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的劳动转化为新农村建设资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转化为论文,农民论文,资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此之前,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已经在 2004、2005连续两年实施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的政策,深受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欢迎,扭转了粮食产量连年下滑的局面。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了解决支持农村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问题,明确规定今后在财政上对农村的投入要“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深入分析党中央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无不包含着大量的经济投入。有人担心:减负已经减到了农业税全部免除的程度,2006年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将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加上千亿,后续的惠农政策还有多少?大量资金投入农村是否科学?等等。显然,研究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本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提出来的。要探讨建设新农村的资金问题,还要回到科学发展观这一理论原点上来。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是以人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总书记的这一论断揭示了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思路。即“为人民”是发展的目的,“靠人民”是发展的道路,“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发展的机制。建设新农村的目的能否达到,应该由人民和历史来评价,无需早作结论。当前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建设新农村“钱从哪里来,如何来,来多少,谁受益,受益多少”的问题。
发展要依靠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然是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与新农村相对的历史性概念是传统农村,以现代城市的标准衡量传统农村,最突出的区别是农村穷,但穷并不可怕。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穷则思变,变穷为富靠干。什么是干,干在经济建设中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即劳动。根据这个基本概念派生出来的基本原理是: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的财富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价值,价值的大小在交换中用货币来衡量就是资金。因此,若问中国的传统农村如何由穷变富,科学的回答应当是靠亿万农民干出来;若问建设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的资金从哪里来,科学的回答还是靠亿万农民干出来。下面,我们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所必需的改造中低产田为例来说明这个观点。大家知道,改造中低产田可以直接实现两个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一是满足实现小康过程中必然扩大的农产品市场需求,即增加农产品产量;二是满足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必须的非农业用地增加的需求,即增加土地供应量。根据目前的粮食和土地价格水平大致估算出,农民把年均产量为500斤/亩的中低产田改造成单产800斤的高产稳产田,为社会增加的建设资金可高达每亩2.5万元以上。具体估算方法如下:
在新农村建设之前,500斤/亩的1亿亩中低产田的常年平均总产量是500亿斤。假设不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单产就不能提高(即不考虑良种等因素),而且这500亿斤粮食是国家稳定市场所必须的,那么国家就不能指望这1亿亩耕地资源为社会提供比以前更多的建设资金。显然,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不能允许停滞不前的局面长期存在。于是,国家在这1亿亩耕地资源上设定了两个具体的发展目标:一是比现在多提供30%即生产出总量为650(500+500×30%)亿斤的粮食,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日益增加的农产品市场需求;二是提供一部分耕地用于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通过农田水利建设使单产提高到了800斤/亩,两个目标便顺利地实现了。从第一个目标看,农民把8125万亩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稳产田后就生产出了650亿斤粮食,满足了市场对粮食的需求;从第二个目标看,农业可以提供1875万亩土地资源用于非农产品的发展。显然,这样的发展目标完全是由农民通过农田水利建设的辛勤劳动实现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些巨大的劳动成果当然应表现为巨额的建设资金。第一笔是每年增加了150亿斤粮食供给,其时间价值和粮食安全保障价值至少应该在粮食现价的20倍以上,即价值3000亿元(按1元/斤计算)以上;第二笔是1875亩非农业用地,按平均10万元/亩的价格估算,总价值为18750亿元。两项合计为21750亿元以上。这就是农民改造8125万亩低产田为社会创造出来的增加值,其效益高达26769元/亩。
二、农民的劳动成果转化为建设资金的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农村都大规模地进行过改造中低产田这类的农村建设,为什么没有得到资金?为什么有些地方在农村建设过程中让农民出资出劳,增加了农民负担,造成了干群矛盾?这是困扰了农村经济发展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解决第一线的农村基层干部带领群众搞建设缺乏资金,农民付出艰辛劳动挣不到钱的问题。
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基本思路还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宝库里面。大家知道,邓小平理论为我们选择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这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发展所必须坚持的。那么,靠市场机制发展经济如何起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过,货币是市场经济的“第一推动力”。毫无疑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既然如此,就要仔细地看一看,目前在我国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第一推动力”即货币资金的状况如何。
大量的调查资料告诉我们,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十分短缺,具体的表现是:一是解放后一度消灭了的高利贷在全国各地农村死灰复燃,农民借贷利息高达三分以上的十分普遍,有的甚至高达六七分。这表明,农民用钱的价格非常高,货币资金供应十分短缺。二是农村很多建设项目政府号召干,农民能干,基层组织也想干,但就是因为缺少资金干不成,或者干了也干不好,甚至干出了很多矛盾。三是农村有大量富余劳动力因为农村建设项目缺乏资金而无法充分利用。凡此种种发生在农村的“很多事情需要干、实际上没人干,很多人没事干、干了就吃亏”的现象,已经清楚地表明,农村的货币供应量极度短缺。用马克思的话说,即是缺少“由一定的货币额构成的”第一推动力,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就难以“在外延方面或内含方面”发挥作用。
因此,要把农民的劳动成果变成建设资金,必须以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货币资金供应短缺为条件。否则,农民就是创造出再多的财富,付出再多的劳动,也形不成现实的资金。更现实的问题是,农村的干部群众也不去创造那些能够创造出来、国家急需的财富。这不是因为农民斤斤计较,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的生产要素消耗都要以货币的形式进行衡量,都要以货币的形式得到回报,否则再生产就无法进行。前面说到的农民改造中低产田,创造的社会财富和价值都是巨大的,但就是因为农民为此付出的活劳动和物质消耗得不到货币形式的补偿,所以农民并不积极,政府号召了多少年,中低产田却不见明显的减少。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全面、系统地研究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推动力”问题。如果说战争时期我们党取得胜利是因为善于指挥枪,那么,建设时期我们党能否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将取决于如何指挥钱。这两年以“两减免三补贴”为主的农村经济政策初见成效,也正是我们党按照科学发展观,在指挥钱的思路上发生重大转折的标志。
三、政府调控“第一推动力”的着力点及方式
从总体上看农村缺乏货币这个“第一推动力”,但也不能对农村的不同领域一概而论,而要具体加以区分。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货币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丰富多彩的农产品市场、星罗棋布的乡镇企业、浩浩荡荡的务工大军,都是货币引导亿万农民自发投身于经济建设大潮的一幅幅壮丽画卷。但是,这些画卷也给我们透露出一个共同的信息,即哪些产品或劳务能够在市场上换来货币,农民就把他们能够支配的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投向哪里,这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
然而,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这类财富虽然对农村和农业现代化非常必要,农民也能够创造,但却不能直接拿到市场上卖钱,也就是说,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得不到来自于市场交换的货币的推动。于是,在这个领域里劳动力、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大量闲置。农业和农村的落后主要是体现在这个方面。农村缺乏货币这个第一推动力,也主要是在这个领域。显然,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必然靠政府的宏观调控。
政府通过宏观调控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也要区分不同情况。教育、道路等根本无法通过经营活动回收投资的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按照城乡一视同仁的原则提供。从本质上看,义务教育中的“农村教育”提法是不科学的,它本身就在制造城乡差别。农村儿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城市儿童是同等的,农村教师获得报酬的权利与城市教师也是同等的。卫生、能源等有经营性回报但利润率比较低的事业,可以采取国家资助搞合作经济的方式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和种植养殖设施建设等完全可以回收,但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可以采取政策性金融的办法来解决。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政策性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在提高综合农业生产能力中的作用。政策性金融是由政府成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的,其基本特点有三个:一是足额,即包括劳务费在内的项目建设需要多少资金,政府就贷给农民多少资金;二是长期,即项目收益能够在多少年还清贷款,就让农民多少年还清,可能是20年,甚至是30年;三是低息,即贷款利息要大大低于商业性贷款,甚至是国家贴息。如果科学地启动财政杠杆和金融杠杆,尤其是政策性金融杠杆,以2005年的农村资金短缺情况和金融机构大量资金闲置贷不出去的情况为参照,向农村再多调集5000~10000亿资金是完全可能的。我们前面提到改造中低产田的例子,最适合用这个办法解决资金问题。也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使农民不仅有钱可用,而且有利可图。因为在“足额”的建设资金中包括着农民的劳务费用,这意味着农民当天干活儿,当天可以拿到劳务收入,参与管理工作的基层干部和提供生产资料的厂商也同样会获得相应的报酬。
货币投放到农村推动农民的劳动力同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创造社会急需的各种财富,农民可以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手中有了货币之后就会购买城市企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农村市场规模马上就扩大了。从远期看,农产品供给的增加有利于稳定城市的工资水平,土地供给增加了,有利于稳定土地市场价格。这既有利于农村,也有利于城市。由于农村发展长期滞后,今后至少十几年内,每年把成千上万亿货币资金投入到农村,都不会出现重复建设问题,而且会通过投资乘数效应,形成几倍于农村投资额的国内生产总值,不仅能够吸收上亿人口就业,还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的税收,国家的综合实力将大大提高。
日本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实行“补助金农政”,即政府通过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从而达到资源在城乡之间高效配置的目的。
战前的日本,尤其是上世纪20年代中后期,在资本主义经济周期规律的作用下,生产过剩,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纷纷倒闭,农村经济更是凋敝到了极点,农民穷得卖儿卖女,社会也乱到了极点。1932年,农村经济的困境成了社会矛盾暴发的导火索,中下级军官冲进总理府枪杀了首相。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在加紧对亚洲尤其是对中国侵略步伐的同时,也大规模地推行了“补助金农政”,即政府通过财政投融资制度把资金投向农村;在农村方面则是以农民为主体,发起了“经济更生”运动,主要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行大规模的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日本在战前的几年里,农村的面貌迅速改变,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农村市场规模急速扩大,为城市的过剩产能找到了市场。
日本实行“补助金农政”的基本出发点即是补充农村的货币资金不足,其具体标准是让每一种参与农村建设的生产要素都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酬,不论这个要素来自于城市还是来自于农村。体现在项目投资预算上,都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设计费用,由科技人员得到;二是管理费用,由负责管理的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干部得到;三是生产资料费用,如钢铁、水泥、机械等,一般是由工业部门得到;四是农民的劳务费用,由干活儿的农民得到。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这样,实际上农产品价格政策也是这样。这里应特别强调,日本实行“补助金农政”的直接目的,就是保障农民的单位时间劳动所得同其它行业大体相当,也就是让货币这个第一推动力在激活城乡劳动力要素方面发挥同样的作用。正因为他们把握了这个市场经济的基本点,所以才能在日本人均GDP只有几百美元时就着手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到1972年就实现了发展目标,人均GDP达到2500美元。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借鉴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