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集体行动与媒体行动主义_主流媒体论文

当代中国的集体行动与媒体行动主义_主流媒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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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社会变迁与公共舆论、动员结构关系的研究是近年来政治学、社会学和传播学研究的交叉领域,其中意义的建构、意识的提升、对符号的操控以及集体认同感如何引发集体行动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在N.J.Smelser(1962)的加值理论模型和C.Tilly(1978)的动员模型中,都特别强调行动动员能力与利益驱动、组织能力、政治机会、群体权利等因素共同对集体行为的形成和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赵鼎新(2006)进一步把影响和决定社会行动产生和发展的宏观结构浓缩为三个因素:变迁、结构、话语。在当下中国,在环保、维权、食品健康、扶贫、抗艾等集体行动领域,不断有舆论热点生成以及各种媒介事件的渲染,其本质正是社会变迁过程中集体行动话语生产的媒介表征。

      2015年2月,被称为“中国有史以来影响最大的环保纪录片”《穹顶之下》在社交媒体病毒式营销的推动下,引发较大社会反响。在24小时之内,点击破亿次。该片巧妙地运用了名人效应,以其制片方式、播放平台、新媒体传播、朋友圈讨论,实现了社会大范围共振。柴静、崔永元等脱离了主流媒体的前媒体从业者以其专业主义素养和现实关怀,采取各种方式绕过对主流媒体的管控,让雾霾、转基因食品等话题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公众关注,同时也让人见识到一部普通纪录片远超过主流媒体的社会动员、意识唤醒和社会行动能力。

      《穹顶之下》并不是一部简单的社会纪录片,尽管它被作者称作“与雾霾的一场私人恩怨”,但是其对公共话题的议程设置和话题放大,以及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都显示出这并非是一种个人自发行为,而是当下中国暗潮涌动的媒介行动主义(media activism)渐显的冰山一角。其策划、采访、制作群体、后期剪辑、小范围演讲和制作、社交媒体推广、视频网站播放、舆论领袖发声、主流媒体关注、进入政治议程,这一连串动作和流程的背后,实际上显示出当代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一个完整生态链已经形成。T.Harding(2001:4)把录像行动主义(video activism,即类似《穹顶之下》等行动纪录片的生产和传播)的兴起视作三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新一波行动主义浪潮的背景,主流媒体报道的不足,以及影像生产、传播设备的改善和可得。这三大因素都可以进入《穹顶之下》的思考中,其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只有放大到新社会运动中的媒介行动主义理论视野中才能予以解读。

      因此,本文拟以此为研究的基本框架,结合笔者近年对中国民间机构的调研和相关人士的深度访问,试图梳理当代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基本行动策略,厘清其基本行动领域和行动特征,并提出对这一传播力量应有的基本立场。

      一、媒介行动主义及其理论背景

      在西方国家,媒介行动主义是利用媒介和传播技术来从事集体行动的社会运动形式。①A.Mattonia(2013:2)认为,从广义到狭义,媒介行动主义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通过媒体的行动主义,在媒体中的行动主义和关于媒体的行动主义。第一种定义是指运用媒介技术来组织、推动和解释社会运动的行动;第二种定义是对主流媒体或商业文化符号进行的媒介恶搞(media hoaxes,如胡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无极》的恶搞),对某些争议话题的符号和图像的颠覆行动,统称为“文化反堵”(culture jamming);第三种定义指试图在国内和跨国层面上改革媒介政策或媒体操作的行动。

      媒介行动主义是一个多样化的集体行动领域,同时也是一种跨越许多特定行动主题的原运动(meta-movement),并不严格遵守常规的社会运动疆界。媒体行动主义虽形态各异,但都可以被理解为对于社会机构,尤其是哈贝马斯所言的“再封建化”的大众媒体功能异化的回应,通过提供公民论坛来聚焦共同关注的议题。媒介行动主义作为当代西方一种推动社会公正和改良的运动类型,旨在通过与媒体相关的公民行动来解决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被认为促进了另类公共领域的形成(Gillett,2003)。美国学者J.Coffman(2003)根据行动目标的差异,将社会行动的传播类型进行区分:一类是促进个人行为改变,另一类是促进政策的改变。前者旨在减少导致社会问题的个人行为,诸如吸烟、吸毒、酗酒、家庭暴力等;后者旨在动员公众和决策者对政策的支持或者改变。而实际上,更多的行动则是在个人行为和政策变革的两端之间,其实践形式包括另类媒介运动、媒介素养教育、公共新闻运动、媒介监督、政策倡导、文化反堵,以及使媒介结构和内容民主化的各种联合行动。

      对媒介行动主义的研究一般基于新社会运动理论(new social movements)和资源动员理论(resource mobilization theory)两种分析框架。

      新社会运动理论把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社会兴起的以反战、反核、女权、民权、生态环保为主题的社会运动视作“新的政治”,其关注重心不是生产关系、阶级斗争或资源分配问题,而是生活世界及生活空间,强调生活质素、自我实现及人权等“后物质主义的价值”。新社会运动不同于传统的工人、政治运动,较少挑战国家政治体系,而是聚焦于单一或有限度的环境、和平等议题,把身份和语言的建构作为重要的“中心政治”,并往往把公共意识的唤醒作为其重要的政治前提。其核心研究议题围绕行动者意识的提升、意义的框定和建构、对符号的操控,以及集体认同感如何引发社会运动展开,媒体和社会动员是上述运动的中心。媒介行动主义就是在此背景下兴起的利用媒介和传播技术来从事社会运动的跨界运动形式,并成为西方“新社会运动”的主流形式之一(但Hackett和Carroll(2006)等学者更倾向于把关于媒体和传播的行动主义视作在不同运动中的连接器,而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运动)。随着新媒体、新技术的兴起,衍生出影像行动主义(film and video activism)、赛博行动主义(cyberactivism)、社交媒体行动主义(social media activism)等多种媒介行动方式。

      资源动员理论是媒介行动主义的另一分析框架。E.Goldenberg(1975:45)认为,媒体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资源。McCarthy和Zalld(1977)把资源总量的大小及其组织化程度视作社会运动成败的关键。这种资源既包含物资、成员动员,也包含框架动员(文化价值和意识形态等)。随着社会运动日益卷入到一场围绕意义和解释而展开的符号斗争之中,大众媒体对于社会运动的动员来说日益重要,因此要发起集体行动,必须展开舆论动员。Tarrow(2005:176)认为,“如果运动组织者能通过电视把它们的信息传递给成千上万的人,鼓励一些人效仿他们,让大多数人同情他们的主张,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创造一场运动,而无需承担建立和维持大规模组织的花费”。但是在大众媒介被主流和商业媒体把持的情况下,主流媒体对社会运动往往视若不见甚至歪曲报道。因此媒介行动主义认为“憎恨媒体,不如成为媒体”(don't hate the media,become the media),一方面借助主流媒体,调动社会运动的“外部资源”,另一方面自建媒体进行自我表达,将媒介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工具和社会倡导工具,以重塑社会的信息结构。

      二、中国媒介行动主义产生的原因

      集体行动是社会成员为实现共有目标而采取的协同行为。刘能(2009)把近30年来中国民间的集体行动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80年代中后期,以传统精英为代表的社会类别群体或身份共同体为主要参与者;二是1990年代中后期,以下岗工人和抗税农民为代表的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要参与者;三是2000年以来,以保卫居住环境、土地房屋产权和各类经济收益权的地方居民行动。进入新世纪,特别是自SARS事件、孙志刚事件、反乙肝歧视等重大事件之后,民间自发、零散的公民维权事件和集体行动频频发生,行动边界不断扩大:2007年的“最牛钉子户”事件、厦门PX风波显示中国公民行动中的媒介运用能力逐步自觉;2008年春的拉萨骚乱和奥运火炬传递中,“Anti-CNN”等网站的建立和在Youtube网站上系列抗议视频的推出,拓展了中国公民行动的国际化维度;近年来上海“爱拍”、成都“爱有戏”、云南“乡村之眼”、青海“年保玉则生态保护协会”等NGO以参与式媒体的创建和参与式传播进行城乡社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则显示出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自觉性、独立性和建设性进一步增强。在上述各种各样的集体行动中,媒体成为权益维护和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推动极,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中扮演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将《穹顶之下》的生产和传播放到上述中国的媒介行动实践的发展脉络中,就可以发现其不过是境内媒介行动主义的一种新形态。实际上在此之前,作为媒介行动主义的最早方式,中国以纪录片为主要载体的影像行动主义就一直在暗流涌动:2007年,中国预防艾滋病宣传制作中心与华裔导演杨紫烨合拍的纪录片《颍州的孩子》斩获奥斯卡最佳纪录片奖,片中主角高义得到社会救助,并参与抗艾宣传片《永远在一起》的拍摄;2008年陈为军的《请投我一票》以及根据华裔女作家张纯如的遗作《南京大屠杀》改编的纪录片《南京》也入围奥斯卡最佳纪录片评选;更早以前,“野性中国工作室”的史立红拍摄了怒江小沙坝村民抗争的《怒江之声》、保护虎跳峡和三江地区的《唤醒绿色虎》;“地球村”的负责人廖晓义拍摄纪录片《天之道》,进行中国人的“精神环保”……这些社会纪录片的生产可以分别对应到抗击艾滋、捍卫历史真相、环境保护等社会行动领域,且都是由NGO或个体在主流媒介之外独立运作,作为其自我宣传、公众参与、劝募和激发志愿者的主要工作手段和辅助传播工具。

      中国媒介行动主义为何会产生?纪录片为何成为中国媒介行动主义者的首选工具?这与纪录片作为一种另类媒体的内在逻辑有关。例如,K.B.Knapper(1993:109)就认为,从狭义上理解,媒介行动主义通常是一种把电影和录像作为动员或信息散布工具的工作。当然,也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有关。

      从全球来看,纪录片在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中一直是一种重要的媒介选择。从纪录片本体来看,其工具性价值在于其与众不同的视听感染、框架设定和议程设置效果,具有特殊的现实呈现、意见表达、意识唤醒、社会动员和行动激发功能(纪录片具有“镜子”和“锤子”两大传统,后者正是格里尔逊倡导的社会变革功能):从创作维度来看,纪录片的小团队制作、个人化生产,往往能够较为容易地进行主导思想的锚定,对于一个社会或者政治问题设定一个框架,并提供在主流和商业化媒体的新闻报道中不易提供的阐释(如西方的“游击电影”、阿根廷“第三电影”);从传播维度来看,纪录片播放的社会、文化、宗教环境、群体压力所产生的“场影响”与常规的电视观看迥异。其放映过程中的公共关注、强迫关注性,客观上具有议程设置功能。纪录片的公开播映往往为媒体和记者提供了戏剧性的新闻由头(如《穹顶之下》、《华氏911》),同时也可以将自己的不同于主流媒体的阐释框架置入媒介报道当中,同时兼具道德、伦理、宗教诉求而产生不同于一般新闻报道、科学调查报告的劝服效果。这在2005年H.Rojas和D.V.Shah(2005)等学者对多部纪录片和电视新闻报道传播效果差异比较的实证研究中得到证实。可以说,纪录片的上述特征导致近年来中国的社会行动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把注意力放在纪录片身上,并最终促使90年代以来以“个人化”、“真实”、“旁观”为特色的“新纪录运动”发生了行动转向。

      如果把眼光置放在更深广的社会背景上,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媒介行动主义新世纪之后逐渐兴起有多重因素:从宏观社会环境来看,在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利益的冲突和调整不断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新型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物权纠纷、下岗、公共健康)尤其是经济和利益层面的社会矛盾和冲突逐渐增多。同时,公民的教育水平、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以及政治、社会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即McAdam所谓的“认知解放”),再加之互联网、DV、智能手机的普及为公民提供了便利的行动工具和媒介,使中国的媒介行动主义逐渐浮出水面。

      另一个直接原因在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民间社会的成长。各种社会机构为解决政府和市场力所不及的社会发展问题,在提供社会服务、构造国家与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郑杭生,2011),如弱势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环境保护、雾霾治理等。Koopmans(2004)认为,有三种因素会影响社会行动的效果:即可见度(信息被大众媒体报道的范围)、反响度(盟友、对手、官方等对信息的反应程度)和合法性(这种反应被支持的程度),这三种因素都有赖于媒介支持。但是在当下中国,媒体的发展服从于政治和商业的逻辑,在“公民社会”领域缺乏类似西方的公共媒介体制与之衔接。在双重管理体制下,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生存环境相对狭窄,在资源和能力、法律和体制等方面受到明显的限制,组织发布水平较低(王名,2007)。由于媒体结构中公共服务媒介的缺席,这些机构如果要提升行动能力、产生社会影响,只有多方寻求传播资源和渠道。因此上述公民的个体行动与NGO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杂合在一起(如柴静在内容生产上与“自然之友”合作,在演讲结构、现场录制、后期视频制作上,得到锤子科技团队的协助),形成了现阶段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特色各异的媒介行动策略。

      从技术层面来看,网络新媒体的出现进一步为媒介行动主义推波助澜。尤其是社交媒体重塑了集体行动中的组织结构、传播流动、框架扩散和行动方式,导致其更为去中心化和网络化。随着中国的整体媒介生态从施拉姆所谓的小媒介(little media)进入Pajnik和J.D.H.Downing(2008:7-16)所称的纳米媒介(nano-media)时期,纳米媒介的低准入性、便捷性和草根性,其建立的社交网络关系不仅提供了传播渠道,还提供了信任等有助于传播的社会资本,构建了一个面向所有人,具有开放性、透明度、参与性的公共空间,从而导致了全球在线媒介行动数量的增加。Garrett(2006)认为,从动员结构上看,新信息技术降低了参与成本,有助于集体认同的建构,因而能够促进动员,同时加速运动的扩散,并提供新的行动方式。社交媒体既是一个基于趣缘的跨地域关系网络,也是一个新型的公共空间,不仅是提高了集体行动的沟通效率,还促成了集体行动中某些要素的形成(如快速动员、资金募集、组织构建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传播,进一步催生了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并让纪录片这样的传统另类媒体如虎添翼进而产生裂变式传播效果。

      三、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主要行动策略

      西方国家的媒介行动主义主要有以下四种:(1)通过媒体公关来影响主流媒体的报道框架,进而改变主流媒体的内容生产和实践;(2)倡导政府媒介政策、规章的改革来改变媒体结构——例如20世纪60、70年代美国的媒体改革运动、自由电台运动等;(3)自主建立参与式媒介,如美国的Deepdish、Papertiger、英国的Undercurrent等;(4)赋权受众改变传受者关系——主要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和文化反堵的方式增强受众的内容生产能力,使之对于霸权媒介更具批判性。上述四种媒介行动策略,前两种在国家的框架内展开,后两种在公民社会的框架内进行。由于中国的媒介行动既有其全球化特征,又有其内生性色彩,在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政治生态、社会环境、媒介管理政策和体制下,其行动策略呈现出以下更为明显的“战术”型特征:

      策略一:“监督”与“取证”

      这是Parker(2001)所言的总体性的监视社会(total surveillance society)中西方媒介行动主义反霸权的主导行动方式之一,但在中国公民行动中尚是初级的个体行为,即利用摄像工具作为“弱者的武器”进行社会监督和公民维权。如2005年河北“定州事件”,村民冒险拍下遭受暴力袭击的视频并传至《华盛顿邮报》,通过对国际舆论的议程设置,使“定州事件”的处理受到来自国内外舆论的巨大压力。在机构层面,一些社会组织通过调查报告来进行公共监督。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进行了3次“环境信息公开”全国调查,发布“IT行业污染”、“大气污染评级”、企业“水污染”等20多次重大调查报告。其《苹果的另一面》、《污染在黑幕下蔓延》等监督报告揭露苹果在华供应链存在的污染和毒害,在主流媒体上专题刊载,迫使苹果自2012年4月开始使用ENGO监督下的第三方环境质量审核,推动该公司供应商整改环境违规问题。类似维权行为往往与求助国内外主流媒体或政府部门、司法介入相结合,改变了传统公权力监督所固有的影响路径、形成机制和互动方式,成为一种体制外的重要监督手段。

      策略二:“溢散”策略

      通过媒体间“议程设置”的方式,或者通过“异地监督”的方式,从边缘化媒体向主流媒体扩散,从边缘地区向事件原发地扩散,从边缘化议题向焦点议题转移。如号称“微博史上第一起公共事件”的“宜黄事件”中,邓飞利用其微博“大V”的影响而不是所任职媒体进行现场直播,所发出的十余条微博迅速被转发评论,并溢散至各大媒体引爆民意狂澜,受到了媒体和中央高层的关注,最后导致该县书记、县长等一干官员落马,此举被认为极大拓展了舆论监督的权力边界。再如重庆钉子户事件,首先是“孤岛”照片在网络中热炒并逐渐受到异地媒体关注,继而扩散到国内其他主流媒体,最终成为引发全球关注的公众媒体事件。此外,网络媒体如新浪、优酷等网站开辟随时更新的直播专栏,网民、播客每天将现场采访拍摄的视频和文字报道上载,与主流媒体中缺失的信息相互补充,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事件真相、同步跟踪事态进程、倾听各方声音。

      策略三:“近用”策略

      这种近用包括个人自发行为与组织化的行为。西方新社会运动往往在反战游行中伪装成血淋淋的尸体横躺街头,在环境示威中身穿濒危动物模型招摇过市等通过新颖的策划和噱头来吸引媒体注意和报道。类似策略在中国民间的个人行动中也屡见不鲜。如重庆钉子户吴萍手持宪法让记者拍照,其夫悬挂国旗、标语挥舞拳头表现誓死捍卫物权的决心,这些视觉冲击力极强的镜头“设计”以及在孤楼前与记者对话召开“个人新闻发布会”的行为,表明其已经具有利用主流媒体的自觉意识。此外,国内一些民间组织也借鉴国外NGO成熟的媒介策略,与媒体和记者建立合作关系。如“自然之友”创始人梁从诫1998年起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了10年的《人生热线环保专栏》。“绿家园”2000年在北京、天津等十多个城市启动“绿家园记者沙龙”,通过组织环保记者考察采访,以内参或公开报道的形式连接政府与公众。2004年6月,北京地球村、自然之友等6家民间环保组织发起了“26度空调节能行动”,在网站发布、内部宣传效果不佳的情况下,通过主流媒体采访和嘉宾讲座开展活动营销。央视及20余家地方报纸、电视台的集中报道不仅产生了全国性影响,“26度空调节能行动”最终还从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决策——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策略四:“另类”媒介策略

      这是国际媒介行动主义最具独立性和成熟度的行动策略,也是中国媒介行动主义从自发到自觉阶段的标志。从个体来看,柴静的《穹顶之下》即是其典型形态,主流媒体的失语以及体制内调查的投鼠忌器导致其另辟蹊径,通过独立调查方式以纪录片这种最典型的另类媒体来解答“雾霾是什么,它从哪儿来,我们怎么办”这三个简单问题。从机构来看,一些民间组织主动拓展各种小众传播渠道和新媒体作为媒介支持,有的甚至直接把大众媒体作为其行动对象。

      例如,笔者2014年调研“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时发现,这家成立于2006年的NGO除了开办“1+1网络广播”、创办《有人杂志》、进行盲人摄影培训外,还从事“倡导类主流广播制作”,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由盲人组成的广播制作团队,其《中国残障人观察》节目被纳入央广中国之声《残疾人之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中心同时开展了诸多的媒介监督工作,如对《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南昌日报》、东方网中对残障人的诸多侮辱化、歧视化、悲情化表达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相关的操作化建议。②这是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组织化、规范化的一个重要迹象。尤其在新媒体背景下,许多NGO开办了自己的官方网页、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运用新媒体开展社会倡导、自我宣传、资金募集、人员招聘等工作,显示出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布局和行动策略正在走向成熟。同时,借助新媒体的口碑传播和病毒式传播效果,依托社会纪录片真实、客观的心理暗示和感染力,中国的影像行动主义也在勃兴。

      另一方面,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媒介行动主义逐渐在国际议题中跨越了国家和政治的边界。如2005年China918.net网站发起线上线下签名,反对日本“入常”。在太湖水污染中,环保主义者制作英文纪录片《我们不要GDP,我们要生存》在Youtube等网站上播放,呼吁西方“资本家停止从我们失去未来的过程中获利”,拓展了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国际维度。2008年拉萨骚乱事件报道中Anti-CNN.com、Dalai-Lier.com等网站的推出、新浪网的网上签名抗议活动以及Youtube上多个抗议视频的上载,则是中国媒介行动主义的第一次真正的全球行动。Anti-CNN网站曝光CNN、BBC、德国N24等的虚假偏颇报道,组织电子请愿,号召“一人一信抗议CNN Jack Cafferty的辱华言论”的活动,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有媒体评论:中国公民理性的网络民意,成为外媒不得不正视的“批判的武器”。中国的媒介行动主义者在寻求环境、扶贫、健康、人权、媒介偏见等全球性问题的地方性解决办法时,所采用的行动方式和传播手段(互联网、纪录片)往往使行动本身具有了全球性解读的条件,从而吸引了国际舆论的关注,这也是近年中国多起集体行动产生较大反响的重要原因。

      四、中西方媒介行动主义的差异

      由于政治体制、社会环境、文化背景、行动目标的差异,中西方媒介行动主义仍有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

      (一)工具型与政治性

      中国的媒介行动实践主要是一种社会抗争手段或特定领域的行动工具,往往有意回避或淡化政治层面的对抗性意义。而西方媒介行动主义更多强调其意识形态价值,关注符号政治和微观反抗,强调媒介动员的反霸权特征,如巴西劳工电视台、自由电台运动、智利人民运动、阿根廷“第三电影”等。西方媒介行动主义主要基于“反霸权批判”和“表述型批判”两条理路。J.D.H.Downing(2001:5)认为媒介行动主义是基于反对权力对资讯的支配的意识形态,是对大众媒体的内容生产、媒体运行模式和所有权结构进行的“反霸权批判”,“意在把媒介行动主义建设成反对主导意识形态的一种抗权”。“表述型批判”则主要体现在工具层面,秉持列宁主义的党派报纸观念,反对传统新闻业中少数人把握话语权的运作模式,强调普通民众掌握表现和再现其真实处境的工具的必要性。总体上看,西方的媒介行动主义往往与特定的社会运动相结合,通过抗争媒体的创建来建构媒介动员空间,以占据社会动员运动的核心位置,政治色彩较明显。

      (二)个人化与公共性

      目前国内部分社团机构正在成为媒介行动的重要组织资源,但是总体上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主要表现为个体行为或个案事件,即便是崔永元、柴静等媒介行动者也主要是利用前期积累的个人资源和社会影响来进行倡导传播。从行动目标来看,多数国内媒介行动往往与直接的物质、经济利益维权相伴生,多数基于利益诉求的社会表达而不具备反社会性。从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看,这些行动者的个体目标大于公共目标,行为者多是根据个人的边际利益而不是群体的利益进行决策,其社会行动也多属于事件驱动而不是总体目标的牵引。相形之下,西方的媒介行动一般基于“传播促进社会变革”(CFSC)的总体框架,行为主体多为非政府组织、社团媒体,着眼于社会批判和公众表达权利的倡导。从70、80年代的构建信息传播新秩序到90年代后的本土化社区媒体潮流,基本沿着构建一个公正的、新型的传播机制和另类公共领域的主线,着眼于信息传播新秩序、反全球化等形而上的公共利益目标。

      (三)短期性与长期性

      中国的媒介行动主义缺乏连续性、组织化和专业性,一般表现为事件驱动的孤立性、偶发性、阶段性的短期行为。而西方媒介行动主义有50多年的历史,具有鲜明的行动目标、价值追求和组织保障,媒介行动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专业性,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稳定数量众多的媒介倡导群体和媒介监督群体。著名媒介行动机构有“媒介观察”(1984年成立)、“公正和准确报道”(1986年成立)、“独立媒体中心”(1999年成立)、“数字媒体中心”(2001年成立)等,其中心工作就是记录媒介偏见,提供媒介行动主义的入门指导,训练社区成员的读写能力、媒介分析技巧和媒介使用技能,激励公众成为媒介行动主义者而不是被动的新闻消费者,以“建立一个积极的公民群体,采取行动来对抗商业媒介的渗透”。③上述机构的媒介行动一般具有斗争的长期性、关注问题的持续性和较强的组织性和稳定性。

      (四)实践取向与理论主导

      中国的媒介行动主义主要停留于事件引发的实践层面,缺乏相关理论的跟进和系统学术梳理,近年才偶有来自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触及(如赵鼎新等),但缺乏实践层面上的理论诉求。西方媒介行动主义的理论来源则较为丰富,前期以反对信息流动的不平等和文化帝国主义等为基础,后期则以公民的“传播权”为主导理论(O'Siochru,2005)。Hackett和Carroll(2006)进一步将其细分为五个交叉的理论框架,即表达自由框架、媒介民主框架、传播权利框架、文化环境框架、媒介公正框架。总体上看,媒介行动主义是近现代西方新闻自由理论、民主参与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在集体行动的合理延伸和运用。

      也应看到,虽然中西方媒介行动主义在行动领域、诉求指向、行动层级、理论取向上存在差别,但随着全球化背景下资讯扩散速度和范围加快,跨国NGO的合作加深,中国媒介行动主义开始具有全球视野和更自觉的行动方向。这从对西方媒介行动主义中较新的“反鉴定”行动策略(counter-expertise,针对专业鉴定的鉴定)的本土运用中可见一斑。其典型案例就是围绕PM2.5数据之争的“我为祖国测空气”活动。由于官方环保部门的数据采集和统计方法缺乏透明度,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诸多信息内部化或神秘化,加之公布信息与公民切身感受不符,导致了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科研机构、商界精英、意见领袖、普通百姓携手掀起了一场遍及全国的PM2.5自测行动。新媒体技术为个人或社团进行专业鉴定、社会调查和合作提供了空间和平台,职业记者、业余媒体人和网民一起进行调查实践、数据鉴定和合作报道。他们把自测的数据公布在微博上,供公众参考,最终倒逼官方承认PM2.5的科学性并公布自己数据。该活动营造了一个公共讨论的自由空间,形成公众舆论并最终影响政府决策。更有意思的是这一公民行动也引发了更多的“反鉴定”行动:“达尔问”在微博公布的结果很快遭到诸多专业质疑,进一步促进了比现行空气质量最准确的检测方式。同时,针对崔永元《转基因调查》的科学性、数据来源的可靠性、调查取样的偏向性,针对《穹顶之下》柴静以个人身份进行公共议题调查的客观性、中产阶级立场、煽情话语等,都成为公众进行抨击、批评和反思的来源。两部片子正如一个触媒,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的反思和对数据的重新鉴定,也对公众的媒介素养、科学精神和理性思考能力起到了提升作用。

      五、面对媒介行动主义:态度与策略

      媒介行动主义与国家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转型和公民社会的兴起,主要基于政治学、社会学的社会运动研究逐渐进入传播学视野,媒介行动主义作为一种倡导传播(advocacy communication)的形式进入了传播与社会变迁的研究场域中(Wilkins,2014),进而使得该领域三大学科的兴趣点开始交融。Huesca(2001)、J.G.H.Downings(2014)等学者把社会运动与媒体的关系视作发展传播学研究的新疆域(the new frontier)。这种学术视域的拓展一方面正在挑战我们对发展传播学的传统定义,另一方面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传播在推动社会变迁和公平正义中所应担负的角色。针对媒介行动主义的兴起,如何在理论层面从传播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视角回应其挑战进而丰富中国发展传播学的理论成果,能否在实践层面为媒介行动主义和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提供一个适宜的思考框架并积极寻求应对之策,种种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国内视角

      在转型期的中国,对媒介行动主义在相关事件中的演化及走向有必要引起足够关注。从河北定州事件、贵州翁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以及近期的河南、四川的民间金融危机导致的大规模群众抗争事件,其中的媒介行动策略不断花样翻新。各利益主体都在寻找自己的博弈策略和话语权力,以求让利益诉求进入政治过程。

      集体行动作为一种许多个体参加的,具有很大自发性的制度外政治行为,与社会运动和革命有一定差异。集体行动并非一种病理性的社会现象,在转型期的中国,公民的维权行动、环境运动等集体行动形式是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一种常量和常态。赵鼎新(2006:301)认为,决定中国集体行动总体性质和走向的最重要的因子,就是中国政府在这所谓的集体事件多发期中所展现的对各类集体行动的制度化能力。目前中国的媒介行动主义是和其他集体行动结合在一起的,前述的工具型、个人性、短期性的集体行动占多数,即存在一个具体的理性的利益型目标。在公民利益、政府利益、市场利益之间,存在一个讨价还价的空间,所以运动和政府之间可以容易达成妥协,从而使这类运动容易被制度化。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提出一个基本观点——只有当一个社会中的社会变化不能被及时制度化时,社会变迁才会成为大规模社会运动甚至革命的温床。公民社会的作用既有干预性的、制衡性的,也有建设性的。在重大事件中保持接纳和开放的姿态,对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给予最大的尊重并为社会上的不同声音提供更多的意见渠道,探索媒介行动主义制度化的有效机制,这将是吸纳和引导民间的媒介行动的一种正确策略。否则,某些非主流意识形态就可能演化为“反主流”意识形态,造成社会的紊乱。

      我们看到,通过积极介入社会发展的重大领域,表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媒介行动主义因此具有了泄导民情、显示舆情的作用,成为政府公共决策民主性和高质量的前提(于建嵘、应星等学者对此多有论及,此不赘述)。在孙志刚事件中,媒体、专家、社会的关注最终促成了实行50年的“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面对几百座垃圾场包围北京的严重态势,王久良用一年半时间调查并拍摄了纪录片《垃圾围城》,最终导致北京市政府出台文件,投入100亿对北京周边近1000个垃圾场进行治理,被认为是“影像参与社会变革的范本”。④可以说在中国的媒介结构和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缺陷的情况下,这些集体行动中采取的各种媒介行动策略还是产生了一定的正面效果。媒介行动主义一方面为主流媒体设置议程,另一方面通过与主流媒体信息的相互补充,通过激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公众参与,打破公众“沉默的螺旋”而产生传播学上的“意见花车”效果,进而形成一定的公共舆论压力,使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无论是民间与政府的良性互动,还是开启政策倡导,以及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媒介行动主义正在当代中国显示其积极效力。

      目前中国政府面临着第二次转型,转移的核心是由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胡鞍钢,2004)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结构中,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无疑是一个有效途径。媒介行动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其所形成的公共空间足以整合散乱的个体力量,形成强大社会合力,在环保、教育、扶贫、公共卫生等单靠个人、政府或市场的力量不能解决而需要社会中大多数人甚至全社会参与才能实现的领域中发挥力量。例如,邓飞利用移动互联网和社会资源,先后发起微博打拐、免费午餐、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女童保护、中国水安全计划等多个公益项目,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投身公益。尤其是“免费午餐”计划,三年筹资超过1.5亿元,直接服务超过100万名孩子,最终影响中央政府每年投入160亿元改善乡村儿童营养状况。再如各种以微博、微信为平台的“微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网络把传统的富人公益、名人公益推向了全民公益。在社会行动的微观过程中,媒介行动主义作为外在动员结构的一种重要手段,把个人转化为传播主体、组织社会和动员社会的主体,在当今社会中层组织不发达的情况下,形成了新的社会动员力量和社会动员网络。

      笔者近十年来一直跟踪以参与式传播为特点的国内多个参与式影像项目,参与、调研了“云南·越南社区影视教育交流工作坊”、“乡村之眼——自然与文化影像纪录项目”、“村民影像计划”、“灾区居民自拍社区故事”等多个社区媒介行动计划,对这些项目在社区层面的建设性价值感受颇深:上海“爱拍”社区公益影像发展中心通过社区文化生活相关题材的DV影像创作、播放和讨论,引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其负责人王海对笔者称,其成效在于“让更多的人参与社区建设,不旁观、不冷漠;云南学者郭净开展“社区影视教育”,请村民拍摄他们自己的生活,做成VCD由当地人开展乡土知识的教育和传播;成都市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在锦江区水井坊社区创建“温暖剧团”、创作“参与式社区纪录片”,通过口述历史复兴社区文化。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坚持了8年的“乡村之眼”项目已经从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一个公益影像计划转化为一个利用影像媒体来进行西部乡村环保的NGO,显示出中国媒介行动主义向组织化发展的迹象。该项目通过“社区影像”的方式进行地方环境保护,在社区层面建构适应乡村社会的规则和秩序,在社区纽带重建、文化传承、集体身份的认同、提升社区行动能力等微观社会建设中成效明显。在中国媒介体制存在结构性缺失的情况下,以社区建设为旨归的媒介行动实践作为一种建设性的公众参与行为正在发挥其裨补之效。

      J.S.Juris(2012)认为,与第一、第二代媒介行动主义实践中NGO处于中心地位不同,新一代的行动者网络利用新传播技术建立了“个体的群聚”(crowds of individuals),行动者作为个体走到一起。形成了类似“茉莉花革命”、“占领华尔街”等社会运动的动员结构。目前媒介行动主义通过社会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汇聚,辅之以社交媒体,正在使得当代中国社会形成新的社会行动能力。第三代媒介行动主义可能在中国借新媒体之力而快速勃兴,绕过中国NGO发育不良和社会中层组织不发达的局限,形成一种新的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组织方式,实现Putnam(1995)在《独自打保龄球》中所言的“将‘我’发展成‘我们’,或提升参与者对集体利益的‘兴趣’”。《穹顶之下》正是通过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共振而成功实现了社会问题进入公共论坛的议程设置(观众们评论道:“它让我们看见了,让国家领导层看见了,造成全民讨论,引来全国注视,这就是它的最大价值”)⑤。该片让我们看到了媒介行动主义的跨国扩散和本土化生根。但是也应看到媒介行动主义者关注议题的可变性,极有可能从一般的生活问题、经济问题,转移到政治、政府和政策问题,从而对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造成潜在影响。因此对于媒介行动主义包括某些社会行动纪录片也应保持足够的学术理性(以《穹顶之下》为例,该片有可能造成D.Apter(1964:54)在他的《意识形态和不满》中所说的一种关于雾霾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会夸大不满,识别怨愤的对象”,进而为社会运动推波助澜)。

      (二)国际视角

      在全球化背景下,自上世纪末西雅图会议、反全球化等事件之后,媒介行动主义的国际化维度大大拓展,跨国媒介行动主义日益兴起。从国际视野来看,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政治博弈和全球公民社会领域,中国同样面临着国际媒介行动主义的挑战,这种挑战集中在人权、西藏、民族、南海等议题上。

      以西藏问题为例。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达赖集团在其西方智囊建议下,借鉴新社会运动中的各种媒介行动主义策略,在全球掀起了一场“自由西藏运动”,开始了“西藏问题”的国际化传播和窜访游说(McLagan,2002),最终建立了一个覆盖全球包括大约170个非政府组织所组成的一个宏大网络。如果说,新社会运动是社会行动者在国家范围内反对主导政治,或者是全球化的范围内反对某个全球性议题或组织的话,达赖集团则采取了一种不同的新社会运动框架,即在全球范围内反对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与中央政府对抗,同时利用中国国有媒体全球影响力不足,对全球主流媒体的控制力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文化运动来吸引主流媒体关注,通过民间传播来产生国际影响,从而形成反华的全球性西藏运动。达赖集团缺乏政治、经济和媒体优势,但其以第三领域为突破口的媒介行动主义策略使得西方国家国会、政客以及公众形成了有关西藏问题的固定成见,国际主流媒体也在有关中国西藏问题的报道中形成了既定的框架和偏见。面对全球传播格局中的结构转换和新传播力量的崛起,我国的涉藏国际传播有必要转变以国家媒体、政府机构作为传播主体的单一格局。

      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社会,在政府权力存在国家边界、经济权力存在市场边界的情况下,媒介行动主义的全球化维度正在发挥政府和官方媒体不可企及的效应。J.Curan(2006:224)认为:“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所具有的内在联系会导致国际论坛上一种新的政治形式的出现”。在新媒体背景下,媒介行动主义的国际化维度正在显示其在全球舆论政治中的价值,可以纳入我国涉藏等对外传播战略的考量中。可以说,在拉萨暴乱和奥运火炬传递中,与国外CNNEXPOSED、Biased BBC等媒介监督团体类似的民间Anti-CNN网站的推出、新浪网的网上签名抗议活动以及Youtube等视频网站上多个抗议视频,是中国媒介行动主义一次全球化行动的尝试,同时也开启了我们国际传播的新思路。

      BBC的高级政治编辑A.Marr曾说:“我们不时听到有人说你是有偏见的,每次我都会反问他们——给我一个这种偏见的例子,给我解释我们哪里报道错了,为什么我们所说的是不公正的——然而他们似乎又做不到这一点。”⑥在“3·14”事件后,Anti-CNN.com通过号召全球网民收集、整理并发布部分西方媒体失实报道的证据,采取电子邮件、博客、视频等方式用事实驳斥部分西方媒体的不实报道。五天有近2000人给网站提供了各种证据。在网民大量无可辩驳的铁证面前,BBC编辑Jon Williams不得不在自己的博客中,就BBC驻京记者关于“中国政府试图掩盖奥运圣火在伦敦传递被‘藏独’分子干扰”的报道进行道歉:“我们认为中国官方媒介试图掩盖火炬传递受到抗议的消息是错误的”⑦这种监督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促使BBC等西方媒体后来在报道方式上放弃了一边倒的新闻处理方式而重新启用平衡原则。可以说,以网络行动主义为特征的公民媒介行动是对于西方强势媒体单极化话语霸权的一种挑战,成为监督和制衡国外政府、跨国公司以及麦克切斯尼所谓的“全球媒介系统”的重要力量。

      目前,培育多元传播主体在国际传播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亚里士多德模式和霍夫兰的劝服模式中,传播者的角色和可信度直接影响传播效果。国际主流媒体对中国政府和媒体存在较多偏见,也容易利用其强势国际舆论平台遮蔽中国声音,但中国民间力量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的点对点渗透,一方面可以搭建全球化沟通的桥梁,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压力团体,其所释放的民意成为国外媒体不得不倾听的力量(拉萨暴乱中Anti-CNN以及诸多华人团体等通过“远程民主”(teledemocracy)的形式公开批评以CNN为代表的国外媒体的歪曲报道后,CNN不得不发表公开声明,承认曾两次“不正确地”称西藏为“国家”,并悄悄修改了错误报道的网页)。全球华人的愤怒声讨使这些媒体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CNN在发表“致歉”函时,即声称其攻击对象不是中国人民而是中国政府),最终导致“西方媒体向中国民意低头”。⑧颇有意味的是,在Anti-CNN网站是否具有官方背景的问题上,西方部分媒体的怀疑和中国政府的否认,恰好说明了彼此均认识到了这种“角色差异”在表达“民意”上的不同价值。可以说,对手的忌惮给我们的思索提供了一个方向。

      媒介行动主义天生就是西方政府和主流媒体单极化话语霸权的一种对抗性力量。在目前国内主流媒体的国际影响力微弱的情况下对媒介行动主义保持适度的宽容,对于更好地发挥媒体对中国公民社会建设的作用,完善当下中国媒介生态,增强中国在国际传播中的软实力,促进国际信息传播新秩序的建设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中国媒介行动主义者与西方不同的另一层使命。

      ①检索于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dia_activism。

      ②参见蔡聪(2014):媒体应以“平常心”报道残障人士,检索于http://cul.qq.com/a/20140613/012247.htm。

      ③检索于http://www.mediawatch.com/2015.7.5。

      ④参见记者陈雪莲(2011年6月8日).《王久良和他的〈垃圾围城〉系列摄影作品》,《国际先驱导报》,3。

      ⑤参见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检索于http://1111.baidu.com/p/3611805880。

      ⑥参见Marr,A.(May 11th,2001).The BBC's Andrew Marr quizzed,May 11th,2001.检索于http://news.bbc.co.uk/vote2001/hi/english/forum/newsid_1306000/1306638.stm。

      ⑦检索于http://www.bbc.co.uk/blogs/theeditors/2008/04/between_times.html。

      ⑧参见雷思海(2008年4月2日).《西方媒体向中国民意低头》,《世界新闻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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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集体行动与媒体行动主义_主流媒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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