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真的过时了吗?_交换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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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0-0

任何人想要严肃地探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问题,根据笔者的看法,都必须从一个基本的疑问着手:为什么在《雇佣劳动和资本》和《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年之后,是否存在剥削依然成为争论的对象?最近,在《马克思主义评论》这本杂志上,路易吉·卡瓦拉罗与里卡尔多·贝罗费奥雷试图重新讨论纳波里昂尼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证线索,但没有得出共同的结论。(注:这两位意大利学者的争鸣文章的译文,见《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译者)笔者试图加入他们的对话,旨在指出拙见认为也许能够推动前进步伐的若干分析过程。

如何解开症结?

贝罗费奥雷在他的文章的结论性的申辩中,是这样来界定其反思的政治—社会意义的:纳波里昂尼在最后时刻确信“资本主义似乎正在向着这样的方向运动:劳动现在仿佛被完全变成了不能回转的机械轮子”,而他与此相反,认为“那个‘仿佛’是一个圈套,虽然它令人难以置信地强大,而且在某些阶段惊人地现实”,因此对它的后果必须“进行思考和采取行动”。在贝罗费奥雷看来,资本的霸权是专断的,亦即缺乏任何社会基础。采取这样的立场,要求我们回顾纳波里昂尼长期致力解决的问题。纳波里昂尼的论点可以概括为:“剥削不是一个直接经验的现象;所以,指证这种现象毫无用处。马克思试图建构一个能够揭示这种现象的理论。但今天对马克思的理论不能不加批判地接受,因为它不但没有完成,而且早就成为诸多异议的话题。我个人认为应该同意这样的说法,但希望做到能够完全符合现代科学的法则,这些法则禁止把任何政治一社会的诉求建立在先验论的基础上。要证明那样的经验有效,必须从反驳的种种论点出发,而且应该按照不容许自我肯定的方式。”总而言之,是否存在剥削不能作为一个信仰问题提出来,因为它不同于信仰,不能回避证明原则。

贝罗费奥雷在对卡瓦拉罗的辩驳中,像许多人一样动摇于两个不同的求证途径之间,而这两个途径并非始终协调一致,而且最终又回到了上述根本问题上。贝罗费奥雷时而坚持说:“要揭示今天资本家们做些什么和说些什么,只需睁眼看一看窗外”就足够了,因为“为了获取利润而必须保持劳动听凭他们驱使,在他们看来自然是毋庸置疑的”。这样,似乎绕开了纳波里昂尼提出的问题,回到了剥削具有经验直接性的假设。时而他又反过来断言纳波里昂尼的说法似乎是可以认同的,但不是在无能为力的意义上。这是因为他提出的、而且没有解决的问题似乎已经有了一个答案——贝罗费奥雷和其他学者最终找到了它——所以剥削今天似乎已经是证明了的现象。

笔者不得不说,要在一团乱麻中解开是否存在剥削这个症结实在是难上加难。

神秘主义与价值

在强调纳波里昂尼的问题是开放的同时,卡瓦拉罗宣称:“就我而言,开始想到斯拉法言之有理,他这样写道:‘赋予劳动以决定价值的特殊能力,这是一个纯粹的神秘观念’。”笔者相信,任何一个人只要遵循马克思的方法,都不难同意斯拉法的观点(也是卡瓦拉罗的观点)。如果再推进一步,坚持说商品的价值属性本身就是一种神秘主义的表现,这种神秘主义比在劳动价值理论中能够见到的更深一层。劳动价值论绝没有囿于它自己固有的神秘主义,而是试图理清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若干矛盾的方面,觅求描述它们的某些含义,稀释浸透它的神秘主义。斯拉法应该清算的恰恰是劳动价值论的这一部分——也许是用比不切中要害的打击更为有用的东西来反驳它。而贬低它或者忽视它,把商业关系描述为“自然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另一方面,马克思的批评家们一般地说在这个领域里很难有所作为,其原因在于看不到价值不是产品的一个固有特性,而是人与那些产品之间以及产品与产品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的表现。我们的社会性的这种神秘关系在《资本论》中被概括为“拜物教”——这个术语被我们用来指直接来自物的一种社会力量,它包裹着商品关系,而马克思的论敌们却视而不见,急不可耐地强调他的分析中天生的所谓神秘主义。

正如笔者已经说过的,卡瓦拉罗并没有陷入这样的错误,而是建议把可以视为纳波里昂尼到达的终点作为我们今天任何一项研究的出发点,而不再重犯我认为他那个时代不可避免的错误。事实上,纳波里昂尼试图抓住价值的这个双重面貌,即一方面,他致力于界定蕴藏于产品交换原因的具体规定性下面的准则,另一方面试图着重指出,这种规定性恰恰是建立在某些特殊关系发展的基础之上,这些特殊关系由于被认为是历史的,所以不应该被看做是固有的或者本质上合理的。但纳波里昂尼把同交换关系的这两个方面的每个问题相关的思考和论述交付给两个独立的专业学科——既各自被视为知识领域即“科学”,又被视为价值领域即“伦理”的经济学和哲学,从而彻底地脱离了马克思的方法。它们有着两种形式的语言,通过这两种形式的语言,知识与欲望、客观现实与主观经验由于各自遵循不同的法则而相互对立,所以纳波里昂尼这样做的结果非但没有驱散神秘的迷雾,反而使它加重。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坚持要获得一种能够实现严密一致的综合的知识形式,以避免上述两门学科的话语局限。鉴于在上面援引的卡瓦拉罗的建议中,政治经济学方法的局限——回避纳波里昂尼试图加以补救,将之归属于马克思的所谓“哲学”的那部分内容——已见端倪,我们从这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权衡何物

交换关系并不像斯密坚持和正统经济学主流始终相信的那样,不是原本和天然地与人性相关的一种关系,更不能说产品由于固有的原因而成为商品。这种形态的发生是需要解释的,而且我们将会看到,也需要解释为什么它一开始就完全进入交换原因的量化本身。斯拉法一心只想从事“经济理论的批判”,对于这一切一笔带过。因此,他着手把再生产过程描述为似乎必然建立在商业交换基础之上的过程,而只限于计算商品必须应该在其中易手的交换比率,并且坚持说它们产生自各种生产方法。但为了展开他的计算,必须按照一个程式来进行,其中列出了有效性的诸多条件,而对于这些条件只有马克思的理论给予了一以贯之的注意,其原因恰恰在于它探讨了商品和货币关系建立和强化的过程,亦即“价值关系的发展”。

这两种方法的差别何在?斯拉法在作为其理论主轴导言的《借助商品的商品生产》中着重指出:“价值(当系统自身再生产时,商品赖以进行交换)直接来源自各种生产方法”,这些方法中反映出生产商品的费用,即它们的成本。然而,马克思早就提出了一种与此完全相同的理论。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强调说,在商品生产中,“同样是外在地和偶然地出现由调节相互的生产来调节相互的交换的现象,而最终全部归结为劳动时间的那些生产费用,就会成为交换的尺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54页。)。这两种理论都基于对派生自生产成本的商品交换原因进行某种规定上。只不过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有两个附加的转化,其中第一个转化与这样的假设相应:成本“最终全部归结为劳动时间”,第二个转化则同另一个假设相应:成本只是替代一系列有待阐明的历史—社会条件,而变成为交换尺度。关于这第二个方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说马克思把注意力集中于不断进行着的生产的变化上,那么斯拉法用那种旨在摆脱正统经济学的方式进行思考,而把生产变化搁置在一边,想象出一个“所有各个方面都不变地进行着再生产”的经济系统。

价值形式问题

为了深入阐明上述显然是范型性质的差异,必须简要地考察一下斯拉法是如何评价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两个转化是否真的是一种多余的神秘主义表现的。斯拉法首先描述了一个以下述方式运转的简单经济系统:存在两个部门,它们在下述“生产操作”的基础上各自生产小麦和铁:

280公担小麦+12吨铁→400公担小麦

120公担小麦+8吨铁→20吨铁

结论是:“存在惟一的一个系列的交换价值,它们如果被市场所采纳,就可以用来重新确定产品的原始分配,从而创造了过程因此能够得到更新的必要条件……”。在我们列举的个案中,能够满足这种条件的交换价值乃是10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根据斯拉法的说法,根本不需要参照马克思的理论,表面上看计算似乎符合他的说法,因为系统能够解决,同劳动似乎毫无瓜葛。然而,根据我们的看法,这样的论证中缺少某些东西。实际上,如果通过其自发的综合,确实能够获得上述数量的小麦和铁,那么这样的论证可以被看做是透彻的。但斯拉法不是炼金术士,他丝毫也没有假设小麦和铁是能够通过某些自身固有的特性而相互作用的魔力实体,而是回过头来说存在着“生产操作”,却在论证中又明目张胆地遗漏了。而恰恰是在这里楔入了马克思提出的作为解释他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的论述。

与斯拉法不同,马克思没有抹煞这种情况,而且实实在在地假设,就各种同样的产品而言,诸多不同的交换比率在一个很长的阶段里发生着作用。究其原因,盖因为交换在其初期形态中完全同某种因果联系无关,而只关系到剩余,“交换的数量关系只在结果上显示因果性”。只要交换包含着这个自由因素,交换比率的多样性就可能继续呈现,而所谓自由因素是同任何人都不取决于他人来进行自己的再生产这样的事实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再生产是由其他经济因素来保障的,交换的成功与否乃是一个次要问题。但是,可能发生的交换的系统重复,使得出于丰厚的利润或剩余而生产的这些产品最终变成为再生产的正常的组成成分,或快或慢地进入斯拉法的论证提到的再生产条件的范围。

然而,当这种转化发生作用时,究竟是什么使然?如果不是单个生产者的生产成本,那么是作为交换比率的决定因素出现的平均成本吗?总之,是什么阻止在劣势条件下进行生产,亦即承担较高成本的生产者用5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而在优势条件下进行生产,亦即支付较低成本的生产者则设法用20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马克思的回答不仅着重指出了这种阻力的存在,而且强调生产者既不可能直接参照平均成本,也不可能参照可以从中推测出平均成本的集合量,而在斯拉法的理论中这样的可能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果生产者既不可能按照他们的特殊的生产成本进行生产,因为这样的成本行不通,又不可能按照平均成本进行生产,因为无从知道,那么价值规律是这样确立的,也就是说通过成本来决定交换比率是这样发生的?马克思的解释是,只能借助“回溯”来打开通向揭示潜藏在价值决定过程下面的诸因素的道路。究其原因,则在于这个过程虽然没有包含在生产者的意图中,却是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个运动只能通过参照正面的或者负面的结果来考察,而这样的结果往往又超越他们的注意力。

斯拉法厌恶商业关系固有的社会交往的这种扭曲状态;“想象”生产和交换商品者是在“完全透明的”场地上活动的,只需学会算账就行。但在现实中,商业情况并非如此。相反,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他们的再生产过程本身的开展,才能实现他们的普遍关系的开展。事实上,每个生产者都是作为私有业主涌入市场的,因此不能同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分享可以被看做生产过程“前提”的那些因素——需要、要求、生产技术、分配方式和占有形式等等。所以,生产者是在不了解这些前提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之后进行交换的,也就是说这些前提不是作为其已知条件出现的,而毋宁说是其未知世界的一部分。这种情况可以如此来描述:首先给予经验——生产者本人和研究他们行为的研究者们经验的有关价值的惟一现象形态,乃是特殊商品的交换价值形态,而生产成本则是隐藏着的,包裹着一层浓密的神秘迷雾。马克思与斯拉法的方法论的对立恰恰在于此。我们看到,斯拉法从论证一个涉及复杂的生产过程及其一般结果的再生产系统出发,因此想象生产者能够直接确定保持平衡的交换比率。马克思则相反,从——笔者认为更为正确地——交换价值出发,恰恰旨在强调交换价值不但存在,而且由于它是同私有形态相关联的,所以必然不能为单纯通过交换参与再生产过程的生产者们所知。惟其如此,在他的体系中,平衡是作为必然而又是偶然的事件出现的,因为它产生于盲目的操作。

价值:平衡原则,但又是一种矛盾的表达

在斯拉法的公式中,成本是一个简单的数据,从中可以推演出交换价值(根据他的看法,也就是价值),不必求助于后续的中介。有人评论说:“在这个意义上,价值规律在他看来乃是普遍经济平衡规律;首先是平衡规律。”(注:参见F.贝尔蒂诺蒂和A.贾尼,2000,《不变的观念》,米兰,感恩桥出版社,第129页。)根据同马克思相悖的一个假设,只要交换在系统的基础上实际进行,这个系统就没有任何变化地“自我更新着”。经济学家们说,他赢得了旨在“寸步不离”的平衡。笔者要强调说,这个斯拉法走得更远,因为在他看来,不存在其他任何东西需要解释的。所以,他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诸如此类重复自己的永远同等的过程,无论在资本主义之前的商品生产中,抑或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中,都是在经验上不可验证的。尤其是在商业系统的具体演变中,有一种系统偏离平衡的趋势作用其间,以致有时需求大于供给,从而造成生产不足;有时又供过于求,造成生产过剩。与这些运动相伴的是价格偏离价值的同样系统的趋势。通常所有这一切被当作与供求关系相关的问题而统统被排除掉,即使是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也这样做。诸如此类的做法构成了不同于价值理论的一个独立章节。然而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不存在这种分裂。相反,在他的理论中,交换比率“永远不是通过作为第三个因素的等式,而是通过不断的变异趋于同价值平衡”,这种运动成为他的价值理论的组成部分。所以,我们面对的不是强制保持某种永不变动的再生产的同一性:1吨铁=10公担小麦;而是无疑决定着——但不是以斯拉法假设的那种永远静止的简单方式——再生产运动的同一性。这样,不是通过简单的相等,而是“通过它们的波动”,交换价值“趋于同真实的价值平衡”。确定价值的这种特殊方式的道理很容易说明:每个生产者为了满足其他人的需要而进行生产,但他们只是在自己个人决策基础上这样做。所以,他们能否使自己的行动符合可能条件和他人的需要,即能否从事再生产,其惟一的方式就是通过他们产品的收货者的反应,亦即症状学的方式。

被忽略的转化

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如果个别生产中心的生产成本偏离平均成本(在一个现实的商业环境中显然是真实的情况),那么要从集合系统中推断出交换比率,回归到一般平均成本,从而通过自身来保证储存的构建和生产过程的更新,这不可能是真实的。总而言之,斯拉法的论点找不到证据。让我们再回到我们的例子上来。假设系统总体上按照斯拉法所说的形态运转,原先用20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的生产者,现在应该只支付相当于以前时期的一半的小麦来建立其铁的储存。于是,他们将面对既卖不掉,又没有直接投入生产过程的小麦储存,也就是说这些储存的小麦应该被看做是“过剩的”。从相反的方面来说,在劣势条件下生产小麦,其小麦价值高,原先只用5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的生产者,现在必须支付10公担小麦来交换1吨铁,于是不可能完全建立其铁的储存。另一方面,铁的生产者们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在优势条件下生产,原先用1吨铁交换20公担小麦的生产者,现在只得到10公担小麦;而在劣势条件下生产,原先用1吨铁交换5公担小麦的生产者,现在得到10公担小麦。前者将不可能建立自己的储存,而后者则出现了比他们需要本身多的过剩的铁。总之,根本不存在平衡,而只有某种再生产的不平衡,以及经济周期的典型波动。

现在我们假设,斯拉法所指的平衡力量正在这种波动中发生作用,但只是以变幻不定的形式活动。来自诸生产中心的要求重构原初状况的推动力将只有在下述情况下进行干预:一方面,具备优势条件的小麦生产者遇上只具劣势条件的铁生产者,用20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而另一方面,只具劣势条件的小麦生产者遇上具备优势条件的铁生产者,用5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总之,只有在具有剩余者放弃剩余,而且同亏损者以偏离价值而又是与相互的生产成本可以相容的价格进行交换的情况下,一种不稳定的再生产平衡才能出现。但这样的转变并非是和平地实现的,因为原来用5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而现在必须用20公担交换1吨铁的生产者,显而易见不会束手待毙地接受这种转变,最初试图只付10公担小麦,正如原来用1吨铁交换20公担小麦的生产者不会束手待毙地同意1吨铁只交换5公担小麦。由于所有的生产者在参与价格形成过程时都偏离平均成本,把价格本身变成为一个变化莫测的变量,诸生产中心之间以偏离平均成本的价格来进行的储存的建立,有时甚至是以平均成本进行生产的生产者储存的建立,并不是通过自动与平衡价格拉平来实现的。正如一个盲人只有跨越不能预测的那些可能碰到的障碍,才能走完预定的特定路程,商业社会也始终只有在陷入种种再生产问题之后,才“矫正”自己的生产过程。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毋庸置疑地坚持说:“商品价值本身只存在于商品价格的上涨和下跌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81页。)为了加强这个论断,他又指出,价值尽管是资本的一个前提,却甚至被当做是产品,而不是在生产之上振翅飞翔的高级前提。但为了系统实现再生产——在这一点上斯拉法与马克思是一致的——这个过程或早或迟必须进行干预。也就是说,通过经历(以并非联列的形式)整个价格和生产的变动,储存不得不时时重构,过剩也必须时时让价出售。

我们的论证也许能以准确得多的方式同波动运动的重构,同准确指明由于价格对价值的这种偏离而造成的再生产或非再生产的结果联结起来。但我们只想简单扼要地指出,即使出现过生产危机,也会成功地加以克服,因此系统参照了——即使是盲目地——生产平均成本,从而在设想的时间间隔内可以说总体上达到用10公担小麦交换1吨铁。是什么现象干预其间,却又没有明显地出现在我们眼前?仿佛复杂的交换之所以达到圆满的结果,仅仅是因为某种商品的劣势条件的生产者同其他商品的优势条件的生产者进行了交换,而优势条件的生产者没有坚持要求他们本来可以赢得的剩余。从这个意义上说,仿佛所有人都是在平均条件下进行交换的。显而易见这种现象并非真实地发生的。我们已经看到,事实上价格应该在5公担交换1吨铁与20公担交换1吨铁这两个极端之间波动,并暂时会出现再生产的困难。但如果我们把每个交换量乘以价格的权数并把它们全部合计起来,我们将会发现平均价值正是斯拉法所指的价值。由于价值向价格的转化是作为一个矛盾的过程出现的,它并不导致对于再生产进程的单向的决定,而是导致只在总体上符合“价值规律”的一系列决定。而且“价值规律”并不只限于时时放任不变的状况。再生产的每个困难,事实上促使生产方法的改变,所以即使平衡点也不能被认为是某种静止的东西。

这说明为什么讨论这个现象是重要的。为什么要着重指出经济学家们通常只阅读了《资本论》第3卷而提出来的问题,其实早在《资本论》第1卷的价值理论的最初表述中已经出现了。那里价格偏离价值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各个不同生产部门中的资本有机构成是不同的,而在这里则相反,是作为生产方法多样性,亦即作为进入生产过程的商品的不同构成——尽管它们不是“资本”——的结果出现的。

 为什么价值是物化劳动

至此我们只探讨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区别于斯拉法的价格理论的两个不同点之中的一个,还缺乏以一篇文章所允许的简短形式来论证生产成本“最终全部溶解成劳动时间”这一事实。这里要坦率地说,卡瓦拉罗所引证的注释并不能前后一贯地见诸于斯拉法的成熟时期著作。事实上,我们在《借助商品的商品生产》中读到,当全部产品被直接生产者占有,而且因此不存在利润之时,“商品的相对价值相当于它们花费在劳动中的成本,也就是说相当于生产商品直接或间接地需要的劳动量”。由此可见,即使在他那一心想避免任何神秘偏离的系统中,也是劳动决定着商品价值。除了斯拉法限定这个“简单的规则”对于某种不存在任何剩余的情况的适用性之外,凡是出现剩余之处,商品价值必须考察剩余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分配的必然过程。正因为如此,相对价值对于以劳动来衡量的价值的偏离可能作用其间。但我们在上面看到,即使在一种完全复原的状态中,任何生产者都具有多余即某种剩余,而如果这种剩余不通过有利于没有能力重构其储存的生产者的价格波动来进行分配,再生产就会发生障碍和陷入危机。所以,即使是在这个层面上我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什么“简单的规则”,而毋宁说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对于这样的现象,马克思与斯拉法不同,通过重构价值关系所固有的运动给予了充分注意。实际上显而易见,如果同一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所投入的“生产操作”在他们之间产生的结果各不相同,那么生产每一种商品“所需”的劳动量也各不相同。所以我们必须有他们之间各不相同的多种交换价值,但斯拉法根本没有得出与此相同的一个结论。他最终或是转向不真实的假设:所有的生产者都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生产,这不啻同义反复地——也是站不住脚的——说各种交换价值相等;或是借口存在着接受生产同样商品的各种不同“生产方法”之间的差异,于是假设只存在商品的单一的交换价值。总之,他在探讨具有不同资本构成的各个资本主义产业部门——它们应该重新分配剩余——之间关系中提出的“预算平衡”问题,已经出现在每个部门内部;每个产业部门生产非资本主义的或者资本主义的形式的商品,作为能够接受每个商品交换价值单一性的条件。

马克思丝毫也没有忽视陷入这种“死胡同”的可能性,以严谨的方式提出了这个问题,坚持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产生自“付出的”劳动,而毋宁说来源于——按比例——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而且,这种劳动只能以“由果溯因”的和物化的形式出现。总而言之,即使是商品的简单生产,也已经导致生产贡献与产品占有之间相互关系问题的出现,而且以完全同经济学家们的一般解释相悖的方式界定了劳动—价值联系。

斯拉法既然坚信衡量交换价值的尺度在于生产成本,而且承认生产成本可以回归为“劳动量”,那么为什么他不公开质疑以前对于劳动作为价值决定因素观点的批判?笔者以为,其原因在于他关于“剩余”概念的无批判的假设。这就是说,在斯拉法那里,“一个经济系统为什么并非处于完整的纯粹状态这个问题”,亦即为什么赢得生产剩余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根本没有提出。马克思则相反。

生产劳动范畴的重要意义

贝罗费奥雷正确地断言,纳波里昂尼在试图描述马克思—斯拉法的关系时,堵塞了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正确道路,随后又再次误入歧途。特别是他关于“资本的历史作用”的注释尤为突出,在许多左翼青年中引起了不小的震惊。在这些注释中,纳波里昂尼广泛地引证马克思的论述,对于资本主义关系的“积极本质”进行阐释,认为它是人类发展中的一个“必然的”阶梯。就其大部分思想和左派的敏感精神而言,明显自相矛盾的方面在于他赋予资本以通过提取剩余劳动的过程来创造自身发展条件的功能。事实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确切地指出:剩余劳动是被迫创造这种剩余劳动的强制劳动,那些作为劳动力涌入市场的个人似乎满足于在既有生存条件的简单再生产基础上出卖劳动。总之,恰恰是资本“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从而以这样的方式“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87页。)。

然而,为什么承认资本具有这种历史功绩是如此重要呢?笔者认为,可以回答说因为这个问题既关系到对剩余价值起源的理解,又关系到剥削的两重性本质及其可能出现的结果。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当资产阶级要求放任自由之时,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发现了生产性劳动并试图推行到社会的其他部分,至少是乐此不疲。事实上,作为企业主行为基础的成本最小化原则,只不过是一个具有系统的目的的战略,旨在改变“生产方法”,用最少的直接或间接生产活动的费用及时保障既有资源的再生产。单纯复原的原则属于以往的历史时代和资产阶级统治前的阶级关系。资产阶级的统治则完全相反,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上,其前提是确立一种与生产过程的不同的关系。正是由于珍惜既存生命的再生产,从而创造了一个“多余”时间,可以用来投入附加的任务——适应于创造“剩余”,创造附加财富的任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剩余产品来源于剩余劳动,但离开了资本的“范围”,这种剩余劳动也许就不会被人类付诸实施。马克思这样写道:“例如,英国的大土地所有者遣散了那些曾经与他们共同消费剩余农产品的侍从;其次,他们的租佃者赶走了茅舍贫农等等,这样一来,首先有大量的活劳动力被抛到劳动市场上,他们在双重意义上是自由的:摆脱旧的保护关系或农奴依附关系而自由了,其次是丧失一切财物和任何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而自由了,自由得一无所有;他们的惟一活路,或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或是行乞、流浪和抢劫。历史证明,他们最初力图走后一条路,但是被绞架、耻辱柱和鞭子从这一条路上赶到了通往劳动市场的狭路上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10页。)

发展与剥削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贝罗费奥雷的论述上来,并且从一个问题着手:为什么纳波里昂尼尽管杰出地把握着我们简单地谈到的那些论证,却最终陷入迷途?笔者以为,可以回答说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在他的整个研究进程中都脱离不了一个假设,这个假设不但同马克思的全部理论相矛盾,而且将马克思的理论视为“不可接受的”东西。同他援引马克思关于“资本的历史作用”的论点完全相悖,事实上他将抽象劳动并非视为适应人们超越单纯的地方发展,确立也为外国人进行生产——虽然是不成熟地——这个事实的一种进步,而认为是“人类劳动所固有的本源社会性的丧失”。总之,在纳波里昂尼的论述中,存在着一个与没有正确地界定的“自然劳动”概念相对应的完全子虚乌有的范畴,而这种所谓的“自然劳动”与《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相悖,被看做是一种本源上普遍的劳动,从而可以把它同从属于资本的劳动的非自然性对立起来。

贝罗费奥雷否定这个理论观点的正确性,而且确实明确地指出,“交换中劳动的抽象不是神话似的‘自然’劳动的典型条件异化结果”,却基本上原封不动地保留了纳波里昂尼的论述,断言抽象——只有负面效果的因素!——似乎来源于“雇佣活劳动对于资本的屈从”。因此,他的立场与纳波里昂尼的立场之间的差别可以归纳为:纳波里昂尼将剥削设想为一种武断,因为它是对于人类劳动内在的社会本质的一种曲解,而贝罗费奥雷之所以把它描述为一种武断,则是因为根据他的看法,历史似乎可能而且应该有不同的做法。前者认为非异化是必然的,后者则认为相反,非异化是唾手可得而无产阶级放手让它溜走的某种东西。

笔者已经在《上下颠倒的人》一文中基本上分析过纳波里昂尼立场中存在的方法论错误。现在试探讨贝罗费奥雷的方法,以指出其中有哪些是笔者看来固有的弱点。笔者从马克思的一个关键性的注释着手。马克思写道:“普遍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8~109页。)我们觉得与人的主体性形式相关的这个问题被贝罗费奥雷完全忽略了。他写道:“在马克思的抽象后面看到一个现实的人格化过程,亦即资本主义独有的典型的主谓倒错在发生作用……生产能力不再是一种个人属性,而相反是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个人的特殊规定性;而作为单个劳动者的主体,作为有血有肉的个人反倒成为附属物。”为了只从反面理解这种“倒错”,必须有一个完全不同于马克思的关于生产能力和个人的表述。这样,甚至《共产党宣言》的主要教导也被一笔抹煞了:随着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产生了主体性的涌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5页。)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何等地好啊!

在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中,广大群众的先存的主体性的真空——其具体的溶解正是那种抽象——发挥着本质上是生产性的作用,其原因恰恰在于那种主体性远远落后于资产阶级的主体性。抽象因此而变成一个必然的通道,通过这个通道,资产阶级“教育”人们并倡导他们之间在普遍层次上——虽然借助彼此形式上的独立——进行合作。在断然否定原始类型的普遍生产能力存在的贝罗费奥雷看来,这种“教育”纯属子虚乌有。事实上,他认为:“资本价值中的生产性取决于劳动从属于资本的成功,所以尽管是现实的,却是派生的”,于是劳动不必从属于资本,也可以成为“生产性的”。

对于这个问题,纳波里昂尼也曾付出了很多精力,却未能理解马克思的立场。他确实引证了《剩余价值理论》一段话,马克思在其中问道:“既然劳动的生产力已经转给了资本,而同一生产力不能计算两次,一次作为劳动的生产力,另一次作为资本的生产力,那么,同资本相对立的劳动,怎样或者说为什么表现为生产的,表现为生产劳动呢?”(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22页。)纳波里昂尼错误地补充说:马克思“在他著作的任何地方都没有作出确切的回答”。事实上,答案包含在马克思著述的许多段落中,而且可以归纳为一个简单的事实:雇佣劳动者只看到自己的劳动,所以并非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生产力,于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只由资本来“代表”,资本必然作为社会性的一般形式出现在他们面前。所以,资本从雇佣劳动中理解了雇佣劳动从自身中没有理解的东西。可以用一段简短的引证来支持这个论点。马克思这样写道:“可见,关于资本是否是生产的这个问题,是很荒谬的。”他又补充说:“劳动本身只有在被资本吸收时才是生产的。……劳动的生产性也会变成资本的生产力。”而“与资本相对立的、自为存在于工人身上的劳动,也就是在自己的直接存在中的、与资本相分离的劳动,是非生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8页。)

认识今天

由此可见,剥削乃是资产阶级自己固有的一种能力的外露,而同这种能力相应的则是人类在资产阶级社会所包含的社会对抗中达到的现实发展。但《共产党宣言》中指出:“雇佣劳动独特地推动着工人之间的协调一致”,而试图超越资本的人们的目标是“劳动者联合起来”。既然劳动者公开协调一致地行动的时代现今已成为我们的过去,那么能否由此推论同马克思所说的建立对于生产的共同监督相应的那种高级发展条件业已具备。可惜事情根本不是那么简单。通过建立工会和政党来实现的劳动者的团结,只是大部分尚需充实的一个过程的草创。实际上,这些机构极少或者根本不了解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过程,而且完全陷入商业关系所固有的形式而不能自拔,以致依然表现出马克思本人所痛惜的劳动者的那种无能为力。

只要想一想今天我们深陷其中的危机就足够了。大多数劳动者就像他们的机构一样,用与资产阶级同样的解释方式来谈论危机。积累过程的矛盾后果被完全置之脑后,反而竭尽全力来推进雇佣劳动关系的再生产,以致使它不仅超出了资本的自发能力,而且超出了实施“福利政策”随后又陷入迷途所表现出的能力本身。总之,雇佣劳动非但没有遵循马克思的教导和尝试摆脱“自己的生存条件”,反而竭尽全力以雇佣劳动的身份安之若素地行走在舞台上。他们抱怨自己的生存条件,却希望这种条件能够积极地再生产,毫不考虑社会生产力在价值原理运作基础上的发展本身决定着劳动力的贬值,其原因是他们的再生产成本正在下降。

总而言之,贝罗费奥雷的假设不仅在他所指的历史阶段中找不到历史的依据,而且甚至在我们今天也得不到社会证实。就像在马克思的时代一样,“劳动力事实上对待自己的活劳动就像对待异己的劳动一样”,而且诉诸于诸如资本和国家那样的异己形象,来保障其活动和存在的再生产。

悲剧还在于:如果说资本雇佣生产性劳动的能力即使在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时代也未能受到质疑,而国家通过凯恩斯主义的充分就业政策超越资本固有的局限的能力直至20世纪70年代也同样毋庸置疑,那么今天这两个社会形象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危机,这种危机表明它们作为社会中介形式的内在的局限性。因此形势本身正在叫板:Hic Rhodus,hic salta!(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吧!)(注:语出伊索寓言《说大话的人》,意为说大话吹牛者必不攻自破,现世现报。——译注)但切莫幻想这种已是明日黄花的能力的存在,从而诉诸于这种幻想来克服使我们感到痛苦的无能为力。就笔者而言,早就指出过团结一致地应对今天资本的挑战的惟一目标,乃是缩短付酬劳动工时,使每个人能够得到基本的生产活动。但由于人们对于这个可行的战略表现出普遍的冷漠,所以争取解放的道路还远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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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真的过时了吗?_交换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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