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原则的新创造--毛泽东“命运论”研究_毛泽东论文

唯物史观原则的新创造--毛泽东“命运论”研究_毛泽东论文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新创造——研究毛泽东关于“命运”问题的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唯物主义论文,论述论文,原理论文,命运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0)04-0001-07

毛泽东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出并论述了“命运”范畴;而非显性地说来,他还广泛涉及“命运”范畴的内涵和真谛,命运掌握的原理和方法。毫不夸张地说,毛泽东的“命运掌握论”是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新开拓和新创造。

一、对“命运”范畴内涵的揭示

中国和西方自古以来的哲学家中,有不少人直接地研究了“命运”范畴,给出了这样那样的定义。但是,马克思和他在欧洲的后继者们却未面对“命运”、论述“命运”,只有生活在国情极为复杂的现代中国、研究着中国社会向何处去的问题、探索着中国革命实践的发展轨迹的毛泽东才能提出“命运”范畴,一步一步地揭示着“命运”范畴链条上的各个逻辑环节,接近于下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命运”定义。回读毛泽东的一系列著作,“命运”范畴中所包含的以下逻辑环节就展现在我们面前:

(一)“命运”范畴内容链的前提性环节是“实践的客观条件系统”,毛泽东称之为“国情”

中国的命运如何,首先取决于中国的国情。毛泽东指出: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才能认清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前途和转变,而前途问题、转变问题,正是命运问题。解决命运问题的“基本的根据”正在于以“社会的性质”为内容的“国情”。按照这个观点,今天我们可以说,未来的中国是现实的中国的一种发展,我们对现实中国的国情有全面的认识,我们才能掌握未来中国的命运。

(二)“命运”范畴的第二个逻辑环节是现实中包含的多种可能性,毛泽东实际上形成了一个新概念:“客观可能性空间”

命运之所以存在,较为直观地看,那是因为现实事物的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深入一步分析,便知这种不确定性来源于现实中的多种可能性的并存。毛泽东在诠释“国情”的同一篇文章中,对造成中国革命前途不确定性的多元可能性做了分析。他强调:在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现实社会中进行革命,它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从而造成两条可能的道路: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由于中国社会内在矛盾的发展,加以国际环境的有利,便使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最后结果,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实现社会主义的前途,不能不具有极大的可能性了。“命运”就是多种发展可能性之间的博弈。博弈的出发点是现实中的每一种可能性都有其转化为现实性的几率。毛泽东恰重视这个几率问题。他在上面说的“极大的可能性”就是几率趋“1”的可能性;与此相反,应是极小的可能性,即其实现几率趋于“0”的可能性。在这两极端之间,分布着从0到1的开区间的不同几率的各种可能性。人民作为主体,其博弈的实践就在于避免最坏的可能性变成结果、争取最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他在一篇文章中非常明确地这样说:“向着最坏的一种可能性作准备是完全必要的,但这不是抛弃好的可能性,而正是为着争取好的可能性并使之变为现实性的一个条件。”[1]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到,毛泽东在实质上已形成“客观可能性空间”的思想。这一思想指出:并存的诸可能性,在质上存在性质、方向、价值的差异,在量上存在实现几率的差异,差异之统一,构成一个“空间”。“客观可能性空间”这一新概念在逻辑次序上虽后出,但内涵上却深化了“实践的客观条件系统”的概念,对于理解“命运”范畴的不确定性和方向性至为关键。

(三)“命运”范畴内容链的下一个逻辑环节是人面对多种可能性必须作的主体选择,毛泽东把它称为命运的“掌握”

毛泽东的哲学是主体性哲学,是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它坚持实践条件的客观性和实践者的主体性的统一。他曾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应当了解主(体)客(体)统一之辩证法性质;在这种统一中,最重要方面是能动性。他还指出:主体能动性与条件客观性的统一,中心环节是要由主体去把握客观可能性空间的结构,特别是把握所选择的可能性的实现条件。李达是第一个在中国提出马克思主义选择论的哲学家。他在提出此论时,是把“选择”和“实在可能性”联系在一起的,并且认为,关于两种实在可能性的选择的问题,是促速或延缓过程的发展的枢纽;毛泽东将这个观点加以推进,强调地指出,关键是要把所选择的可能性之实现条件当作链子的一环抓住。毛泽东把这一见解同命运联系起来,称之为对命运的“掌握”。

(四)“命运”范畴内容链的枢纽环节是实践对主体选择的检验与校正,毛泽东坚持具有唯一性的“实践标准”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说:“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2]这个“掌握命运”的命题,既包括实践主体能动地作出实践道路的选择,能动地将此选择付诸实施,更包括实践主体能动地检验并校正自己所做的选择。毛泽东是在掌握命运的意义上强调“实践标准”的。也因为如此,他比马克思进一步,把实践检验的重点从对“真理”的检验转到对“实践观念”(政策和策略)的决定与修正上。历来的人们,都讲对真理的检验,可毛泽东却说:“惟政策与经验的关系一点,似应了解为凡政策之正确与否及正确之程度,均待经验去考证”[3],而“经验”亦即“实践过程”。

把毛泽东对“命运”范畴内容链的陈述加以综合,就可以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命运”的定义。是否可以说,命运是人从实践条件系统所含的可能性空间中作出选择、交付实践、接受检验的过程和结局。我在自己写的《19-21世纪中国的命运》一书中将命运更简要地界定为“人所面对的一组可能性”。从毛泽东论述中引出的“命运”范畴,其理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中。它体现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统一的根本原则。客体提供了发展的各种可能性,主体从中作出选择,通过检验,达到主客体的统一。

二、对民族、国家的命运的论述

毛泽东作为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他要面对和解决的命运问题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向何处去的问题。他系统论述命运的第一篇文章正是《两个中国之命运》。所谓两个,一个是国民党统治集团所提出和论述的,一个是中国共产党针对蒋介石所著《中国之命运》而在党的七大发表的《论联合政府》所论述的。一个中国的命运,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

(一)中国存在命运问题的缘由

前已说过,“命运”是人所面对的一组可能性。按此定义,中国的命运就是中国人所面对的成组可能性,这组可能性是蕴含在中国当时社会的结构中的。所以,首要的问题在于如何认识这个中国人民实践的客观条件系统。

毛泽东对于作为中国革命和中国现代化的出发地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做了长期的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他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书中,准确地描绘了旧中国的特征,这就是它在质上的“亦此亦彼”的中介性、量上的严重的不平衡性。他的这段论述是极为经典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几百万产业工人和几万万旧制度统治下的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同时存在……若干的铁路航路汽车路和普通的独轮车路、只能用脚走的路和用脚还不好走的路同时存在。”[4]这几个“同时存在”,从社会形态的各个层面:生产力层面,生产方式层面,经济关系层面,说明了中国社会形态内在的中介性和不平衡性。若干年后,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提出了“国情”概念并详尽分析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形成中的十大事变和形成后的六大特征,最后归结为对该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系统分析。正是这个矛盾群,包含着特殊的“可能性空间”,导致了中国的命运问题的出现。

(二)中国的命运问题的实质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它的中介的不平衡的社会结构,使它由变形的传统社会转向特别的现代社会,有着多条可供选择的道路,各条道路之间发生激烈曲折的较量。在中国促成社会进步的可能性,未必能较快转变为现实性;阻碍社会进步甚至造成社会反动的可能性,也许能一时得逞。这种社会运动道路的不确定性,正是中国的命运问题的实质。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对于诸可能性和各条道路之间的竞争过程,做过历史的分析。第一,他指出:对于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可能走改良之路,即保持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一步一步地进行改良,将中国变成类似封建贵族与资产阶级联合执政的君主立宪的国家;也可能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之路,将中国转变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第二,他指出:已经走上民主革命道路的中国,可能由资产阶级领导,把革命搞成功;也可能由无产阶级领导,在革命成功后,变成人民民主的国家。第三,他指出:胜利了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可能长期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稳定地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也可能在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逐步过渡,走上和走出一条社会主义的道路。

1956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此之后,毛泽东曾经认为,中国仍将长期存在走社会主义道路或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两种可能性。应该说,这样看是有一定根据的。问题在于,他囿于传统社会主义观念,把突破这套传统观念的现代社会主义思想当成了资本主义。这才有邓小平后来所说的解决“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5]。邓小平以后又说过:“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现在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6]这说明,在当代中国,确实存在两条道路,多种可能性,但决定性的因素是要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正确地解决了,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坚持,资本主义问题才能解决。

综合起来说,从19世纪到21世纪,中国社会先后遇到四个“岔路口”即四次可能性交集:对封建社会是改良还是革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旧式的还是新式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稳固持存还是逐渐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后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其他道路?面对这四个可能性空间而发生的不同选择的矛盾,就是中国的命运问题的实质的具体表现。

(三)中国的命运问题的主体间矛盾

“命运”是具体实践中主客体关系由对立到统一的进程和结局。“中国的命运”其客体方面具有唯一性。因为作为“中国的命运”的前提的中国既成社会形态的结构是唯一的;这个现实中所包含的“客观可能性空间”是唯一的。

“中国的命运”从主体方面来说却并不唯一,恰是二元的、三元的。他们各自的主体性就在于社会地位不同,利益不同,价值观、价值理想、价值准则不同,因而跟客体的关系就不同。这从根本上影响他们各自对可能性空间的判断,导致对道路的不同选择,而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上就开展激烈的道路之争。这就使中国的命运分化成两种或两种以上。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说:“中国之命运有两种”,蒋介石的书代表一种中国之命运,党的七大写的书“代表另一个中国之命运”。“在中国人民面前摆着两条路,光明的路和黑暗的路”,有着两种命运,“光明的中国之命运和黑暗的中国的命运”。[7]所以,中国的命运问题上的争论和斗争,来源于“命运”范畴的主体性和主体间的特定关系,来源于不同主体对命运的不同掌握。这里的“不同掌握”是被不同主体的社会立场和由此产生的价值原则所决定的。

(四)中国共产党掌握中国的命运的方法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存在多种发展可能性和多条可能走的道路的情况下,掌握住了中国的命运,战胜了不利于人民根本利益得到满足的其他道路,走出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它掌握命运的方法具有如下的特点:

1.掌握变化着的实践客观条件系统的顺时性特点

近代以来,世界历史时代和中国国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世界处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高潮的年代,中国若同时进行这场革命,这个革命就具有顺时性。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情和国情都变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中国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软弱的民族资产阶级无从领导革命取得胜利。这种变化了的条件,中国共产党掌握住了,由此为解决一切革命问题确立了前提。正如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所描述的: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这个被观察的国家命运,首先就是作为它的前提的中国的客观环境。

2.掌握中国现实中的“客观可能性空间”的求真性特点

在掌握命运的意义上,所谓求真或求真理,就是主体的选择符合中国的实际,进一步说,就是符合中国现实中所存在的“客观可能性空间”的结构。前已引述,毛泽东对这一可能性空间的全部分析是那样地客观,那样地辩证,那样地精确,精确得使人感到神奇。他说:“经过了一次大革命的政治经济不平衡的半殖民地的大国,强大的敌人,弱小的红军,土地革命——这是中国革命战争四个主要的特点。这些特点(中)……第一个特点和第四个特点,规定了中国红军的可能发展和可能战胜其敌人。第二个特点和第三个特点,规定了中国红军的不可能很快发展和不可能很快战胜其敌人,即是规定了战争的持久,而且如果弄得不好的话,还可能失败。”[8]这段论述非常重要。它是客观地把握中国现实,进而客观地把握其可能性空间结构的典范性论述。

3.掌握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最广大的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导向的社会性特点

中国共产党掌握中国的命运,一方面要尊重国情和其中含着的客观可能性空间,另一方面要坚持中国社会进步的价值导向。这样,在作出选择的时候,就能从可能性空间中找出符合社会进步导向的正向可能性,同时研究其实现几率。当此种正向可能性具有变成现实的较高几率时,我们就能把它的实现当作目标,制定达到目标的路线,并避免和阻止其他可能性的实现。正是由于掌握价值导向对于掌握中国之命运的不可或缺性和极端重要性,毛泽东在论述“中国之命运”的著作《论联合政府》中,强调地提出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

4.掌握实践指导规律的明智性特点

毛泽东把依据所把握的客观可能性空间与主体价值导向而作出的决策称为“实践指导规律”。“实践指导规律”是一种崭新的实践观念,它在以下三个意义上建立起客观必然性认识,其一是实践的客观条件与主观策划的客观必然联系,在此种条件下,只能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其二是在主观策划中,实践目的与达到目的的手段系统的客观必然联系,这样的目的只能用这样的手段系统才能达到;其三是在手段系统中,各种手段之间的客观必然联系,有达到目的的手段,也要有防止反向事实出现的手段。“实践指导规律”将转化为“实践行动规律”,它在证实“实践指导规律”并在历时地展开之后,转化为“社会运动规律”。这个过程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也就是掌握命运的过程。中国革命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全国政权的客观规律就是这样形成并展开的。

中国共产党成功地掌握中国的命运,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光明的中国,其原因在于:它的立场和中国全体人民的要求相一致;它的价值观同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它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使它能对中国社会的客观条件、其中蕴含的可能性空间的结构、中国的进步价值原则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对中国的发展道路作出合理的选择。毛泽东论及中国共产党如何掌握中国的命运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有一个一定的发展方向,有一个社会发展规律可以把握。这就论明了掌握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掌握中国的命运的根本意义。

三、对各社会阶级、阶层、集团掌握各自命运的论述

上一节,我们讨论了整体上的中国的命运的掌握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争夺着掌握权的“两头”的社会阶级,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处在“中间”地位的各阶级、阶层、集团,就有了如何掌握自己的命运的问题。在全国胜利,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过程中,他们都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对1953年到1956年中国推行的生产力发展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怎么看,还存在着根本的分歧。当时中国的工商业者。既然无力对抗这个潮流,也就顺应了这个潮流,逐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也算是对命运的一种掌握。今天,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新一代的工商业者勃兴了。他们中,家产几百亿、几十亿、几个亿的大工商业者,几千万、几百万的中等工商业者,成千成万地存在。在21世纪,中国有命运问题。就是说,仍有几条可走道路的竞争问题,多种可能性的选择问题,由此经历复杂的过程,导致特定的结局。正因为这样,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社会集团,仍都有如何掌握各自命运的问题。在对待命运的方法论的问题上,20世纪50年代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也许还有某种参考的意义。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在1955年10月所作的《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的谈话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有其方法论价值。

(一)各社会主体掌握自己的命运的前提是反思与掌握自己在主体间关系中的地位

回顾1927年到1949年那22年的历史,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经历了曲折,付出了代价,终于加入了工人阶级领导的联盟。在当代中国,产生了新兴的工商业者阶层。这个阶层也处在当代中国的主体间关系之中,也有一个掌握自己的地位的问题。人们普遍认识到,中国新一代工商业者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是积极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是当代中国历史的创造力量;同时,它又是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意志的规范下开展自己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的社会阶层。前已指出,当代中国存在三种思想政治主张。第一种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路线;第二种是搬到中国来的新自由主义,即以西方国家具有特定社会内涵与历史方位的“自由”“民主”价值是“普世价值”为据,倡导推行将中国“西方化”;第三种是回归“文革”前中国的制度构架和发展路线的新保守主义。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有在三者之间作选择的问题。对于中国工商业者阶层,也就是理解并把握自己的社会地位的问题。

(二)各社会主体掌握自己的命运的第一要件是掌握社会的现实结构及其演变的大势

毛泽东谈20世纪50年代中国工商业者的命运,也是从这个大势讲起的。1949年10月,中国决定性地转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的环境下,作为既有资本主义成分又有社会主义成分的二元结构社会,它或早或迟要转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即使按照刘少奇的设计,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准备,也要转入这个历史阶段。

当时的中国工商业者,即中国的中等资产阶级,他们掌握自己的命运的首要环节就是认知这个大势。当代的中国工商业者,也有“了解社会发展趋势”的必要性。

(三)各社会主体掌握自己的命运的第二要件是要在社会矛盾与各种可能性的交织演变状态中作出行为方向的选择

回顾一下历史是必要的。从1927年开始,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一直面对中国非常复杂的社会矛盾,也一直在选择自己的政治方向。1927年4月,它选择支持蒋介石集团的反共;1937年前后,它选择了抗日立场并表明了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态度;1945年到1947年,作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代表,中国的各民主党派把自己认定为“第三势力”,选择了既批判国民党又批判共产党的行为原则,但随着国民党发动反人民战争,民盟被宣布非法,他们日益加深地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1948年,在人民解放战争接近胜利,国民党统治集团日显亡态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接受中共领导、加入联合政府的政治态度。所有这些演变,都源于他们对中国社会各种可能性及其结构的不同判断。当代中国的各个社会主体也面对着中国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以其各不相同的“质”和实现几率不同的“量”,组成一个“可能性空间”,他们将从中作出选择。第一种可能性是沿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走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由于这条道路的成功需要一系列条件,如: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分配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发展成果属于全体人民;成功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对执政党的强有力的监督制度,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由于这些条件的能否具备具有不确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仍然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这个可能性就像当年毛泽东讲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一样是“极大的可能性”,但现在还不能说它已经是成功几率为100%的可能性。第二种可能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被“西化”道路所取代。“画虎不成反类犬”,中国若发生这样的“颜色革命”,将会造成长期动乱,再静下来不知何年何月。这样说不是危言耸听,改走“西化”道路及其结果,在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我们都看到了。当然还有其他的可能性,这里不需赘言。总之,中国社会各主体在今后的漫长岁月中存在着选择问题,选择后果的担当问题,各自的命运和对民族命运的责任问题。

(四)各社会主体掌握命运的第三要件也是决定性条件是自觉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

命运的掌握就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在实践过程中实现统一。这里有两个关键:一是尊重实践环境条件的客观性,把握其中的客观可能性空间,按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来规划自己的行动;二是自省自己的价值观念和价值选择,考察它是否为客观条件所允许,是否切合民族振兴的价值方向。任何一个社会主体,若是他所择定的价值准则同中国社会发展趋势,同民族大义相违,而又固执不改,那他就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是否能在实践中达到统一,依赖于实践的检验。在当代中国,不论哪个社会主体,他们的命运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对实践检验的态度。我愿以胡适以及他所代表的中国自由主义右翼对实践检验的态度来说明这个问题。胡适们有什么特点呢?除了都是学术家,研究学术、文化都有建树乃至重要的建树以外,他们在政治上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持绝对化的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第二,完全无视中国实际国情,根本不去了解工农群众的利益诉求。第三,持最坚定的反共立场,其理由是中共必独裁。第四,胡适们虽不赞同蒋介石的独裁,也在某些问题上抗议蒋介石,但他始终在做蒋氏的“诤友”。从掌握命运的角度说,胡适们的问题在于他们的个人本位的自由价值观同中国的客观实际是脱离的,违反了科学与价值须统一的要求。当实践已反复证明他们的选择的反人民性和不可行性时,他们却木然不改。这就注定他们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更何谈掌握中国的命运。我讲这些,并无对胡适先生的不敬之意,也无妨碍我国自由主义思想的研究之愿,只是看到一些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仍在坚持胡适们的那四条中的前三条,觉得不妥。本文认为,我国的学者应当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的命运学说,树立正确掌握命运的态度和方法。特别不要再搞“精英做派”和“贵族心理”,把生命给了那无望的事业。

四、个人对自己命运的掌握

上面,我论述了毛泽东关于掌握中国的命运、关于中国的各个阶级、阶层、社会集团掌握各自的命运的思想。我认为,所有这些命运问题,都同每个中国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所以,毛泽东倡导自己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在本文的最后,我想讨论一下个人对自己命运的掌握问题。

(一)从大局说,每一个中国人都要认识国家命运对个人命运的根本决定性,跟国家同命运、共呼吸

在中国,党和国家的命运是由中央领导集体代表人民来掌握的。但是,党和国家都实行民主集中制,每个人关心国家命运,这既是权利,又有义务。权利体现民主,要行使提议、监督之权,使关乎命运的决策尽可能科学;义务体现集中,用科学的决策来指导自己的行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在1957年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时劝告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的话仍有现实意义。他说,一部分人不关注国家前途命运,在他们看来,“好像什么政治,什么祖国的前途、人类的理想,都没有关心的必要”,为了纠正这种现象,他希望他们“除了学习专业之外,在思想上要有所进步,政治上也要有所进步”。[9]我认为,我国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在命运问题上,要多学习、多讨教。

这里,需要对两种“中国的命运”——光明的中国的命运和黑暗的中国的命运作出判断和区分。显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解决前进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将会带来光明的中国的命运;将个人的命运同这样的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生命才会更有价值。

(二)从中局说,每个人又要正确处理自己同所属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在命运问题上的小关系

对于个人和社会集团的关系,个人是可选择的。可见,个人在社会分化中站在哪个方面的选择,就是对个人命运的选择和掌握。

在中国,在组织严密的政党中,党员个人也有选择命运的问题。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有派,千奇百怪。无论对哪个政党,人可以入党,可以退党,党内,可加入此派,也可加入彼派。个人的这种选择就是对个人命运的选择。假如这种选择是自觉的,那么,其考量的基本点就是判断中国的命运和政党的命运及其相互关系。在当代中国,各个阶层的人们,虽各有其社会地位和独特利益,但都有其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责任。选择履行这个责任,就是选择跟祖国光明的未来同命运。

(三)从个人说,在掌握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中华复兴的大命运下争取个人的良好命运前面说过,“命运”范畴指谓一定社会主体面对实践的客观条件及其所含可能性空间作出选择、付诸实施、接受检验的过程和结局。这个主体包括国家、阶级、阶层、政党、团体,也包括个人,他们都有命运问题。在国家命运被正确掌握、个人将自己纳入其中的前提下,个人的价值实现的程度,还要取决于自己能否掌握好自己的命运。其原理同一个政党掌握国家命运相同。一是了解和掌握自己作出人生选择的客观条件;二是自省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准则;三是分析和弄清发展自己的“可能性空间”的边际和结构,把最具价值又实现几率高的可能性当作人生选择的依据;四是对人生道路、专业职司、婚姻家庭、进取目标作出抉择;五是将自己的抉择付诸实施,自觉接受实践的检验,对所择进行必要的调整;六是在实践、检验、再实践、再检验的人生长途上走出一条价值自我实现的道路。

[收稿日期]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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