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对于保障其防洪、供水、水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管理部门管理意识薄弱等原因,沭阳县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边界不清、权属不明,致使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国有土地及与水争地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开展沭阳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与确权工作,推进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河湖资源管理体系,有利于沭阳县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开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管理及水利水务工程管理规划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
1划界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往年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成果不适应现行管理要求
沭阳县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工作主要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由于当时划界技术标准低,管理水平较低,导致部分已经确权的骨干河道工程用地仍被侵占耕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河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已划界确权河道成果资料不够完善,无法满足现行工程管理需要。
1.2 权属范围管理不及时,存在被侵占现象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也进行了确权发证。但因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权职不明晰、镇村干预、多头执法等因素,造成监管不严,管理范围内农业耕种、违法建筑等土地侵占违法现象严重。
1.3 管理宣传不到位,对水法规认识不足
社会对水利工程发挥的作用认识不足,对水法规认识不足,水事违法案件经常发生,对水利部门查处时产生较大阻力。
1.4 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加大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用地需求加大,但国家规定的耕地总量不能少,另外,建房用地量过大,建设用地利用率低,造成土地很大浪费。因此进行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和确权工作,有着政治、经济和发展上的必要性。
2 划界确权工作的内容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关于目标任务的要求,沭阳县境内共有31条骨干河道,其中新沂河为淮委沂沭泗管理局直接管理,不在我县本次划界确权范围之内,其他骨干河道已在1994年进行过划界确权工作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界线清晰的,本次不再重新确权,只进行信息化处理后进入信息库,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按照规定确权到位;1994年未进行划界确权的骨干河道,省市县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划界确权工作;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宿迁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进行划界确权。
3 划界确权工作的技术流程
3.1 控制点布设及测量
3.1.1 控制点的布设
根据作业区情况,JSCORS在该区不适用,应布设控制网,根据项目的精度要求,在该测区布设GPS RTK布设五(二)等平面控制点,控制点应选在四周没有仰角高于15°的成片障碍,以利卫星信号的接收;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和高压输电线;点位附近不应有强反射的水面和环境,或对电磁波接收有强烈干扰的物体,以免多路径效应引起定位点坐标误差;布设时宜沿河道左右布设,约3-4公里布设一对,平均点距约500米。控制点编号宜沿河道自上游向下游顺序编号,五等GPS点点号自E01开始流水编号。控制点采用现场浇筑25cm*25cm*40cm水泥标石,在标石顶面印制编号和制作单位信息,同时绘制GPS控制点点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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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控制点测量
控制点观测时采用三角支架方式架设天线进行作业,测量过程中仪器的圆气泡严格稳定居中;观测开始前应对仪器进行初始化,并得到固定解;观测值应在得到固定解且收敛稳定后开始记录;每测回的观测历元数不应少于20个,采样间隔2s~5s,并应取平均值作为定位结果;经度、纬度应记录到0.00001″,平面坐标和高程应记录到0.001m;测回间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初始化,测回间的时间间隔应超过60s(9)测回间的平面坐标转换残差应小于±2CM,大地高较差应不大于4cm,取各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观测成果;每次作业开始前,均需进行至少一个同等级或高等级已知点的检核,平面坐标较差不应大于7cm;数据采集器设置控制点的单次观测的平面收敛精度不应大于2cm,高程收敛精度不大于3cm。
3.2 推算基线测量及权属调查
本次纳入划界范围的河道共有 30 条,根据相关条例和细则中的规定,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向外5-10米,而底图无法满足此次划界确权测量的精度要求,因此对每条河的背水坡堤脚要进行实地采集。对于没有堤防的河道,要采集河道的河口线作为基线;有顺堤河(沟)的河道,要采集顺堤河(沟)的外河(沟)口。
在进行背水坡堤脚、河口及顺堤河(沟)的外河(沟)口测量时,要会同水管单位、乡镇水务站、国土所及沿线村委会主任,指认河道堤防的权属范围及四邻关系,现场采集界址点,将采集的权属范围与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库进行对比,权属明晰无争议。
3.3 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及登记发证
如果采集背水坡堤脚或河口作为推算基线的,根据规定,将背水坡堤脚线或河口线向外偏移规定的距离,此线即为该河道的管理范围线;如果采集的是顺堤河(沟)的外河(沟)口,指界将外河(沟)口线作为管理范围线。管理范围线确定后,在管理范围线上预设界桩和界牌,根据采集的界址点数据,绘制权属线,将权属线转换后导入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库,界线无异议后,生成宗地图,打印相关的权属资料,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将相关资料提交沭阳县不动产登记局审核,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3.4 界桩(牌)及告示牌的埋设
3.4.1 界桩的埋设
根据预设的界桩坐标,在实地利用GPS放样界桩中心点位置,以界桩中心挖取一个20CM*20CM,深60CM的埋设坑,将界桩中心对准放样中心点且界桩的“严禁破坏”面面向河流放入埋设坑,调整好界桩的位置,确保界桩垂直方向上偏斜不超过5゜;水平方向上与河道岸线夹角偏斜不超过15゜,回填C20混凝土30cm,在回填土30cm夯实,再次采集界桩中心点坐标,作为管理范围线桩位置坐标成果。对于实地无法进行埋设,需做好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的记录工作。
3.4.2 告示牌的埋设
根据现场采点了解的河道沿线的交通、生产生活情况,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或人流聚集地点的河边设置告示牌,选取视野比较开阔的地段,根据告示牌两支柱之间的间距顺河口方向挖取两个深40CM,大小为60CM*60CM的埋设坑,将告示牌的“水法规宣传标语”面面向河流放入填埋坑,调整告示牌位置和方向,使得垂直方向上偏斜不应超过5゜;水平方向上与河道岸线夹角偏斜不应超过15゜,然后浇筑C20混凝土进行底座固定,夯实后,利用GPS采集告示牌中心位置的坐标,作为标注告示牌的定位点。
3.5 成果信息化
对野外采集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数据保证数据及属性正确。
对本次确权划界的管理范围界址点,管理范围界址线、保护范围线、保护范围面等做到图形属性准确无误。
对准备好的确权划界数据与国土上的数据库对接,叠加到国土上已有的不动产数据库上,输出宗地图、地籍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成果,进行登记发证。
对于不确权的成果,按照要求进行整理,输出符合规定的SHAPE格式和图表成果,供后面GIS平台使用。
4 结束语
本轮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完成后,为水利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基础条件,对进一步加强河湖及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证河湖及水利工程的功能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国土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也具要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周晓华,李永兴.吴根姣.罗石坚.RTK技术在控制测量中的应用探讨[J].测绘通报,2007(7).
[2]楼锋,江苏全面启动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J].江苏水利,2015(10).
[3]郑荃心,GPS在河道控制测量中的应用.建筑界,2012(7):169-170.
论文作者:戴运婕1,韦广群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6
标签:确权论文; 河道论文; 界桩论文; 沭阳县论文; 权属论文; 水利论文; 工程管理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