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房价与居民收入差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差距论文,房价论文,居民论文,规模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3)12-0005-08
城镇化和收入差距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两个重大问题。中国正处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从2000年到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由36.1%上升到52.6%,年均城镇化速度超过1%,这意味着我国每年有超过1300万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城镇化不仅通过扩大当期的投资和消费拉动内需,而且也关系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和人民的长期福祉。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中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在于城镇化。
但是,我国城镇化道路颇有争议,在理论上远未形成共识,在实践上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主要观点有:(1)主张小城镇战略,如官锡强(2007)、陈淮(2010);(2)主张大城市甚至特大城市战略,如刘永亮(2009)、陆铭(2011);(3)主张城市群发展战略,如李京文(2008);(4)主张多样化的城镇化战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如姚士谋(2010)、范红忠(2010)。[1-7]近年来,在学术界和政府实际工作部门,城市群战略似乎取得了主流地位,但是,城市群是在具体城市规模上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在城市群内部仍然存在一个是重点发展大城市,还是重点发展小城市的城镇化道路选择问题。例如,在武汉8+1城市圈内,是重点发展武汉,还是重点发展城市圈内其他中、小城市?
近十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快速进展,但是贫富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李实和罗楚亮(2011)研究发现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走高,收入差距对经济增长以及社会公正提出了严峻的挑战。[8]陈斌开等(2009)研究发现,教育是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开的重要原因。[9]Deng和Li(2009)以及陈钊等(2010)运用中国居民收入调查数据(CHIPS数据)对城镇居民的收入进行分解,都认为区位因素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10-11]万广华(2012)研究发现,近年来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缩小,而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扩大。[12]
贫富差距关系到城镇化的质量,城镇化也可能影响贫富差距,如以特大城市为主要特征的拉美快速城镇化模式就产生了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本文的主要贡献是,把城镇化道路和贫富差距这两个重大问题联系起来进行研究,首先从理论上揭示了城市规模、城市房价和居民收入差距的关系,指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房价越高,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越大。在此基础上,采用CHIPS数据对上述理论假说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分析结果支持本文的理论假说。本文揭示了城镇化道路和贫富差距的内在联系,对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本文其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基于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流动特征的分析,提出了理论假说;第三部分对本文的理论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第四部分进一步分析了大城市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第五部分为结论和启示。
二、理论假说
我国城市劳动力由进城农民工和城市原居民中的劳动力组成,后者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城市居民普通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力。这一部分我们将分析城市规模与不同类型劳动力工资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理论假设,即城市规模越大,城市房价越高,则城市居民收入差距越大。
(一)城市规模、房价与农民工工资的关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899个县的近20万农民工的调查数据,东部、中部和西部外出农民工的月均收入分别为2053元、2006元和1990元,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市和建制镇工作的农民工的月均收入分别为2302元、2041元、2011元、1982元、1961元(国家统计局,2012)。[13]这些数据来看,农民工工资与其工作所在的城市规模和区域的关系并不大。
农民工的工资与其打工的城市规模无关,并不太难理解。因为在我国,相对于城市房价而言,农民工的工资很低。然而,尽管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工资不可能在城市买房置业,也不可能在城市租住体面的住房,但是经过若干年的积累,很多农民工的工资却足以使其在家乡农村盖起比较体面的“小洋楼”。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农民工形成了“城市打工挣钱,农村盖房消费”的行为模式。他们到城市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挣取更多的收入回家盖房和消费。而且,在农村这个熟人社会里,农民工之间在消费上具有很强的攀比心理,这强化了其“城市打工挣钱,农村盖房消费”的行为模式(范红忠,2009)。[14]
“城市打工挣钱,农村盖房消费”的行为模式使得他们并不关心所在城市的房价,这决定了农民工的跨区域流动特征,即流向名义工资最高的城市。最终,农民工跨区域流动导致在大、中、小城市农民工的名义工资相等。换言之,农民工工资与其工作所在城市房价是脱钩的。
根据上述分析,下面我们进一步用模型表示我国不同类别的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特征。
代表性农民工的行为模式可以用(1)式表示如下:
公式(2)的重要含义是,农民工在大、小城市工作的名义工资与城市规模、城市房价以及居住体面的住房所需的成本无关,相对于大、小城市居住体面住房所需成本之差而言,农民工在大、小城市工作的名义工资基本相同。简言之,农民工的工资与其打工所在城市的房价无关。
(二)城市规模、房价与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工资的关系
对于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而言,一方面,进城农民工挤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压低了他们的工资谈判能力;另一方面,和农民工具有很高的跨区域流动性不同,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具有很大的跨区域迁移成本。首先,中国大多数城市家庭夫妇两人都需要工作,而夫妇两人同时在一座城市找到满意工作的成本,往往是一个人找到满意工作成本的两倍以上;其次,中国人很注重人脉关系,换一座城市工作,意味着原来建立的人脉关系的丧失,并需要建立新的人脉关系,这是一种不小的情感成本;第三,户籍制度、子女上学等制度因素,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的迁移成本,例如,北京、上海等地考生在高考上的优惠政策,就可能减少了当地居民向其它城市迁移的动力。
同农民工不同,城市居民中普通素质劳动力十分渴望在城市居住体面的住房,他们对城市住房和交通成本的上升极为敏感。但是由于工资谈判能力低,迁移成本大,大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要求厂商根据大城市过高的住房和交通成本对其工资进行必要的补偿。实际上,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的工资已经同农民工的工资相差无几。邢春冰(2008)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普通素质农民工的工资十分接近普通素质城镇职工的工资。[15]简言之,农民工对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工资的拉平作用,导致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的名义工资与城市房价脱钩。
用公式(3)可以表示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的空间流动特征:
(三)城市规模、房价与城市居民中高素质劳动力工资的关系
城市居民中高素质劳动力是指具有较高人力资本、较高的稀缺性和较强工资谈判能力的劳动力。由于其稀缺性,高素质劳动力在不同城市之间的迁移成本很小,厂商必须根据城市较高的房价和生活成本对高素质劳动力的名义收入进行完全补偿。否则,高素质劳动力就会转向其他厂商,或到迁移到其他城市就业。例如,很多高校对高素质人才展开了激烈争夺战,不但给出很高的工资,还承诺解决其住房、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在高科技人才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大多数企业也纷纷根据城市房价和生活成本对高素质人才提供很高的住房补贴和名义工资。
城市居民中高素质劳动力的空间流动特征,可以用公式(4)表示:
公式(4)的含义是,由于城市居民中高素质劳动力的稀缺性,他们城市间迁移成本低,具有很高的工资谈判能力,大城市厂商必须根据房价和过体面生活所需之成本对他们在大城市的生活成本进行完全的补偿,才能招聘到足够的高素质劳动力。公式(4)沿用了公式(2)和公式(3)的隐含假设。
(四)不同类型劳动力的收入差距
严格地讲,这里的住房成本应该是城市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中央商务区)附近的住房成本。根据单中心城市模型,所有厂商集中于市中心CBD,城市的边界是距离CBD足够远以至于地租为零的地点。工人可以选择交通成本很低即靠近CBD的地点居住,此处房价很高,也可以选择远离CBD的地点居住,但交通成本很高。无论代表性工人选择在什么地点居住,其交通和住房成本之和不变(Black和Henderson,1999)。[16]因此,这里的作为城市CBD附近的住房成本(此处交通成本为零)包含且等于城市其他地点交通成本和住房成本之和。
城市规模关系到我国城镇化道路。一般而言,其他条件相同,城市规模越大,城市房价越高,城市规模和城市房价与在城市居住体面住房、过体面生活所需要的成本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公式(5)提出的理论假说可以表达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房价越高,则居民收入差距越大。
三、实证分析
本部分将对城市规模越大,城市房价越高,则居民收入差距越大这一理论假说进行实证分析。
(一)模型与数据来源
由于我国不同区域的城市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差异,再加上我国统计年鉴上各城市人口常常不包含外来人口,所以一个城市的人口规模可能难以真实地反映在该城市居住体面住房、过体面生活所需要的成本。相比之下,我国城市房价更能反映在一个城市居住体面住房、过体面生活所需要的成本,也更能反映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真实规模。为了稳妥,本文将分别采用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房价作为解释变量。本文采用的计量模型如下:
采用CHIPS数据,利用Stata软件内含的基尼系数计算软件包就可以计算出各城市2002年和2008年的基尼系数。
如前所述,CHIPS数据的调查对象,既包括城镇居民,又包括城市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是农民工,而农民工目前并没有完全实现城镇化,只能算是半城镇化人口。所以,为了准确衡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我们采用两种数据计算城市基尼系数,一种数据是包括了城市外来人口,一种数据没有包括城市外来人口。由全部人口计算的基尼系数称为,由不包含城市外来人口的城镇居民数据计算的基尼系数称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2002年和2008年对中国一些城市居民的家庭(包括外来人口)收入进行了调查,学术界称这一数据集为CHIPS数据。2002年的CHIPS数据涉及十多个省的68个大、中、小城市,调查了城镇居民9327位,城镇外来人口3269位,共计12596位。2008年的CHIPS数据涉及19个城市,调查了城市居民7150位,城市外来人口6679位,共计13829位。各城市的人口规模和房价数据,分别来源于2003和2009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二)计量分析结果
表1给出了回归分析结果。采用2002年数据,无论是用城市人口规模,还是用房价,都对城市基尼系数有显著的正影响。而且,房价对基尼系数的影响程度远超过人口规模对基尼系数的影响程度,这说明房价更能反映城市体面生活所需之成本。2008年的结果显示,除了一个回归之外,其他回归系数均显著,表明无论是城市人口规模,还是城市房价,都对城市基尼系数有显著的正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城市规模对收入差距有显著正向影响的结论,本文将对上述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库兹涅茨倒U曲线假说认为经济发展(用人均GDP表示)与收入差距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故本文的稳健性检验将采用在上述模型中添加人均GDP这一解释变量的方法。稳健性检验模型如下:
表2给出了稳健性检验的结果。除2008年在使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人口作为样本时,城市人口规模与基尼系数无关外,其他无论是用城市人口,还是城市房价,都仍对基尼系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弹性略有提高。故稳健性检验再次验证了城市规模对收入差距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四、市场失灵与“巨型城市+严重贫富差距”的城镇化模式
聚集外部性包括聚集经济和聚集不经济,是区域和城市经济学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依赖于生产与人口聚集所产生的聚集经济和聚集不经济(Fujita,1989)。[17]从微观基础来看,聚集经济有如下几种形式:(1)生产和人口的集中,产生了信息溢出效应,减少了有关技术、供应者、购买者和市场条件方面的信息成本;(2)市场规模的扩大,使原本不值得贸易的中间品市场化生产成为可能,从而降低了中间投入品的生产与交易成本;(3)生产和人口的集中,市场规模的扩大,对区域出口商品制造商提供的中间投入品实现了多样化,从而提高了效率;(4)生产和人口的集中,减少了劳动市场上的信息成本,厂商与工人的匹配效率得以提高;(5)由于买卖双方的地理接近性,减少了运输成本。
尽管大城市由于聚集经济提供了更高的生产效率,但大城市的居民却承受着更高的生活成本,如更高的房价、更长的通勤时间、噪音与环境污染等等。Henderson(2003)研究指出,在美国和拉美国家,大城市的生活成本是小城市的2倍多。[18]Rousseau(1995)发现巴黎的生活成本比法国其他地区高89%~94%。[19]Zheng等(2006)研究发现,日本东京大都市区生产和人口聚集不经济主要表现为过高房价、过长通勤时间和低环境质量。[20]
概言之,聚集经济主要是生产和人口的集中为厂商带来了更高的生产效率,而聚集不经济主要是生产和人口的集中通过房价、交通和环境等渠道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成本。厂商是聚集经济主要的直接受益者,工人是聚集不经济主要的直接受害者。但在工人有足够的工资谈判能力的前提条件下,大城市工人能够向厂商索要更高的工资,以补偿大城市更高的房价和生活成本,否则工人可以选择向中、小城市流动。这样,大城市更高的房价和生活成本就可能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工资谈判机制,首先影响工人的名义工资,进而影响厂商的投资成本。最终,大城市更高的聚集不经济将传到并转嫁给厂商。城市有效规模反映了生产和人口的集中所产生的更高生产效率和更高生活成本之间的一种平衡关系,其中聚集经济是促使城市规模扩大的市场力量,而聚集不经济是限制城市规模过度膨胀的市场力量(Henderson,2003)。[18]
但在我国,由于工资谈判能力较弱,农民工的工资和城市居民中普通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是和城市房价脱钩的,农民工和大量的城市普通素质劳动力无法要求大城市厂商根据大城市更高的房价和生活成本对其名义工资进行补偿。其结果是,房价和生活成本等聚集不经济限制城市规模过度膨胀的市场功能难以发挥作用,造成严重的市场失灵。
因此,在房价等聚集不经济限制巨型城市过度膨胀的市场功能严重失灵时,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限制大城市的规模,仅靠市场的力量,我国很可能走向“巨型城市+城市贫民窟+严重贫富差距”的拉美城市化模式。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研究发现,在我国现有劳动力市场条件下,由于农民工的工资与其打工所在城市的房价无关,农民工对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工资的拉平作用,导致城市居民中普通劳动力的名义工资与城市房价脱钩。最终的结果是城市规模越大,城市房价越高,居民收入差距越大。因此,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角度看,我国有必要限制城市规模的过度扩张,特别是限制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发展,鼓励中、小城市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弥补房价等聚集不经济因素造成的市场功能的失灵,避免我国走向“巨型城市+城市贫民窟+严重贫富差距”的拉美式城市化道路,并促使我国走向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和贫富差距较小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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