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传一体还是经传分立?——《太玄》仿《易》的经传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34.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2)05-0050-06
探讨《太玄》如何仿《易》,自然会把“拟《易》作《玄》”和“《易》有经、传”这两种说法联系起来,并且有司马光、《四库全书提要》“《易》《玄》经、传一一对应”的权威论定,后人也就理所当然地“以《易》求《玄》”,形成“《太玄》一一模仿《周易》经、传”的论断。研究结果的差强人意不禁让我们怀疑这种思路的合理性,仔细探求扬雄作《太玄》时《易》的情况,就会发现《太玄》经、传只是形式上和《周易》经、传有契合之处,并不能因此断定《太玄》一一仿照了《周易》经、传,扬雄其实采取的是“经、传分立”的方式解《易》。
一“经、传一体”的自然误读
“经、传一体”于《易》而言,一方面指文本上《易经》和《易大传》合称为《易经》;一方面指体例上合《传》入《经》。《汉书·扬雄传》中“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的说法,提示后人“以《易》求《玄》”,参照《易经》体例,寻求《太玄》经、传如何仿《易》。这种做法可称之为不自觉的“自然误读”。我们先看两条权威史料:
“《易》有《彖》,《玄》有《首》;《易》有爻,《玄》有赞;《易》有《象》,《玄》有《测》;《易》有《文言》,《玄》有《文》;《易》有《系辞》,《玄》有《摛》、《莹》、《拟》、《图》、《告》;《易》有《说卦》,《玄》有《数》;《易》有《序卦》,《玄》有《冲》;《易》有《杂卦》,《玄》有《错》。”①
“雄书本拟《易》而作,以家准卦,以《首》准《彖》,以赞准爻,以《测》准《象》,以《文》准《文言》、以《摛》、《莹》、《拟》、《图》、《告》准《系辞》,以《数》准《说卦》,以《冲》准《序卦》,以《错》准《杂卦》”。②
第一条史料是推尊扬雄的司马光的断语;第二条史料出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两条史料都在寻求《太玄》经、传和《易》经、传的一一对应关系,且《玄》、《易》的篇目具体对应相同,但二者在用词上有差别。司马光用“有”说明他讲《玄》、《易》对应,仅依他看到的《易》文本来讲两者的相似性,对比的双方是平等的。《四库全书提要》用“准”,强调《玄》的创作是对《易》的一一模仿,对比的双方以《易》为准绳。从“有”到“准”的用词变化,说明班固“拟《易》作《玄》”的逐步具体化,在《四库全书》这样的权威典籍里形成定论。
根据“拟《易》作《玄》”的思路,寻求两者的契合之处并非始于司马光,在他之前的朱震和王荐分别探求了《玄》首和《易》卦之间的具体对应关系。朱震把八十一首与六十四卦相配③,王荐则把八十一首与六十卦相配④,两人所配“首”“卦”的区别在于:朱震把四正卦也配了《玄》首,王荐仅用六十卦配八十一首。这就造成了个别《玄》首和《易》卦的相配有所不同。
《玄》八十一首起于“中”,一般认为“中”相当于《易》的“中孚”卦,历法上起于冬至,从冬至开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分配于八十一首,应为确定的某“首”配某“节气”。寻求《玄》首与《易》卦之间的一一对应,就会出现朱震和王荐不同的配法,二人的配法并没有孰对孰错,都是按照《玄》历来配卦,用六十卦和用六十四卦的不同就像西汉孟喜用六十卦配节候、而京房用六十四卦配节候一样。问题在于努力寻求《玄》和《易》一一对应的思路是错误的,才有“首”配“卦”的差异。清人胡煦认为:“汉之博学以雄为最,然观‘首’之拟‘卦’,如‘上’、‘干’拟‘升’,‘羡’、‘差’拟‘小过’,‘增’拟‘益’,‘达’、‘交’拟‘泰’,‘从’拟‘随’,‘进’拟‘晋’,‘释’拟‘解’,‘乐’拟‘豫’,‘争’拟‘讼’,‘事’、‘务’拟‘蛊’,‘更’拟‘革’,如此之类,止可谓《易》卦中一字注耳。至以八十一首与六十卦相配,所多者二十一,因不得不重,然止是子云之历法耳,不当作卦爻看也。若其逐首准《易》而拟辞,则其失为不少矣。”⑤从胡煦的评论可以看出,《玄》对《易》的模拟,只是扬雄在确定《玄》“首”时,选取了和《易》“卦”意义一致的词语,《玄》仍按照自己的体系来阐释历法。
以“经、传一体”为前提,把“《玄》拟《易》”误解为《玄》和《易》存在当然的对应关系,就会有“以《易》解《玄》”的自然误读。误读的根本原因在于前提的错误,这就需要回到扬雄作《太玄》的当下境遇,探求《易》“经、传一体”的实际情形。“经、传一体”如前所述,一是指文本上《易经》和《易大传》合称为《易经》;一是指体例上的合“传”入“经”。体例上合“传”人“经”即今本《周易》的《彖传》、《象传》分列于六十四卦,《文言》分列于《乾》、《坤》两卦,《系辞》、《说卦》、《序卦》、《杂卦》仍独立为篇,列于经后。此种编法始于何人,易学史上有不同说法⑥,但不晚于晋,因为范望的《〈太玄〉解赞》开始“并《首》一卷本经之上,散《测》一卷注文之中”⑦,显然是参照了当时《周易》的体例,范望的做法其实已开了对应《玄》、《易》的先河。由此可以看出,体例上的“合传入经”在形式上误导了后来的解读者,但它并未影响扬雄。
再看文本上《易经》和《易大传》合称为《易经》的问题。这一问题分两个层次:一为西汉称为《易经》的内容是什么;一为《易传》在西汉的称谓和先后问题。对第一个问题,我们先看《汉书·艺文志》的记载:
《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易传》周氏二篇……
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⑧在《汉书》里,明确称《易》为经的就这两处。第一条材料《易经》十二篇,和现行本《周易》上、下经和《易传》十篇的篇数刚好一致,所以,常被误认为汉代人已把《周易》经、传合称为经。王葆弦曾提出:“《汉志》提到《易经》十二篇,似将十翼看作经书,但这篇名和篇数乃是班固根据东汉博士官所用的《易经》更定的。”⑨这种怀疑是对的,但前提是错的,《汉书·艺文志》明确讲到“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说明《易经》十二篇是刘歆的看法,关键在于这条材料后有“施、孟、梁丘三家”,后又有“《易传》周氏二篇”等,说明《易经》十二篇也可能指立为学官的施、孟、梁丘经三家共十二篇,其它解《易》的只能称为《易传》。第二条材料中刘向的《古文易经》应为《周易》古本,因为它可以用来校正施、孟、梁丘经,其内容应包括一部分《易传》,也就是孔子所作的部分,但这里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些篇目,从“费氏经与古文同”,可以推断大致指《彖》、《象》、《系辞》。《汉书》其他地方讲《易》有些指《易经》,如“汉兴,言《易》自淄川田生”⑩;有些指《易传》,如“《易》曰: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11)。
现本《易传》在汉代称为《易大传》或《十翼》,共七种十篇:一曰《彖》,分上、下两篇;二曰《象》,分上、下两篇;三曰《文言》,一篇;四曰《系辞》,分上、下两篇;五曰《说卦》,一篇;六曰《序卦》,一篇;七曰《杂卦》,一篇。(12)司马谈所谓“正《易传》,继《春秋》”(13)、司马迁所言“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14),都认为《易传》为孔子所作。《汉书·艺文志》也有记载:“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扬雄也认为:“孔子错其象而彖其辞。”(15)按照汉代人《易经》“更三圣”的说法,孔子所作《易传》应称为《易经》。现在一般认为《易传》并非作于一人一时,孔子所作篇目有哪些呢?《史记》、《汉书》所提篇目不包括《杂卦》,相抵牾的是《说卦》、《序卦》,这三篇一般认为是《易传》中晚出的作品,但也不晚于战国末年,其在西汉何时被纳入《周易》值得注意。扬雄讲孔子也仅言《象》和《彖》,未言其它篇目,且认为:“《易》损其一也,虽惷,知阙焉。”(16)王葆弦认为:“河内《逸象》在宣帝时已补入《周易》书中了,那么在西汉末期仍缺少的,自然是《杂卦》了。也就是说,《周易》在西汉景帝以后曾两度得到增补,一篇是在宣帝初年补入的,另一篇是在扬雄《法言》问世之后补入的。”(17)所以,直到扬雄作《法言》时,《周易》仍不完整,说他在作《太玄》时,就一一仿照了如现本《周易》的经、传,显然是一种误解。
二“经、传解《易》”的本来指向
《太玄》的经、传与《易》的经、传即使在形式上看来一一对应,但不符合扬雄作《太玄》时《易经》的情况,那么以经、传的形式作《太玄》如何解释?不可否认,扬雄作《太玄》时,《易传》的部分篇目已列入《易经》里,但他在作于《太玄》之后的《解难》中对《易经》的看法为“经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错其象而彖其辞”,如果说他模拟《易传》,可能仅是《象传》和《彖传》。所以,“以家准卦,以《首》准《彖》,以赞准爻,以《测》准《象》”的说法可以成立。卦、爻、《彖》、《象》是伏羲、文王、孔子三古圣所作,也是汉人认可的《易经》谱系,这也许就是费直等移《彖》、《象》入经文,范望“并《首》本经之上,散《测》注文之中”的原因。
在扬雄之时,《易传》十篇并未全部合入《易经》。扬雄以经、传解《易》应有它意,下面两条材料可窥知个中缘由:
全仿《周易》古本,经、传各自为篇。(18)
为其泰曼漶而不可知,故有《首》、《冲》、《错》、《测》、《搞》、《莹》、《数》、《文》、《拟》、《图》、
《告》十一篇,皆以解剥《玄》体,离散其文,章句尚不存焉。(19)前一条材料说明《太玄》经、传是分立的,证明《太玄》“经”的部分是仿《易经》的,而且是《周易》古本,那么《玄经》部分只有“家”和“赞”,其他各篇都是传的部分。其他十一篇创作的目的,第二条材料告诉了我们答案,扬雄为避免《玄》经“曼漶不可知”,作十一篇为“解剥《玄》体,离散其文”,也就是对《玄》经的解释。应该说,扬雄开始只是仿照《易》经的部分作了《玄》经,至于十一篇《玄》传并非仿《易传》十篇,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宋人林希逸曾指出:“雄自为一书,谁敢轻议,凡其抵牾者,皆雄自为,拙也。请试言之,《说卦》、《杂卦》乃圣人紬绎其所未尽者,《玄》何必仿乎?则《冲》可去也,《错》亦可去也。《文言》大传乃当时议论之所及者,《玄》何必仿乎?则《摛》可去也,《莹》亦可去也,《玄文》亦可去也。”(20)林希逸指出《说卦》、《杂卦》、《文言》,扬雄都没必要仿照,这倒提醒了我们需要用逆向思维进行考察,《玄》传既然是对《易传》的模仿,为何拟《系辞》作了《摛》、《莹》、《拟》、《图》、《告》五篇,而其他各篇都是一一对应而作。所以,林希逸“雄自为一书”是《玄传》不仿《易传》的根本原因。
《太玄》经、传对《易》经的解释,是沿着这样的理路:《玄》传-《玄》经-《易经》,并非一一对应的“《玄》经-《易经》、《玄》传-《易传》”。“经自经”的模拟方式,说明扬雄对经典的诠释不是简单的解释字义,而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表达圣人的本义,通过采用和经典一致的形式回归经典。“传自传”的解《玄》方式,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阐释《玄》经对《易经》的宣解,十一篇《传》不是为了模仿《易传》。这就是《太玄》以经、传解《易》的本来意义。
《太玄》分经分传,在于自成一家之言,扬雄在《法言》中自述到:
“或曰:述而不作,《玄》何以作?曰:其事在述,其书在作。”(21)晋人李轨注曰:“今《太玄》非古事,乃自成一家之书,故作之也。”汪荣宝疏曰:“凡以新意创著篇籍,亦皆是作。”李氏以“非古事”、汪氏以“有新意”论《太玄》,都是统而说之。司马光云:“仁义,先王之道也。方州部家,扬子所作也。言扬子虽作《太玄》之书,其所述者亦先圣人之道耳。”(22)吴秘曰:“《太玄》其事则述,其书则作。按:自子、辰、申、子冠之以甲,分二十七章为一会,八十一章为一统,从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至子,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与太初历相应,亦有颛顼历焉,此其事则述也。作二百四十三表,七百二十九赞,卜一篇,此其书则作也。”(23)司马光从象数和义理的角度,认为扬雄所作的是《太玄》的象数系统,所述的是圣王仁义之道。吴秘立足《太玄》的特点,认为表、赞和《玄传》十一篇是扬雄所作,而所述为自然的历法。吴秘的看法较契合《太玄》“经自经、传自传”的特点,可以简单地划分为“经”是述的,“传”是作的。《太玄》有作有述的撰述风格,独立于汉代今文经学系统之外,有开风气之先的意义。
三经、传分立的经学意义
经、传分立的解经方式,在汉代今文经学盛行的情势下,无疑是对当时学风的一种反动。王葆玹认为:“扬雄‘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故作《法言》’,其撰作宗旨虽与儒家经学有差别,但他摹仿早期的经传形式而未摹仿晚近的章句形式,是有多方面意义的。”(24)王先生这里讲的“经、传”似乎确指《易》和《论语》两个经典文本,扬雄的“经、传”形式体现在他两部著作上,《太玄》是经,《法言》是传。如此提法虽然点出了“经、传”形式对于“章句之学”的反对意义,但忽略了《太玄》本身就包括经、传两个独立的部分,对《易经》的解释是通过这两部分达成的。
《太玄》经、传分立,经是对《易经》的模仿,是采用《易》的形式,用另一套语言和象数来阐释《易》理,吸取了汉代天文历法方面的成就,把《易》诠释为一套新的历法。这种做法不仅不被当时经学家所理解,更被后人重判为“僭越之罪”,原因在于古人认为经典只能在解释中被传承,不允许有少许体例上的改变。模仿经典的另一层深意,是扬雄一直强调“简易”的解经方式。扬雄认为,对《易经》字词的解释,钩稽《易经》各卦爻辞的源流,只是在演绎经典,离经典本义愈来愈远,最有效的方式应以经解经,这样才能回归经典。《玄传》和《易传》一样,是《玄》经的羽翼,在让时人明晓《玄》经的基础上,帮助《玄》经更好地阐明《易》理,它的写作各自独立成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通说《玄》经,也是一种“简易”的解释方式。《太玄》经、传分立的重要作用就是“简而要”地追寻经典本义。扬雄拟《易》作《玄》,其解释方式可以说是经学史上的一大变革。在此之前,今文经学的传播日盛,以致“支叶繁滋”,整理这样的乱局势在必行。官方统治者力图以“术”来统一“学”,宣帝甘露三年召开石渠阁会议,“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25)这件汉代经学史上的大事,透露出两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一是经典解释需要统一,虽然这次会议没有具体统一的结果,但它昭示了《易》升为五经之首的必然;二是具有古文经学倾向的《谷梁春秋》立为学官。章权才先生认为:“在石渠会议上,竟将它补充‘法定’为《春秋》的一家,并为它立博士,设弟子员。后来,某些儒生也就依样画葫芦,他们或以法定的经籍有着不同的来源、不同的写法为借口;或者宣传其他儒家书籍才得孔子的真传,因而要求朝廷把这些书籍补充法定为‘经’。”(26)这就是西汉后期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分野的滥觞。这种局面到哀帝时,出现了刘歆冒天下之大不韪请立古文经的壮举,无此雄心的扬雄,做的工作就是突破今文经学的章句解释方式。章句始自夏侯建,他“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夏侯胜非之曰:“建所谓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胜“为学疏略,难以应敌。”(27)从两人互相非难的内容来看,“破碎”为章句的特点,“疏略”为传记的特点。王葆玹先生提出:“如果说传记往往是通论经书的大义,几乎像是独立的著作,那么章句便是拘泥于经书的各个局部,完全像是经书的微不足道的附属品。”(28)扬雄《太玄》经、传正如王葆玹所说是“通论经书的大义,几乎像是独立的著作”,他的传记方式与“破碎大道”“离章析句”的章句不同,看似《玄传》各篇独立,较为疏略,和夏侯胜较为接近,确切说,应是回归到夏侯始昌“通五经”的博学时期,在经义解释上不拘泥于一经一家。《太玄》解释《易经》,其内容也是总引五经,回复汉初传记解经的方式,为了离圣人本义越来越近。
扬雄以传记方式解释《易经》,从两汉经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它不仅是对汉初经典解释方式的回归,也开启了古文经学多以传记解经的先河。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批评今文经学博士“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口说”为今文经学家传经特点,此种方式常会发生“以讹传讹”的现象;“末师”的罪过就是离经典本义越来越远,对“传记”之学的背离也使今文经学逐渐失去权威性。刘歆的批评说明古文经学尊重传记、轻视口说的基本立场,扬雄以解释《易经》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传”是西汉解释经典的权威性著作,《汉志》里讲《易》的除了立为学官的三家称经之外,其他都以《易传》的方式进入了刘歆《七略》的名录。宣帝意识到统一经典解释、王莽意识到减省章句,到东汉章帝的再次减省章句,都说明以《传》的简易形式解经成为必然。扬雄恰好处在这一时期的转折点,《太玄》经、传简易的风格对后汉马融等古文经学大师无疑有一定影响。
扬雄转变了西汉今文经学的解释方式,注重“传记”的释经方法,常被贴上“古文经学家”的标签。联系到《易经》诸家解释在汉代的变迁,其今古文的分野与其它诸经不同,它主要以象数和义理作为判别标准。今文经学家重象数,立为学官的施、孟、梁丘、京房四家《易》即是汉代象数《易》学的代表;古文经学家重义理,未立为学官的费氏、高氏《易》,与今文《易》学家对立,以偏重义理行世。以此来对照《太玄》,我们可以把《太玄》经、传的内容大略地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新的体系来解释《易经》的象数,一部分是用传的方式来阐释先王之道的义理,所以,从《太玄》来看,扬雄既讲象数,又讲义理,应为介于今古文之间的经学家。
注释:
①[宋]司马光《太玄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5页。
②《四库全书提要·术数类·太玄经》。
③[宋]朱震《汉上易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王荐的《〈太玄〉拟卦日星节候图》说明了八十一首和六十卦的相配关系,郑万耕的《太玄校释》一书附录中收入了这一图表(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98-412页)。
⑤[清]胡煦《周易函书约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专有一节“论以传附经始于费直不始于王弼亦非本于郑君”,对历来众说纷纭的三人作了论辩。“始于东汉郑玄”依据《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传》,“始于费直”依据颜师古《汉书·艺文志》注、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马端临《文献通考》,“始于王弼”依据孔颖达《周易正义》。本文赞同“始于费直”的说法。
⑦[宋]司马光《太玄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32页。
⑧[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4页。
⑨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442页。
⑩[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593页。
(11)[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10页。
(12)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济南:齐鲁书社,1998年,第1页。
(13)[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296页。
(14)[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937页。
(15)[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577页。
(16)韩敬《法言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05页。
(17)对这一问题学术界尚有不同看法。廖名春认为河内《逸象》是《杂卦》(《〈周易〉经传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18页),其理由为“依据古书惯例,目录当居于最后”,但没有注意到如果宣帝时已补齐了《周易》,扬雄就不会讲“《易》损其一”。另外一条材料也可证明廖的说法有误,《法言·问神》接着说“惜乎《书》序之不如《易》也”,韩敬指出《易》序应为《序卦》,从现行《周易·序卦》也可看出。
(18)《四库全书提要·术数类·太玄经》。
(19)[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575页。
(20)[清]朱彝尊《经义考》,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357页。
(21)韩敬《法言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14页。
(22)李轨、汪荣宝、司马光三条引文,参见汪荣宝《法言义疏》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4-166页。
(23)[清]朱彝尊《经义考》,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354页。
(24)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467-468页。
(25)[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2页。
(26)章权才《两汉经学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9页。
(27)[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159页。
(28)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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