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影响_公共部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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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公共消费品的特性与范围

公共物品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或)非排他性的物品,其英文Public Goods也可译为公 共产品。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是社会产品,比如空气之类的纯自然品就不应称 为公共产品。有一部分公共产品,如农田灌溉设施、农业基础科技等可以明确划为生产投入 品,其余用于生活消费的则可称为公共消费品。A·爱伦·斯密德以“共享物品”、“相容 性物品”的概念取代“公共物品”的提法,并认为它的一个基本特征“不是消费,而是享用 ”[1](P120)。但笔者认为,所谓“共享”、“相容性”就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 ,而“享用”本身就是“消费”。当然,“公共物品”的外延缩小到“公共消费品”时,其 依然存在的上述两个特性决定了绝对区分公共消费品是用于生产性消费还是生活性消费比较 困难,但公共消费品作为一类能满足人们公共需要的消费品是客观存在的。

农村公共消费品是满足农民公共需要的公共设施及其提供的服务,作为区域性公共消费品 ,其范围也包括公共消费品的一般类型。笔者曾依据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强弱组合把公共 消费品分为三类:公共消费品Ⅰ类为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消费品,如国防、公共 安全服务(警察、消防)等。公共消费品Ⅱ类为非竞争性强和非排他性弱(甚至无)的消费品, 包括邮政、电信、民航、铁路、水、电、气和有线广播电视等。公共消费品Ⅲ类为非竞争性 弱(甚至无)和非排他性强的消费品,包括公共环境服务(如公园、绿地、道路及其管理、公

共卫生、气象服务)、公共文教(基础教育、一些文体事业)、公共医疗保健、公共交通以及 社会保障等。公共消费品Ⅰ类一般无法计量消费量,是全国性的公共消费品;民航、铁路、 公园、绿地等现在与农民的日常消费联系不大,其余的公共消费品大多是与农民密切相关的 公共消费品。其中,公共消费品Ⅱ类具有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这类行业随着消费者数 量和距离分布的扩大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但常存在定价(如平均成本定价、边际成本定价) 困境;这类行业有时也能以比单独生产更低的总成本,同时生产多种消费品,但消费品的多 样性与单位成本之间往往存在冲突,所以公共消费品Ⅱ类消费的非竞争性强。公共消费品Ⅲ 类与 外部性或内部性密切相关,如果排除一部分人享用这类消费品有失社会公平或者排除的成本 极高,因此公共消费品Ⅲ类的非排他性强。

公共消费品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是由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决定的,例如上面提到的规模 经济、外部性等都与特定技术条件有关。所以技术经济条件的变化会引起公共消费品范围的 变化,即由纯公共消费品→准公共消费品→私人消费品转化。例如,由于卫星电视技术的发 展,原来的有线网络、差转台等公共消费品在农村可以由卫星电视接收器这样的私人消费品 替代。当然,新的技术又可能引起新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如卫星(频道)则成为一个新的 公共消费品。因此,公共消费品的范围是否有扩大或缩小的趋势,应具体考察。值得注意的 是,公共消费品的范围与公共消费的边界并非完全一致。公共消费和私人消费是对所有消费 品的消费方式而言的。随着消费者增加和市场技术条件的改善,许多公共消费品可以达到消 费上的竞争性或排他性,特别是公共消费品Ⅱ、Ⅲ类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和程度上可以根据消 费量和服务量的大小收费,因而可逐步采用私人消费的方式[2]。

二、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不足的原因

我国当前的公共消费品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据调查,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 %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还有13%的村不通公路,有53%的村不通电话。虽然95%的村能通电, 但电价昂贵,普遍是城镇电费的2倍以上,有93%的村能接收电视,但信号相当微弱,彩电信 号尤差。距县城20公里以上的村占56%,距汽车站20公里以上的村占34%,交通不便[3]。公 共医疗保健服务也供给不足,政府在疾病预防项目的投资占GDP的份额逐年减少,其中以197 8年—1993年最为明显,从0.11下降到0.04,虽然此间人均预防经费从1元提高到1.3元,但 考虑到通货膨胀,实际上也是下降了[4]。这种情况下,公共卫生服务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收 费,以至于许多农村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指标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限标准。全国的公共 文化设施落后,截至1997年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仅0.31册,人均购书经费0.21元,而且藏书 及经费集中在城市,全国尚有226个县无公共图书馆,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已瘫痪。虽然农村 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收学费,但数百元杂费,引起农民不满。此外,我国的农民基 本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完全不能享受医疗、养老等公共保险消费。可见,我国农村消 费品供给不足非常严重。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是:

1.公共消费品供给所固有的两种缺陷。

公共消费品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使其市场价格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困难性,竞争机制不能 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市场缺陷。根据一般偏好原则,一个人投资兴建的物品是不愿让他人无 偿消费的,即使是后者的消费不会引起前者边际供给成本的丝毫增加。而公共消费品的基本 特性使其供给不能避免搭便车行为和外部性,因而私人就没有积极性经营。也就是说,在市 场机制下,私人不愿或不会提供足够数量的公共消费品。庇古早已指出了这类市场缺陷的后 果——供给不足[5]。但是,当公共消费品由政府公共部门供给时又存在非市场缺陷。查尔 斯沃尔夫曾详细探讨了这类缺陷[6](P121):(1)成本和收入分离——非市场活动的收入具有 非价格来源,主要由政府税收支付成本,易导致多余和增加的成本;(2)内在性——私人的 或组织的成本和利润很可能支配公共决策;(3)派生的外在性——非市场活动可能产生无法 预料的远离公共目标的副作用;(4)分配不公——非市场活动会产生权力或特权(而不是收入 和财富)的分配不公。这些非市场缺陷会直接导致公共部门内部的X非效率,产生公共消费品 有效供给不足,有时公共部门甚至“制造”短缺。

2.我国农村公共消费品的公共供给不足

公共消费品经营同时具有两种缺陷,市场和政府的选择是在不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政府 以及二者不尽完善的组合之间的选择。[6](P84)但是我国政府并未切实负起农村公共消费品 的供给责任。长期以来,政府财政资金具有极强的非农偏好,为城镇居民提供大量的公共消 费品,连住房等私人消费品也以公共消费品加以提供(近年推行住房货币化以后仍给城镇居 民大量住房补贴,而农民建房全靠自己筹资),而90年代农业保护率为-15.2%,即使是近年 政府公共支出增加,也主要投入城市,一条城市道路改造动辄数亿元,而农村公共消费品供 给几乎全由当地农民负担。政府投入很少,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实行财政包干 ,除农村电网改造等大型公共消费品外,国家把公共消费品供给的责任交给了县乡政府,而 县乡政府因大量的财政缺口而不能及时提供,甚至用“给政策替代拨款”,因而出现一些公 共部门努力“创收”,利用公共资源经营私人消费品甚至直接乱收费,所得却主要作为职工 福利,并非用于发展公共消费品。同时,各级政府对公共行业实行严格的进入规制,造成公 共行业的劳动力、技术、资本、信息等方面高度的行政性垄断。由于缺乏竞争,这些部门技 术停滞、管理落后、公共消费品下降。例如,一些县建起了电视差转台,但却只转播县电视 台质量很差的电视节目。此外,我国目前尚缺乏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农村公共消费品大都 是由各级政府和部门自上而下决策供应的,供给总量与结构多数是由县乡政府以文件和政策 规定的形式下达,带有很强的指令性、主观性、统一性,常导致公共消费品供给和需求的脱 节,而且决策往往依据各自“政绩”作出,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工程”。由于缺乏 竞争式(如公开招标、竞标)项目管理与监督,公共消费品供给过程中导致村、乡、县、市、 省层级式的寻租等腐败行为。有人认为:“远离农村社区的各级组织不可能完全、准确地了 解和掌握农民对农村公共物品的需求状况。”[7]包括公共消费品在内的公共物品的集体偏 好本身就难以准确显示,这并不是决策者“远离”社区的问题,关键是我国公共部门的人、 财、物依赖于政府,而政府自身又不是规范的公共选择的结果,因而官僚式的决策必然降低 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效率。

3.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缺乏其他渠道

我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不及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农户又是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 进行生产投资支出。而且农户拥有的资产主要部分是实物资产(以住房储蓄为主),资产的流 动性很差。所以,刚解决温饱步入小康的农民实在无法抽出更多的钱自己供给公共消费品。 其次,我国农民公共消费品自给的交易成本极高。我国有9亿农民,2.38亿农户,分布的地 域辽阔。分散的众多农户消费水平、消费习惯不同,对公共消费品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性。 而且,我国农民的素质差,文盲和半文盲占10.10%左右,小学文化程度占35.12%。加上一些 农民小农意识强,具有守旧、自足的心理,对公共消费品价值的判断完全依据自己已有经验 和目前是否实用。加之公共消费品供给的谈判与决策中,农民有了保护私有资产的权利和行 动自由,因此乡村的公共消费品供给过程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一些明明大多数农户都可承 受的公共消费品被迫无限期拖延。实力很小、产权不明晰的农村集体资产也日益受到侵蚀而 无 力向农民提供公共消费品。农民交纳的统筹提留费用也因监督不足而使用效率低下,在许多 乡村农民交钱没有买来公共消费品,只是买来日益膨胀的公共机构本身。这已导致一些农民 对乡村公共部门失去信任,统筹提留等公益事业费用收缴特别困难,因而这些地方的公共消 费品供给更加不足。此外,农村公共消费品缺乏有效的产权制度,规制滞后也影响了一些企 业向农村提供公共消费品的积极性。康佳公司曾在农村建电视差转台促销,但由于没有相关 制度创新,其他电视机生产公司完全能搭便车,康佳公司也只能行一时之善举。而另一方面 ,一些公共部门却以国家安全为由,不准农民购买、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以他们的有线网 络和差转台来保护其电视服务的垄断租金。

经验证明,非市场缺陷比市场缺陷严重得多。我国农村公共消费品总体供给水平低,且主 要是公共部门的非市场供给,这进一步加深了其有效供给不足。

三、我国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不足对农村消费的影响

1.降低了农民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

在温饱阶段,农民对公共消费品的需求极少。进入小康消费阶段后,农民的公共需要增加 ,尤其是保证农民获得全面发展的那些需要(如更丰富、更复杂的精神文化需要),客观上需 要通过公共消费品来满足。2000年农民人均年收入已经达到2253元,恩格尔系数下降为50.1 % ,这为农民以住、用、行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结构升级准备了条件,而这样的消费结构必然拉 动对水、电、路等公共消费品的巨大需求。在目前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公共 消费品的供需缺口将继续扩大,农民的一些公共需要得不到满足,如果公共消费品供给不足 ,农民只好以私人消费品替代,而这会降低消费效益,如在一些地区的农民各自花2000多 元购买使用比一般彩电更昂贵的卫星电视接收器,这样花在接收器上的总成本极高。

我国公共消费品的消费者权益还得不到有效保障。公共消费品Ⅱ类的市场比较高,但行政 性垄断没有实质性改变,官商习气很重,消费者的进入或退出壁垒很高,出现消费“锁定” 。例如去年电信公司以600元的初装费9.6元的月租费在湖南农村大量“优惠”安装电话,今 年却把月租费大幅度提高到15元,一些农民自嘲为“关门打狗”。公共消费品Ⅲ类中乱收费 严重,有学者指出我国“目前公益部门的营利趋向重在谋求资源和资产收益而不是经营盈余 , 实质是部门经营权侵害公共所有权”[8]。对这种“侵害”现在还缺少终止机制。因为公共 部门的监督责任常给予了另一公共部门(如上级部门或审计机关等),主要的监督者不是消费 者。这种监督机制缺少像消费者监督那样的动力,甚至可能产生“猫不吃鼠”的现象,农民 消费者只能忍受劣质高价的公共消费品及其服务。农村公共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涉及到千家 万户,如果供给水平低,农民的公共需要满足程序降低,将会极大地妨碍人的全面发展和社 会文明进步。

2.限制了农村消费需求的扩大

公共消费品和私人消费品存在着消费上的互补关系,私人消费品要有总量适度、结构合理 的公共消费品相配套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我国农村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已受到与之配套的公 共消费品不足的严重制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1999年农户彩电每百户的平均拥有量在 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把电价调低40%左右,并完全改革信号接收质量,将新增11.5台, 全国农村将增加约2737万台,这将是彩电年生产量的64%左右。如果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农 户洗衣机的每百户拥有量将新增22.6台,全国农村将新增5378万台,这将是现有家用洗衣机 年生产量的4倍[3]。改善交通通信条件后,产品维修与其他售后服务还将增强农民购买耐 用消费品的积极性。电网、电视信号接收系统、自来水系统、交通通信等公共消费品发展滞 后使2000年农民购买耐用品消费的现金支出继续下降。

其次,一些公共消费品供给低效或不足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例如由于农村公共卫生投资减 少,农民常发病增加,乡村卫生机构接诊能力差,农民医疗负担加重。全国第二次卫生服务 调查结果显示,1997年我国农村人均医疗费226.8元,与1992相比,每人门诊费增加了3.3倍 ,住院费用增加了2.1倍,大大超过了同期农民收入增长[4]。目前农民的负担依然很重,有 人曾对全国6.73万农户抽样调查,1997年和1998年统筹分别增长8.3%和14%,而农民名义人 均收入只增长8.3%和2.23%。另据调查,1998年收入在400元—500元、1500元—1700元、250 0元—3000元三组农户的负担率分别为8.7%、6.7%、4.9%。[9]这么高的负担,绝大部分是政 府公共部门以提供公共消费品的名义向农民摊派的。农民在公共消费品方面的负担加重必然 以压缩私人消费品支出为代价。此外,预期子女教育以及今后养老的费用增加也促使农民减 少即期消费。农村消费需求下降不仅会延缓消费品工业发展,而且会导致农业投入减少。过 去我们是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但今天农民择业自由度增加,消费更快 提高才能刺激他们增加农业投入。显然农民的这种趋同倾向不利于农业稳定发展。因此,农 村公共消费品供给不足降低了农村消费需求,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运行。

四、改善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的思路

公共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是一个国家国民消费水平和文明水准的标志之一。为尽快改善我 国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量,建议采取以下思路。

1.拓宽供给渠道,加大供给力度

政府应增加农村公益事业的财政投入,以加快农村城镇建设为契机,提高农村公共消费品 供给的规模经济效益。要在明晰公共消费品产权关系的基础上,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助、 公退民进等形式,鼓励农民和企业进入农村公共消费品供给领域。

2.改革规制,打破垄断,提高公共消费品Ⅱ类的供给水平

要组建公共消费品Ⅱ类行业的独立的规制机构。建立公正有效的规制程序,完善听证制度 ,力戒逐利性规制,清理“部门立法”。要继续放松进入规制,鼓励多个电信网络、有线电 视网等固定网络运营的竞争,网络经营等非自然垄断性业务更应允许自由竞争。要完善公共 消费品Ⅱ类的成本监控(包括建设成本和工资成本),确立其技术进步率,实行价格上限制度 。

3.精简公共机构,转变公共消费品Ⅲ类的供给方式。

我国的公共部门也陷入了帕金森定律揭示的怪圈:膨胀—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怪圈。 有学者主张撤销乡镇政权,实行乡镇自治,这样可每年节省国家财政开支175亿元[10]。如 果能够做到,把这175亿元投放于公共消费品,将是9亿农民的福音。而布坎南曾指出:在公 共决策或集体决策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 益之间的“缔约”过程[11]。农村基层政权公共消费品供给的过程应受到村民自治组织的监 督,并由农民参与民主决策是否提供、供给何种公共消费品以及何种方式供给等,促使农村 公共消费品由政治权威供给过渡到社会契约式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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