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君旧主与遗臣——读木陈道忞《北游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君旧主论文,读木陈道忞论文,北游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北游集》六卷,全名《弘觉忞禅师北游集》。弘觉,乃清顺治帝赐予明清间名僧木陈道忞(1596—1674)之号。《北游集》者,木陈北游之日记也。事缘顺治十六年(1659)九月,木陈以江南遗民僧俨然领袖之身份应召入京;其时帝年二十二,木陈六十四。明年五月获准南还。《北游集》中所记,多为木陈与顺治往来交谈之实录。原题“门人真朴编次”,其实一诗一文,无不出木陈之手。《北游集》之雕版,在顺治十八年春,距顺治猝逝仅数月耳。①
《北游集》刊成后七十余载,雍正帝尝降严旨,直斥此书“狂悖乖谬”,指为木陈“凭空结撰”者。及乾隆修四库全书,三复斯意。二事之源委,经陈垣先生细为考述,逐一驳正,② 嗣后《北游集》之史料价值,遂无复异议矣;而援庵先生所谓“释家言有裨史乘”一胜义,遂为学者所尊奉。
本文之作,意在重构《北游集》中所见明清之际若干历史人物间之关系,尤在曹化淳处新君旧主之间所发挥之历史作用。若语其人之政治背景,则不外新君(顺治帝)、旧主(崇祯帝)与遗臣(身侍两朝之曹化淳、木陈忞及憨璞聪);语其职责,则有异代君王、两朝太监以及先后为两朝“开堂祝圣”之宗门耆旧。文分四节:一曰新君与遗臣,考论顺治帝与前朝太监曹化淳之关系;二曰新君与旧主,考论顺治帝对崇祯帝之追忆与怀思;三曰旧主与遗臣,追叙曹化淳深获崇祯宠信,因得权倾内外之情状;四曰遗民僧与遗臣,考论木陈与憨璞聪所见深居清宫之暮年曹化淳。
本文所涉年份,约起明万历末,至乾隆末叶为止。征引之典籍,以木陈《北游集》为主,旁及实录、正史、私史,以及其并时人之诗文别集、笔记、方志、碑刻及其他释家文字,务求于此数人间之俗世及方外渊源,详为考述,以补史献之所阙略也。
二、新君与遗臣——顺治与其近侍曹化淳
《北游集》卷3《奏对别记上》开篇六百余言,记顺治自述其读书之经过:
上(顺治)一日同师(木陈)坐次,侍臣抱书一束,约十余本置上前。上因语师曰:“朕读过底书,请老和尚看着。”师细简一遍,皆左史庄骚先秦两汉唐宋八大家以及元明撰著,无不毕备。至末一本,有二百篇制艺,则洪武开科以来乡会程文。师曰:“此八股头文字,皇上读他何用?”上曰:“老和尚顾不知,那朕要复试进士文章,如史大成、孙承恩、徐元文三科状元,皆朕亲自擢取的,是敝门生也。”师曰:“状元本称天子门生,今又出自陛下房中,则是亲上加亲矣。”上为大笑。③
顺治所读之书,除八股文外,“皆左史庄骚先秦两汉唐宋八大家以及元明撰著”,与清末民初诸家所列国学必读书目范围近似。取与50年前大陆及港、台三地大学中文系诸生所习之课程相较,亦大同小异。
《北游集》续记顺治自述其少年时读书事云:
上一日语师:“朕极不幸,五岁时先太宗早已晏驾。皇太后生朕一身,又极娇养,无人教训,坐此失学。年至十四,九王(多尔衮)薨,方始亲政,阅诸臣奏章,茫然不解。由是发奋读书。每晨牌至午,理军国大事外,即读至晚。然顽心尚在,多不能记。逮五更起读,天宇空明,始能背诵。”④
此述少时“无人教训,坐此失学”,直至顺治七年多尔衮死、翌年亲政,然后知不读汉籍即不能读通臣工奏章。顺治之读书,其初乃为尽人主之责。以一国之君而不讳言之,顺治性情真率之处,可以见矣。
至顺治叙其读书之师承,亦直言不讳。《北游集》卷3记:
上又曰:“朕向来读底书,多亏了曹化淳。为时常习他语音,遂成了夸话。老和尚可晓得夸么?”师曰:“道忞闻得山东北京都叫做夸子。”上曰:“北京城里又叫做奤子。曹化淳是里八府人,故名夸也。”师曰:“忞实不知。”⑤
顺治说起师承,语气平常,毫不矫饰。所说自己老师之姓名,竟是前明崇祯朝司礼太监、甲申三月十八日李自成兵临北京城下时擅开城门之曹化淳!曹氏原籍河北武清,属京畿里八府,顺治故称之为“夸子”。
曹化淳当日以京城提督之身,开门纳降,其不忠不义之恶行,自清初以来,一直为史家鞭挞。然曹氏之平生行事,足述者尚多。今为行文方便起见,先考述曹氏于李白成军攻陷北京后之际遇;曹氏于晚明宫中历事数朝等节,则留待下文始作追叙。
曹化淳于甲申三月十八日启城门,以导李自成军长驱直入后,方拟邀功,李自成以其背主失信,原拟将之斩杀。清初史家,多持此说。张岱《石匮书后集》所记,仅其中一例而已:
[李]自成与伪都督刘宗敏数十骑入大内,[曹]化淳与杜之秩前导,自成责其背主,当斩。化淳等叩首曰:“识天命故至此。”自成叱之,众呼万岁。⑥
同年五月初二,吴三桂引多尔衮所率之清师入京,曹化淳未随李自成西遁。又三阅月,曹氏蒙清廷点名奖赏。《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7“顺治元年八月庚申”条有云:
摄政和硕睿亲王赏大学士冯铨,侍郎沈惟炳、金之俊,天津总督骆养性,招抚山东河南侍郎王鳌永,招抚山西应袭恭顺侯吴惟华,内监曹化淳、车应奎、王德化等貂褂各一袭。⑦
其时北方局面已粗定,清廷遂有入关后论功行赏之举。名预其列者九人,皆朱明旧臣投靠清廷者:朝臣三人;封疆大吏三人;内官三人,曹化淳居首。此九名前朝遗臣分别获新朝厚赐,皆必曾为新君尽心办事、且又立下不凡之功者无疑。然曹化淳于降清之后,所办何事,所立何功,《实录》既未明言,后来官修《明史》亦含糊其辞,但说“化淳入国朝,上疏奏办甚力”。⑧ 所谓“上疏奏办甚力”,究何所指?
乾隆《武清县志》中曹氏小传记曹氏入清后之行事有云:“怀宗(崇祯)不讳,[曹氏]义不辞难,亲为含殓,上疏乞封陵安厝,诚恳悉沥肝膈。”⑨ 此云曹氏亲为崇祯含殓,与清初其他记载多有不符。⑩ 但曹氏上疏清廷,乞请为其旧主崇祯封陵安厝,则确有其事。
曹氏上疏凡三,俱见《武清县志·艺文志》。木陈在顺治宫中时,亦尝得而读之,撰有《读皞如曹居士申酉丙戌奏启赋感》一诗,(11) 详见下文。
曹化淳所上疏,分别在甲申(1644)、乙酉(1645)、丙戌(1646),所涉自奏请为崇祯“封陵安厝”之献议,历筹备费用,以至工程告成为止。今择其尤要者,为述一二。
曹氏第一疏乞请清廷礼葬崇祯及所亲诸人,指出此乃“新朝善政,式优在地之灵;而故国臣民,咸睹如天之德”,对安抚民心,功效至大。奏中所请,条理清晰,巨细靡遗。其有关崇祯者曰:
崇祯帝后,悯遭奇惨。灵柩安厝,宜应有方。合无即就田贵妃坟改名为陵。今拟开厝,先帝居中,先后祔左,田贵妃祔右。除量前量造享殿三阁以奉神主外,仍立碑镌号,用昭德意。(12)
考《世祖实录》“顺治元年五月己酉”条有云:“礼葬崇祯帝后……仍造陵墓如制。”(13) 五月己酉,合五月廿二日,清师入关后之第二十日。六月癸未,遣明朝降臣、时官大学士之冯铨祭故明太祖及诸帝,有祭文焉。(14)
考《清史稿》叙多尔衮“既克明都,百度草创,用文程议,为明庄烈愍皇帝发丧,安抚孑遗”。(15) 是礼丧崇祯,与清廷已定之策略相合。故入京后二日(辛卯)即“令官吏军民为明帝发丧,三日后服除,礼部太常寺具帝礼以葬”。(16) 后此十八日为己酉,即有《世祖实录》所记事。
唯建陵一事之进行,其初并不顺遂。而曹氏则董理其事,以底于成,亦实有功。殆《明史》所称“上疏奏办甚力”者也。观曹氏所上第二疏,始则指控负责工程之工监,逾期不举;继而严斥专司其事之各级官吏,虽皆崇祯遗臣,然均以“故君之事,既无赏可冀,又无法可畏”,(17) 用是拖延时日。此疏记录有关修建思陵若干颇足发人兴味之细节。
首先,全部工程费用估计三千两银。其中半数由朝廷恩准自“陵租”拨出。其余一千五百两则半数由宦官集资,半数由前朝之文武官员认捐。疏中指出,宦官集资部分,较原定目标多出六百五十两,由是可推见曹氏入清后在前明所遗宦官中仍具影响。全部银两,于九月初四日汇交工部营缮司,取有实收在卷。上距朝廷下令礼葬一谕,仅四阅月耳。
其次,此工程照理应由工部及内官监联手执行。但工部先则以缺员为辞,无法兼顾;及内官监委派冉维肇及高推王二人为总理、督理,工部乃改易前意,另移文内官监委任内臣,专司其事。换言之,先则推诿,后则恐权力旁落。曹化淳于疏中总结当时情况云:
今三秋已过,冬至将临,开工杳无日期。冉维肇等不知现在何处。大抵故君之事,既无赏可冀,又无法可畏,虽臣屡言劝勉,无奈竟若罔闻,何也。(18)
曹氏所上第二疏,明显生效。盖翌年即有向清廷申报“陵工已竣”之第三疏,兼将“用过工价原册,听该管官移[工]部销算”。(19) 然则清廷建造思陵,最初献议者为曹化淳,工程进行期间,始终董理其事者,亦曹化淳也。
再者,顺治元年九月(即曹化淳获清廷奖赏后一阅月),曹化淳另有一奏。所奏内容,据孟森先生云,乃“奏补明陵司香内臣筹事”。(20) 奏上之前二月,清廷已明令“设故明长陵以下十四陵司香内史各四人”。(21)
揆上所述,曹氏于入清之初,迅即奏请为崇祯建陵,继又上疏奏补明陵司香内臣。司香内臣,即管理香火之太监;“司香”一词乃沿用前明旧称。兹二事者,皆与清人入关后优礼明室之政策相符。易言之,曹氏之所请,正清室之所欲行。故所请既得允准,曹氏后因此而得清廷之瞩目,厚蒙奖赏。则曹氏为人,必精于观察形势,且善于应变,可无疑矣。
曹化淳成为顺治近侍一事,在顺治亲政、从曹氏读书之后。《武清县志》记云:“世祖章皇帝览其悃忱,召侍讲幄,准不受职。”(22) 可见曹氏乃一不受职位而随时奉侍御前之近侍,俨然国师,犹今之所谓“特别助理”或“机要秘书”者也。谈迁《北游录》中有一记载足为此说佐证:
[顺治十二年十二月]庚申,有以御画竹贻朱太史[之锡],盖弃纸也。曹太监化淳侄孝廉得之所贻。(23)
朱之锡,浙江义乌人,时以顺治三年进士官弘文院编修;谈氏北上,即附搭朱氏之船。在京期间,亦寄寓朱家,协助朱氏办理文案。二人乃有幕客与府主之关系。(24)
谈迁所记,说明顺治读书以至练习书画,曹化淳并随侍在侧。日久相处,遂至如顺治所说,连曹化淳之乡音亦习染上了。事实上,顺治对曹化淳,早已恩宠有加。考《世祖实录》“顺治八年九月丙申”条记云:“上驻跸杨村。”(25) 《武清县志》则记顺治帝此行在十一月:“顺治八年冬十一月驻跸杨村。”(26) 近年新修《王庆坨镇志》亦有云:“世祖福临宿于杨村。”(27) 杨村者,武清县城所在。武清乃当时京津地区河务之要冲。康熙帝后尝屡访其地,巡视河务。(28) 唯顺治帝之幸武清,年仅十四,亲政亦只九阅月,又在随曹氏读书之后,揣其目的实在于临幸距武清县城杨村一牛鸣地之曹化淳故里赵甫庄里,别无他意。
顺治此行,无论是出于曹氏之邀请或是其自发,于曹氏而言,皆可谓帝宠恩隆,光被乡梓。前此二百余年,明英宗时,中官王振尝欲邀其主临幸其原籍河南蔚州,事未果而身死战场。(29) 此事曹化淳不能不知。然则顺治之驻跸杨村事,至今尚为当地人所乐道,修方志者且特书之,岂偶然哉?
顺治帝驾临曹化淳原籍一事,当时扈从之行人司行人张吾瑾有《圣驾幸临武清恭记二十四韵》一题。(30) 诗中多颂祷之词,唯“天龄钦中睿”及“守成思偃武”两句,则明言时当顺治以冲龄亲政。
曹化淳既渐获新主之宠爱,不久即有人上疏揭发曹氏当日开城纳降事。《武清县志》曹氏小传有云:“时有流言,诬以广宁东直门事者,上疏奏办。奉旨化淳无端抱屈,心迹已明,不必剖陈。该部知道。钦此。”(31) 顺治未将曹氏严查细办,自与其优容曹氏有关。然细考当日情势,招降纳叛、封赏不吝,亦清人入关后之一贯策略。务使来归者,功名可保;既降者固心安,未降者亦知劝。顺治初年清廷对前李白成丞相牛金星及其子牛铨、尚书沈嶙然入清后仕履一案之处理方法,乃较突出且具兴味之例子而已。(32)
顺治随曹化淳读书,是曾刻苦用功过的;曹氏督导之功,自不可没。《北游集》记云:
师曰:“如五百言一篇文字,皇上要几遍可背?”上曰:“六七遍亦强记得来。然半月十日即忘杀矣。朕书背诵到五十遍,如经四则已背温七次。计前后诸书读了九年,曾经呕血。从老和尚来后,始不苦读。今唯广览而已。”师曰:“帝王之学,贵在正心诚意,明伦察物,正不必如经生家区区呫哔为也。”(33)
此记有堪注意者三事。顺治说“计前后诸书读了九年”,自十七年上推九年,为顺治八年,知帝随曹化淳读书,始于顺治亲政,时年十四岁,于此又得确证。
次者,顺治背诵古书而至于呕血,持续之功,其初或非“少年天子”所自愿。然则曹化淳之督导有方,可无疑矣。考明季宫中尝相传曹化淳座师王安早年入皇城内书堂读书,为掌印太监冯保名下,得守备太监杜茂照管。王安多玩嬉,不勤苦。杜茂将王安坐于凳上,绳其股于桌之两脚,或书仿不中程,即以夏楚从事。见刘若愚《酌中志》。(34) 此事曹化淳当知之。然曹氏所侍从之人为当今天子,又焉能施之以杜茂之法?曹氏之用心,必甚良苦,唯以不得其详为憾耳。
木陈记顺治与彼见面后,逐渐扬弃苦诵之法,而代之以广览。须知古人读书,一般多先苦读背诵以稳扎根基,然后进而与言“广览”;木陈遇顺治于其随曹化淳苦读九年之后,乃勉之以“正心诚意,明伦察物”之学,深获帝心,亦自不必转讥曹氏先前所督导之苦读为“经生家区区咕哔”无用之学。昔年援庵先生尝批评“木陈词锋,富排斥力,每有评论,不问老辈同辈后辈,皆有微词”,(35) 洵为的论。
不管如何,顺治自冲龄起即从曹化淳研读汉文典籍,暇时则习书画以娱情,二人长期相处,亦甚相得。凡此皆不必置疑矣。至顺治年少好事,加上天性好奇,于先朝旧事,亦必尝从曹氏多方打听,此亦情理中事。何况当日顺治宫中于崇祯一朝情事了如指掌者,何似曹氏?
三、“闲谈思庙长挥涕”——顺治对崇祯之怀思
木陈《世祖章皇帝哀词》第三首云:
洞开四目舜诸瞳,天鉴高垂度亦洪。孝重鲰生翻梦纪,才怜下士念尤侗。闲谈思庙长挥涕,因说嘉鱼亟叹忠。惠我生民须哲后,堪嗟莫挽鼎湖龙。(36)
诗中咏明清间人物,木陈分别有注,所涉本事皆顺治与木陈当日于宫中之话题:“孝重鲰生翻梦纪”,指孝子黄尚坚;“才怜下士念尤侗”,指吴会才子尤西堂;“因说嘉鱼亟叹忠”,指在明末被廷杖、入清后薙发为僧之熊开元。今俱不论。兹欲指出者,乃二联首句“闲谈思庙长挥涕”中之“思庙”,乃崇祯帝之谥号,诗意亦别无旁义。
《北游集》亦记顺治帝每语及崇祯,则惨然不乐,甚至潸然挥涕。今先举一二例证:“上曰……宫城之北有山,明称煤山。朕今改之,所谓景山也。煤山即崇祯投缳之所。语毕潸然。”(37) 木陈记二人谈论书法时,先则颂美顺治御书精美:
“皇上天纵之圣,自然不学而能。第态辈未获睹龙蛇势耳。”……上笑曰:“朕字何足尚?崇祯帝字乃佳耳。”命侍臣一并将来,约有八九十幅。上一一亲展示。师时觉上容惨戚,默然不语。师观毕,上乃涕洟曰:“如此明君,身婴巨祸,使人不觉酸楚耳。”(38)
顺治对崇祯书法,可谓推挹备至。其侍臣于片刻间能“一并将来”崇祯手迹八九十帧,而顺治又能为木陈“一一亲展示”。顺治平日对崇祯之书法习玩之勤、认知之深,可以想见。其尤要者:顺治于展示崇祯所书时,木陈见他面容“惨戚,默然不语”,良久之后,顺治语带涕演,说崇祯以明君而身婴巨祸,思之令人鼻酸!
合上述二例以观之,木陈挽诗中“闲谈思庙长挥涕”句,盖纪实也。
其实,顺治不仅在木陈面前涕哭崇祯,甚至在拜祭崇祯陵墓时、众目睽睽之下,也曾“凄然泣下”!而此事恰发生于木陈在京期间。《世祖实录》记云:“上驻跸昌平。是日,驾过明崇祯帝陵。凄然泣下,酹酒于陵前。复遣学士麻勒吉,奠明太监王承恩墓。”(39) 此乃官方记载。再观当日随扈之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王熙所撰《思陵纪事二首》,则私家记述也。该诗题下注云:“明庄烈愍皇帝陵也。御制碑文在焉。大驾经过,焚楮拜奠,且为下泣,感而纪之。”(40)“庄烈愍皇帝”,清廷赐崇祯谥号也。(41) 所及“御制碑文”,下文尚当详述。今先请读王氏诗:
怅望思陵路,萧条易怆神。鼎湖龙去远,禹穴鸟耘频。园寝存先典,丰碑识至仁。后来传竹牒,莫比怠荒伦。
千载兴亡恨,前朝倍可怜。玄黄纷数党,门户竞持权。宵旰忧空切,兵荒势岂延。翠华凭吊处,也为一潸然。(42)
诗中对崇祯失国,深致同情,暂按不表。可注意者是:第二首收篇“翠华凭吊处,也为一潸然”两句,所咏即顺治当日在思陵哭祭崇祯事。
顺治祭陵回宫,尝为木陈述说此行之观感。《北游集》记云:
上出狩昌平回,为言明之诸陵规模弘敞,工费浩繁。当日用金,非数百万不可。其中龙神结聚,堂神周正,唯长陵最佳。可惜朕去迟了。数百年合抱苍松翠柏,砍伐几尽,朕已特下严旨,仍加护植矣。但崇祯帝陵寝,湫隘不堪,合朕自捐修葺。奈国用匮乏,思谕明臣共襄厥事。(43)
考顺治元年十月登极诏书中有云:“明国诸陵,春秋致祭,仍用守陵员户。帝王陵寝及名臣贤士坟墓毁者修之,仍禁樵牧。”(44) 知守护明代陵寝,乃入关后优礼前代之另一政策。至记中所云“特下严旨”以护植明陵树木者,即世称《守护明陵谕旨碑》,其拓本今尚流传。碑文有云:“近陵树木,多被斫伐。向来守护未周,殊不合理。尔(工)部即将残毁诸处,尽行修葺。现存树木,永禁樵采。添设陵户,令其小心看守。”(45)
崇祯思陵,乃顺治三年所修成,费银仅三千余两,上文已有考述。顺治用“湫隘不堪”四字形容思陵,殆亦非夸张之辞。盖前此五年,谈迁亦尝往拜思陵;谈氏《北游录》中所记,与顺治所见,如出一辙:
……余起谢。往俟于思陵门外。亡何,陵户启钥。垣以内左右庑三楹,崇不三丈,丹案供奉明怀宗端皇帝神位。展拜讫,循壁而北。又垣其门,左右庑如前。中为碑亭,云怀宗端皇帝陵。篆首大明,展拜讫。出,进北垣。除地五丈,则石坎,浅五寸,方数尺。焚帛处,坎北炉瓶五事。并琢以石。稍进五尺,横石几,盘果五之。俱石也。蜕龙之藏,涌土约三四尺。茅塞榛荒,酸枣数本,即求啼鸟之树,泣鹃之枝,而无从也。生为万乘,殁为游魂。又展拜,泣不自禁矣。(46)
顺治哭祭思陵,清初人笔记颇有载其事者。陕西华阴明遗民王弘撰于康熙八年(1669)三月拜思陵,顾炎武诗所谓“华阴有王生,伏哭神床下”者也;(47) 王氏所撰《山志》有云:“予尝至昌平,守陵人为言章皇帝(顺治)哭烈皇帝状甚悉。”(48) 江苏兴化李清《三垣笔记》亦云:“[顺治帝]又尝登上(崇祯)陵,失声而泣,呼曰:‘大哥大哥,我与若皆有君无臣。’上为后代所倦怀如此,况其臣民乎!”(49)
至顺治死后,诸臣所撰哀悼诗中咏述拜祭思陵一事,除木陈外,尚有宋琬与王士禛两家。
宋氏《世祖章皇帝挽诗十首》其二云:“长安驰道接榆关,万里边亭斥堠间。汤沐重开玄菟郡,旌旗旋指碧鸡山。方闻风辇回中禁,何意龙髯去不还。臣在蓟门曾伏谒,翠华咫尺见天颜。”诗末自注云:“己亥(顺治十六年)十有一月,驾幸三屯,臣琬伏谒道左,蒙天语垂问者再。”(50)。宋琬举顺治四年进士。顺治往祭思陵,道过三屯,宋氏以永平副使迎驾。(51) 诗中“方闻风辇回中禁,何意龙髯去不还”,谓顺治祭思陵后不久即“龙驭上宾”也。
王士禛《纪事》七绝一首云:“天寿苍凉石兽陈,荒原惊见翠华春。君王泪洒思陵树,玉碗金凫感侍臣。”(52) 渔洋诗中“君王泪洒思陵树”句,与上引《世祖实录》所记正同;“玉碗金凫感侍臣”者,亦恰足为王熙诗作注脚。
事实上,除明十三陵之苍松翠柏以及崇祯之陵寝外,顺治帝处心积虑要加护者还有崇祯在历史上之令名。《北游集》记顺治语云:
近修明史,朕敕群工不得妄议崇祯,又命阁臣金之俊撰文一通,竖于隧道,使天下后世知明代亡国,罪由臣工,而崇祯帝非失道之君也。(53)
顺治下令为崇祯“立碑表章”,在十四年二月。(54) 金之俊所撰《崇祯皇帝碑》之竖立于隧道,则在十六年三月。(55)
2005年秋,余走访思陵,仍得见《崇祯皇帝碑》矗立于墓道,久历风霜,漫漶至不可卒读。幸《世祖实录》既载之,复见收于金之俊《金文通公集》。(56)
碑文长四千余言,然其标义不外两点,且皆顺治所御授者;金之俊不过遵旨作文而已。碑文开篇先引顺治敕旨曰:“明崇祯帝尚为孜孜求治之主,只以任用非人,卒致祸乱,身殉社稷。再则曰:若不急为阐扬,恐千载之下,竟与失德亡国者同类并观。”(57) 考崇祯缢死煤山前数日,李自成兵临城下,军令危急,崇祯召廷议,诸臣皆束手无策。崇祯愤怨之下,尝语廷臣曰:“朕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清初史书多记之。(58) 取与顺治所持“有君无臣”之说,如合符契。
然其事绝非偶合。唯吾人今日得知崇祯当日愤怨之言,盖因得读清初史家所记故也。顺治则于崇祯死后仅十数年、远在史籍面世之前,即已持此论调;顺治之“史源”,非后人所得读有关明末之史籍,而必为耳闻于前朝之遗臣者无疑。而当日尝亲闻此语出自崇祯之口、于入清后最足以影响顺治者,又非曹化淳之外者所能为。
清初百余年间,无论官修或私撰之史书,对崇祯之评价皆众口一词,与顺治所倡之“有君无臣”说之基调不相悖。典载俱在,不必赘述。(59) 无怪乎乾隆时全祖望尝大有感而叹曰:
庄烈(崇祯)自言“非亡国之君”。伏读世祖御制碑文亦云然。而修史时,圣祖亦累言之。是可以见憨亡之厚,辨亡之公,而庄烈盖足以瞑目于重泉矣。(60)
总而言之,清初人对崇祯之评价,与崇祯自缢前之自我评价殆无二致。而主导清初史家对崇祯之评价者,正为取代朱明江山之大清顺治皇帝。
顺治对崇祯评论影响之深远,木陈当年自无从预测。然顺治以新朝之君,处处回护前朝末代之主,每一提及崇祯,则涕泗交流,木陈终不免觉得难解。一日,乃直接问顺治曰:“先帝何修得我皇为异世知己哉?”(61) 大矣哉!木陈此问。苟扬弃释家修为一事,则木陈所问亦可转语为:“皇上何故引崇祯为异世知己呢?”
从现存可见史料以观之,顺治于崇祯之认同,与曹化淳之熟知崇祯实有密不可分之关系。
四、旧主与遗臣——崇祯与司礼太监曹化淳
曹化淳,字皞如,晚号弗二,河北省武清县赵甫庄里(今王庆坨镇)人,生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卒于康熙元年。(62)
武清位于北京东南百余里,土地贫瘠,不宜种植。乾隆初年,江苏如皋人吴翀任武清知县,曾描述其地曰:“余承乏是邑,间尝寻九十九淀之遗迹,一望旷然。风沙古壤,湮淤厥废,川泽易为原隰。”(63) 以地近京师,武清人自明初以来多习武期为将军,或自宫入大内为宦官。《县志》载有曹化雨、曹化春者,与化淳同为赵甫庄里人,于崇祯朝“以武功特进荣禄大夫”,(64) 为化淳族中之兄弟无疑。
曹化淳被选入宫,当在万历末年。然其官位之蹿升,则在崇祯登极之后。根据各种典籍之记载,又可知:
1.曹化淳入宫后,即入司礼监掌印太监王安门下。王氏出前掌印太监冯保名下,尝随秉笔太监、承天监守备杜茂读书。故曹氏所受教育,与一般世家子弟无异。《武清县志》特别指出曹氏“工儒业,善草隶”,(65) 说明其学养优秀,且复善书,殆非泛泛之辞。
2.曹氏于内官中仕途之顺遂,实自崇祯登极、诛魏忠贤兼为王安一案平反始。其间之转折点,则莫过于崇祯元年冬御前亲试时艺时,曹氏为崇祯所亲拔。
3.与曹氏同时被崇祯所亲拔之太监郑之惠,雅善经史词章。钱谦益曾为郑氏之诗集撰序,称之惠“有志于左氏、太史公、班固之书,久而其学大成。肌劈理解,浸渍演迤,虽通人大儒,未必或之先也。”(66) 郑氏学养不凡,可以想见。据《酌中志》所载,郑氏卒于崇祯十一年,得年四十九。(67) 曹化淳之得在内廷独揽大权,亦或不能与郑氏之早逝无关。
4.曹氏于崇祯朝,文职升至内府十二监之首之司礼监头目,负责批阅外廷诸臣所上章奏、备皇帝御览外,且代皇帝覆审案件。《武清县志》记曹氏“由司礼监任大司礼,廷鞠多所平反矜疑,开释者至二千余案”,(68) 则仅指魏忠贤被诛后之事而已。所掌武职,初则兼管东厂,继而提督京营戎政,屡蒙崇祯帝奖敕(见下文)。故曹氏实得集司法、警务、特务及审核章奏等职责于一身。曹氏当年气焰煊赫、权倾崇祯一朝,可以想见。无怪乎明清间史家夏允彝尝慨叹道:“曹珰(化淳)之丧父也,大臣与言路多往致祭焉……廉耻道丧,国事焉得不败?”(69) 夏允彝之所慨叹,实非无据。《明史》记曹氏在当时士大夫党争中所扮演之角色云:
最后复有张汉儒讦钱谦益、瞿式耜居乡不法事。体仁故仇谦益,拟旨逮二人下诏狱严讯。谦益等危甚,求解于司礼太监曹化淳。汉儒侦知之,告体仁。体仁密奏帝,请并坐化淳罪。帝以示化淳,化淳惧,自请案治,乃尽得汉儒等奸状及体仁密谋。狱上,帝始悟体仁有党。(70)
所记可堪措意者:(1)钱、瞿二人危急时求解于曹化淳,可知曹氏有能解难之名;(2)温体仁密奏崇祯请治曹氏罪,崇祯乃竟以体仁密奏示曹氏,崇祯之重任曹氏一至于此;(3)曹氏自请治体仁案而得御准,又可见崇祯对曹氏言听计从;(4)曹氏办案得力,终而揭发体仁植党罪行。
亦有“为人强项”兼“干用精敏”如李继贞者,因开罪曹氏,终被贬秩。《明史》有云:“田贵妃父弘遇以坐门功求优叙不获,屡疏诋继贞,帝不听。中官曹化淳欲用私人为把总,继贞不可……化淳怒,与弘遇伺其隙,谗之帝,坐小误,贬三秩。”(71) 朝臣中当然亦不乏鲠直而不甘心依附曹化淳者,如文震孟即为一例。《明史》记曹化淳“雅慕震孟,令人辗转道意”,然震孟“卒不往”,故盛称文氏“刚方贞介,有古大臣风”。(72) 汪琬《文文肃公传》记此事颇详:
[文震孟]生平深恶内阉,不与交通。有太监曹化淳者,故出王安名下,浮慕公贤。尝遣私人祈公,倘得循例往来,外廷事敢不惟命。或劝公往投谒,公哂曰:“此谒一入,其辱尚可湔洗乎?”其后见排,体仁成谓化淳与有力也。(73)
总而言之,曹氏深获帝心,行事不免张扬跋扈,在明末朝廷内可谓无人不知。
以上所述,取材于常见之史乘文集;要进一步了解崇祯与曹化淳间所建立异乎寻常之关系,便不得不取证于那三方曾矗立于北京广化寺内达三百多年的崇祯赐曹化淳御书碑了。
崇祯赐曹化淳碑之相关记载不多,清初以来北京一地之方志史乘,几无一道及,唯独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之《日下旧闻考》“广化寺”条有记云:“有崇祯七年奖谕司礼监太监曹化淳诗碑。”(74) 所记亦只及其中一碑而已。20世纪60年代初逝世之邓之诚先生尝亲见此三方御撰碑刻,且留下颇详细之记录。文如先生记云:“德胜门大街大石碑胡同协和修道院,故广化寺也,有明怀宗赐曹化淳御笔草书碑。高丈余,字径五六寸,笔势挺秀。文曰……上有‘敬天法祖亲贤爱民之宝’。左右别有二碑,稍小,皆镌所赐御札。”(75) 近年出版三碑拓片之按语称碑在“北京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6)
此三方御碑拓片,今既得北京图书馆影印行世,治史者遂得据之以感觉到崇祯对曹化淳所抱有那种异乎主奴之间寻常之感情。以下先看崇祯所赐第一碑:
明理记实,心领神会。五韵精严,八法清贵。周旋于规矩之中,超越乎万象之外。有以似其人乎,然也。若止于笔,文焉则未。司礼掌印化淳,有作辄佳,特赐。崇祯戊寅八年谷旦。(77)
崇祯戊寅为十一年。碑文为草书,文字亦崇祯所撰。所谓“五韵精严,八法清贵”,明言曹化淳既能诗又善书;“有作辄佳”云者,说明曹化淳经常以所作“恭呈御览”。两人曾否有唱酬之雅,不得而知;曹氏之诗作,亦未见有行世者。但崇祯本人在诗歌创作和书艺上有独到之处,则清初人早有论及。(78) 崇祯既盛称曹氏“五韵精严,八法清贵”,那么曹化淳确能继承自万历以还宦官“多学能书”及“宛然有儒风”的传统,(79) 当是确实无疑的。再加上其人之侍主能“心领神会”、揣摩上意,特异于他人。曹氏之所以获崇祯之厚宠,岂偶然哉?
崇祯赐曹化淳御书碑旁,左右别有二小碑。其中一碑收御笔谕示五通,书写年份在崇祯七年至十二年间。谕中用辞遣语,颇类私人函札,显示崇祯对曹氏之倚重与关怀。其中四通云:
崇祯七年五月十二日京军援豫着捷钦奉:御笔奖谕京营废弛已久,料理无人。尔提臣曹化淳以实心作实事,情谤罔顾,劳怨不辞,整饬顿然改观。又能调度将士剿贼,屡著捷功,真可振起惰玩,风励九边。兹特赐金花乙朵、披红二尺、金杯三只,用稍酬劳。尔还大展忠猷,益加精练。务使其能制其命,方命大称委任。特谕。
崇祯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省愆居密奏钦奉:御批览奏诸款,俱切中朕过。尔不言,谁其言之?朕当一一改行。以后如有过失处,即直言无隐。毋视君于不义,自尔忠爱至意。
崇祯十二年四月十五日请告梨园钦奉:圣谕尔忠勤多年,劳怨备历,今暂休暇,调摄需治。朕亦勉允,但前时劳绩未酬,近日剿御未叙。御前左右鲜才,各官所务未议,又朝夕匡……(以下文字不明)
崇祯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回奏:手谕再申请告复奉:御批览奏,知尔积劳感寒,原非假托。朕心恻然,着加意静养。馀知道了。(80)
另一碑则收崇祯奖敕三道,日期分别为崇祯十年四月初六日、六月十九日,及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内容俱涉曹氏于京师之防御屡著奇功。碑文太长,不录。(81)
考古来立碑之例,书札亦列其一,此“长笺短启,江左擅场”之谓也。(82) 故曹氏或其党人当年之径取崇祯御札,上石立碑,亦不可讥其擅开先例。度其用意所在,不外将曹氏所获帝宠公诸当世,一以震慑其政敌,一以为曹氏留名于后世而已。其事虽迹近张扬,究不如其前辈如王振、刘瑾及魏忠贤之建家祠及生祠者为猖狂也。(83) 然广化寺自元朝末年以来即为京中之名刹,曹氏能于寺内立碑三方,其为该寺之一大檀越,亦可知矣。
再观崇祯奖敕曹氏谕示,崇祯盛许曹氏为一“实心作实事”之忠臣。于其劳绩,每多所奖励。末通“知尔积劳感寒”、“朕心恻然”,寥寥十数字,而崇祯惦爱曹氏之心,跃然纸上矣。
崇祯自登极后,常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辅其治国,但刚愎自用,性情急躁。故用人之际,往往未及见其长,辄更换之,唯恐其不速。临朝十七年,而宰辅更换达五十人之多。此清初史家之共识也。(84) 独曹化淳一人恩宠之盛,历久而不衰。新君顺治帝思欲对先朝有所认知,得遗臣如曹化淳者而置之于左右,岂不可谓深庆得人!
五、遗民僧与遗臣——木陈道忞、憨璞聪与曹化淳
木陈为天童密云法嗣。崇祯身死之年,木陈四十九岁;其未应顺治召前之十六载,“深于故国之思,与忠义士大夫等”。(85) 累有诗文,悼念先帝,真可谓“不胜原庙之悲,极写煤山之痛”。(86) 先则有《毅宗烈皇帝哀词》一律。诗中“云车自去狩玄圃,玉历谁传守帝藩。山锁诸陵惊落翠,月明深院怯黄昏”二联,(87) 情挚词悲。继有《癸巳三月十九之作》七律五首,其一云:
苍梧望断翠舆尘,愁听子规十度频。草木争承新雨露,园陵谁吊故君臣。曾因血诏传三月,每蹋芳郊怯又春。欲得悠怀消息尽,东风休遣到平津。(88)
诗成于崇祯十周年忌辰,故云“愁听子规十度频”。首联“草木争承新雨露,园陵谁吊故君臣”,于当日先朝旧臣频频奔竞于兴朝之丑态,明作指斥。后五年,又有《戊戌暮春十九之作》七绝五首,亦以哀伤愁苦之辞,悼念故国旧君。第一、四首云:
融和最喜艳阳天,无那春归泣杜鹃。芳草天涯生欲遍,愁心畏向玉阶前。
华冠久卸万年床,玉漏声沉古殿凉。徒有九州神禹迹,蔀葑何自戴恩光。(89)
诗成于顺治十五年,下距其应召北上,才一年又二阅月。
上录诸作,犹可谓仅木陈对旧主之一己表述而已。至木陈于崇祯十周年忌辰之日,集同门僧众,修荐佛事,共致哀思;事后复将同人诗文编成专集,此一木陈所筹划并主持哀悼崇祯之行动,其意义则尤非寻常。
木陈此举在顺治十年,佛事修荐后所成之书名《新蒲绿》,盖取义于杜少陵《哀江头》一诗:“少陵野老吞声哭,春日潜行曲江曲。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千蒲为谁绿。”寓意显明。(90) 书成,木陈为之序,述其事之原委有云:
我毅宗烈皇帝,以英明为主,数值凶危,家亡国破,宗庙丘墟。此天地人神所痛心疾首于甲申三月十九之变也。维今癸已,去前暮春,十阅星霜。当僧忞投老匡庐之日,虽倭迟远道,浪迹昆阴,而雨露之恩,中怀怅恧。因鸠诸同人,共修荐严佛事,亦已澄心涤虑,洁蠲为饎矣。其如隐痛填膺,驱除不去,乘间辄来。遂人各言所欲言,总诗文若干首,篇而什之曰新蒲绿。于乎,新蒲细柳年年绿,野老吞声哭。将何日而休哉?(91)
序中称崇祯“以英明为主”,与前述顺治称崇祯为“明君”者,不谋而合。其后顺治与木陈话语投机,若心有同契,此当亦不容忽视原因之一也。
以上考述,说明木陈入宫与顺治见面之前十六年间,其身份实朱明之一遗民僧徒。当然,严格言之,自木陈之决意应召,与其并时之遗民(及遗民僧)即已视木陈为一“失德”之人,与前此之吴伟业及后此之朱彝尊以遗民之身投靠新朝者,殆亦同科。然就广义而言,则皆可视为朱明之遗臣也。
木陈当日在顺治宫中,尝得与曹化淳相见。二人皆先朝之遗臣:曹氏于崇祯死前即背叛其主,木陈则以遗民僧自居后之十六年投靠新朝。当时二人谈话之内容及彼此之心境,皆已不可知。今尚可见者,唯木陈所撰纪其事之诗《读暤如曹居士申酉丙戌奏启赋感》一首:
助劾漫说奉丹宸,百六灾思在甲申。九庙明禋诚已矣,二陵归寝待谁陈。义怜埋主毁家士,忠忆藏肝剖胁臣。残局留君还了却,不妨长道未亡人。(92)
诗题“申酉丙戌奏启”云云,即前文所述曹氏奏请清廷为崇祯修陵事。诗亦明白易解:百六,阳九之厄运,文天祥《正气歌》“嗟予遘阳九”之所叹者也。首二句咏曹氏所侍奉之崇祯有甲申三月十九之厄运一事。颈联述朱明帝业已了结,唯崇祯帝后之陵寝有待向新君陈明。尾联上句咏昌平人士草草了葬帝后,下旬则指曹化淳封陵安厝之功。收篇“残局留君还了却,不妨长道未亡人”,喻曹氏以朱明未亡人之身,得为其先主收拾残局;“残局”与“长道”二词,寄意似不寻常。盖“残局”者,除指曹氏为崇祯身后修陵一事,是否别有所指?而“未亡人”之不妨“长道”,又是否寓意彼未尝以身殉明之后死者,其行事亦有足为后世所知者耶?要言之,木陈此诗,就整体而言,于曹氏入清后之行事评价颇高。
与曹化淳在顺治宫中见面之遗民僧而又有文字缘者,尚有早于木陈两年应召入宫之憨璞聪禅师。憨璞,盖推荐木陈于顺治者也。(93) 《憨璞聪语录》有《寿司礼监弗二曹居士》诗云:
玉柱擎天宰老臣,朝纲德政施仁民。珠玑满腹饱儒业,心意朗明通教乘。昔日灵峰亲嘱咐,今时法社赖维屏。毘耶不二默然旨,犹胜文殊多口生。(94)
诗题称曹化淳为司礼监,盖举其在崇祯朝之职称,非谓曹氏入清后仍官此位也。
此诗写曹氏一生之遭际与成就,较木陈所作,更具深意。玉柱,言皇帝宫室壮丽之貌,指曹氏在顺治内宫位居“老臣”之资格,暗喻其为“两朝元老”。次句“朝纲德政施仁民”,追述曹氏在明季以司礼监之身份任大司礼,“廷鞠多所平反矜疑,开释者至两千余案”(见前引《武清县志》小传),则纪实也。“珠玑满腹饱儒业,心意朗明通教乘”,指曹氏儒释兼修。故憨璞实为崇祯与顺治之外指出曹氏乃一“满腹珠玑”之饱学之士之另一人。
诗之尾联“昔日灵峰亲嘱咐,今日法社赖维屏”,所涉史事,尤堪注目。灵峰,明清间高僧智旭蕅益所居寺名,世称灵峰蕅益大师。(95) 诗言曹化淳曾往谒智旭或其法嗣,后者以弘扬佛道嘱咐,故有下句“今时法社赖维屏”。而得赖曹氏“维屏”之“法社”,当在顺治宫中无疑。(曹氏于入清后是否仍经常出入于京中之其他佛寺,则未可知。)此盖憨璞于顺治十四年以北京海会寺住持之身应召入宫时所亲见者也。时值宫中天主教势力由盛转衰,佛教势力开始取而代之之际;(96) 此长而彼消,顺治帝之终于皈依佛门,曹氏当不能无可居之功,则憨璞此诗盖已揭示之矣。
收篇二句写曹化淳在顺治宫廷行事低调、隐默忍让之姿态。毘耶,佛家所言“杜口毘耶,以通得意之路”;不二,不二法门,指“一实之理”;默然,典出“觉观语言灭故,故名默然”;则“毘耶不二默然旨”句,言曹氏已悟出唯“默然”为“统摄一切无觉三昧”;与下旬“犹胜文殊多口生”,恰成对比,盖以文殊菩萨“生而多言”、长而好辩故也。(97)
曹化淳于顺治宫中行事低调,与其在崇祯朝时之嚣张跋扈,判若两人。此即憨璞聪诗所谓“默然旨”也。此何以故?其故有三:
一者,清廷驭宦官法制大异于前明。入关之初,主政者即有意铲除前朝宦官干政之弊。顺治元年七月,有太监吴添寿等请照明例遣内员征收京畿地区涿州宝坻县皇庄钱粮。多尔衮谕:“差官必致扰民,着归并有司,另项起解。”(98) 未几又谕:“允户部议:内官监属各厂地亩租银归并有司征收,另项起解,以清冒破骚扰等弊。”(99) 此则清初朝廷绝宦官财路策略之一也。
同年十月初一日,顺治登极,大礼后十四日,给事中郝杰上疏,力斥顺治颁诏大典、赐宴群臣时,“有内监数辈先行拜舞,辱朝廷而羞当世,莫此为甚”。郝氏此疏指出前明之亡国,与君主之宠信宦官,关系至密:
自古有道之君,久安长治,鲜不亲贤远佞。揆文则进一德之臣,奋武则尚熊罴之士。至刑余宦寺,特备洒埽供使令耳,从不敢于大庭广众之中与朝臣齿。明洪武初,中官不许识字,诚慎之也,诚贱之也。挽末宠任厂卫,遂贻杜勋、阎思印、边永清等开门迎贼之祸。我国家深鉴往弊,痛绝中官,一切厂监钱粮,悉归有司,远迩臣庶,无不歌颂。(100)
此后又有十年六月设内十三衙门之举,令宦官不得官过四品,严为限制。三年之后,又仿明太祖立铁牌,禁内官干政。治史者有谓“此皆有复蹈明阉祸覆辙之渐”。(101) 然禁令之屡立,适足见主政者杜绝宦官干政之决心。十五年三月,有前恭顺侯吴惟华及大学士陈之遴贿结内监吴良辅之狱。唯吴、陈流徙籍没,吴良辅被旨严饬。(102) 事在曹化淳与憨璞、木陈二僧于清宫见面之前后。且涉案之前恭顺侯吴惟华,即前文所及顺治元年与曹化淳等同得朝廷赏赐九人中之一。凡此种种,于曹氏而言,皆可谓殷鉴在前,亦岂能无唇亡齿寒之感耶?
再者,清廷虽有永抑宦官之制令,顺治本人对其宦官近侍则仍不能无姑息优容之私心。此治史者之共识也。然顺治性情乖戾,“龙性难婴”,援庵先生尝引用《汤若望回忆录》中类似之记载说明其事。事实上,清初以来之中土撰述对顺治令人难以掌握之脾性,亦偶有记载。前引谈迁《北游录》即有云:顺治十二年十月“戊午。昨吴太史(伟业)移居,候之。云今日有阉人诉御状,致怒,命投之水,及涯而止之。下上作司”。(103) 所记吴梅村宫中之闻见,当不虚假。
清末民初杨钟羲所撰《雪桥诗话续集》亦有云:“章皇帝每大怒,必笑。每大笑不止,则必有大处分。溧阳海昌,或盘水加剑,或窜死穷荒,皆由乾纲独断。”(104) 杨氏精熟清代文献,所记必有所本。所及之“溧阳海昌”,指江南溧阳陈名夏及浙江海宁陈之遴。二陈以崇祯朝之大吏投清,均官至尚书、兼弘文院大学士,为顺治中叶南党之首领。溧阳于顺治十一年被赐死。四年后,陈之遴被革职籍没,全家移徙盛京,康熙初没于戍所。所涉即上文所及内监吴良辅一案。(105) 陈之遴乃吴梅村亲家;(106) 陈氏尝有句云:“君恩圆缺如明月,再照长门不可知。”(107) 可谓道尽侍奉顺治之危苦矣。近人商鸿逵论顺治之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才能,而纵情任性,做出事来,往往超越常规。”商氏此说,初为顺治宠董妃及出家二事而发,然移之以观其驾驭朝臣中官之实况,亦无不当。(108)
三者,曹氏与憨璞、木陈见面时,已年逾花甲。曹氏不免韬光养晦。加以读书日多,洞达世情物理,故年愈高而悟道愈深,此亦情理中事。憨璞聪诗“毘耶不二默然旨”,透露曹氏已变作一退让忍默之老臣;晚年之取号弗二,实其信奉默然乃一实之理之一最佳例证也。
至“默然旨”云云,释氏之外,亦自有其中土之依据。《论语·阳货》章不云乎:“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荀子·不苟》篇亦云“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
曹氏晚号弗二,亦不能无其来自中土之学术渊源。“不二”者,岂非即《老子》所倡之“抱一”与“得一”者乎?第二十二章有云:“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抱一”,近人严灵峰释云:“一者,道之数,犹不二也。言其绝于对待也。抱者,犹守也。”(109) 第三十九章亦云:“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得一”,严灵峰释云:“一者,道之数。得一,犹言得道也。”(110)
甚至曹氏之名化淳,应亦取义于《易·系辞下》:“天地絪缊,万物化淳。”其早年之自号“皞如”,或亦取义于《孟子·尽心上》篇:“王者之民,皞皞如也。”朱熹集注:“广大自得之貌。”苟所解释尚得其当,则憨璞称曹氏“儒释兼修”之“儒”也者,又实包涵中土自古以来之学术思想,非仅指狭义之儒学一家之言而已。故知曹氏之学养,既先蒙明清两代之君主分别称扬,后又得宗门耆旧同声认许。彼非一寻常宦官,亦可知矣!
六、结语
顺治帝辞世后之一百二十六年,其曾孙乾隆帝尝发一上谕,云:
四库全书处进呈续缮三分书,李清所撰《诸史同异录》书内,称我朝世祖章皇帝与明朝崇祯四事相同,荒诞不经,阅之殊堪骇异。李清系明季职官,当明社沦亡,不能捐躯殉节,在本朝食毛践土,已阅多年。乃敢妄逞臆说,任意比拟。设其人尚在,必当立正刑诛,用彰宪典。今其身既幸逃显戮,其所著书籍悖妄之处,自应搜查销毁,以杜邪说而正人心
……所有四阁陈设之本及续办三分书内,俱着掣出销毁,其《总目提要》,亦着一体查删。(111) 李清,上文曾引其所著《三垣笔记》。李氏为崇祯十四年进士,仕崇祯、弘光两朝,历官刑、吏、工科给事中大理寺函等,(112) 卒于康熙二十二年,《诸史同异录》当成书于是年之前。该书既经乾隆销毁,李氏将顺治与崇祯比同之四事,以是遂难知其详。李清此书何故令清帝大为震怒,致使乾隆咬牙切齿恨不及将李清显戮,当时之举止,终不免有欲盖弥彰之惑。姑且暂按不表。今所欲指出者,乃乾隆此一上谕,说明顺治对崇祯认同一事,下逮康熙中叶,尚流传颇广,至有史家如李清者,笔之于书,流布至乾隆末年。愈知《北游集》中所记顺治自述其本人对崇祯之孺慕与痛惜,实非木陈凭虚捏造。
曹化淳于甲申三月十九日之变,果曾擅开启城门卖主求荣否?就目前可见史料以观之,答案应属肯定者。盖明末京师之城防,早于崇祯十五年已落宦官之手;甲申三月十九前夕,奉命守城之中官“启门纳贼”者亦所在多有。凡此皆证据确凿,毋庸置疑。(113) 虽然,论者或终不甘以此而稍轻曹氏之罪行。盖曹氏于崇祯十七年之中,帝宠聚于一身,乃竟于存亡危急之际,先则弃其主于不顾,继则卖主以存身求荣。如此行事,不特与其对儒家忠君意识之认知大相径庭,苟比之于其门下王承恩之选择与崇祯对缢于煤山,则犹颜甲万重矣。事之有不堪解释者,乃一至于此!
曹氏于入清后,先则再三上疏乞请新君为其旧主封陵安厝,及得冲龄幼主之宠信,又不忘为道其旧主昔年治国之劳苦,其动机当不能纯为保身存命而已。然则曹化淳者,殆或终有神明一线之疚存焉者耶。况以一末代之太监头目,身负卖主之名,竞得奉侍异朝新君达十余载。始则教之以汉文典籍,继而导之入三宝之教;平日书画怡情,亦无不为之启导;主奴之间,虽无师弟之名,而终不失其实。顺治帝至迟自十四岁起即向往于中原文化,又岂与曹氏之影响无关?凡此种种,实国史上之一异数。而此一异数,殆亦由种种世缘累积而成者也。
首而言之,顺治自始即甘心受教于曹化淳,当与清以为明复仇号召天下,复自认继承明统之一大历史环境有关;清不以因袭朱明为嫌,反有收拾人心之作用。(114) 故顺治以开国之君而引前代亡国之主为异世知己、乃至有称崇祯为其“大哥”其事,虽古来易代所未有,然置诸清初之历史环境,亦实非真不可解者!
若曹化淳其人,亦必具有为顺治所绝对信服之学识无疑。本文据顺治本人之词证,及崇祯对曹氏之称许,乃至木陈、憨璞两高僧之诗作,说明曹氏确为一经史、诗文及书道造诣皆深之人。所可憾者,曹氏所作,除清初所上三疏外,乃竟无片纸只字可作辅证者耳。
次者,曹化淳自万历晚年入宫,历事数君,办事练达,且深谙世情物理,故侍主能“心领神会”。晚年自号弗二,悟出“默然之旨”乃“不二法门”;憨璞赠诗乃有“毘耶不二默然旨,犹胜文殊多口生”之句,曹氏之得享天年,岂偶然哉?
再而言之,顺治与曹化淳之关系,苟非得顺治为木陈叙述,终亦湮没无闻于后世。当日顺治于深宫之中,值其宗教信仰由耶稣转为佛陀之际,方思得一为其尊信之佛门人士,一吐其心声;木陈既适逢其会,又得笔录其事以传世。自今视之,木陈辞京后不数月而顺治即“龙驭上宾”,《北游集》中又累记顺治自言其健康不佳之状。(115) 岂顺治当时即预知其不久于人世而亟亟为木陈细说其衷心之言耶?凡此种种,又岂非世缘之一也哉?
《北游集》自顺治十八年初刊至今,已历三百四十余载,得读其书者,何止千百。然至今尚无人就此以揭示出顺治与曹化淳间之关系。即熟读清初僧人撰述之陈援庵先生,亦视此而不顾。此盖由传统学人之读《北游集》者,或大多仅注意集中所记木陈与顺治讨论佛道之言,或因曹氏先前有卖主之行而鄙视之,又或由于对国史上之太监普遍存有歧见有以致之。盖士大夫之语太监也,或辄称阉寺、阉人、寺人、宦寺、刑余、阉竖、妇寺、貂寺、中珰、内珰、宦阉;言语之间,辄有鄙夷之色,仅视之为目不识丁、宫中之执贱役者而已。盖对明代宦官进行系统之研究,亦不过近数十年间之事而已。前辈学人对太监之缺乏感性与同情,事涉史学与世变之关系,固未可因此而轻加訾议。是亦世缘之别一种乎!
近年新修《王庆坨镇志》记曹化淳卒于康熙元年,得年六十五。(116) 然未载曹氏之死因,亦未明言卒年之所据。考顺治帝猝殁之后,其生前所立之十三衙门迅即被撤除,其所姑容之内监吴良辅又立被正法。孟心史先生于此二事早有考定。(117) 曹化淳及其宦官同僚当日自当不无人人自危之感。然则曹氏或非因病而死,其为自我了断以从新君于九泉,亦非不可能之事也。又:《武清县志》记曹化淳分别于“康熙二十四年、三十一年蒙圣祖仁皇帝两次谕祭,恩遇之隆,光及泉壤”。(118) 所恨遍查官书实录,均未得佐证耳。
统合而观,曹氏一生之功过,实尚多可言者。姑志于此,以待来哲。
注释:
① 《北游集》有单行本及嘉兴藏本。参见陈垣:《汤若望与木陈忞》及《语录及顺治宫廷》,《陈垣学术论文集》第1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482—516、517—532页。本文所用为嘉兴藏本,收入《明版嘉兴大藏经》第26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87年,第287—307页。木陈平生撰述,参见冼玉清:《广东释道著述考》,《冼玉清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08—521页。
② 参见陈垣:《汤若望与木陈忞》,第483—487页。
③ 《北游集》,第293页。史大成、孙承恩、徐元文分别为顺治十二、十五、十六年状元,参见朱保炯、谢沛霖合编:《明清进士题名碑索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639、2643、2646页。
④ 《北游集》,第293页。
⑤ 《北游集》,第293—294页。“夸话”云云,至今京津地区尚多习用。谓某人所说为“夸话”者,俗称“不上路”之谓也。
⑥ 张岱:《石匮书后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43页。
⑦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以下简称《世祖实录》),收入《清实录》,台北:华文书局,1964年,第75页。
⑧ 《明史》卷305《高起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830页。
⑨ 乾隆《武清县志》,香港:出版社未标明,1990年复印1939年排印乾隆七年原刻本,第139页。
⑩ 崇祯帝于三月十九日自缢于煤山,自其尸身之发现至安葬,清初史家均有详记,均未见有提及曹化淳在场者。参见谈迁:《国榷》卷100,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58年;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0,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王士禛:《渔洋精华录集释》,李毓芙等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27页引谭吉璁《肃松录》。
(11) 《北游集》,第303页。
(12) 乾隆《武清县志》,第157页。
(13) 《世祖实录》,第59页。同日又云:宣府巡抚李鉴,捕斩伪(李自成部)权将军黄应选、伪防御使李允桂等15人,以祭明崇祯帝。
(14)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顺治朝》卷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3年,第14页下—15页上。
(15) 《清史稿》卷232《范文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352页。
(16) 《清史稿》卷4《世祖本纪》,第86页。
(17) 乾隆《武清县志》,第158页。
(18) 乾隆《武清县志》,第158页。
(19) 乾隆《武清县志》,第159页。
(20) 曹氏此奏不见于官书方志,孟心史先生尝见奏本之抄本。参见孟森:《顺治元年九月诸曹章奏跋》,《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89—390页。
(21)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顺治朝》卷1,元年七月庚子条,第16页上。同年八月癸未条:“设故明十三陵司香官及陵户,给以香火地亩。”(第21页下)
(22) 乾隆《武清县志》,第139页。
(23) 谈迁:《北游录·纪邮下》,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26页。
(24) 吴晗:《爱国的历史家谈迁(代序)》,谈迁:《北游录》,第4页。
(25) 《世祖实录》,第447页。
(26) 乾隆《武清县志》,第10页。
(27) 《王庆坨镇志》“大事记·清顺治八年条”,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8页。
(28) 乾隆《武清县志》,第11—13页。
(29) 《明史》卷304《王振传》,第7773页。又见陈登原:《国史旧闻》卷43,第507条“土木之役”,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册,第48—52页。
(30) 乾隆《武清县志》,第277页。张氏字石仙,四川金堂人。顺治十二年进士。官行人,著有《鹊符斋集》,未见。生平见孙桐生:《国朝全蜀诗钞》卷4,成都:巴蜀书社,1985年,第2页;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140,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28页。
(31) 乾隆《武清县志》,第139页。
(32) 牛金星事见杭齐苏题本,收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史料编刊会辑:《明清史料丙编》第7册,民国19年排印本,第618页。参见李光涛:《多尔衮入关始末》,《明清档案论文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第696页;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顺治朝》卷3,六年甲辰条,第20页下。
(33) 《北游集》,第293页。
(34) 刘若愚:《酌中志》,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6页。房兆楹先生对《酌中志》之流传及其书之内容有颇详细之分析,见所撰“刘若愚传”,收入L.Carring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eds.,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1368-1644,New York and London: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pp.951-952.
(35) 陈垣:《汤若望与木陈忞》,第486页。
(36) 释道忞:《布水台集》,收入《四库未收书辑刊》第5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第30册,第43页。
(37) 《北游集》,第294页。
(38) 《北游集》,第297页。
(39) 《世祖实录》,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壬申条,第1541页。王承恩与崇祯对缢事,参见《明史》卷305《王承恩传》,第7830页。
(40) 王熙,见房兆楹所撰传,收入Arthur Hummel,ed.,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Washington: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3,p.819;王熙:《王文靖公集》卷6,《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本,集部第214册,第502页。
(41) 《世祖实录》,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壬申条,第1543页。崇祯在南明及入清后之谥号,屡有改变。参见计六奇:《明季南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7页。
(42) 王熙:《王文靖公集》卷6,第502页。
(43) 《北游集》,第294页。
(44) 《清史稿》卷4《世祖本纪》,第90页。
(45) 谕旨全文见《世祖实录》,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壬申条,第1542页。碑拓本见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以下简称《拓本汇编》)第61册,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39页。
(46) 谈迁:《北游录·纪邮上》,第69—70页。
(47) 王弘撰拜思陵事,参见赵俪生:《顾亭林与王山史》,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159页。顾炎武诗题作《二月十日有事于欑宫》,收入王冀民:《顾亭林诗笺释》,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879页。至亭林六谒思陵,参见同书相关诗注。
(48) 王弘撰:《山志》,初集卷1,“北游集”条,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3页。
(49) 李清:《三垣笔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90页。参见谢兴尧:《堪隐斋杂著》,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24—228页。
(50) 宋琬:《安雅堂未刻稿》,辛鸿义、赵家斌点校:《宋琬全集》,济南:齐鲁书社,2003年,第465页。
(51) 宋琬,见杜联喆所撰传,见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p.690.
(52) 王士禛:《渔洋精华录集释》,第126页。诗系顺治己亥十六年。不当。惠注引伊应鼎评此诗曰:首句言旧陵之寂寞,次句写万乘忽临,草木皆春之象。下二句叙圣主(顺治)眷礼前朝之恩,群臣不忘旧君之义。
(53) 《北游集》,第297页。
(54) 《世祖实录》,顺治十四年二月甲申条,第1275页。
(55) 《世祖实录》,第1468—1470页。
(56) 金之俊:《金文通公集》,《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1393册,第114—116页。
(57) 《世祖实录》,第1468页。
(58) 如谈迁:《国榷》,第6034页;张岱:《石匮书后集》,第39页;《明史》卷24《庄烈帝纪》,第335页。
(59) 如谈迁:《国榷》,第6044页;张岱:《石匮书后集》,第40页;《明史》卷24《庄烈帝纪》,第335页。参见谢正光:《从明遗民史家对崇祯帝的评价看清初对君权的态度》,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新亚学术集刊》1979年第2期,第39—48页。
(60) 全祖望:《明庄烈帝论》,朱铸禹校注:《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上册,第563页。
(61) 《北游集》,第297页。
(62) 曹氏籍隶河北武清,参见刘仲孝:《曹化淳“开城门”辨》,《紫禁城》1994年第4期。
(63) 乾隆《武清县志》“吴翀序”,第1—2页。
(64) 乾隆《武清县志》,第133—137页。
(65) 乾隆《武清县志》,第139页。
(66) 钱谦益:《初学集》,钱曾笺注、钱仲联标校:《钱牧斋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册,第966页。
(67) 刘若愚:《酌中志》,第195页。
(68) 乾隆《武清县志》,第139页。有关大司礼之职责,参见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9—20页;刘若愚:《酌中志》,第93页。
(69) 谈迁引夏允彝语,见《国榷》,第5600页。
(70) 《明史》卷308《温体仁传》,第7936页。参见Donald Potter所撰温体仁传,收入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1368-1644,pp.1475-1476.
(71) 《明史》卷248《李继贞传》,第6426—6427页。
(72) 《明史》卷251《文震孟传》,第6498页。
(73) 汪琬:《尧峰文钞》卷35,四部丛刊本,第7页。
(74) 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考》,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880页。
(75) 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4页。
(76) 《拓本汇编》第60册,第93页。清末朱一新、缪荃孙合撰《京师坊巷志》卷6“内城北城”记广化寺在“鸭儿胡同”,注云:鸭或作鸦。(《北平地方研究丛刊》第1辑,台北:古亭书屋,1969年,第6页下)余綮昌:《故都变迁记略》卷7“广化寺”条云:“广化寺在鸦儿胡同。相传元时有僧居此,日诵佛号,每诵一声,以米一粒记数,凡二十年。积之四十八石,因以建寺。”(《北平地方研究丛刊》第1辑,第5页下)又,王灿炽《燕都古籍考》云:广化寺尚存,在西城区鸭儿胡同31号。1984年公布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北京:京华出版社,1995年,第223页)
(77) 《拓本汇编》第60册,第93页。标点为笔者所加,下同。又,编者按语有云:拓片碑身高271厘米,宽106厘米;额高24厘米,宽23厘米。
(78) 朱彝尊:《明诗综》卷1上,台北:世界书局,1970年,第13页下—15页下。
(79) 参见刘若愚:《酌中志》,第93—98、192—200页;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20—21页。
(80) 《拓本汇编》第60册,第98页。编者按语有云:明崇祯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刻。碑在北京西城区鼓楼西大街。拓片碑身高83厘米,宽68厘米;额高19厘米,宽18厘米。
(81) 此碑拓本见《拓本汇编》第60册,第100页。奖敕第一、二道皆举曹氏官衔为“总督东厂官旗办事司礼监掌印太监”,第三道则为“总提督礼仪房大庖厨总督忠勇勇卫军务总提京营戎政监掌御马监内府供用库印司礼监掌印太监”。
(82) 叶昌炽:《语石》卷3,苏州:文学山房,1909年,第32页下。
(83) 王振及刘瑾事,分别见Wolfgang Franke及Yung-deh Richard Chu所撰传。收入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1368-1644,pp.1348,944.魏忠贤事见《明史》卷305《魏忠贤传》;又见赵翼:《廿二史札记》“魏阉生祠”条,杜维运校证,台北:鼎文书局,1975年,第809—811页。
(84) 历仕明清两朝之曹溶有《崇祯五十宰相传》一卷,见龙凤镳辑:《知服斋丛书》第5集,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光绪中顺德龙氏刊本。又见陈登原:《国史旧闻》卷45,第527条“崇祯五十相”,第3分册,第108—110页。
(85) 陈垣:《清初僧诤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页。
(86) 陈垣:《清初僧净记》,第73页。
(87) 释道忞:《布水台集》,第12页。
(88) 释道忞:《布水台集》,第27页。
(89) 释道忞:《布水台集》,第33页。
(90) 《新蒲绿》之成书及当时人之反应,参见陈垣:《清初僧诤记》,第72—73页。
(91) 释道忞:《布水台集》,第69页。
(92) 《北游集》,第303页。
(93) 憨璞聪之生平及其与木陈之关系,参见陈垣:《语录与顺治宫廷》,第518—520页。
(94) 闽本《憨璞聪语录》,未见。此诗转引自陈垣:《汤若望与木陈忞》,第491页。援庵先生文中未明言此诗为曹化淳而作。
(95) 智旭蕅益,见Herbert Franke所撰传,收入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1368-1644,pp.244-246.弘一大师《蕅益大师年谱》(《蕅益大师全集》,台北:佛教书局,1989年)、释见晔《以蕅益智旭为例探究晚明佛教之“复兴”内涵》(《中华佛学研究》第3期,台北:中华佛学研究所,1999年),均未提及曹化淳与智旭蕅益之关系。以上两种撰述,承严志雄博士提供,谨致谢意。
(96) 关于顺治宫中两派势力消长之机,参见陈垣:《汤若望与木陈忞》,第511、513—515页。
(97) 以上对“毘耶”、“不二”、“默然”及“文殊”之解释,参见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有关诸条,上海:医学书局,1925年。
(98)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顺治朝》卷1,第17页上。
(99)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顺治朝》卷1,第20页上。
(100)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顺治朝》卷1,第27页下。
(101) 孟森:《明清史讲义》,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97页。
(102) 孟森:《明清史讲义》,第397页。
(103) 谈迁:《北游录·纪邮下》,第120页。
(104) 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1,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影印求恕斋丛书本,第77页。
(105) 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90、776页。又,“盘水加剑”,典出《汉书》卷48《贾谊传》:“闻谴何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注引如淳曰:“水性平,若己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剑,当以自刎也。或曰,杀牲者以盘水取颈血,故示若此也。”(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257、2259页)
(106) 陈之遴,见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第776—777页。
(107) 诗题作《宫词》,共三首。见陈之遴:《浮云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97册,第665页下。其三云:“紫殿钟残午夜时,朱扉犹未锁葳蕤。君恩圆缺如明月,再照长门不可知。”
(108) 商氏此说见孟森:《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礼》所附《赘言》,《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87页。
(109)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54页。
(110)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第278页。
(111)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收入《军机处上谕档》,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下册,第1992页。
(112) 李清传记资料,见范金民、谢正光合编:《明遗民传记汇编》,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53—254页。
(113) 近人丁易撰《明代特务政治》引清初史书所记甲申三月十九日前夕京畿地区领军之宦官迎降李自成事颇详。(北京:群众出版社,1983年,第555—559页)考明宦官典兵,实始于永乐年间,参见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9,“宦官”条,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346页。
(114) 孟森:《明清史讲义》下册,第397页。
(115) 《北游集》,第300页。
(116) 《王庆坨镇志》,第497页。
(117) 孟森:《世祖出家事考实》,《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第228—229页。
(118) 乾隆《武清县志》,第139—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