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对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供给的推动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资论文,保险市场论文,作用论文,我国论文,健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已经初具规模;但总的来说,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整体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够、外部环境不利等制约因素。更让人担忧的是,目前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供给还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供求矛盾
1.市场需求旺盛。随着经济的发展,影响居民健康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疾病的增多和生活压力的增大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和医疗费用的持续高涨,也强化了人们的保险意识。有数据显示,我国医疗费用的支出呈逐年递增势头。1995年我国人均医疗消费支出已占人均总收入的8%~10%;近年来,仍然继续高额度攀升。为了避免因高额医疗费用而给个人及家庭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了商业健康保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未来几年内的预计需求已达到77%,居人身保险业务首位。如此巨大的需求,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机会和美好的前景。
2.有效供给不足。与巨大需求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供给现状却不令人乐观。尽管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已有300多种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然而险种单一,产品同构性高,缺乏特色及相关的市场细分手段。对失能保险、护理保险、专项医疗服务险种涉足甚少,更缺乏针对高端客户的高端产品,难以满足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多元化需求。造成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求矛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的关键因素就是我国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不足,即针对市场需求所提供的适销对路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仍然十分欠缺。这种有效供给不足的局面若不扭转,化解供求矛盾将成为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消除影响产品供给的障碍性因素,提高有效供给成为重中之重。目前,造成有效供给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供给主体少且资金实力较差、产品结构的单一、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精算技术的落后、及专业人才的缺乏等等,这些都是直接的制约因素。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给不足的原因
1.供给主体数量少,资金实力差。长期以来,由于健康险产品赔付率高而利润贡献小,我国的许多公司都一直将商业健康保险置于寿险或人身险附加产品的地位,并没有开展独立的健康险业务;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甚至连开展健康险业务的打算都没有。因此,形成了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供给主体较少的局面。近年来,随着商业健康保险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市场的重视,独立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始逐渐出现。但是,数量依旧十分有限,而且这些独立的健康险公司大都是传统寿险公司的子公司,成立时间短而资金实力差。
2.产品结构单一。按照给付标准的不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我国大体可分为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康宁终身、平安保险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的附加住院补贴保险。尽管市场上种类繁多,但保险责任相近,功能也比较单一,满足不了人们的多元化需求。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健康保险公司不愿冒高赔付率的风险去开发健康保险新品种。二是因为缺乏基础技术数据。由于缺乏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性。若费率过低,则保险人将承担巨额亏损的风险;若费率偏高,设计出的健康保险产品又将因价格上缺乏吸引力而滞销。
3.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健康保险不同于传统保险产品。它实行第三方付费制度,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保费,医疗机构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险人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直接的经济联系,难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这也使得道德风险突显出来。保险公司被动地进行医疗费用的补偿,不能有效地控制医院和被保险人在整个医疗过程中过度提供和消费医疗资源的问题。现行的机制使得保险公司面临来自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两方面的共同压力,诱发的道德风险问题也使得保险公司很难顺利地经营下去。
4.精算技术水平较低。首先,保险精算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缺乏。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从事保险精算工作的专业人员,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经验上都有较大的差距。相关调查显示,国内数十名精算人员从事健康保险精算工作的比例还不到总数的10%。目前国内健康保险精算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缺乏精算的专业组织。其次,国内对精算的研究起步晚,理论上的研究和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数据缺乏系统性,不少技术问题还未得到完全解决,对健康风险的评估和产品定价缺乏科学基础;同时,目前为数不多的国内健康保险精算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依旧是各类健康保险新产品的费率计算和定价,连费率调整工作参与的都很少。
5.专业人才缺乏。经营商业健康保险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它要求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定、准备金提取、业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专业水平。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人员还十分缺乏,尤其是既懂保险又懂医学的专业人才极其匮乏。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要解决这些问题单凭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也将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外资保险公司将越来越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尽管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会给我国的保险公司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但是,也将在缓解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给不足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外资公司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给的推动作用
外资公司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给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
1.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给主体的资金实力。保险资金是否雄厚决定着保险公司产品设计能力和偿付能力的强弱。同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不同,即将进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外资公司资金实力几乎都非常雄厚。目前,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企业中任何一家的资本金都在100亿美元以上(安联保险的市值达618亿美元,安盛保险的市值也达到近416亿美元,其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资本总额都远远超过我国整个保险业所拥有的资本总量)。这样的大公司一旦在国内直接或通过参股、合资以及合作经营的方式开展健康险的业务,必将极大地改善供给主体资金实力弱的情况,为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供给带来强大的活力。
2.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不少外资保险公司在开发、经营健康险产品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以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健康保险产品为例,该产品保险责任全面,覆盖医疗服务范围广,包括从门诊到住院诊断、专家诊断、物理及化学治疗等很多项目,基本上覆盖人们所需的一般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客户的购买不是被迫接受全部条款,而是有自己的权利,并采用了无赔款则享受保费优待的做法。不仅可以为保险公司减少赔付支出,同时获得了更多的续保客户。除了个人健康保险产品以外,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也是一个新的领域。虽然一些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了相应的产品,但这些产品基本上都是作为人身险的附加险出现的,与真正意义上的长期护理保险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在国外,长期护理保险也已经成为国外健康保险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产品之一,且品种不断翻新。美国健康保险协会统计,1988年至1996年间,长期护理保险的销售增长一直处于各险种的首位,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4%以上。可以预见,这些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和经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外资公司一旦进入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必然为我国的健康保险产品的设计带来更多的新的经验和新的活力,从而使我国健康保险产品的进一步丰富,推动国内健康保险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完备。
3.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目前,健康管理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领域也得以运用并将逐步推广。一些公司已经推出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模式,以求通过这种模式有效的指导客户保持健康的身体,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降低道德风险因素的影响。但国外经验表明,只有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处于合作关系时,才能以最低的成本使被保险人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基础是合作会给双方带来共同的经济利益。例如,美国信诺保险集团所倡导管理式医疗保险服务就是如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信诺就在美国与20多万医生和3 797家医院签有合同,建立了完善的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了其医疗保险服务的高质量和低赔付,使其在1998年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及服务费收入达到230亿美元高峰。这种管理式医疗具备了重视和鼓励客户保持健康的身体、对医生采取降低医疗费用的经济刺激手段、让消费者和监督机构对医疗服务提供方进行质量监控等突出特点,不仅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有效控制了道德风险,大大降低了服务成本,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4.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人才队伍,对险种设计、核保、核赔、费用管理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高质量管理,保证健康保险业务的效益。目前,中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开办各项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经验,更缺乏熟练、系统地掌握医疗保险管理、经营知识的中高级管理人员。随着外资的进入,中外健康保险公司将在同一市场中竞争、交流,这必然会在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专业人员培养、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必将使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走上一条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道路。
综上所述,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给不足的状况具有推动作用,保险公司应该抓住对外开放的契机,积极探索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参与国际竞争的道路上机遇与挑战是并行的。一方面,我们要善于借鉴国际商业健康保险的成熟经验;另一方面,不能生搬硬套,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有所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基础上积极应对入世挑战,开拓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全面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