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化道德化与文化经济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与经济的结合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经济文化道德化与文化经济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与经济的结合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经济文化道德化 文化经济规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与经济的结合问题——The problems of combining Culture with economy in the condition of market economy,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论文,文化论文,条件下论文,文化与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这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发展中大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至少有两个难点:一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二是社会主义文化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可简称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对于前一个问题,经济理论工作者论述甚多,笔者仅就后一个问题谈一些不甚成熟的想法,以就教于经济学界和文化界的同仁。

一、道德化+规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与经济结合的基本目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可以结合一样,社会主义文化与市场经济也是必须而且可以结合的。这种结合,按主导方面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两个基本的形式或类型:

其一,从文化行为讲,它与经济的结合,构成经济活动中的种种文化现象,实质是文化适应经济的发展,并为经济发展服务,可称为经济的文化或经济文化。经济文化,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文化现象之总和,又大致分为宏观的和微观的经济文化。宏观经济文化,包括:区域经济与文化发展的理论、战略、政策、模式;文化与经济的一般关系与协调原理。微观经济文化,则主要指经济领域的文化现象,诸如生产管理文化,分配文化,流通文化,消费文化,商品文化,科技文化,劳动力再生产文化,产权与人际关系文化,等。

其二,从经济活动讲,它与文化的结合,构成诸种文化领域中的微观和宏观的经济行为,实质上是经济对文化活动的渗透,可称为文化的经济或文化经济。文化经济,从宏观角度看,包括:经济与文化,文化资源配置与开发,文化供给与需求,文化投资与消费,文化市场、文化商品及文化价格,文化发展战略和经济管理体制;从微观角度看,主要包括文化劳动生产率和文化劳动报酬、文化经济效益和经济指标等。

但不论是何种主导面、何种类型的结合,均必须以道德化和规范化为基本目标。其中,道德化主要就经济文化的运行目标而言,即经济文化道德化;规范化则主要就文化经济的运行秩序而言,即文化经济规范化。经济文化道德化,文化经济规范化,从根本上讲,不仅是现代社会发展中文化与经济实现有机结合的必然产物,同时更是建设文明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首先,现代社会发展中的文化与经济一体化趋势,本身就包含了经济文化道德化和文化经济规范化的内容。

文化与经济,作为构成社会的两大系统,尽管其发展有着各自不同的内在动因和独立性,但二者共生互动,你渗我透,逐步趋向一体化,已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之一。一方面,经济始终是文化发展的基础。特别是现代经济结构的调整,日趋增大文化的含量,包括知识、教育、技术和信息等,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日趋推动文化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另一方面,文化又是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现代生产力水平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文化的内容,制约并决定着该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向、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在以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为标志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文化与经济愈益不可分割,它们交互作用,同步扩展。著名学者于光远对此概括得十分精辟:“正如人们的上齿与下齿之间不存在何者主要何者次要之分,说经济是主要的,文化是次要的是站不住脚的。经济与文化之间只能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

文化与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深层动因是人们的物质需求基本满足后,或者温饱问题解决后,对精神文化要求不断高涨,文化已普遍渗透到经济领域一切过程、环节和商品之中的必然结果。这种一体化趋势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要求充分体现现代工业社会文明,它必然同时对经济活动中的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中的经济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运行目标和规范。从经济文化活动看,文化已广泛应用于商品的设计、生产、管理、营销、广告、消费等一切经济过程和环节,只有符合社会基本道德,包括现代道德和传统道德,商品经济道德和非商品经济道德的文化商品、服务,才是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的,人们所乐意接受的。从文化经济行为看,文化诸领域中的一切经济活动,或微观的,或宏观的,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法制、秩序,纳入规范化轨道。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要求经济文化道德化、文化经济规范化,以建设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规范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前提实行文化与经济的结合,要求一切经济文化活动和一切文化经济活动,首先要遵循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它以公有制企业为市场主体,实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从而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对文化与经济的结合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这就是,不论经济领域中宏观和微观的文化行为,还是文化领域中宏观和微观的经济行为,都要自觉地主动地遵循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与公有制主体和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所代表的经济利益关系相适应,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高尚道德规范。它要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主张把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显然,这种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殊性或本质优越性的道德规范,必然导致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并将逐步走向经济文化道德化和文化经济规范化的目标。

第二,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也必然抑制市场经济对社会伦理道德的负面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与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不应否认,只要是市场经济,就有其内在的伦理规则。这种伦理规则,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为主要标志,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对当今社会伦理道德的形成有着积极的正面效应,例如:市场生活中的主体,即伦理的经济人,将逐步发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基本的社会主体;伦理的经济人在市场生活中所要求的伦理规则系统也将逐步发育,并从边缘性的社会伦理价值转变为核心伦理价值的重要构成部分。但我们又不能低估其消极的负面效应。显然,市场经济不可能在自身运行中扬利去弊,而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中心的道德规范,能够抑制市场经济伦理规则的负面效应,保持和弘扬其正面效应,从而实现文化与经济的最佳结合,即社会主义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长处或规范的结合。

二、经济文化道德化:构筑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与塑造市场经济主体“道德人”的统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文化道德化绝不是泛指的或空洞的口号,而是有其特定的内含,这就是构筑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与塑造市场经济主体“道德人”的统一。简言之,就是体系道德化与“经济人”道德化的统一。

1.构筑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经济文化道德化的基础工程

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主体,吸收中西方优秀文化道德精华的诸种道德之和。作为经济文化道德化的基础工程,它至少有三方面特征:

第一,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指针。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就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作为比以往社会形态更高类型的理想社会,社会主义虽然没有固定不变的运行模式,但它所体现的价值观或价值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效率和公平兼顾的社会结构,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最大限度地符合人类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据此,社会主义的价值观或价值目标,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社会主义社会应比以往社会更快、更有效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和创造;三是通过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行按劳分配,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保证社会公平;四是倡导集体主义,以社会为本位;五是追求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适应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我们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条件下,构筑甚至是重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这就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必须是与社会全面进步相适应,特别是与新型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别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但不同社会主义价值观相悖,而且恰恰是真正实现它的必由之路。这不仅在于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同时还在于,市场经济作为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配置社会资源最为有效的经济组织方式,可以把发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与市场经济本身的长处结合起来,运用更科学合理、更先进有效的经济运行机制,去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增强综合国力,以逐步实现社会共同富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从而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价值目标。

第三,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吸取西方商品经济文化道德精华。构筑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在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前提下,还必须注意继承和吸收中西方的优秀文化道德传统。这种继承,既不是对中国传统道德的回归、复旧,更不是全盘吸收、移植西方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道德规范。这种继承和吸收,抑或与社会主义价值观,抑或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都不会发生矛盾。如社会主义价值观,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人类社会文化道德观念的积累滤选和升华,是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伦理规范和价值观念的继承和发展。至于西方商品经济文化道德精华,则是几个人类社会(商品经济社会)共有的商品经济道德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完善,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借鉴。

2.塑造市场经济主体“道德人”是经济文化道德化的中心环节

在经济文化道德化中,塑造市场经济主体“道德人”是其中的关键或中心环节。培育完善的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市场主体由“经济人”上升为“道德人”的基本途径。就一般市场经济而言,作为“经济人”,以其经济行为的受自身利益躯动,遵循“少投入,多产出”的效率原则、充满竞争和风险意识和遵守国家法规等特征,具备了市场主体的基本条件。但要看到,“经济人”及其市场行为,本身就属于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市场主体本质上也就是“社会人”。所以,必须从遵循社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着手,促使由追求单一经济利益目标的“经济人”向兼有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目标的“道德人”转变。对于既是“经济人”又是“社会人”的市场主体而言,单一的经济实利并不能满足其全部要求,它还需要解决人生的终极意义、恒久的价值关怀和道德上的安身立命之本。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尤为如此。

必须指出的是,由“经济人”上升为“道德人”,并非是否定“经济人”的行为特征,而是在肯定“经济人”经济行为合理性的基础上,塑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求,兼备“经济人”和“道德人”风范的完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中的“道德人”,首先也是“经济人”,塑造兼备二者风范的完善市场主体,主要要依赖前述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实践证明,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及其自利心,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利己主义而作恶的倾向而言,对所有“经济人”的经济冲动和私利物欲而言,社会主义价值观及中国特有的传统道德规范,也并非万能。它启示我们,只要是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忽视市场经济规则、制度和法规对市场主体越轨行为制约和道德提升的作用。尽管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及优秀传统道德规范的崇高性和神圣性相比,市场规则、制度和法规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和工具性,但由于它们所具有的对市场主体监督、校正、制裁的基本功能,也可以逐步同化为市场主体的道德性规范。如当市场主体违反市场规则、制度和法规时,必将受到市场经济运作本身的经济制裁,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强力制裁,还将受到社会舆论的道德制裁。

三、文化经济规范化: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遵循现代市场经济规范的统一

既然把文化经济定义为文化活动中的微观的和宏观的经济行为,那么,文化经济规范化也就是文化活动中诸种经济行为的规范化。考虑到人们对文化经济中“文化”概念外延的理解不同,我是倾向于“大口径”的文化经济规范化的。也就是说,文化经济的规范化,不仅仅是文学、艺术活动中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也不仅仅是文学、艺术、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社、书店、文物、博物馆等活动中经济行为规范化,而是涵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展览馆、建筑园林、教育科技、体育、旅游等活动中经济行为的规范化。这种文化经济规范化,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文化经济运行遵循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二是文化经济运行遵循现代市场经济的规范。

1.文化经济运行如何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文化经济运行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说到底,就是文化领域中的经济运行,要遵循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主体,包括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道德规范、完善和发展商品经济道德规范在内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这种遵循,是对一种新道德规范体系的全面遵循,除了首先要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外,还有继承弘扬式与完善发展式的两种遵循。

第一,光大发扬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这是当今社会一切行为(包括文化的和经济的)必须遵循的最高层次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的核心是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作贡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具体表现为如下内容:一是在个人与社会利益关系上,既要尊重和关心个人的正当利益,更要提倡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暂时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二是在效率与公平关系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是在义与利的关系上,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坚持义利并重、义利互济,当义与利发生矛盾时,坚持以义统利,大义为先,见利而不忘义。

第二,继承弘扬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优秀传统道德规范。优秀传统道德规范,主要是指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上形成并延续下来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观念。与西方伦理观、价值观比较,中国优秀传统道德规范“理”高一筹,更具进步性,对建设文明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规范作用。例如,从价值观看,西方社会以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为本位的价值观,造成了人生价值的衰落,而中国传统文化道德以人伦、人道为中心,重视人的群体价值,将个人的权利与对群体的义务、责任联系在一起,并主张义重于利的义利观,反对见利忘义与唯利是图。这些思想观念对现代西方社会价值观无疑是一种重要纠偏和弥补,同时也有利于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明的有序运行创造一种良好的软环境。

第三,完善发展人类几个社会形态所共有,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莫例外的商品经济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商品经济所共有的一般特征,特别是商品生产者的逐利性、经济竞争的平等性等,从而客观上要求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也必须借鉴吸收以前几个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商品经济道德规范,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所谓“有利可图,而不唯利是图”,就是商品经济条件下道德规范的体现。

2.文化经济运行如何遵循现代市场经济规范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现代市场经济,那么,文化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就必须遵循现代市场经济规范。由于现代市场经济规范是比一般商品经济更高层次的规范,遵循这种规范,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既要遵循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范,又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规范。文化经济运行遵循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范,主要是要遵循反映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领域的运行机制及其发展规律。例如:在资源配置上,文化资源的配置和开发、文化供给与需求、文化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及其规律;在流通上,文化市场、文化商品及其价格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在微观上,文化劳动生产率、文化劳动报酬、文化经济效益和文化经济核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宏观上,文化发展战略、文化主要比例关系和协调的原理和方法,等。如果说,一般现代市场经济以效率目标为最基本规范,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以兼顾效率与公平目标为最基本规范。为此,文化经济运行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规范,最重要的是遵循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目标或原则。

其二,既要遵循市场公共规范,又要遵循市场主体规范。现代市场经济的规范,又具体体现为市场体系的规范。这种市场体系规范作为市场交换竞争关系中道德和制度规范的总和,又包括两个层面,即市场公共规范和市场主体规范。所谓市场公共规范,是指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规模大小,不分行政级别和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分海内海外,凡参与市场交换竞争关系的市场主体都应一律遵守的道德和制度规范,中心内容是“平等”、“公平”两大原则,法律上制订的市场法规就是以此为基本依据的。所谓市场主体规范,是指参与市场交换竞争关系的公民个人、企业法人及其代表在市场行为中所应有的带有个性特点的品质和道德行为,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回报社会等。市场公共规范与市场主体规范密不可分,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不仅不能遵守而且会破坏市场公共规范。因此,文化经济运行既要遵循市场公共规范,又要遵循市场主体规范,尤其要注意培育市场主体文明经商行为。树立市场主体美好的市场形象,直接关系到健康的市场交换竞争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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