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湖南论文,科技发展论文,对策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04)05-0040-02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而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湖南4,507.38万乡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68%,不仅以占全国3.02%耕地,生产出占全国6%的粮食,养活了占全国5.6%的人口,而且还向国家提供了大量农产品,使湖南成为全国粮、棉、油、猪、鱼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商品生产基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南农业科技在自身建设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具体表现为:农业科技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建立起了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推广三大体系;农业科技条件有了明显改善,设备不断更新;农业科技面向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绩;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湖南农业科技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同高速腾飞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不相适应的。
一、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不够,农产品品质结构矛盾突出
近年来湖南省缺乏类似杂交水稻那样的重大科研新突破。在农产品品种上没有认真进行有组织有系统大面积地推广采用国内外的优良品种,使很多农产品品种落后,产量不高,优质率低。在农产品加工上,没有注重广泛采用世界最先进的新科技、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使绝大多数农产品几十年来仍是一副老面孔,缺乏创新,缺乏市场竞争力。回顾我省农业生产历程,人们一直追求农产品的最大产出量,培育出高产的水稻、柑桔、茶叶、肉猪等,却忽视了农产品品质的提高,使得我省农产品普遍存在科技含量不高、品质差、加工率低等问题。湖南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多居全国前列,2000年肉猪出栏数、麻类产量居第二位,猪牛羊肉产量居第三位,烤烟产量居第四位,茶叶和油菜籽产量居第五位,甘蔗产量居第六位。但是农副产品的优良品种与国内外同类良种比较还相差甚远,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都比较低,出口农产品多是初级产品,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约为0.7∶1,比我国平均水平0.8∶1还低,而发达国家大都在3∶1以上。湖南省每年出栏生猪6,000多万头,但加工率不到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个百分点。
(二)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制约着湖南省农业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储备水平
尽管湖南省每年都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工作,但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由于科技投入不足及资金分配上的分散性,一些至关重要的基础理论研究薄弱,致使近年来缺乏重大的突破性技术成果。科技管理体制也存在缺陷,科研经费匮乏,研究分散重复,宏观调控乏力,微观活力不足。加之近几年来湖南省农业科研院所机构老化,离退体人员不断增加,政策性工资持续上涨,差额拨款的人均事业费一般只够工资的50%,许多科研单位经常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研究和推广的农业科技项目,更是经费紧缺,不得全力以赴创收养兵,致使科学研究难以为继,科研成果储备减少。
(三)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进程缓慢,成果转化率低
据统计,1987年—1993年湖南省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38%,八五末期为41%,2001年全省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近50%,而一些发达国家已达到70%-80%。评价农业科技成果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成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应用程度和实际效果。由于体制和旧的对农业科研成就评价体系的影响,致使许多科学研究与生产严重脱节,科技成果只停留在论文、著术上,甚至仅仅到它的发明人评上职称为止。
(四)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农业科技队伍人员老化,创新人才缺乏
农业科技人员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差,工作条件艰苦,因此年轻的科技人员出国、转行的现象十分突出。有的科技人员想方设法通过考研、留职停薪跳出“农门”。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有些科技人员便纷纷下海,其中不乏确有突出研究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据统计,近10年来,流失的科技人员约占科技人员总数的近20%,并且大多是中青年科研骨干。特别是最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农技推广机构受到很大冲击,由于被撤并、“断奶”,造成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技推广队伍的稳定。
二、湖南农业科技的发展对策
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技实力的竞争已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农业科学技术是推动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面对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一)调整农业科研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湖南省农业科研机构历来是按计划经济模式设置的,呈现重复设点、小而偏、平衡发展的格局。据统计,省内科研方向、任务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的农科所超过了70家。要发展大农业,走农业强省之路,必须要有一个优化的农业科研结构。首先应完善和调整省级农业科研机构,搞好专业学科的调整、充实和建设,要按市场需要来配置科研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着填空补缺、加强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搞倾斜推进,不搞低水平的平衡发展,重点加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优势专业研究所建设。其次要改变地(市)属农业类科研机构重复设置的状况,要打破行政界限,结合区域化布局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按照自然区划逐步形成一批符合地域资源特色、产业开发特色的农业研究开发中心,构成区域性科学技术成果扩散中心。对大量重复设置的机构,应打破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壁垒,逐步合并重组,能够转制为企业的转制为企业;大力支持应用型农业科研机构改制成为科技型企业;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与农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进行产学研结合,实行技术资本、企业资本、人才资本的优化组合;积极扶持民办农业科研组织,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利用技术成果和资本,以各种方式开发农业项目,兴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对长期负债、扭亏无望的机构,可视情况实行破产或予以关停并转。
(二)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科技的发展方向与重点的战略性调整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以及国际经济竞争的时代特征,我国加入WTO后,农业面临新的竞争形势,农产品供求关系已由数量制约为主,转变成由质量和品种制约为主;农业发展由主要受资源制约为主,转变成主要受市场需求制约为主。因此,农业科技的发展方向与重点应进行战略性调整,从注重农业数量增长转向注重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转向为生产、加工、生态协调发展服务;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转向资源开发技术与市场开拓技术相结合;从面向国内市场提供服务转向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要围绕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促进农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最终形成科技成果产业化,一要成立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生产管理、科研管理,推进教育、科研、推广部门大联合,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二要增强成果的转化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要把科技成果的转化作为考校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三要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制定一些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的激励政策,如年终考校政策、劳务分配政策、业绩奖励评定政策等,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保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合法权益;四要积极引导、支持民间科技组织的发展,建立市场化推广机制,积极培育农业技术市场,引导农民技术人员、“绿色证书”学员组成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技术服务组织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在全省建成以县推广中心为龙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为纽带、村农业服务组为基础、村民小组和民间科技组织及科技示范户为桥梁的四级一户农技推广体系。
(四)多渠道、多层次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农产品的市场竞争集中表现为质量和效益的竞争,最终取决于科技含量。湖南省农产品具有产量优势,不具有质量和价格优势,加入WTO后,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弱质地位日益凸显,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和来源的单一化,致使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弱。20世纪80年代,世界平均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1%,发达国家达2%,而湖南省目前还未达到1%。要实现科技强农,必须要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制,在切实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开辟新的投入渠道,建立政府、企业、农民、个人、单位自筹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还要努力争取利用外资,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科技投入的总体水平。农业科研、教育单位,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组建农业上市公司,培育农业资本市场。通过发展上市公司,增加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增加科技贷款,支持成立科技管理部门和银行共同兴办为科技开发服务的农业科技银行。逐步筹资建立各级各类专项农业科技发展基金,专用于农业科技与开发。广泛开展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
(五)大力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
要下大力气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缓解科技人员队伍老化的趋势,加大中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青年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农业科技队伍。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知识急剧增长,知识更新的周期缩短,不断地对科技人员进行再教育,是农业科技队伍整体创新能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