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替代时期台湾企业的成长环境与发展概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时期论文,发展概况论文,环境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成长环境
台湾经济的进口替代时期指的是1952年至1962年左右这段时间,是台湾企业从战后初期重组到资本积累、逐步发展的重要时期。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是企业资本积累的前提条件,相反,不良的社会经济环境必然妨碍企业的资本积累从而影响企业的成长。在进口替代时期,台湾企业面临着极其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能够迅速积累资本,奠定发展的基础。其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方面:
(一)农地的改革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1948年至1952年底台湾实施的农地改革给台湾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首先是农地改革基本上瓦解了台湾农村封建土地关系,建立了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农业生产体制,打破了封闭的自给自足经济,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地改革后,台湾自耕土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重由57%提高到91.8%,自耕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由57%提高到88.5%,农民社会地位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商品交易开始活跃,农村社会安定。其次是,农村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获得自有土地,生产热情提高,自愿投下资金从事永久性土地改良,故农地改革后在水利工程设施、防风设备、肥料等各方面的投资均有显著增加,耕作技术也进一步提高,不仅改善了农业抗洪防灾环境,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1945年至1952年,农业生产的年均增长率达12.93%,比战前农业生产年均增长率3.31%高3倍;1952年农地改革完成至1956年,农业产量增长29%,主要农作物产量,稻米增长20%,花生增长38%,大豆增长95.5%,蔗糖增长53%,凤梨增长52%,生猪增长41%,渔产品增长193%;每公顷产量,稻米增加 19.5%,甘薯增加 23.3%,大豆增加 17.9%,甘蔗增加 52%。水果、蔬菜、茶叶等单位面积产量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刘克辉、赵玉榕、单玉丽、牛力达编著《台湾农业发展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如以农地改革基本结束的1952年为100,则到1961年10年间,整个农业生产增长了55.3%,其中,农作物增长41.9%、畜牧业增长85.7%,林业增长115.3%,渔业增长119.5%。再次,农业土地改革促使农村地主资金转向工商业,有力推动了工商业的发展。台湾当局补偿地主地价以30%配发公营企业的股票,总金额达6.6亿元新台币。这样,把地主的资金转移到工商业部门,一方面减轻地主的反抗情绪,另方面也增加了工商业发展力量,其中工业大部分是农用工业,既对工业发展有利,也支持了农业的进步。最后,农民收入增加,生活得到改善,商品购买力也进一步提高了。这无疑扩大了农村市场经济的规模。
(二)美援的输入与工业生产的发展
50年代,美国对台湾提供的大量经济援助对于台湾工业生产、公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50年代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人口激增,失业严重,通货膨胀,原料不足,能源紧张,外汇枯竭,加上企业自身资金短缺,大部分公民营企业工厂处于停产和倒闭状态。但当台湾经济面临崩溃边缘的情况下,美国从当时自身的战略利益考虑,在1950年下半年通过所谓“共同安全法案”,对台湾实施“军事保护”,并提供大量经济援助。美援分为计划型援助和非计划型援助两种。计划型援助是以特定经济计划项目为对象提供所需的贷款资金、器材设备、物资原料和技术劳务,并派遣专家到台指导;非计划型援助是以“480公共法”剩余农产品向台湾提供的实物援助。从1951年到1960年,美国经济援助实际到达额共10.29亿美元,平均每年1亿美元以上。1951年至1959年会计年度,美援直接用于民营企业的贷款资金,矿业为175.4万美元、台币5591.6万元;制造业为1711.3万美元,台币2.08亿元;用于工业管理和培训企业干部的美援资金为40.1万美元、台币1836.7万元,这三项共1926.8万美元,台币2.83亿元。受援产业包括矿业、食品、纺织、纸业、一般化学工业、制材及人造木板、水泥、钢铁、机械、电工器材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受援较多的大型民营企业主要有唐荣铁工厂、裕隆汽车公司、台湾纸业公司、嘉新水泥公司、台湾水泥公司、台湾凤梨公司、均质木材公司、新竹玻璃公司、台湾塑胶公司、中国人造纤维公司等(详见表1)。
表1 民营企业接受美援情况
受援单位
受援金额
万美元
万元新台币
新竹玻璃公司
45.51599.89
台湾塑胶公司
75.76
-
裕隆汽车公司
19.42300.00
大同机械公司
34.89551.00
台湾纸业公司
134.02
1161.65
亚洲水泥公司
- 1547.28
台湾凤梨公司
10.12306.00
唐荣铁工厂
26.67607.00
中国人造纤维公司
- 2000.00
资料来源:赵既昌著《美援的运用》,第151页。
1954年以后,台湾各种工业发展计划中受援新兴工业范围更广,此种援助包括美元及相对基金以及商业银行贷款,有172种小型工业直接受到援助。尤其是1954年建立的美援小型工业贷款,以优惠条件对民间小型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银行资金不足,则以相对基金贷款补充。贷款本身旨在资助资本与设备之购置或兴建工厂,对象仅限于民营工业。贷款人对所贷款金额平均需付10.3%年息,较当时向私人借贷利息要低2倍以上。当时,民营企业扩展规模的主要障碍就在资本缺乏,此项贷款无疑是向民营中小企业雪中送炭、向中小企业输血,使中小型工业得以迅速成长起来。从1954年至1958年共举办美元贷款6次,贷出美金总额为734.2万元;台币贷款5次,贷出美援台币金额9711万元。享受美援小型民营工业贷款的中小型企业有食品、饮料、手工艺、皮革等20多个行业约400家工厂。1952年至1958年,美援在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平均约占28.7%。美援占台湾资本形成毛额的比重,从1952年至1961年平均约占40%(详见表2)。
表2 50年代美国经援占台湾资本形成额的比重
年份
台湾资本形成额
美国经援
比重
(百万新台币)(1) (百万新台币)(2)
(2)/(1)
19522642 1057 40.0
19533224 1190 36.7
19544041 2111 52.2
19553998 1298 32.5
19565524 2366 42.8
19576355 2111 33.2
19587898 3487 44.2
19599786 4473 45.8
196012587 4698 37.3
196113887 4952 35.7
资料来源:《重修台湾省通志卷四经济志经济成长篇》,第398页。
美援对50年代台湾经济基础设施的改良与建设也有很大的作用。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50年台湾接受美援开始至1959年止,台湾当局运用在电力发展方面的援款达9600万美元、新台币14亿元。用这些援款修建了一批水力火力发电厂,改良了一些配电工程系统;用于交通运输建设的美援资金4900万美元、新台币9.8亿元,进行了铁路设备及线路维修、公路桥梁修建,有效地改善了能源紧张和交通拥挤状况,为企业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
50年代初由于土地改革的成功、物价水平的相对稳定和美援的输血,台湾工业生产呈现稳定快速增长的趋势,从1952年至1961年,工业生产指数大约增长了173%,尤其是制造业和公用事业的成长幅度,制造业大约增长了200%,公用事业生产则增长了146%。
(三)四年经建计划与工业保护政策
台湾当局鉴于经济恢复在1952年已基本结束,工农业生产主要经济指标已达到或超过战前最高水平。因此,从1953年开始实行以四年为期的经济建设计划。50年代共实施两期,1953年至1956年为第一期,1957年至1960年为第二期,第一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原名是《台湾经济四年自给自足方案》,后改名为《台湾经济建设四年计划》,这个计划实际上是为申请美援的计划,希望能借美援之助加快工农业建设,在4年内能达到经济上自给自足的目标。在这个计划里,台湾当局提出“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的方针,重点发展肥料、电力、食品、纺织等内需消费品工业,以替代进口消费品。计划实施结果甚有成效,其中电力建设虽遇到1953、1954年旱情,但仍从14亿度增加到24.74亿度,装置容量自32.9万千瓦增加至52万千瓦;煤产量从170万吨增加至253万吨;新兴工业如平板玻璃等亦纷纷崛起。
第二期四年经建计划的总目标是继续开发能源,增加农业生产,加速发展工矿事业,拓展出口贸易,以提高国民所得,增加人民就业,平衡国际收支。计划目标在农业方面除订定每年增产稻米1亿斤外,重点发展高价值的经济作物,并协助非农业部门的发展;工业方面,台湾当局提出六项发展原则:1.兼顾轻工业与大规模工业,不使二者偏废;2.尽量开发和利用岛内资源;3.鼓励输出和发展出口工业;4.提高生产力,以改进品质、降低成本;5.谋求农工业之间及各个工业之间的密切配合,保持整个经济平衡发展;6.促进区域间的合作。第二期四年经济计划期间虽遇到“八七”特大水灾影响,电力设施损失2110万元,民间工业损失1430万元,台糖公司损失8928.7万余元,但工业产品除肥料未能达到计划目标外,其余均超过目标。
两期四年经建计划的实施使台湾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工业生产净值如以1953年新台币29.80亿元为基期,则至1961年工业生产净额达113.50亿元,为1953年的1.22倍,平均每年增长10.5%。如将公营、民营经济进行对比,则经过“进口替代”时期的发展,公民营经济不论在生产总值、企业数和雇佣员工、产业结构上均发生巨大变化,民营经济在整个台湾经济中已初步确立了主体地位。从1953年至1963年,民营企业工业生产增长5倍,年增率为14.76%;公营企业工业生产增长2.47倍,年增率为8.03%。在制造业部门中,生产净值由1952年的新台币15.79亿元增至1963年的138.65亿元,增长3.23倍。其中民营制造业增长近6倍,年增率达19.6%,公营制造业增长2.26倍,年增率为8.7%;公民营企业产值的比重,由1952年的56.6:43.4转变为1963年的44.8:55.2。其中矿业民营占8O.9%,公营占19.1%,制造业民营占59.4%,公营占40.6%。
50年代台湾当局实施的工业保护政策也给台湾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这个时期的工业保护政策主要有:
第一,设厂限制。主要包括暂停接受设厂申请、工厂设厂辅导标准与工业自制率规定等。最早开始于1953年。当时,台湾橡胶、肥皂、火柴、灯泡及面粉等产业扩充过速、市场已饱和,故公告限制设厂,但后来由于各方反对呼声甚大,因此,至1958年乃取消限制设厂规定。此外,对个别工业也制定了若干临时性的管制办法,直接间接地对工业产生了保护作用。例如,1958年台“行政院”制定的《公务汽车管制办法》规定“凡国内(指台湾地区,下同)工厂可生产者,应尽量采购国内产品”,1961年公布《发展国产汽车办法》规定,“各机关购置新车应采用国产产品”等等,这些办法均针对当时省内唯一汽车制造厂——裕隆汽车公司,给予直接的保护。
第二,关税保护。50年代,台湾当局为发展进口替代工业,限制进口,节省外汇,保护岛内市场,对进口工业品采取高关税政策。1955年平均名目关税率达47%,1959年平均名目关税率仍达38.8%,除进口关税外,尚有附加防卫捐与港工捐,港工捐自国民党当局迁台时即已开征,税率为依完税价格征收2%,1958年底改为3%,防卫捐自1953年9月开征,税率为按进口结汇加征20%,1955年改为按基本汇率加征20%。
第三,进口管制。1953年台湾管制和禁止进口的工业品共有213项,占当时工业品进口项目507项的42.0%,1960年管制和禁止进口的工业品项目增加到414项,占当时工业品进口项目942项的43.9%。1960年9月,台外贸会制定《货品管制进口准则》,规定台湾制造业可申请停止外国货品的进口,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产品品质经检验合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者;2.产品厂价不高于同类货品进口成本的25%者;3.产品进口原料等所需外汇不超过其生产成本的70%者。此种管制进口对当时台湾产业,尤其是农产加工业、纺织业、农药及化肥工业产生了相当有效的保护作用。
第四,优先核配外汇及复式汇率。1950年台湾当局成立“产业金融小组”,负责审定输入结汇的优先顺序,当时所定的第一优先为生产所需的原料、肥料及器材,第二优先为重要生活必需品,第三优先为次要的必需品,另,1953年8月施行《民营工业原料核配办法》,由当时台湾省生产事业管委会金融小组专案核配外汇,供民营工业进口原料之需。50年代初台湾复式汇率不仅有二元复式汇率,还有多元复式汇率。外汇价格除“官价”、“结汇证价”外,尚有商业银行的结汇证价格,美元外汇折算价等。此种复式汇率无形中给相关工业以一种隐蔽性的补贴,对企业发展以极大的刺激。
二、发展概况
在上述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背景下,进口替代时期的台湾企业如鱼得水,获得良好发展的机遇,不仅公营企业规模迅速壮大,而且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成长。1949年台湾当局曾订定并施行台湾省工业登记实施办法,1957年又重新研讨修订并制定《台湾省小型工业登记办法》同时实施,将资本额在10万元新台币以下、使用动力与马力10匹以下或平时雇佣工人30人以下者称为“小型企业”,并交由县市政府径行核准开设和发证。根据工厂登记资料,1951年以后,台湾大型、小型工厂成长如表3所列。
表3 进口替代时期台湾工厂成长概况 单位:家
年底大型工厂小型工厂合计
1951 213734855622
1952 321567519966
1953 4691748412175
1954 5126926614392
1955 608810066
16154
1956 651711335
17852
1957 696311811
18774
1958 197210318
12290
1959 300513978
16983
1960 352315267
18790
1961.6371215877
19589
注:1958年以后因重新搜证关系,统计数字大减,事实上不断增设。
资料来源:《台湾文献辑览(三)》,第18页。
这时期工厂分布以中部较为普遍,唯大工厂多建于台北市郊、高雄市和新竹县,前者因距台北近,后两者系因资源充足,属于新兴工业城市,中部大多由于农产丰富,农产加工厂为多。1952年至1961年登记工厂行业分布如表4。
表4 1952年至1961年登记工厂行业分布概况 单位:家
注①:重新登记数字,故数字大减。
资料来源:《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1986年),第102页。
从表4可知,1952年至1961年台湾工厂登记由9966家增加到20646家,增长1.07倍,平均每年约增长8.4%,其中金属工业工厂增长最快,为4.06倍,其次是印刷及装订业工厂,增长2.47倍,机械器具业工厂增长1.86倍,化学业工厂增长1.83倍,制材及木制品业工厂增长1.58倍,食品业工厂增长1.19倍。增长最慢是纺织业工厂,仅增长33%。登记工厂的规模按资本额划分以1万~5万元者最多,占全部登记工厂半数以上。1960年规模结构如下:
资本额
家数所占比重%
1万元以下 230311.76
1万~5万元13604
69.84
5万~10万元
10715.47
10万~50万元 17759.06
50万~100万元 564 2.88
100万~500万元222 1.13
500万~1000万元
23
0.12
1000万~5000万元 15
0.08
5000万~1亿元 20.01
资料来源:《台湾文献辑览(三)》,第23页。
1960年全省登记工厂总资本额为新台币42.17亿元(糖、烟酒公卖未列),其中独资16,067家,占80.02%,合伙2,412家,占12.31%,公司组织1,100家,占5.67%,公营事业120家,占全省0.61%,民营占99.39%。
如按工厂使用动力分析,则其结构如下:
使用马力(匹)
家数 所占比重%
1~5 7900
40.35
5~10 8317 42.48
10~50 2163 11.05
50~100801
4.09
100~500
323
1.65
500~1000 640.33
1000~5000 110.06
至于工厂使用员工人数,则使用员工在6~10人的工厂最多,约占全部登记工厂总数的48.54%,其具体结构如下:
使用员工人数(人) 家数
所占比重%
1~53722 19.01
5~10
9504 48.54
11~50 5104 26.07
51~100 950 4.85
101~500241 1.23
501~1000
49
0.25
1001~5000 10 0.05
资料来源:同上,第27页。
从公司登记情况来看,至1961年底止,公司登记总家数5064家,为光复时的22倍多,资本总额达新台币119.03亿元。在五种公司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所占家数最多,计3613家,资本额111.73亿元,有限公司仅次于股份有限公司,计1385家;就地区分布来说,以台北市所占家数最多,计有3088家,约占全数60%,资本额为95.36亿元,约占资本总额80%,其次为台北县,计有346家,资本额为3.55亿元,再次为高雄市,计有272家,资本额为6.21亿元;就业别而论,以制造业1971家为最多,资本总额74.26亿元,其次为商业,计1710家,资本额8.51亿元,详见表5。
表5 1961年底公司登记(按业别分)概况
业别
登记公司数(家) 登记资本额(亿元新台币)
农业渔牧业
251
4.52
矿务及土石采集业 126
5.13
制造业
1971 74.26
建筑业
215
0.82
电气煤气自来水及 2 20.05
卫生服务业
商业 1710 8.52
运输仓储及通讯业 431
3.24
服务业
268
1.03
其他经济活动业
901.48
合计 5064 119.03
资料来源:同上
1952年至1961年公司登记家数、类型及资本额发展状况如表6。由表中可知,这10年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呈停滞或萎缩状态,而有限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却发展迅速,表明企业组织形态日益向现代企业组织形态转变。
表6 公司登记家数、类型、资本额历年统计表(一) 单位:家/亿元新台币
表6 公司登记家数、类型、资本额历年统计表(二) 单位:家/亿元新台币
资料来源:同上。
台湾除了工厂登记、公司登记外,还有商业登记,用以登记商业行号。所谓商业行号系指工厂、公司型态以外的企业组织,其种类复杂。按国际标准分类,可分为买卖业、赁贷业、制造及加工业、印刷业、出版业、技术业、兑换金钱及贷金业、担承信托业、劳作或劳务之承揽业、设厂所以集客业、仓库业、典当业、运送及揽运业、行纪业、居间业、代办业等等。其中买卖业即商品买卖,包括项目广泛,其经营方式分为批发业、零售业、批发兼零售业、零售兼批发业、商品中介业5种。1946年4月1日至1947年12月底止,台湾全省共有商业行号60758家,1950年增至74799家,至1960年止,全省共有商号184130家,较1950年增加一倍多。依地区分:台北市23054家最多,次为彰化县,计有16467家,台北县12036家,嘉义县10986家,台南县、高雄市、云林县均各为9000余家,最少者为澎湖县、阳明山二县局,各仅1000家左右;依行业分,最多者为买卖业,计有99010家,其次为制造及加工业,48743家,设场屋以集客业19489家、劳作或劳务承揽业6084家,技术业4934家,运送及承揽运送业1118家,其余各业均在千家以下,最少者为承担信托业仅4家。
综上所述,进口替代时期台湾企业不论是公营或民营企业在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均获得很快的成长,并奠定了企业出口扩展,进入国际市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