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制度与晚清文学现代性的发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性论文,稿酬论文,晚清论文,发生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13)11-0122-05
近20年间的研究成果已将晚清文学视为中国文学现代化之发轫①,认为晚清文学尽管没有五四新文学之自新自觉,但其发生语境已经全然不同于传统文学。这所谓全新语境,指的就是文学生产体制的逐步建立包括稿酬制度的最终完善。现代稿酬制度是文学生产方式步入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步骤,稿酬制度在推动出版事业和文化市场不断发育成熟、并在促成晚清时期文学创作和西学译介日益高涨的同时,也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文学生产体制的正式形成”[1](P147)的重要标识。由这层关联我们不难得知,稿酬制度与晚清文学的现代性之间注定将成为一个斑驳的“意义簇”。
中国现代稿酬制度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1872年的《瀛寰琐记》,开创了“刊文概不取值”[2](P2)的做法。之后,以申报馆为首,开创了“作价购稿”的版权买断形式,至1878年2月,《申报》刊载了一条征稿启事:“本馆愿出价购稿,或代为排印,装订好后,送书十部或百部申酬谢之意。”[3](P4)如果说“以书代酬”仍然停留在传统“实物稿酬”的样式范畴,那么由出版社出资购买未刊行之稿无疑已经符合现代出版的契约要义。至1901年3月,益智书局刊行启事,许诺“译稿之作,当送润笔之资或提取每部售价两成酬谢。”[4](P1)这则短讯实则已然提及现代文学生产体制中的两种主要计酬方式:“基本稿酬”(润笔之资)和“印数稿酬”(提取每部售价两成);而货币稿酬则见梁启超在《新小说》第一期上发布的《征文启事》,其中详细介绍了文学创作和翻译的稿酬规范:
谨布酬润格如下:第一类,章回体小说在十数回以上者及传奇曲本在十数出以上者,自著本甲等每千字酬金四元,同乙等同三元,同丙等同二元,同丁等同一元五角;译本甲等每千字酬金二元五角,同乙等同一元六角,同丙等同一元二角。”[5](P1)
《新小说》以著本的难易程度和译本的高低水准将创作稿酬分为四等,译介稿酬分为三等,并且都按照“每千字”为计酬单位。这种详细的方式成为中国近代稿酬制度的滥觞。而后的文学刊物纷纷效仿,如当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学刊物《小说月报》这样征稿:“甲等每千字五元,乙等每千字四元,丙等每千字三元,丁等每千字二元,戊等每千字一元”[6](P4);《月月小说》则声明:“一经入选,润资从丰。”[7](P1)就稿酬的支付样态而言,除了上述的“千字为酬”的结算形式,还有另外两种形式:一是将稿酬转换为书馆的发展股份。商务印书馆和作家包天笑的关系即为如此,据包天笑后来在《回忆录》中所言,“我当时共有商务股份三千多元,完全够得上一个董事资格。”[8](P497)二是以津贴补助或每月工资的形式来买断著(译)作版权。譬如浙江作家蔡东藩在创作《民国演义》时,“广益书局每个月都支薪70元”[9](P253);小说家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受上海世界书局的每月资助,“只许他给世界书局写作,而不许给别家书局写”[8](P491);周瘦鹃则以领取月薪的专职翻译员的身份,供职于中华书局。以上可以看出,晚清时期,社会上已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以字计酬”和“以版交税”的稿酬契约。同时,清政府在借鉴西方著作法律体系的基础上颁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之后,又于1910年颁布了中国近代第一部版权法则——《大清著作权律》。至此,在著作法的约束和规范下,稿酬的结算形式、支付范围、周期、以及作品等级划分标准等细节问题业已形成普遍性共识,并成为具有约束效应的社会公共契约。
一、职业作家和独立知识分子的出现
稿酬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文人的创作热情,不仅直接推动文学创作和文学翻译的快速发展,并且导致现代意义上的职业作家阶层的出现。传统文人大多数“皆一介布衣,文字而外无他长”[10](P6),其生存方式无非两种:入府成幕僚或开帐立私塾。前者主要是指寄宿于官家或书院的禀生,“他们靠大约年均十五两纹银来勉强维持生活”[11](P115);后者主要是指占社会更大多数的底层知识分子,他们以复习备考科举为出路,教伺孩童不过是藉以糊口的无奈之举。而1905年,清王朝宣布废除沿袭千年的封建科举制度,士子们在感叹“百无一用是书生”、“报国无门”之时,稿酬制度的适时建立给知识分子提供了一个新的人生选择机遇,一大批文人纷纷“把考院博取膏火的观念改为投书译稿”[8](P435)。这也使得文人延续千年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变化,仕途梦想破灭的文人逐步转型为依靠稿酬制度而生存的近代第一批职业作家。这其中,就包括梁启超、欧阳巨源、陈冷血、李涵秋、徐枕亚、张春帆、周瘦鹃、伍光建、陈景韩、林纾、孙家振、徐念慈、包天笑、周桂笙、孙玉声、李定夷、黄小配等代表性人物,他们将著(译)事业作为安身立命的根基,并以文艺副刊、文学期刊和书局为阵地,亦为其提供长期稳定的稿源。有了稿酬的支持和援助,他们除去后顾之忧,创作思如泉涌,“不假思索,下笔成文,十日呈功,半月成册,货之书肆,囊金而归,从此醉眠市上,歌舞花丛”[12](P270),其生活方式可谓既有精神人文之高蹈,也有经济物资之丰裕。所以说,如果没有稿酬的出现,这批作家文人恐怕只能是壮志难酬,纵然苦心坚守也可能是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甚至会再现曹雪芹“三餐时而不继”的难堪局面。
因此,稿酬制度的建立完善让文人获得经济上的相对宽裕和自由,并促使他们由荐幕僚、求仕进的传统文人转变为拥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近代知识分子。相较于传统文人,这一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心态已然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以赚取稿酬为主业的“卖文为生”、“著书都为稻粱谋”式的生活,已成为全社会认可的一种具备尊严和地位的职业,这使得现代知识分子以更加独立自信的姿态穿梭于各个社会阶层。例如,职业作家曾朴、林纾、梁启超曾都是晚清举人,近代报人孙家振、李涵秋、包天笑也都是晚清秀才,据包天笑回忆,当时文人“以不事王侯,高尚其志的态度谢绝政治交际应酬,自示清高,鄙官而不为者,不知多少也。”[8](P575)像吴趼人曾遇“岁子膺经济特科之荐,但毅然不赴”[13](P55);光绪辛丑年间,柳亚子时任大总统府秘书,但他“托病辞官,以卖文为乐事”[14](P3);袁世凯于1917年邀请林纾出任高级顾问,林纾直言“将吾头去,吾足不能履中华门也。”[15](P413)……这些“去政治化”的现代知识分子将报刊或书局视为寄身之所,如谭嗣同于《湘报》、严复于《国闻报》、汪康年于《时务报》、王韬于《循环日报》、梁启超于《清议报》和《新民丛报》、狄平子于有正书局、高梦旦于商务印书馆等等,并取得了不俗的成就。由此可见,晚清时期文学主体已然由政治附属物转变为具有独立身份的知识分子阶层,这一变化向来被视为晚清文学现代性的应有之义。
但客观来说,这种所谓的“独立身份”同时也具有很大的非自觉性,这一点使得他们既有别于历代传统文人,也有别于后来的五四文人。具体而言,晚。清知识分子在追求从封建体制中解放出来的自由和独立的同时,也时而会为自己的政治边缘地位感到身份焦虑。这种矛盾突出反映在晚清文艺作品中,表现为他们的创作既要努力去迎合市民大众生活消费品位;又要时时意存正统规劝,并潜移默化于消闲之余。譬如像徐枕亚的《玉梨魂》,就既充分表现了作家对封建婚姻的不满、却又要维系传统名分的矛盾心理,作家在对男女主人公何梦霞与白梨影寄予深刻同情之余,又高度赞扬了他们遵守封建伦理礼义的行为。再如林纾的思想纠结,他在翻译西方名著的过程中,将许多作品都作了中国传统道德化的阐释,如将《蒙特祖玛的女儿》译为《忠孝子复仇记》,将《老古玩店》译为《忠孝儿女传》,将《殉道的莽汉》译为《双孝子喋血酬恩记》等。这种亦新亦旧的创作和翻译带有典型的历史中间物的过渡色彩,显示为一种未完成的“现代性”,或被称之为“不充分的文学近代化”[16]。
二、文艺副刊、文学期刊和书局的百花齐放
稿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中国近代文学的现代转型奠定了物质基础,而文学现代性的生成过程则契合着文学生产传播方式的现代性。以《申报》为例,在实行稿酬制之后,各类投稿如雪花般飞至涌来,其中又以文艺类作品为多,于是《申报》在1872年11月商议决定辟出《瀛寰琐记》为文艺专刊,并与《申报》一同刊行销售。这算是中国最早的文艺副刊了。自此以后,文学生产的体制化、商业化运作使得报纸更加倚重刊行文艺作品来扩大办刊的影响,像邹弢的《断肠记》、吴趼人的《糊涂世界》、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和孙玉声的《海上繁花梦》,都是连载在当时报刊上的,同时,这些在市民中颇受欢迎的文艺作品也成就了一批优秀的文艺副刊。晚清时期,有广泛阅读基础和受众影响力的文艺副刊还包括《申报》中的《四溟琐记》(1873)和《自由谈》(1911)、《字林沪报》中的《消闲报》(1897)、《中国日报》中的《鼓吹录》(1900)、《新民丛报》中的《诗界潮音》(1902)和《新小说》(1909)、《时敏报》的《谐部》(1903)、《民权报》的《副刊》(1905)、《时报》中的《余兴》(1906)、《四川公报》中的《娱闲录》(1907)、《民立报》的《丛录之部》(1910)、《新闻报》中的《快活林》(1912)等等。
与文艺副刊相呼应的是晚清时期文学期刊和书局的大量涌现,这是现代稿酬制度影响下市民消费阅读阶层出现的一个重要文化表征。晚清时期,文学期刊的兴盛与繁荣势必大大推动作家的职业化和文学的大众化,与此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促成现代文化公共空间的形成。据樽本照雄和陈平原先生的统计,这一时期仅以“小说”命名的文学期刊就达20多种。(详见表1)并且,此时的小说在经历了“小说界革命”之后已从“小道”转向“正道”,并最终取代诗歌成为文学主流。
就晚清时期成立的书局而言,除了在近代出版史上赫赫有名的商务印书馆(1897)、广智书局(1898)、文明书局(1902)、有正书局(1904)之外,还出现了许多家专门出版发行著(译)文学的出版机构及书局,其中包括同文书局(1882)、江南制造局翻译馆(1888)、维新书局(1894)、广稚书局(1900)、广益书局(1900)、金粟斋(1902)、通雅书局(1903)、文盛书局(1903)、小说林社(1904)、西泠印社(1904)、益智书会(1905)、新学文社(1906)、经世文社(1907)、乐群小说社(1907)、觉群小说社(1907)、时务编译印书馆(1908)、改良小说社(1908)、中华浸会书局(1908)、小说图画馆(1908)、上海焕文书局(1909)、新焕小说局(1910)、进步小说社(1910)、小说时报社(1910)、新华小说社(1910)、启新书局(1911)等大小200多家。此外,这一时期更值得关注的是书局—稿酬—作者—文本这四个因素之间已然建立起完整的现代性关联,并形成了以书局为核心的几大文人创作群体[17](P97-98)。具体而言,包括以有正书局、小说时报社为核心,以恽铁樵、天笑、冷血、杨心一为代表的文人创作群体;以商务印书馆、广益书局为核心,以林琴南、李伯元、王蕴章、陈家麟为代表的文人创作群体;以小说林社为核心,以包天笑、徐念慈、曾朴、陈鸿璧、黄摩西、吴步云、奚若为代表的文人创作群体;以乐群书局、月月小说社为核心,以吴趼人、周桂笙、陈蝶仙、冷血为代表的文人创作群体;以广智书局、新小说社为核心,以梁启超、红溪生、披发生为代表的文人创作群体。上述五个核心构成了晚清文学的创作出版传播中心,同时也几乎勾勒出晚清文学的创作全景图像。
由上可见,以现代稿酬制度为背景并以文艺副刊、文学期刊和书局为中心,晚清文学开启了文学生产与现代传媒方式紧密结合的先声,所传达释放出的文化能量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文学的想象。也正是在这种文学生产体制的有力支持下,晚清时期的文学生产、消费传播、接受反馈等诸方面开始逐渐与传统文学渐行渐远、差别分明。寅半生曾经在《小说闲评叙》中描述了这种文学生产和传播方式上的古今差异:“昔之为文学者,抱才不遇,无所表现,借小说以自娱,息心静气,穷十年或数十年之力,以成一巨册,几经锻炼,几经删削,藏之名山,还敢以问世,今则不然,朝脱稿而夕印行。”[18](P4)客观来说,以稿酬制度为标志的现代文学生产体制及其巨大的传播效应,构成促使晚清文学现代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如此,文学生产和传播方式上的古今差异使得文学的功能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新民”和“启蒙”不再一统天下,“娱乐”和“消遣”渐自形成一派,“不治功令文,不治经生家言”[20](P12)。这样,晚清时期的文学逐渐淡去了“文以载道”的政治色彩,增强了文学独立表现社会生活的品格,由此开拓出一个独立于封建伦理教化之外的公共阅读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晚清文学成为文学现代性发生的一个重要前提链条。
三、翻译文学的勃兴和丰富的文体类型
考察晚清文学现代性的发生,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翻译文学的“开智启慧”及其对文学现代性嬗变的积极意义。同样,这一时期翻译文学的勃兴依然与稿酬制度的建立完善有紧密的联系。如前所述,近代稿酬制度的建立对职业作家群体产生了积极的驱动力和影响力,像林纾凭借“千字五元”的稿酬保障,翻译西方文艺作品多达103部;包天笑译书则是“千字四元”;梁启超一边学日语,一边翻译《佳人奇遇记》;更甚至译者,队伍中还出现许多留洋学生的身影。正是基于翻译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后来以周桂笙为首的翻译家为提高翻译质量,以“愿与海内译述诸君,共谋交换知识之益,广通声气之便”[20](P2)为旨归,牵头成立了“译书交通公会”这样的专业翻译交流机构。
毋庸置疑,在晚清后20年间,翻译文学在文学出版物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1904年,《新新小说》统计称:“每期所刊,译著参半。”[21](P6)1908年,据徐念慈对当年(1907年)小说出版的调查,则为“著者十不得一二,翻译者十常居八九。”[22](P8)从1908—1911这四年间,翻译文学更呈现出大幅度的增加,仅商务印书馆就出版翻译小说192部之多,小说林社也出版翻译小说90部,这两家书局合计就占此时期翻译总量的47%②,一批杰出的翻译家如林纾、陈冷血、周桂笙、伍光健、徐念慈、吴梼、包天笑、周瘦鹃、马君武等脱颖而出,译介出一大批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佳作名著。(见表2)
这些译著通过对西方社会生活的介绍,提供给国内读者许多感知西方的文化材料,而读者通过大量的文学阅读也可以获得“域外他者”的经验,从而建构起比较真实丰富的西方形象。可以说,晚清时期的翻译文学和艺术趣味在无形中塑造了当时以及后来一代人的文学性格,甚至对后来的五四新文学运动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翻译者为前锋、自著者为后劲,悄然开启了晚清文学现代性的历史帷幕,而寻根溯源,这一切均得益于现代稿酬制度之所赐。陈平原在《中国现代小说之起点》中就将这一原委归结为:“文学生产体制的建立参与了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进程。”[23](P16)
在翻译文学大规模勃兴的同时,晚清文学的文体类型得以大幅度的丰富和健全。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小说之文类主要有志人、志怪、讲史三种,明代以后分为“箴规、丛谈、杂录、辩订、志怪和传奇”六类[24](P23)。而至晚清,文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驳杂繁多,我们以当时《小说林社》的一则征集译稿启事为例,文类范围便包括:
一,历史小说(志已往之事迹,作未来之模型);二,地理小说(北亚南非,为广见闻);三,科学小说(启智密钥,阐理玄灯);四,军事小说(尚武精神,爱国汗血);五,侦探小说(交形易相,侦察钓稽);六,言情小说(沧海巫山,人生话剧);七,国民小说(独立之门,洛钟其应);八,家庭小说(家底教育,首重幼稚);九,社会小说、(各色世界,超无上乘);十,冒险小说(冒险精神,雁行鼎足);十一,神怪小说(欧西古俗,以资博览);十二,滑稽小说(谈谐谈笑,继武后尘)。[1](P236)可以看出,晚清在翻译文学的影响下,文体类型已有了相当大的突破,“其所营造的全新叙述类型,超越经验的想象与故事,对读者而言,既是陌生新奇的审美体验,又是现代社会意识与审美意识的启蒙。”[25](P59)就此而言,晚清翻译文学的现代性意义已十分明显。
当然,还应当看到,晚清文学之所以被称为“未完成的现代性”,与这一时期的文学生产体制也是不无干系。客观来说,稿酬制度作为驱使创作之“利薮”同样也暴露出问题的两面性:在促成文学作品数量激增的同时,也纵容了创作者的某种拜金和草率,这与传统文学一贯以来“藏之名山,传之后人”的创作态度和“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精品意识已经相去甚远。此外,在文学的翻译过程中,不少晚清作家还仅仅停留在“借用了欧洲文学的一些写作技巧……存在生吞活剥的模仿”[26](P82),一些“急就章”既缺乏对形式技巧的融会贯通,也未能将译介精品作进一步的消化、吸收。这种艺术上的粗糙大大降低了作品的价值水准。这些文类与文体上的问题直至后来的五四文学才得以进一步解决。正因如此,带有“未完成的现代性”烙印的晚清文学,也还远未真正达到超越中国传统文学的新高度。
注释:
①上世纪末开始,钱理群、黄子平、陈平原等人撰文阐释了“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旨在将五四文学前二十年之文学归于现代文学范畴,这对后来的晚清文学现代性的探讨具有启发意义。如孔范今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认为,“新文学”的种种现代创新在1898年就已经开始;严家炎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也认为,现代文学的起源应该追溯到19世纪80年代,等等。
②由阿英《晚清戏剧小说目》、北京图书馆编《晚清时期总目录·外国文学》、谭汝谦编《中国译日本书综合目录》等文献统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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