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质疑与逻辑质疑:“问题意识”完美结构的哲学分析_问题意识论文

生命质疑与逻辑质疑:“问题意识”完美结构的哲学分析_问题意识论文

生活提问与逻辑提问——对“问题意识”健全结构的哲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逻辑论文,哲学论文,意识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B80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0209(2007)04-0079-08

问题是思想创新的逻辑起点。因此,紧随学术界创新呼声的不断提高,“问题意识”话题鹊起,成为学人的基本共识。然而,人们在要求问题意识之前,似乎并没有反思和确立恰当的问题观念,往往或明或暗地把问题简单等同于现实问题,有时甚至缩小为社会生活问题。但是,令人生疑的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并非与此一致不二,而是表现出更宽的问题域。比如,在自然科学中,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定律固然起因于国王的刁难,但欧几里德几何学却完全出自理智的自由游戏;而在哲学社会科学中,既有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社会黑暗的理论创造,也有亚里士多德恬淡超然的形而上学沉思。因此,需要留神的是,对学术起点的限定必须严肃谨慎,否则,一旦错误删除一种问题域,就是粗暴压制一个学术共同体的神圣思想权利。

一、问题观念的内在逻辑结构

提问是理智的日常活动。但是,问题本身还没有完成反思化,即尽管人们不断经历着问题的纠缠,并且试图把问题本身设为认识专题,然而对问题的生成和存在结构还没有成功地加以揭示。这一挫折或失败是严重的认识论事件,产生对人类认识活动理性化运动的深远负面影响,因为提问是认识的原点,没有自觉的合理控制标准,就不能作富有前景的认识选择,从而使理性所制定的关于认识过程的规范——逻辑规范、推理形式等——一概失效。可以说,哲学家们首先制定了许多解决问题的规范,但却遗忘了提出问题的规范。

问题这一人们习以为常的思想活动经验一直被“美诺悖论”所困扰,苏格拉底把它揭示为问题意识的这样的逻辑困难:“一个人既不能试着去发现他知道的东西,也不能试着去发现他不知道的东西。他不会去寻找他知道的东西,因为他既然知道,就没有必要再去探索;他也不会去寻找他不知道的东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寻找什么。”[1](P506)这一辩难的实质在于发现一个问句的主词与谓词之间意义的同一性循环所导致的互相依赖关系,在这种依赖关系中由于嵌入了意义空无的疑问代词而瓦解了问题的存在,进而引发认识行为层面上的自我消解这一逻辑矛盾。例如“美德是什么”中的“美德”与“什么”如果所指同一,即出现设问本身的二难处境:你要么知道美德,要么不知道,如果知道则为无意义的明知故问,没有认识价值;而如果不知道则不可能确立“美德”这一发问的主词,所以必须取消“美德是什么”这一问题。美诺悖论对人类问题意识的发难构成一种对问题意识的内在逻辑否定,但是人类的显明的问题意识经验又对其形成强劲的抗辩,并稳定地坚持自己的提问活动及其语言形式。关于问题的这种逻辑与经验错位,说明逻辑分析的无效,暗示需要对问题的内在逻辑结构进行认真勘察。显然,柏拉图式的心理状态解释不能消除这一困难,因为问题必然是一种意识,其相关形成因素必须具有意识形式,类似“遗忘”和“潜意识”之类的心理状态在根本上不能说明一个观念的作用能力和机制。

“美德是什么”问题起于对道德生活现象的解释要求,其生活语境把它的意义具体地诠释为“美德行为的本质是什么”。如果考虑到人类认识的认识论信仰和观念系统,那么“美德行为”即为个别美德现象,而客观化的对象“本质”以“概念”形式折射为人的知识形态。所以,“美德是什么”进一步等效为“确认‘美德’的概念是什么”。在这一表达形式中,“美德”是已知的,但仅仅是个别行为现象意义上的,带有经验特殊性背景。而“概念”作为一种认识形式的抽象名词而存在,所具有的只是其逻辑规定性。这种逻辑规定性在认识上外在于个别美德现象的经验。换言之,“概念”在此只以纯粹的逻辑形式为自己的内容,并不涉及“美德”之特殊本质规定性,在认识论上不要求以对“美德”本质的知识为前提。“美德”与“概念”的这种逻辑层级判别具有决定性的认识论意义。正是这一判别造成了一种认识情境,即提出了具体的认识任务——为杂多而特殊的“美德”现象寻找满足“概念”形式要求的普遍规定性。由此,“什么”获得了自己独立的存在地位,成为一个介于美德现象与抽象逻辑名词“概念”之间的有特殊内容要求的代名词,它所表达的特殊内容应该与具体美德现象发生“概念”所表达的逻辑关系。可以说,“什么”是一种抽象的本质存在的信念。因此,在“美德是什么”中并不存在消极的主谓词意义循环。

设立“美德是什么”问题的确实是某种知,但不是对作为本质的“美德”的知,而是对美德行为的直接体验和对作为纯粹概念的“概念”及其适用的知识。也就是说,“美德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全部意义是由“概念”的普遍逻辑意义和“美德行为”的特殊表现造成的,正是这两种知相遇而创造了未知。“概念”的逻辑特性形成对特殊经验内容的否定而要求设置符合其形式规定的另类内容,此即“什么”之所指。因此,在“什么”中,有所知——形式,也有未知——实现出形式的特定内容。“什么”所表达的是先验地知其“有”,而不知“怎有”。

何以“概念”具有对“美德”行为的先验规范能力,亦即何以可能在先确立一个“美德的概念”的可能存在?这是“美德是什么”问题形成的关键。就作为逻辑功能的“概念”先于作为具体美德本质的认知而施用于“美德”行为而言,“概念”是在对美德行为作先验规定。在“美德的概念”短语中,“美德”相对“概念”处于特殊地位,是“概念”的承载者,“概念”具有相对高级的普遍性,而且必须在二者之间存在一种逻辑相关即某种必然存在的归属关系。也就是说,必须从“概念”的普遍性出发作出一个断言“一切事物都有其概念”,以之使“概念”获得向“美德”赋性的权利。因此,在“美德是什么”之外或之上有一个更普遍的命题作为其生成条件,并与“概念”相牵连而潜在地嵌置其中。没有这一特定的普遍概念,就不可能产生“美德是什么”之问。而这种普遍概念构成对所论及的事物的存在的普遍根据的论断。因此,关于事物的前提的认识是形成问题的基础,也可以说成功的前提批判是具体问题的致成要素。在问题意识包含前提批判的具体结果并使之内在地处于普遍规定性这一前提地位而与设问对象形成普遍—特殊分化的意义上,问题具有内在批判结构。在其中,可以把具有设立问题功能的普遍概念称为提问概念,而把有待发现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分离内容称为认识对象或问题内容。如果把这里的“提问概念”理解为一种知识背景和预设前提,那么它在理论上就证明了这一观察性论断:“在提出问题的语境中,存在着某种所接受的背景理论和实际信息的集合K。……正是这一背景决定着问题是否会被提出来。”[2](P183)一定的前提批判的水平决定问题视域的层次和广度。在逻辑上,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具有向普遍侧和特殊侧开放发展的要求,因而问题必然有其经验基底和最高原理。这并不导致“第一提问”的逻辑困难,因为最高原理在思想领域中也就是意识的综合原理,而意识的综合原理作为意识存在的规律是随意识存在而给定的①。

提问是一个认识沿普遍性到(相对)特殊性的下降过程。这一过程的本质是不断根据作为存在前提的普遍概念(命题)设置相对特殊的问题,而其答案又可作为普遍概念设置相对自己为特殊的问题,如此连续地向直接经验层面推进。在其直接认识效果上,这是在不断地揭示和构造一个经验对象的前提,执行前提批判职能。而在认识形态上则可说是在进行先验批判——普遍概念构成特殊经验的可能条件。先验建构被连续的提问所具体设置,而提问本身正是在成功的先验认识基础上不断按环节开显的。提问与先验批判合一。提问由此而有方向的即按先验批判要求的指引来进行,而先验批判是一个过程并由特定的具体内容加以实现。

由问题意识的构成可以断言,就其中的概念形成相对问题内容的超越而言,提问需要智慧,只有智慧地在先拥有了某种概念,才会在思维中绽放出相关的特定问题。同时,问题也抽象地预示了问题内容间的存在关联的可能性,为继而开展的认识奠定了理性决断基础,因而本身就具有重要的认识启迪功能。许茨的那个以对存在内容的不确定预期为核心的“开放的可能性”[3](P125)概念,也许就是对这种认识功能的某种有价值的描述。

按照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所具有的普遍与特殊两种关联向度,提问的可能空间被限定在普遍层面和特殊层面上,既可以追问特殊内容的普遍根据,也可以寻求问题内容间的直接特殊存在关系。前者构成对经验事物的理解和解释,是理论的;而后者在创造一种经验存在,是实践的或对策的。在提问的批判结构序列中,最初级的与经验相邻的第一个提问环节即为对策性的提问,它在解答过程中始终只有一个支配提问的普遍前提,即同质提问的重复。经验化思维的要害就在于用同一个概念针对不同经验材料作重复式设问,因而总是滑动在经验层面上。

二、问题的价值判断逻辑:多元与模糊

从问题观念的内在批判结构可以看出,问题的抽象任务就是追求存在关联,按照关联即为存在的本质方式原理,这也就是在追求存在本身。因此,存在是问题的目的。而人及其生活正是存在的一部分,处于与世界的无法摆脱的联系之中,所以在纯粹形式意义上,任何问题都必然与人发生直接或间接、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从而触发人们的价值判断。换言之,对于人来说,问题观念必然伴随价值意识。

由于问题具有双重存在意义,既一般地牵连抽象的存在,也特殊地牵连人的具体存在,所以问题的价值构成自然地表现出二元结构,即先验价值和现实价值。在问题的一般存在意义维度上,问题作为对存在的普遍追求具有绝对价值,即无条件地赋有价值。而且,这种价值享有平等的地位,因为对于普遍的存在而言,任何存在都是其构成要素。在形而上学意义上,存在不容残缺,在整体性的存在中,没有存在意义的等级分化。问题的这种绝对价值在逻辑上超越一切问题内容的特殊性而必然地与问题的先天存在意义一同显现,因而可以先验判定,可称之为问题的先验价值。按照问题的先验价值眼光,凡问题均有价值,并且享有同一的价值。

问题还有其内容特殊性的方面,同时,与此相联系,也必然发生与人的特殊存在的特定联系,表现出问题解决的特殊预期效果。由此,必然形成问题的某种相对价值,即根据问题内容与人的存在的联系地位而产生特殊的价值判断。问题的相对价值带有逻辑上的差异性,不同的问题会享有不同的价值地位,并且只有被放置到现实存在层面上才能加以判定,因此,可以称之为问题的现实价值。现实价值只有在某种具体的解答中才能显现其具体价值,而在此之前,它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面对一个问题,就其现实价值所能知的仅仅是根据问题内容与人的存在的相关性而作的抽象价值判断。由于问题的解决会创造新知并最终确定现实价值,所以仅仅根据已知所作的这种抽象价值判断带有主观性,是一种概然估价。

现实价值的不可预断性巩固了问题的先验价值在纯粹的问题形态上所拥有的存在权利,即必须承认一切问题的提起合法性,绝不能轻易消灭一个问题。反过来,问题的先验价值观念推动积极地探索和落实问题的现实价值。

根据问题观念的内在批判结构,问题总是缘生于某种给定情境或境况,但是给定情境并不足以决定问题的本质内容,而是有待“提问概念”的加入才能共同生成一个特定问题。而提问概念具有自由设置性,是一定理智活动主动选择和添加的。因此,针对特定情境具体提出一个什么问题并不是客观惟一的,而是在逻辑上有多种可能性。同时,根据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同一提问概念也可以向不同情境施加作用而产生不同的问题。因为每一种问题都平等地拥有自己的先验价值,所以问题可以向社会要求它的多元存在权利。在问题这一界域内,理性不能独断问题的价值有无和不同问题间的价值优劣。面对诸多问题,理性只能选择自己的解决序列,而不能漠视甚至取消某一问题。

问题还有其现实价值,而这种现实价值决定于问题的已知内容显现的与人的存在的相关性。由于人的存在内容是复杂和多元的,所以同一问题会显现出不同的现实价值,反过来,以人的存在为基准,也会有不同的具有现实价值的问题。总之,问题在其现实价值维度上显现多元性。而那些多元的价值表现只有在问题的解答中才能具体显现,并不能先验地判定其大小。问题的现实价值的这种模糊性与问题的先验价值的先天的抽象性一起,共同决定问题价值的模糊性。问题价值的模糊性也同样禁止盲目地取消一个问题。

必须区别提问的正确性和问题的价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问题的价值是问题所显现的对存在的贡献。而提问的正确性是指问题的内在结构的合理性。按照问题观念的内在批判结构,问题的本质具有二元决定性,即由提问概念和诸多给定内容构成。在逻辑上,提问概念的规定性与给定内容的特殊性之间应具有存在相关性和相容性,否则就不能发生提问关系。使用一个不能与给定内容相容或不具有对给定内容规定权利的概念来提出问题,就是一个错误的问题。反之,则是一个正确的问题。问题的价值是多元模糊而不能依之作取舍断定的,但问题的正确性却是可确定地分析论断的。

提问按其本质就是一种精神探险活动,因为紧随提问而展开的认识活动并没有在提问本身中获得价值实现的保证,能否获得解答以及获得怎样的解答都不可断定。因此,提问的自由健康存在和发展需要某种文化倾向上的支持。中国文化具有浓厚的实用偏向而缺乏形而上学关怀,表现在问题观念上就是,没有问题的先验价值意识,仅仅看重问题的现实价值。换言之,仅仅依据现实需要提出有现实价值的问题,而漠视那些当下看仅仅具有纯粹知识意义的问题,缺乏为知识而知识的纯粹理论创造精神。对问题之先验价值的意识决定一个社会提问兴趣的广博性和问题意识的活跃水平,同时也决定一个社会对待那些自由而离奇问题的态度——宽容还是歧视、鼓励还是封杀、寄望还是嘲笑。在中国历史上,正是由于关于问题先验价值意识的蒙昧而鲜有社会对想象力的容忍,更难得大胆而持久的探索。而世界文明史说明,正是那些超越利害的自由学术精神,造就了人类的大多数具有决定文明面貌意义的重大认识成果。

三、问题质量

根据对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的描述,问题不是无知,而是被已知推到了求知的边缘。在问题意识中,内在地包含着对求知领域的某种抽象把握或预断,从而开创了一个新的视角。问题的爆发或闪现是提问概念的选择和向特定情境适用的结果,是二者在主观世界的聚合,就这种聚合所必需的二者之间的互相切合与适应这一判定条件而言,问题本身就是一种认识,具有不可否认的认识含量。提问不仅需要对认识对象(情境)的感受,而且需要提供提问概念的认识基础,此外更需要主动地辨识问题存在可能性并把它转化为主观现实的认识活动。作为一种主观认识活动,问题自然具有相对其客观目标——形成知识而揭示存在——的自我评价问题,从而必须接受问题质量这一认识价值尺度。

就问题是一种认识要求而言,重复提问并无认识价值,在认识上是问题质量最低甚至为零的提问。所谓重复提问,或者完全重复一个旧问题,或者提出一个逻辑上等值而仅有不同特殊内容的类似问题,或者被其他问题所蕴含。一个问题必须具有推进认识演化或扩展认识的功能,从而蕴含一次增进新知的机会。由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可知,提问所引发的认识任务和前景决定于提问概念,正是提问概念的性质决定了问题的本质。而理论具有普遍性,针对一个特定问题情境所建构的理论知识应该适用于其他同类情境。因此,在给定问题的对象域范围内,问题的认识推进力量就完全取决于提问概念的逻辑高度。只有那些依据与以往提问概念不同的概念提出的问题,才能是有增进新知功能的问题。在逻辑上,这只有通过两种途径来达到,即或者采用一个与其他已知问题的提问概念并列的提问概念,或者超越其他问题的提问概念而引入一个具有更高逻辑地位的提问概念。问题质量的这一维度是可客观判定的,即提问概念在既有知识体系中的位格显现其认识推进潜能。显然,问题的认识推进指标与提问概念的抽象化具有正相关关系,即认识的深化依赖不断地设立具有更高抽象水平的提问概念。因为,提问概念间的超越关系一致于一种逻辑抽象程度的不断提升活动。就此而言,抽象思维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具体样式问题,而是直接决定认识的方向和力量。认识发展的落后并不简单地是一种偶然的社会历史现象,而是有其内在于思维方式的必然性。一个民族的认识命运深藏于它的思维形式之中,似乎是无关紧要的思维的表现样式却恰恰是一个民族理智发育的基因。

如果撇开提问概念对问题质量的影响而设想提问对象的变更,那么针对一种全新的对象域所提出的问题也必然具有认识拓展功能,不论为此而设置的提问概念具有怎样的面貌。总而言之,这是不同于上述那种覆盖旧问题式提问的一种具有认识推进力量的问题,可以称之为简单创立式提问。两种提问都具有问题有效性。

追问存在是问题的本质。从存在论上说,问题是对存在的拓展努力,按照存在的统一性,它必然是在已有存在基础上的存在延展。换言之,问题本身必须具有自己的存在基础和存在性,是存在自身所显现的新的存在可能性。问题的存在性折射到认识上,就是问题的根据,即问题构成内容应该具有自己的可靠知识基础,被已有知识体系所见证,或者说是已经享有真理性的知识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问题观念的内在批判结构,问题的存在性或问题根据不过是提问概念的存在正当性和认识对象内容的存在现实性以及二者之间发生作用关系的必然性。提问概念的存在正当性也就是提问概念与其他真理性知识的联系问题,即它必须被其他真理性知识所支持,从而确认它的存在合理性,这属于理性认识范畴。而认识对象内容的存在现实性归根到底属于感性认识范畴,要求具有经验确凿性。所谓“发生作用关系的必然性”也就是在认识对象内容中包含提问概念所描述的存在性质,具备把提问概念引入自身之中的实在条件。比如在行星运行轨道理论指导下提出的地球公转轨迹问题就是一个有根据的问题。有根据的问题把认识推上成功的道路,而一个没有合理根据的问题就是无谓的主观幻想,毫无认识价值,比如杞人忧天。由于问题的根据来源于知识,所以问题的根据这一当下性判定活动却被知识的发展过程注入历史性,即有无根据是一个历史变化着的问题境况。

在表面上,问题可以按照其抽象形式任意臆造,即参照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随意撮合一个概念和一种对象,就可以形成一个问题。但是,问题的宗旨在逻辑上否定这种无纪律约束的提问自由主义。问题所追问的是事物的存在关系和规律,而任何存在关系和规律都只能存在于具有存在统一性的一个对象当中。反映在认识活动中,这种本体论关系就要求认识内容必须具有存在同一性或者说对象相关性。对于具有二元性结构的问题意识来说,就是其提问概念与其认识对象必须在逻辑上具有存在相关性,即二者都同一地归属于一种存在对象。因为,提问概念和认识对象给定了认识展开内容的必然知识连接端点,所获得的存在关系和规律只能共同与二者保持存在关联。而同一内容的存在关系和规律只能指向同一存在,或者反过来说,只能具有同一存在意义,而不能分属两种不同存在。由此,从认识的可能性上看,如果提问概念与认识对象在存在上具有逻辑割裂关系,那么也不可能产生相关知识。可以断言,提问概念与认识对象的对象相关性是问题之逻辑有效性的条件。问题的逻辑有效性条件可以进一步具体化,即把二者抽象的对象相关规定为完全存在相关,也就是提问概念在逻辑上具有对所有给定的认识对象(内容)的存在管辖权利,那种虽然具有对象相关关系但不具有认识对象内容对提问概念的完整归属关系的提问,在逻辑上就不能形成有效的问题,比如给定的认识对象内容部分归属于或不归属于提问概念。

询问是问题的内涵,它确定认识的方向和兴趣,明确的询问直接决定认识活动的效能。因此,问题的意义必须具有清晰性。而根据问题观念的内在结构,问题的意义生成于提问概念和认识对象之间,其中提问概念直接决定问题的性质。可以断言,提问概念的意义明晰性直接关系问题意义的清晰性。而提问概念的意义决定于与之相联系的知识限定,具体说就是提问概念的存在根据及其有限联系因素的完全显现。提问概念的内在规定正生成于这种知识背景之中。与提问概念的清晰性相呼应,认识对象内容也必须在逻辑上具有类确定性,因而可以作为一个内容群归属于一个提问概念下来考虑,保持问题观念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否则,如果提问概念的意义模糊不清,或认识对象范围不能共同一致于提问概念,那么就不可能形成清晰的问题意识。

问题之所问决定于提问概念,而问题观念的内在批判结构显示,认识就是由提问概念出发构造认识对象的存在关联关系的活动。因此,提问概念的水平就是相应认识活动及其成果的认识地位。在认识上,抽象与本质是一对相关和互相转换的概念,认识的抽象程度决定认识的本质化深度。在逻辑上,概念作为抽象认识的产物具有先天的层次,亦即逻辑高度。因此,提问概念以其固有的逻辑高度直接决定了问题的逻辑高度和相应认识的本质化深度。越高级的抽象概念所造成的问题,就具有越深远宏大的理论发展潜力。

亚里士多德早就注意到:“并不需要对所有问题和每个论题都加以探究,而只是考察那种可能会使人生疑的,但生疑的人并非该受责罚或是知觉不清,而是需要论证。……证明不要与题目靠得太近,也不要离得太远,因为太近就没有什么困难了,而太远则困难太多或超出了智力训练的范围。”[4](P366)解决问题是提问的目的,那种为提问而提问却并不顾及解决可能性的问题是虚假提问。因此,只有可解决的问题才具有认识有效性。所谓问题的可解决性就是具有解决问题的线索并暗示了某种方法,同时基本拥有贯彻认识方法的必要知识基础。提问概念以其内涵在问题的内在批判结构中发挥对认识方法的启示作用。第一,成就问题意识的特定概念在问题意识中占据相对普遍地位,它构成对问题内容可能的存在关联的逻辑规定,即必须按照其要求构造问题内容间的必然存在关联。因此,问题意识中的提问概念成为追求问题内容间的必然存在关系的理想或形式。进而,问题意识中的提问概念本身的认识性质即由之规定的有效认识方式,也将一并带入关于问题内容的思维中,成为思维的形式要求。比如,如果一个问题意识中的提问概念要求由归纳获得,那么在相继展开的解决问题过程中也必须引入归纳方法。第二,问题意识显示,概念内容与问题内容有存在上的逻辑距离,并且,按照存在关联的统一要求,必须通过不同的概念式必然关联,连续地构造出填补这一逻辑距离的关联链条,最终实现问题内容间的直接必然存在关联。第三,提问概念的不同构成内容各自具有对不同问题内容的特定相对关系,同时,以普遍限定特殊这一形式,问题意识规定了概念构成内容各自对问题内容的特定作用关系。这些作用关系线索成为思维必须完成的历程。第四,以问题内容与概念构成内容的相对存在关系为基础和中介,问题意识设定了问题内容间的相对存在关系及其性质和形式。在思维任务观点下,这正是要最终以特定内容填充而消除的存在距离。第五,问题意识所含概念的不同构成内容间的相互统一规定关系,以其上位规定地位,必然要通过各自对问题内容的必然作用链条投射到整个问题解决过程中,具体说,就是要求上述第三款与第四款相统一,在保持有关概念构成内容各自对问题内容的规定方向的同时,最终实现各个规定链条间的统一并落实在问题解决结果上。这在实质上要求同样是以概念为根据的两种内容间(概念内容与问题内容之间以及问题内容之间)必须契合,以概念内容对问题内容的规定链条间的特定结合形式,实现问题内容间所要求的存在关联形式。总之,提问概念本身的逻辑属性决定一般的思维方法,而提问概念的意义联系则指示了可能的认识展开方向。但是,特定的提问概念与特定的认识对象内容之间能否具有这样的贯通性,既受到二者之间内容特殊性的影响,也受到已有知识能否基本提供贯通中介的影响。

在初步指示出方法的基础上,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必要的知识基础。问题的逻辑高度越高,完成认识任务的过程就越复杂,所需要的中介内容就越丰富。因此,一个可解决的问题必须是与已有知识基础相适应的问题,也就是其提问概念的逻辑高度或者说提问层次具有合理性的问题。显然,提问应该具有认识的历史性,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道路。

总之,问题的认识推进度、问题的根据、问题的逻辑有效性、问题的清晰性、问题的逻辑高度、问题的认识有效性、问题的知识基础共同参与决定问题质量,构成关于问题的评价体系。

四、提问方法:生活提问与逻辑提问

问题总与困难、麻烦和不满有牵连,意味着有待解决和消除,不论是生活意义上的问题还是认识意义上的问题。至少在汉语中是这样。在问题的这一普遍意义和消极色调之下,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或者说问题对象,比如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物质问题和精神问题、社会问题和自然问题,等等。但不论有多少种问题,它们都必然具有相同的问题观念结构,进而具有被问题观念结构所决定的问题生成形式。根据问题观念的内在批判结构,问题由提问概念和认识对象所构成,其中提问概念决定问题的内容,而认识对象的存在形态决定问题的性质。在提问概念和认识对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相互对应和约束关系,即针对一个认识对象可以设置不同的提问概念,而同一提问概念也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认识对象。因此,问题的设置或发现方法也就取决于提问概念的思维性质与认识对象的显现类型。在逻辑上,一切认识对象内容可以划分为感性的与理性的,即作为现实存在而被经验着的和通过抽象思维而被设立起来的观念。而一切提问概念虽然具有同一的观念形式,但它们却可以依其内容而划分为两类,即关于存在现实的和整合存在内容逻辑关系的,换言之是实践的和理论的。现实性的提问概念作为一种存在要求必然表现为主观需求,必须被人所直接感触才能存在,离开人的需求感则无所谓现实提问概念。因为存在本身自在存在,并无合理与否的问题。而逻辑性提问概念则是一种对象性思维,是纯粹理智的理解要求。从问题观念的构成看,逻辑性的提问概念作为一种认识要求可以与各种认识对象相结合,追问其存在构成原理。而现实性提问概念却不能向抽象观念适用,因为其感性特征使得它在逻辑位格上低于抽象观念,后者并不能服务于或者说直接构成某种现实存在,即不能作为现实存在的材料。如此,问题观念的生成只有两种情况,即现实性提问概念适用于某些现实存在内容,逻辑性提问概念适用于所有可能的认识对象。前者的认识对象内容具有现实存在性,而提问概念是一种以现实存在为内容的生活关怀,所以可以称之为生活提问。后者的提问概念只有在逻辑思维中才能产生,所关怀的是存在的理论关系,而且不论认识对象内容是抽象观念还是感性经验内容,它所追问的都是它们之间的存在构成的逻辑关系,所以可以称之为逻辑提问。

两种提问类型具有以下不同的性质。

生活提问依赖对存在现实之缺陷的直接感触,具有感性认识特征。而逻辑提问依赖人类的纯粹理智兴趣,必须运用逻辑思维。生活提问需要的是人对自身生存状况的敏感,建立在审美情感和善恶判断基础上,而逻辑提问带有纯粹理性色彩,成就和发达于抽象思维中的逻辑敏锐性。

生活提问所涉及的是与人的生活有关的事物,其宗旨为价值实现,因而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而逻辑提问所关心的是对象的存在原理,因而是为对象而思维。质言之,生活提问是价值性思维,而逻辑提问是理论性思维。

在生活提问中,提问概念所设定的目标是对存在的改造,因而造成存在之所是的对策是提问的核心内容。它并不怀有追求新知识的目的,而仅仅是利用已知知识去支配对存在的控制。相反,在逻辑提问中,提问概念所关心的是事物之所以然,它把构造关于事物的存在理论作为提问的全部目标,在一种价值中立态度中去期待关于事物的新知。

两种提问方法具有不同的活动原则。生活提问以其感性本质而被动地接受现实所给予的问题,现实的存在缺欠是惟一的提问源,其主动性因素仅仅在于某种价值观点为其注入了某种提问概念,从而激活了死板的现实,把它点化为问题。逻辑提问具有高度的自由性,思维可以把一切事物间的关联设立为主题,并根据自己思想水平设置提问概念,逻辑可能性是其惟一限制。因此,逻辑提问是思维的自主而自由的精神活动,它是在主动地创造问题而不是在被动地接受问题。

生活提问是对现实存在中的缺点的搜索,意在按照某种理想去缝补存在。因而它只能有事而发问,是一种生存性的活动,具有应对反应机制。而逻辑提问意在开拓存在,它并不等待现实层面上的消极缺陷的显现,而是无事而问,积极地超越认识主体自身的价值观去发现事物自身的规律,显然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性活动。

与提问的性质相联系,两种不同提问方法的提问能力不同,即具有不同的问题开发力量和效率。生活提问的对象域被限制在直接的存在现实中,而直接显现的存在的现实内容仅仅是存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复杂的事物构成环节中的一环,因此可以说仅仅是存在的一个边角。就此而言,生活提问的对象域相对存在本身来说是非常狭小的。同时,在生活提问中,由于提问概念被提问主体的价值观所限定,所以提问概念也表现出视角的单纯性和有限性。而且,提问概念带有主体需求的经验性。经验具有自身的被动性和有限性,这也使得生活提问的提问概念更加有限和僵化。提问的对象域的经验性和提问概念的经验性共同决定,生活提问是一种经验性提问活动,只能平面式地滑动在经验能力所及的存在层面上。而逻辑提问具有绝对普遍的对象域,不论是现实存在内容还是关于现实存在的观念均在其视野之内。同时,逻辑提问的提问概念可以超越主体的价值感和直接经验,自由地设置提问概念的内容,开放性地提升提问的层次。因此,相比之下,逻辑提问具有较生活提问更大的提问力量,可以提出更多和更深的问题。换言之,逻辑提问享有提问自由,具有由提问对象域和提问概念所围成的更大的提问空间。

以问题质量标准看,两种不同提问方法所生产的问题也具有不同的质量。在问题的认识推进性、问题的根据、问题的逻辑有效性、问题的清晰性、问题的逻辑高度、问题的认识有效性、问题的知识基础这些方面,逻辑提问都拥有形式上的相对优越性,即更有潜在能力提出以问题质量标准来看是好的问题。因为逻辑思维所具有的思维发展可能性恰好能够提供满足问题质量要求的条件,而生活提问的经验性所具有的表面化和混沌模糊特征则恰好形成对问题质量的负面影响。

虽然在提问力量和问题质量的比较中生活提问似乎处于不利地位,但生活提问作为一种问题类型绝非可以取消。相反,生活提问与逻辑提问都不可或缺,二者构成具有互补关系的提问整体。逻辑提问作为一种理论建构提问,其前途是揭示事物的内在普遍原理和规律。一般来说,它并不能直接解决特殊的现实存在问题。现实问题具有自己独特的思维任务,是普遍理论所不能代办的。因为,虽然普遍原理和规律能够为解决具体的问题提供原则和手段,但特殊的现实存在内容如何互相结合去实现普遍原理和规律却不是可机械决定的,而是必须加以创造性地考虑和安排,此即实践智慧。而生活提问不仅在认识功能上弥补了逻辑提问的空缺,而且以其直接关切人的存在的特性具有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更亲近生活提问,对之怀有一种内在的自然冲动。正因如此,生活提问无需特别的认识努力和思维品质,为一切民族所通有。

注释:

①由直接的意识存在普遍属性推导意识的综合原理这一工作已被拙著《有限意识批判》(吉林教育出版社2002版)所努力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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