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伦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公开利用面临的新挑战_政府信息公开论文

信息伦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公开利用面临的新挑战_政府信息公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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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公民获取、利用信息的权利,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事务的公民参与,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档案是重要的政府信息,档案部门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开放利用的主、客体以及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应地,档案开放利用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其中开放利用行为的信息伦理及其建设问题亟待学界加以深入研究。

一、档案开放利用过程中的信息伦理

信息伦理是指涉及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的伦理关系。档案开放利用是社会信息活动的重要领域,要受到信息伦理的制约和规范,涉及的信息伦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知情权保护。知情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这些信息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应该公布的信息。知情权保护要求档案部门最大限度地开放档案信息。在法规来看,《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几点意见》(1980)、《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1992)、《档案法》(1996)均对档案开放作出了规定,这为公民在档案利用中享有知情权创造了条件。但是由于档案公开的主动权在各级档案部门,相对档案利用者来说,档案部门处于强势地位。档案开放利用的复杂程序、档案工作人员态度甚至档案部门的选址环境都成为影响公民获取和利用档案的因素,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任重道远。

隐私权保护。隐私权是公民可以自主支配其私人信息和生活,享有对个人隐私进行保密并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在档案开放利用中,由于某些档案记载了个人信息,而信息的泄露则造成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如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档案开放利用制度、加强公民隐私权教育等措施保护公民隐私权,是档案开放利用中面临的重要信息伦理问题。

档案信息安全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档案具有了数字化保管形态,档案信息安全问题突出。非法分子通过网络获取档案网站或数据库的访问权,恶意窃取档案信息或对档案资料进行肆意篡改,严重威胁了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现代信息技术在便捷了公民对档案信息访问获取的同时,又使得档案有着被泄露、失真的严重隐患。

档案信息真实性。档案信息真实性要求档案记载内容需要和该内容反映的社会客观一致,包括档案信息本身是真实的、准确的且完整的。信息污染造成档案信息的真伪与时效难辨的状况,成为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障碍。因此,档案信息真实性就成为档案开放利用过程中重要的信息伦理准则。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普遍接受的信息伦理准则。档案从最初的数据收集到最终档案形成,都是档案工作人员智力劳动的成果,因此,档案具有无可争辩的知识产权特征。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开放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在档案开放利用中,非法复制、剽窃档案信息都会造成对档案知识产权的侵害。为了保护档案开放利用中的相关知识产权,在档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方面仍有大量问题需要解决。

档案信息平等权。在档案开放利用过程中,档案信息利用者不应该因其身份、背景、应用目的等不同而受到区别对待,每个人都有公平查询、获取、利用档案信息的权利。档案工作人员对待不同的利用需求,必须一视同仁,不能够采取不同的态度。那些对某些档案信息应用人员热情服务,而对另一些应用人员冷漠甚至歧视的情况必须坚决禁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中的信息伦理建设面临挑战

新的技术、法律、社会环境导致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蕴含着反伦理行为的因素,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信息伦理失范有加重的危险。信息伦理失范现象主要表现为易造成档案信息真伪和实效难辨的信息污染、隐私权和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档案信息失真和泄露以及信息分配不均。个人价值标准的改变和规范体系的缺失是信息伦理失范的内因,网络伦理对现有伦理的冲击和挑战、计算机系统的不安全性以及政策法律的漏洞是外因。由于档案服务对象的多元化,不同用户的伦理道德水平也参差不齐。政府信息公开导致档案服务对象数量急剧增加,档案开放利用中的信息伦理失范现象也可能随之增加,使得信息伦理失范有加重危险。

公民信息平等权受到实质威胁。档案部门对档案信息的垄断、对不同服务对象的区别对待等因素使得公民难以公平获取、利用档案信息,这需要档案部门通过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机制来保障公民平等权。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应该对利用档案的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态度一致,而非区别对待。另一方面,我国特殊国情决定了公民档案利用的意识与能力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例如经济落后地区的民众因缺乏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技能而无法获取档案信息。

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加剧。开放保障了知情权,但开放档案信息的增多也导致了泄漏个人隐私的风险加,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例如公民对政府管理的知情权和对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隐私保护的矛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档案开放利用中如何合理地平衡两者的关系显得更为棘手。

反伦理行为的便易性、易发性和隐匿性。现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开放利用中的普及应用,使得反伦理行为具有更大的便易性。简单的复制、粘贴操作即能对档案知识产权造成极大威胁,反伦理行为的便易性能够导致其易发性,同时在大量利益驱使及非法动机的作用下,反伦理行为因为档案利用群体的伦理道德水平参差不齐而更容易发生。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在档案利用时的反伦理行为具有了隐匿性,这些都对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开放利用中信息伦理建设构成了直接的挑战。

三、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中的信息伦理建设对策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中的信息伦理问题,一种思路是迅速完善立法来治理反伦理行为或者信息伦理失范现象。但是法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效应上可能滞后,同时其效应也有一定的范围。另一种思路则是依靠社会成员内心的伦理道德认识、信念和意志保障其行为的伦理道德性,相对于法规完善,我们更需要重视信息伦理建设。

大力开展公民信息伦理教育。在利用档案服务时,普通公民可能仅仅依靠自己内心原有的道德信念而无意识地遵从了信息伦理规范,也可能因为其认知结构中没有信息伦理知识而无意识地违反了信息伦理,也可能由于利益的诱惑并且缺乏意志力控制而做出违反信息伦理的行为。因此,需要系统思考如何开展公民的信息伦理教育,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组织方式,以及明确承担机构和经费来源等。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工作人员信息伦理素养。进一步培育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的信息伦理素养,达到自觉地按照信息伦理规范开展信息服务工作。这不仅需要对他们进行信息道德教育,提高依据信息伦理规范来监控并调节自己工作行为的能力,同时要健全档案服务工作制度和建立利用者监督制度。

加强制度伦理建设。制度伦理是社会生活的“伦理底线”,是依赖制度的强制性规范来维系伦理标准的践行。在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中,制度伦理建设将信息伦理价值内涵和道德准则转为被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信息伦理建设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必须加以重视。档案部门应该详细制定信息伦理制度的规定、守则,针对档案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伦理制度应该能涵盖利用过程中的信息伦理的基本问题,在信息伦理行为规范或指导上明确、具体,要易于为档案利用者所理解。对制度规范执行还需要有监督和奖惩条例,并在实践中坚决执行。

加强信息技术在档案服务中的应用和管理。信息技术的普遍运用便利了用户利用档案信息,但是信息技术又给信息伦理失范行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因此,应强化防火墙、杀毒技术以及加密解密技术在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中的应用,保护档案信息的安全。同时需要研究档案信息服务和应用行为记录与查询技术,配合档案信息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信息伦理失范行为作出针对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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