些参与者的协调中完成翻译任务的。Nord对翻译规范的理解相对简单,且与Hermans的翻译规范观有几分相似,是对Hermans翻译规范的继承与发展。她把翻译规范概括性地分为构成性规范(constitutive norm)和调节性规范(regulatory norm)。前者决定某文化群体如何看待翻译,后者处于前者内部,受其制约,并总体上支配处理翻译问题的方式(仝亚辉2009:86)。显然,Nord的翻译规范建立在功能翻译理论之上,带有目的论的色彩。她认为,不同的翻译目的要求不同的翻译策略,同时需要对翻译规范做出相应的调整:有时须原封不动地复制原文的规范,有时则需要根据目的语文化进行调整。

      Chesterman在总结Toury、Hermans、Nord等人翻译规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翻译规范分为期待规范(expectancy norms)和职业规范(professional norms)。期待规范又称产品规范(product norms),指某一特定类型翻译的读者对该类型翻译的期待,如:该类型的翻译应该是什么样子。期待规范主要从语言学的角度对译文进行规范、对译者进行约束,从译文读者的角度考虑译文的恰当性或可接受性。读者对文本类型、话语传统、风格、语域、语法性、各种文本特征的分布、搭配、词汇选择等都会有期待(Chesterman 1997/2012:64)。遵守某一特定系统中盛行的正确观念的翻译即为“正确”翻译,反之则为不正确的翻译。期待规范为翻译评估提供了评判标准,因为读者对特定文本类型中“恰当”翻译或“可接受”翻译的标准心中有数,并且认同遵循这些期待的译者(Munday 2001:118-119)。不过,在实践层面,很难评判是否符合期待规范,无法在翻译评估中进行实际操作(马萧2005:56),因为读者对于某一特定文本类型翻译的恰当性及可接受性的评判没有一个统一的、具体的标准,往往是笼统的、模糊的、印象式或经验式的,而且评判标准因人而异。Holmes的“产品取向描述翻译研究”也包含了产品规范即期待规范的因子,而Toury的翻译规范也反映了Holmes翻译研究路向的影响,从中可以看出规范模因的传播。职业规范指合格的专业译者的职业行为所体现出的制约翻译过程的规范(方梦之2011:25)。职业规范即翻译过程规范,过程规范制约翻译过程,由期待规范决定,从属于期待规范,因为任何过程规范都由最终产品(即译本)的性质决定。专业规范分为责任规范(the accountability norm)、交际规范(the communication norm)和关系规范(the relation norm)。责任规范要求译者满足对原作者、翻译委托人、译者本人、翻译的预期读者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的忠诚需要。交际规范要求译者应根据具体情境(或语境)使翻译行为参与各方的交际效果最大化。关系规范要求译者在原文和译文之间建立并保持具有一定相似性的恰当关系(Chesterman 1997/2012:69)。关系规范为语言规范,它基于“等值(equivalence)是一个内涵狭窄的概念”这一假设,从而拓宽了“等值”的内涵。关系规范可概括为“等值”或“最大相似性”。关系规范模因基于“等值”模因,但在传播过程中出现了变异,从而拓宽了“等值”模因的内涵。

      西方翻译规范的发展与更迭充分说明了模因传播的3个必要条件:遗传(复制形式和细节)、变异(复制过程中出现错误、瑕疵或其他变异)和选择(只有一部分被成功复制)。如:Hermans的翻译规范与Holzmanttari的“翻译行为”、Nord对翻译规范的理解与Hermans的翻译规范观、Chesterman的翻译规范与Toury的翻译规范都有几分相似,呈现一种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它们都是规范模因在传播过程中遗传、变异和选择的结果。后者复制了前者的某些内容,同时又出现了一些变异,最终只有那些符合翻译理论发展规律的规范模因因子被成功复制而成为某一时代的规范模因,即翻译规范。然而,模因的传播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种观点到另一种观点的复杂转型”(Blackmore 2000:52)。基因的变异有两种方式:突变和重组。模因与基因相似,其变异也有这两种方式。就翻译规范模因的演变而言,其突变率很低且有诸多限制,因此典型的方式是重组:不同来源的规范模因交织在一起组成新的规范模因,正如我们从规范的演变过程中看到的一样:Hermans的翻译规范与Holz-manttari的“翻译行为”、Nord对翻译规范的理解与Hermans的翻译规范观、Chesterman的翻译规范与Toury的翻译规范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新的翻译规范。因此,在翻译理论模因库中,翻译规范模因的产生、复制与选择,它的生存、繁殖与发展都受到现实的翻译社会文化语境以及翻译客观实际的制约。

      3.模因论对我国翻译规范构建的启示

      研究西方的翻译规范,旨在对我国的翻译规范构建提供启示。在构建我国的翻译规范时,既要秉持开放的心怀,洋为中用,又要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因时、因地制宜,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构建适合我国实际的翻译规范,而不是不加分辨地全盘吸收或全盘否定。模因论告诉我们,在被选择过程中,模因面临巨大的压力,只有那些在复制竞争中获胜的模因才能得以生存与传播(Blackmore 2000:38)。因此,在构建中国翻译规范时,应选择那些能够在复制竞争中获胜的翻译规范模因,或那些具有竞争力、能引起译界关注和共鸣的翻译规范模因。

      实际上,我国的翻译规范研究由来已久,往往散见于各种译论之中,如对翻译标准和翻译规则的讨论。翻译标准和翻译规则的研究实质上就是翻译规范研究的内容(韩江洪2004:44)。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翻译规范研究从佛经翻译时期就已经存在,只不过没有被系统、明确地提出来。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翻译规范研究主要是语文学的,80年代以后为语言学的(仝亚辉2009:87)。语文学翻译规范研究多为经验式、点评式、随感式的,而语言学翻译规范研究则关注两种语言之间语言层面的对比,两者都是规定性研究。翻译规范不仅是规定性的,而且应该是描述性的。尽管任何规范都不可能排除规定性的成分,但引入描述性研究则可客观细致地呈现翻译过程和产品本身的规范。

      我国翻译规范研究真正进入学术视野还是近些年的事。目前,国内翻译规范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对我国传统翻译规范的系统性研究,至今还没有明确提出构建中国翻译规范的倡议。事实上,我国翻译规范研究起步于新世纪之初,始于对西方翻译规范的引入和评价。最早引起我国学者关注的是Toury的翻译规范(傅勇林2001:68-70;赵宁2001:216-219);其后国内学者主要利用翻译规范理论考察特殊历史时期或特殊文本类型的翻译规范(谢世坚2002:9-13;王楠2002:12-18);随后开始对翻译规范进行纯理论思辨(孙艺风2003:3-9)并提出自己的翻译规范分类(狄强、梁真惠2012:103-108)。鉴于此,本文试图以模因论为指导,结合我国的翻译规范传统,尝试提出构建中国翻译规范的几点建议。根据模因论,中国的翻译规范模因必须与中国当下翻译环境中的其他模因保持一致才能渗入我国现有的翻译模因库中,只有与现有理论模因保持一致才更有可能被记住(Distin 2005:44)。成功的模因取决于3个因素:1)模因本身的内容;2)该模因与其他模因契合的方式;3)外部环境。(Distin2005:57)首先,我们必须保证其客观、准确、新颖,具有指导意义;其次,拟提出的规范模因与之前或现有的规范模因之间应适当契合,双方保持一种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再次,拟提出的规范模因应适应中国的翻译文化语境,即翻译模因库。综观国内外学界对翻译规范的研究和分类可以看出,翻译规范既包括内部规范又包括外部规范,既关注产品规范又关注过程规范,既涉及译者的责任又涉及翻译行为链中各参与者的关系。鉴于此,在构建中国翻译规范时,我们可以汲取国内外学界对翻译规范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当前翻译研究和实践的现状,从元规范(metanorm)、职业规范(professional norm)和评价规范(evaluative norm)3个方面着手:元规范为翻译的内部规范;职业规范为外部规范;评价规范既有内部规范,又有外部规范。

      3.1 元规范

      根据模因论,模因复制因子(replicator)的显著特点是它的抽象概念特质,这一特质来自人的元表征(meta-represent)能力(Distin 2005:129)。元规范既是一种元模因,也是一种元表征的抽象概念。元表征并不指向具体的任务,它是一种普适的抽象表征,适用于许多不同的环境。(Distin 2005:130)翻译的元规范也不指向具体的翻译技巧,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翻译规范。它通过翻译活动传播,并对翻译过程和产品起到制约作用。元规范是指译文本身的规范,主要是从语言层面对翻译提出的规范。元规范包括翻译标准和翻译原则。我国翻译理论的元规范也符合模因论的继承与发展规律,如直译—意译—善译的发展,再如从严复的“信、达、雅”到刘重德的“信、达、切”,从傅雷的“神似”到钱钟书的“化境”说,再到许渊冲的“意美、音美、形美”,其间体现的是元翻译规范的一种继承、扬弃与创新。这些无不体现了我国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对翻译本身的理性思考。翻译理论的进化(理论的更迭和演变)本身就是翻译模因不断复制和传播的结果。从表面上看,翻译元规范的多元并存似乎不利于翻译实践中对翻译标准等的把握,实则不然。翻译模因论认为,模因库中本身存在多种翻译模因,各种模因处于竞争状态,并且遵守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只有那些对翻译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客观、准确地反映翻译规律的模因才能胜出,因此,翻译元规范的多元并存有利于强势模因战胜弱势模因,进而从模因库中脱颖而出,从而更有效地指导翻译实践。参照国内学者的翻译规范分类,翻译元规范可分为动机规范、过程规范和产品规范。动机规范涉及翻译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直接影响过程规范和产品规范;过程规范包括参与翻译行为的个人以及物质性的生产过程;产品规范包括选择什么样的文本来翻译和怎样翻译(狄强、梁真惠2012:106)。

      3.2 职业规范

      就翻译而言,只关注元规范显然是不够的,还应把视野扩展到翻译的外部规范,即职业规范。Distin(2005:139)认为,如果人的思想紧紧地系于其行为和局部环境,思想传播的范围就不大;如果人的表征关注外部环境,进化的视野便会豁然开朗。因此,职业规范是对译者个体和翻译行业所提出的规范,目的是规范译者及整个翻译行业的行为。Chesterman(2009:76)认为,传播速度最快、范围最广的模因是那些繁殖力强、受模因复合体中其他模因支持的模因,如意识形态或宗教等。翻译职业规范如上升到国家意识形态和法律法规的高度,自然就会成为传播速度最快、范围最广的模因,影响力就会增大,并具有约束力和威慑力。就译者而言,我们倡导建立译者署名制度,以规范译者的态度和行为。首先,应建立翻译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入行门槛,推广翻译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目前,我国已设立3种翻译资格考试,分别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北京外国语大学于2001年联合创办的“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National Accreditation Examinations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NAETI)、国家人事部举办的“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hina Aptitude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CATTI)以及“上海市外语口译证书考试”等。这说明我们已经意识到翻译职业规范的重要性,下一步我们应该强化翻译职业规范的法律效力,使之对翻译行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其次,应提高高校翻译专业的办学质量。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的完整翻译学科教育体系,但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应加以规范。再次,应制定《中国翻译工作者宪章》(Chinese Translator's Charter)。早在1963年,国际译联就通过了《翻译工作者宪章》(The Translator's Charter),对译者的权利与义务、伦理规范、行为准则以及翻译规范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2005年中国译协颁布过《翻译服务行业道德规范》,但只涉及道德规范,对过程规范和产品规范未做规定。最后,应提高人们对翻译职业的认识,规范翻译市场行为。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翻译是低于创作的二等劳动,处于从属地位,译者是仆人。许多人认为只要懂一点外语就可以做翻译。这其实是一个极大的误解。翻译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对译者的素质有极高的要求。应制止翻译行业恶性竞争、翻译报酬与翻译劳动不匹配、损害译者利益、市场上劣质译文泛滥等现象,营造一个有利于翻译行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3.3 评价规范

      评价规范涉及对译文本身及对译者、译界工作的评价。前者主要包括对译文忠实度的评价,评判译文是否传递了作者的意图和译文的目的以及是否符合与委托人共同拟定的翻译规格等。后者包括外界对翻译这一活动和翻译这一行业的看法。

      评价规范涉及翻译质量评估和翻译标准问题。我国传统的评价规范多以原文为取向,忽视了译语文化语境的制约规范。因此,我们在研究评价规范时要避免单极化的倾向,应将评价规范研究置于更宽广的视野,既要重视翻译的本体规范,又要重视译语文化规范,根据翻译的实际需要采取多元化的评价规范。此外,随着翻译的职业化和市场化,翻译行为过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翻译模式已不能反映翻译的基本事实,翻译过程的参与者也不只是作者—译者—读者,更多的参与者,如翻译发起人、赞助人、委托人、客户、译文使用者、出版商、翻译批评家以及翻译审查机构等,都有可能介入翻译过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译者的翻译行为。因此,翻译评价规范的指标体系应包含更多的因素。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价规范,现有的评价规范似乎过于简单,如我国制定的通用翻译标准“忠实、通顺”并不能反映翻译事实的全貌,忽视了翻译的适应性和传播规律。按此标准评价的“好译文”可能无法达到应有的传播效果。因此,我们在构建中国的翻译规范时,要顺应翻译的客观规律,批判吸收国外的评价规范,制定出符合我国翻译实际的评价规范,并通过评价规范的实施提高大众对翻译的认识,逐步消除我国翻译行业中现存寄生模因的影响,代之以翻译共生模因,使我国的翻译活动和译者的翻译行为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评价规范不只是翻译行业内部的事情,还涉及整个社会对翻译行业的认识问题。长期以来,业外人士对翻译这一活动和翻译这一行业缺乏正确的认识。外界普遍认为翻译是一项简单的语言转换活动,只需掌握一定的外语词汇便可从事翻译。因此,一些单位和部门将翻译业务随意交给没有翻译资质的个人,导致社会上粗制滥造、笑话百出的翻译泛滥成灾。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严格的翻译管理制度、翻译监管制度和翻译审查制度,无法严把翻译的“进口”和“出口”关,无法对翻译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另外,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是提高整个社会对翻译的认识,消除外界对翻译劳动的歧视和误解,建立健全的翻译法律制度,保护专业翻译人员的利益和劳动成果。从模因论的角度来看,我们要使“翻译是一种创造性劳动”这一模因广为传播,深入人心,使整个社会形成“尊重翻译,畏惧翻译,对翻译负责”的共识,彻底改变人们对翻译的误解和偏见,创造一个良好的翻译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翻译质量,完善翻译的评价规范。

      翻译实质上是模因的一种跨文化传播过程。翻译模因库中存在着大量的翻译模因、模因复合体和模因变体。翻译模因从来都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在翻译过程中不断演进。当某一模因被人们广泛接受和认可时,它便成为规范模因,即翻译规范,否则便会被取代,直至消亡。因此,模因成为规范实际上是一种“扬弃”的过程。西方翻译规范研究为我国翻译规范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构建中国的翻译规范,要结合我国的翻译实际,顺应翻译的客观规律,摒弃寄生模因,充分吸收国外翻译规范的共生模因,使其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翻译规范模因,并使之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翻译模因库中不断复制而得以广泛传播,以改善我国的翻译生态环境,规范我国翻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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