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致使标记的生成及其对分析致使结构的影响_复数名词论文

动词上致使标记的产生及其对分析型致使结构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词论文,其对论文,标记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人类语言中的致使范畴

1.1 致使范畴的定义

致使范畴(causative category)是人类语言中一个普遍存在的语义范畴。Shibatani(1976:1-3)如是定义:事件B紧接着事件A发生,而且事件B完全依赖于事件A才能出现。Comrie(1989:158-159)认为,指一个宏观场景由A和B两个微观事件组成,“A导致B了的出现”或者“A使B产生”,这两个事件之间的关系就是致使关系。从这两个定义来看,致使范畴,首先存在两个事件:原因A和结果B,其次,二者之间的关系是A导致了B的产生。两个具有因果关系的微观事件“他的闹钟没响”和“他迟到了”可以组成一个宏观事件,在语言中,表达这样一个复杂事件既可以用复句的形式,也可以把两个事件揉合在一起组成一个紧凑的小句。

(1)因为闹钟没响,所以他今天上班迟到了。

(2)闹钟没响让他迟到了。

(3)闹钟让他迟到了。

一般的小句结构都是一个单一的事件,而致使结构却是由两个事件组成的小句结构,因此致使结构也常常是一个复杂的谓语结构。Comrie(1976:261-312)从致使结构的表层结构出发,认为一个致使结构包括两个成分,主体部分(a matrix)和一个嵌入这个主体的句子(an embedded sentence)。主体部分作主语(MS),对应于原因,被嵌入的句子的主语(ES)对应于结果的主体(the cansee),谓语部分(EVP)对应于在原因的作用下出现的动作或状态。其实,这里称为主体或嵌入部分只是为了表达的需要,到底原因和结构哪个为主哪个为辅,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Dixon(2000:30)从生成的角度解释致使结构的两个事件,他认为致使结构是原因MS附加到了一个基础的结构——结果之上构成的。MS(the canser)、ES(the causee)和EVP(result)这三项是致使结构的三个基本要素。本文出于表达的方便,采纳了Comrie(1976:261-312)的标注方法,但是我们更赞同Dixon的观点,因为这个角度更适合汉语这种分析型语言。致使结构的主体部分,即原因部分可以是一个名词性短语如例(3),也可以是小句形式,如例(2)。在某些致使结构中,原因部分还可能分为MS和 MV两部分。有时候,原因部分是一个动作,即某些谓语动词也可以独立充当致使结构的原因成分,我们就记为MV。致使结构的嵌入部分,即结果部分的两个组成部分ES和EVP总是独立表示的。除了表示原因的MS(the causer)与表示结果的ES(注:这里的ES指结果这个事件中意义上的主语,在致使结构中,ES并不一定作主语成分。)(the causee)和EVP(resalt)这三要素之外,在致使范畴的表达方式之中,还经常会出现专门表示致使意义的成分,它可以是一个词缀,如日语中的“-sase”,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助词,如汉语中的“使”和“令”,本文把专门表示致使意义的成分称为致使标记(CAU)。如果这个致使标记独立成词,我们也称之为致使词。原因可以是一个主体,如“闹钟”,也可以是一个事件“闹钟坏了”,而结果只能是一个事件。

1.2 致使范畴在人类语言中的表达方式

虽然致使范畴表达方式多样,但在其多样化的背后,却强烈地体现了人类语言的共性。Comrie(1989)、 Shibatani(1976,2001)、Dixon(2000)等都对人类语言中的致使范畴的句法表达形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索。 Comrie(1989:159-164)和Dixon(2000)根据原因和结果的融合程度,从形式的角度看,把致使结构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分析型(analytic causative)、形态型(morphological causative)和词汇型(lexical causative)。

分析型指原因和结果两个事件各有独立的词汇形式,而且这两个事件的谓语处于两个独立的小句中,原因的谓语动词MV一般做主句的谓语,而结果的谓语EV作为主句的补语(如例4)或者其他类型的从属从句(如例5)。其中,原因的谓语动词经常是一个虚化的专门表示致使意义动词,如例(4)中的“make”。

(4)He make me drink water.他让我喝水。

他 让 我 喝水

MS CAU ES EVEO

(5)巴西的一种土著语言(Canela-Kraho):

Capite[i-jotna]i-to.

Cap让我睡觉。

人名 过去式[第一人称-睡觉从句标记]宾语-CAU (引自Dixon2000)

形态型指原因和结果两个事件融合在一个谓语表达式中,而且致使结构的谓语与相对应的非致使结构之间通过某种形态手段相联系。形态型致使结构中的形态手段差别较大,有的能产性高,如日语中有一个能产的后缀“-sase”,见例(6),有的能产性低,如英语中的“en-”(to enlarge a photo放大照片)。

(6)Taroo-ga roozin-ni/-o suwar-ase-ta.太郎让老人坐下。

太郎-主格老人-与格/-宾格 坐-CAU-过去式

MSESEV-CAU (引自Shibatanil976:18)

词汇型指原因和结果两个事件融合在一个谓语表达式中,但是致使结构的谓语与相对应的非致使结构之间的联系没有规律性,即不可预测,因此只能把它们视为一个个独立的词汇,如英语中的kill(杀死)与dead(死)。

从表层结构上看,形态型和词汇型致使结构都类似于一般的动宾结构,如例(7),而在分析型致使结构中,由于原因和结果各有独立的词汇形式,而且多处于不同的小句之中,因此分析型致使结构的谓语往往是一个复杂的谓语,如汉语中的递系式,如例(8)。所以,本文把形态型和词汇型合称为综合型,共分为两大类:综合型和分析型。

(7)我们要端正态度。(8)老板叫他去出差。

1.3 汉语史上分析型致使结构

对于致使意义的表达,在汉语研究中,大家关注最多、关注最早的是动词的使动用法。其实汉语中致使范畴的表达方式也较为多样化,并不限于使动用法。汉语史上的致使结构主要存在如下两大类七小类句法类型。

1.3.1 综合型:MS+Vc+ES

综合型致使结构的表层结构与普通的动宾结构相同,但是意义指向不同。这里的ES与普通的宾语不同,ES不是Vc的受事,而是Vc的施事或当事,MS与一般的主语也不同,MS不是施事或者当事,而是 (ES+Vc)这个事件产生的原因。汉语中的综合型致使结构主要有三类:形态式、使动式和使成式。

1)形态式:MS+Vc+ES

与形态式致使结构对应的非致使式是这样的:ES+V,并且Vc与V之间在外部形态上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Dixon(2000:34)指出这种对应关系体现在多方面,主要有元音、辅音的内部变化、辅音的重复、元音的加长、声调的改变以及附加词缀(包括前缀、后缀和中缀)等。从目前的研究来看,我们可以基本肯定上古汉语中曾经存在过形态式致使结构。使动是上古汉语重要的语法范畴之一。就使动的构成形式而言,汉语和藏缅语一样主要是附加词缀和辅音屈折,附加词缀主要采用附加*s-前缀,如例(9)。辅音屈折是指用辅音清浊交替的方式来表示使动和自动。不少的研究者(如梅祖麟1991:126-128)都指出,在6世纪之前,汉语的致使动词与非致使动词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主要体现在声母清浊的对应,清音声母是使动,浊音声母是自动词,见例(10)。

(9)顺*djens:驯(使顺)*sdjen食*djek:飤(即饲)(使吃)*sdheks(梅祖麟1992:398)

(10)*k-;*g-见(古甸切);现(胡旬切) *p-;*b-败(补败切);败(薄迈切)(梅祖麟1991:126-128)

2)使动式:MS+Vc+ES

使动式与形态式的格式相同:MS+Vc+ES。不同的地方在于,使动式中Vc与ES/S+V的V同形,可以说,使动式是一种特殊的形态式,即采用零形式的形态式。

(11)贞:师般其来人?(引自张玉金2001:5)

(12)瞻望弗及,实劳我心。(诗经·国风·燕燕)

3)使成式(复合式):MS+(VaVb)+ES

同前两类综合型致使结构不同的是,在使成式中,谓语动词是一个复合形式的动词(因此我们把这种结构也叫做复合式),而且该复合动词的后项是前项的结果。使成式中复合动词的前项与后项之间结合很紧密,只能插入表示可能的“得”或否定词“不”,而且前项与后项之间的搭配有一定的语义选择性,不是任意的,因此,使成式的能产性较低。例如:

(13)(苏秦)乃激怒张仪,入之于秦。(史记·苏秦列传)

1.3.2分析型

汉语史上的分析型致使结构主要根据原因部分中谓语的不同,分为如下四类:

1)使令式:MS+MVp(使令动词)+ES+EVP

早在甲骨文中,使令式已经产生。两汉时期,使令式已经普遍使用。

(14)癸亥贞:王令多尹壅田于西,受禾?(引自张玉金2001:238)

(15)亚父劝项羽击沛公。(史记·高祖本纪)

2)致动式:MS+CAU+ES+EVP

早在甲骨文中,以“令”作致使标记的致动式已经出现。春秋时期,以“俾”、“使”和“令”作致使词的致动式已经比较普遍了。如例(16)、(17)。除了生命力强的“使”和“令”之外,汉语中曾经出现过多个致使词,如“遣”、“教”、“着”等。

(16)何令彻彼岐社,命有殷国?(楚辞·天问)

(17)式月斯生,俾民不宁。(诗经·小雅·节南山)

3)组合式:MS+Va+ES+Vb

(18)谁能拆笼破,从放快飞鸣。(唐·白居易诗)

这种结构表面上与使令式相同,但这种结构的第一个动词不是使令动词而是一般动词。王力(1980:404-405)把这种句式看作“使成式的隔开式”,认为这种格式与使成式一样也产生于汉代。宋绍年(1994)认为组合式并不是使成式的隔开式,而是一种新兼语式,是一种和结果补语密切相关但又不同的句法结构,是一般兼语式为了增进自身的功能表达而产生的一种句式,并指出组合式在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梁银峰 (2001)同意宋文的看法,并进一步举了很多例子来证明先秦时期组合式(新兼语式)已经产生。我们同意宋绍年(1994)和梁银峰(2001)的意见,组合式是一种类似于使令式的结构,早在先秦已经产生,汉代以后,组合式的出现频率不断增高,魏晋时期达到高峰,唐代以后,组合式的出现频率就不断下降,宋代以后,组合式除了偶尔见于文献之中外,已经基本上消失了。

(19)煎之沸,即以布足(捉)之……(睡虎地秦简·封珍式·讯狱)(引自梁银峰2001)

(20)王婆收拾屋里干净了。(水浒传·第二十回)

4)隔开式:MS+MV+CAU+ES+EVP

隔开式与使令式和组合式类似,不同的是在原因与结果之间被插入的一个致使词(如“使”、“令”、“教”、“得”等)隔开。

(21)种种粗言呵骂逼切令心忧恼,身不安泰。(唐·玄奘译,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T13,No.0411)(注:本文所引佛典语料,均采自《大正新修大藏经》,所附出处如“T13,No.0411”表示:《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3册,经号0411。)

(22)若数满二十万遍,即感得菩提牙生。(刘宋·求那跋陀罗译,拔一切业障根本得生净土神咒,T12,No.0368)

(23)休道徽宗直恁荒狂,便是释迦尊佛,恼教他会下莲台(宣和遗事·亨集)

除了以上常见的这四类分析型致使结构外,在汉语史上还出现了其他类型的分析型致使结构。这些结构在以往的研究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它们的存在对汉语中致使结构的句法类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们将在下文作详细介绍。

2 东汉以来致使词的叠用——强化致动式

(24)善书经文慎莫增减,劝教一切人疾令受解。(后汉·支曜译,佛说成具光明定意经,T15,No.0630)

(25)父在时教我六向拜,不知何应。今父丧亡,不敢於後违之。佛言,父教汝使六向拜,不以身拜。(后汉·安世高译,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T01,No.0016)

(26)有菩萨之行,有功德,有劝助德,令十方人使安隐。(后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T08,No.0224)

(27)正使合会此上诸医,及幻蛊道并巫咒说,不能使差令不终亡。(西晋·竺法护译,修行道地经,T15, No.0606)

(28)即为击鼓立正为王,击鼓唱令,使其境内咸令闻知。(吴·支谦译,撰集百缘经,T04,No.0200)

(29)自不信解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亦教他人令不信解迷谬颠倒。(唐·玄奘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T07, No.0220)

(30)迂转四衢周行巷陌,欲令一切普使闻知。(宋·法护译,佛说金光王童子经,T14,No.0550)

修饰VP的副词经常会出现在之前,如例(24)、(28)和(30)。不过,在个别例句中,副词仍然保持在原来的位置,如例(27)。

在《大正新修大藏经》中,我们还发现这样一段话,见例(31),连续使用了7个致使句,可在这7句中,使用了5句强化致动式,又间或穿插了2句一般致动式。可见,强化致动式的使用有一定的随意性。

(31)转轮圣王以法治化,终不杀生,复教化人使不杀生;自不盗窃,亦复教他人使不偷盗;自不淫泆,复教他人不行淫泆;自不妄语,亦复教人使不妄语;自不两舌,斗乱彼此,亦复教他人使不两舌;自不嫉妒、恚、痴,亦复教他人不习此法,自行正见,复教他人使不邪见。(东晋·僧伽提婆译,增一阿含经,T02,No.0125)

2.2 强化致动式中致使标记的性质

与致动式相比,强化致动式多了一个附加在VP上的致使词。我们之所以认定第二个致使词是附加在 EVP上,而不是与第一个致使词一样附加在名词性的结果部分之上,是因为如果两个致使词都是附加在受事之上,那将组成一种框式标记。框式标记在语言中的确存在,刘丹青(2003)曾经详细的论述了普通话、苏州方言以及上海话方言中存在的框式介词。刘文认为,从来源上看介词可以来源于动词、名词以及副词。框式介词应该是一个结构中同时存在两种来源,一个出现在论元之前,一个出现在论元之后。如果强化致动式中存在的是一个框式标记,应该像汉语中的框式介词一样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来源。前一个标记的来源很明确,是源自使令动词的虚化,动词+宾语CAU+宾语。后一个标记不可能来自使令动词,因为使令动词是二价动词,只能指振两个论元,一个是原因MS,一个是结果ES。因此,强化致动式的结构域只能划分为MS+(CAU+ES)+(CAU+EVP)。为了方便起见,我们把附加在名词性成分ES之前的致使词称为名词上标记(记作Mn),而把附加在结果的动词性成分EVP之前的致使词称为动词上标记(记作Mv)。

从语言的类型来看,附加在动词之上的标记很普遍,在形态复杂的语言中,语法范畴中的时(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等)、体(完成体与未完成体)、式(主动式和被动式)、语气(虚拟语气与非虚拟语气)、人称等经常附着在谓语动词上。汉语中的体标记“着”、“了”、“过”也是这样。那么,强化致动式中的动词上标记 Mv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一般致动式的致使意义的承担者是名词上标记Mn和致使式结构。在强化致动式中,致使意义的承担者又增加了动词上标记Mv。从魏晋六朝直到隋唐时期,曾经出现多个意义虚化的致使词,如“使、令、教、遣、放、着”等,但是只有使用频率最高的“使”和“令”能够附加在动词之前的充当动词上标记,比较常见的“教”和“遣”一例也没有出现。可见,动词上标记Mv应该比名词上标记Mn更为虚化。不过,“教”和“遣”却可以出现在受事之前充当名词上标记Mn。

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直到西汉,致动式除了不同致使词的兴替之外一直是汉语中一种稳定的结构,为什么到了东汉之后,会突然出现一种新的致使式——强化致动式呢?而且这种强化致动式仅仅比致动式多了一个虚化的致使词?根据语法化理论,虚化成分应该是由具体的词汇逐渐虚化而来,那么这个更为虚化的动词上标记是由什么成分虚化来的呢?

虽然,强化致动式中的这个动词上致使标记在汉语中似乎是一个“怪物”,但在其他类型的语言中,这个动词上标记是再正常不过了。前文提到,致使结构从形式上主要分为三类,词汇型、形态型和分析型。在分析型中,致使标记一般都是从动词(主要是使令动词,也有其他动词,如给予动词)语法化而来,虚化后的动词便附着在该动词指派的名词性论元上。由使令动词发展而来的,是一种名词上标记。而在形态式中,致使标记是附加在动词之上,是一种动词上标记,如前文提到的日语中的致使意义就是用一个能产性强的后缀“-sase”附加在动词上来表示的。那么汉语中的动词上标记Mv是不是由形态式标记发展而来的呢?前一节曾经提到,早期汉语中曾经存在形态式致使结构,但这种形态式致使结构主要是依靠声母和声调的变化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词缀,而且汉语中的形态式最晚从隋朝起已经趋于逐渐消亡了,因此动词上标记Mv也不可能是由汉语中的形态式进一步虚化的结果。

从语言类型的比较来看,我们目前还没发现其他语言中存在类似汉语中这种双标记的致使结构;从汉语的发展史来看,强化致动式的出现比较突然,与语法化的渐进性原则相悖,我们在汉语内部难以找到动词上标记从汉语中其他成分发展而来的合理依据;从信息量的角度来看,强化致动式这种双标记结构的冗余度比较高。既然汉语中的动词上标记在内部找不到合理的来源,那么它有没有可能是从其他语言中“借入”的呢?

2.3 强化致动式的来源

2.3.1 强化致动式出现的范围

强化致动式出现的范围比较单一,强化致动式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翻译的佛典中,随着宋朝佛典翻译的终结而消失。强化致动式只出现在与佛经有关的文献之中,除了各个时期的大藏经外,我们只在敦煌变文中发现了一例,这一例也是有关佛经的,是一篇讲经文,见例(32)。结合强化致动式出现的语料范围和时间跨度,我们可以推测出,强化致动式中新出现的动词上标记可能不是本族语的成分,而是从别的语言中输入进来的,是语言接触产生的。

(32)遂遣夫人令往观看,得免其忧。(敦煌变文校注·太子成道经)

2.3.2 佛经源语言中的致使范畴

佛经文献的源语言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季羡林(1998:400-438)曾经详细讨论过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根据季羡林(1998:413),我们知道,佛教从很早的时代起就分成了许多派别。各派都或多或少地有自己的经典,现在流传下来的大体上有四类:1)用巴利文写成的;2)用其他中世印度文写成的;3)用所谓混合梵文写成的;4)用梵文写成的。虽然这些经典,所属的宗派、使用的文字、写成的时代和流行的地区都不相同,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其中有很多篇章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只表现在语言的特点上。

佛典的源语言主要是梵语和巴利文,那么,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动词上致使标记可能是汉语与这些语言对译时形成的。梵语语法与其他古印欧语言(如希腊语与拉丁语)语法相似,但其屈折形式变化繁复,形态比较发达。名词有三种性(阳性、阴性与中性),三种数(单数、双数与复数)及八个格(主格、宾格、工具格、与格、夺格、属格、位格与呼格);人称有第一、第二、第三人称;时间分现在时、未完成时、完成时、不定过去时、将来时、假定时;语态有主动、中间和被动三种;语气分陈述式、虚拟式、命令式、祈使式(不定过去时的虚拟语气)。更重要的是梵语的动词词尾还分为他位和自位两种,即自动和使动,是由能产词缀-aya-附加在词根上形成,如,gam-(去),gamayati(让某人去),da-(给),dapayati(让某人给),结果则用宾格形式来表示。也就是说梵语中致使结构的致使意义主要由动词的后附词缀来承担,是一个动词上的标记Mv,而不像汉语那样主要由附加在受事上的名词上标记来承担。梵语中的每一个动词,除了它原有的现在时语干之外,都可以附加后缀-aya-,从而具有致使意义。

(33)tvamutthap-aya-mi|我拉你出来吧。

第二人称单数宾格 出来-CAU-第一人称

(34)simhāntar-ammāmdars-aya|你让我看另一个狮子。

另一个狮子一宾格(直宾) Ⅰ单数宾格(间宾) 看见-CAUⅡ单数主格

巴利文是印度中世纪语言之一,也是一种古老的俗语。从发展阶段来看,它比梵文要晚;但它又不是直接源于梵文,因为它有许多语言特点与吠陀文接近。巴利文的形态变化也很复杂,名词和形容词有三个性、两个数、八个格;动词有两个数、三个人称、六个时态、三个语态、四个语气。根据语法规律,巴利文的现在时语干共分为九类,致使动词是其中的一类。巴利文中的许多致使动都是梵文同样形式的继续。构成致使动词的与梵文一样也是“-aya-”,有时候可以缩为“-e-”。

因此,佛典中出现的强化致动式可能是由汉语中原有的附加在结果前的名词上标记Mn与梵语中致使意义的承担者——附加在动词上的动词上标记Mv叠床架屋形成的了这么一种梵汉混合的特殊的强化致动式。

2.3.3 辅证

从时间来看,从最初开始佛经翻译的东汉到佛经翻译基本停止的宋朝,前后跨度达一千多年。也许我们的结论有点勉强,因为翻译成汉语的源语言梵语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不仅存在跨时代的演变,而且还存在跨地区的变异。虽然由于条件的局限,我们不可能把翻译成汉语佛典的梵语的历史和方言进行一个全面的整理和调查,但是我们可以对翻译者的背景和时代做一个较为详尽的考察,从而判断这种强化式致使标记是否可能有其他的来源。

我们把大藏经中所有署名的佛经,按照时代进行了检查,发现从东汉经魏晋六朝到唐宋,各个历史时期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强化致动式,只是出现的频率差别比较大。后汉出现的最少,出现次数最多的是魏晋六朝,高达385例,详见表1。

东汉魏晋六朝隋唐宋朝

汉译佛经

9384

67 13

中土佛经

0 129

2

总次数 9385

96 15

表1 强化致动式在各时期的出现频率

由于大藏经包罗万象,佛经的来源也表现出多样化。既有直接翻译的汉译佛典,也有本土各个时代的作者著述的中土佛经作品。由于这两种语料与佛经源语言的关系有远近之分,我们在统计强化致动式出现的频率和次数时特意把二者区别开来。我们把作者所著述的佛经文献称为“所撰总卷数”。这里的所撰不包括所集、所编和所注等作者编写的有可能包括前代作品的佛经。我们把翻译的佛经文献和和撰写的佛经文献分开统计后,发现翻译的文献中强化致动式所出现的次数远高于撰写的文献(见表1)。这从一个新的角度证实了我们在前面提到的观点,即强化致动式可能是在进行梵汉翻译时受梵语中形态式致使结构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句法结构。

在翻译佛经时,除了受梵语的影响之外,译者也难免会受到个人语言背景的影响,因此我们特意考察了佛经翻译者的背景。在出现强化致动式的所有标明时代的大藏经文献中,共发现译者52人,除了宋朝的译者日称,我们没有找到他的资料外,还有51人。在这51人中,来自印度以及西域(包括安息、罽宾、西域、月支)的外国译者共有44人,如安世高、真谛、求那跋陀罗、竺法护、菩提流志、不空等,其余7人是本土译者,他们是魏晋六朝时期的智严(西凉州人)、竺佛念(凉州人)、沮渠京声(北凉人)、法显(平阳人)、慧严(豫州人)、竺道生(巨鹿人)以及唐朝的玄奘(洛州人)。在来自印度的这些译者中,既有来自印度中部的,如六朝的昙无谶;也有来自印度北部的,如唐朝的般若;还有来自印度南部的,如唐朝的菩提流志。可见,从译者的背景来看,强化致动式的出现不可能是受这些译者方言的影响而产生的。

这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我们的观点,即强化致动式是在翻译佛典时受梵语或者巴利文中形态型致使式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句法结构。汉语本身已经存在分析型的致使结构,再加上这种结构本身在表达信息方面的冗余性,这种特殊的混合结构的生命力没有持续太久,随着汉译佛经文献的终结也就消失了。

3 强化使令式:MS+Vp+ES+CAU+EVP

3.1 强化使令式的出现

除了前文提到的强化致动式外,在佛经文献中我们也发现了使令式的变体——强化使令式,即在使令式中使令动词之后的结果EVP之前也附加了一个致使词:动词上标记Mv。

(35)我夫教我为大德作衣,我已雇人令作。(刘宋·佛陀什共竺道生等译,五分律,T22,No.1421)

(36)若使有人出物,雇人使事佛者,其福云何。(东晋·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T02,No.0125)

(37)今此道人无有等侣,行大慈悲无有亲疏,教授一切令离三涂。(西晋·竺法护译,佛说龙施菩萨本起经,T14,No.0560)

(38)若不能与我食,放我令去。(刘宋·佛陀什共竺道生译,五分律,T22,No.1421)

有的动词之后甚至附加了连用的致使词,如例(25)、(26)。

(39)宁使捉持余千佛名,亦劝他人令使学之,不使捉持阿閦出佛名。(元魏·吉迦夜译,佛说称扬诸佛功德经,T14,No.0434)

(40)我所造集是巧便智,转劝他人使令修习。(宋·施护译,佛说大集会正法经,T13,No.0424)

强化使令式的使用在佛经文献中虽然不是个别的现象,但也并没有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在强化使令式使用的同时,一般的使令式也继续存在着。为了与上面的例子做一个鲜明的对比,这里我们举一些一般使令式的例子。如:

(41)若持宝物雇人害之,或使傍人伺而杀之。怨枉夫命。是为夺命妇。(东晋·竺昙无兰译,玉耶经,T02, No.0143)

(42)遍问诸佛一切诸法无有厌倦,复当教授一切众生舍是就是深入禅定,可坐知坐可卧知卧。(姚秦·竺佛念译,菩萨璎珞经,T16,No.0656)

(43)速放我去,若违我情当取母杀。(姚秦·竺佛念译,出曜经,T04,No.0212)

仅就佛经文献而言,强化使令式的使用非常普遍,其使用频率要远远高于强化致动式。而且强化使令式并不局限于佛典的范围,已经从佛典扩大到了一般的历时文献之中。

(44)乃改易权服,扶令上马,使出巡军。(三国志·吴主传)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既然强化致动式可能是佛经翻译带来的,那么与强化致动式性质类似的强化使令式是不是佛经文献带来的呢?为什么强化使令式得以扩大使用范围而强化致动式却仅仅局限于佛典呢?

3.2 强化使令式中动词上标记的新功能

如果说强化致动式中存在两个致使标记冗余度较高的话,那么强化使令式中的致使标记是否也是冗余成分呢?从形式上看,强化使令式与使令式相比,动词上标记Mv也应该是多余的。但语言事实告诉我们强化使令式中的动词上标记不再是冗余成分,已经具有了新的语法意义。

如果把例(45)-(47)中的动词上标记Mv去掉,又如何呢?由于这三句中的EV是非自主性的,因此这三句的合法性就打上了问号。我们若把这三句翻译为普通话,就应该采用使令式与致动式揉合的句式,把结果部分的ES复指。普通话中偶尔也出现类似的使令式与致动式杂糅的句式,如例(48)。强化使令式事实上是使令式和致动式揉合的结果。我们知道使令式中的结果部分的行为动作EV一般都是自主动词,不可能是表示状态的形容词,因此,在翻译的时候,必须增加一个致使词,由于现代汉语中的致使词是名词上标记,一般不能悬空,因此必须同时增加一个复指的ES。在佛典中也偶见类似的复指ES的例句,如例(49)、(50)。

(45)昔者菩萨为清信士,所处之国其王行真,劝导臣民令知三尊。(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T03,No.0152)

(46)自不乐忿诤,劝他令和顺;纯善修净因,得生焰摩天。(宋·日称等译,六趣轮回经,T17,No.0726)

(47)若能如是,亦可教化一切众生悉令知之。(隋·那连提耶舍译,大方等大集经,T13,No.0397)

(45')?劝导臣民知三尊。(劝导臣民使他们知道三尊)

(46')?自不乐忿诤,劝他和顺。(劝他使他和顺)

(47')?亦可教化一切众生悉知之。(也可以教化一切众生使他们都知道)

(48)陈:诶,李东宝,我当时交代任务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让你创造一些新格言新警语。特别地嘱咐你让你绕开历史。(王朔,编辑部的故事)

(49)怜愍世间者,劝喻我等令我生念发大精进。(南朝齐·那连提耶舍译,大悲经,T12,No.0380)

(50)于十恶轮自能远离,亦能劝他令其远离。(唐·玄奘译,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T13,No.0411)

我们以佛经中常用的使令动词“教化”、“劝化”以及结果部分中常见的非自主动词“悟”、“解脱”、“入”为例,发现以“悟”、“解脱”作为结果部分谓语动词的例句共计12例,全都带有致使词。如例(51)、(52)。而以“入”为后项谓语的例句共计49例,其中带致使词的有15例,也占了多数。如例(53)-(57)。也就是说,非自主动词做使令式的后项EV时更倾向于出现在强化使令式中,这也正体现了动词上标记的功能。

(51)若於是行处,或聚落城邑亦不舍是心,教化令他悟。(宋·法护等译,大乘集菩萨学论,T32,No,1636)

(52)菩萨修行上说五种德行,入世间中教化众生令解脱故。(青丘沙门太贤集,梵网经古迹记,T40,No.1815)

(53)若有菩萨,劝化众生入於佛道,是为菩萨承於他音。(西晋·竺法护,译佛说无言童子经,T12,No.0338)

(54)我当自入初禅,亦当教化众生入初禅四禅四无量心。(後秦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释净佛国土品 T25,No.1509)

(55)数数往诣奉见法师,劝化众生使入佛道。(西晋·竺法护译,佛说离垢施女经,T12,No.0338)

(56)其作善师想,内心欢喜,方便劝化令入正法。(维摩经义记T85,No.2769)

(57)世尊亦以种种方便开导,教化迦叶令入正道。(宋·法贤译,佛说众许摩诃帝经,T03,No.0191)

较早发现的一例强化使令式见于《左传》,即例(58),前项为“召”,后项也为非自主的动词“处”,当后项为自主动词,如“役”、“来”等时,则不附加致使词,例(59)、(60)。

(58)子必悔之,弗从。召之使处吴竟(境),为白公,请伐郑。(左传·哀公十六年)

(59)庶人,召之役,则往役。(孟子·十万章)

(60)传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礼也。(春秋左氏传·文公五年)

虽然在强化致动式出现之前,强化使令式也偶有出现,但是真正高频出现却是在佛经文献之中,这可能是强化使令式受了强化致动式中动词上标记Mv的影响。同时伴随着强化使令式的使用,使令动词后面结果部分的谓词EVP的范围也扩大了,不仅从自主动词扩展到了所有动词,而且还增加了新的词类——形容词,即EVP可以是自主性的也可以是非自主性的。

因此,对于强化使令式而言,动词上标记Mv并不像在强化致动式中一样主要是一个冗余成分。对于自主的EVP,动词上标记My基本上是一个冗余成分,因为一般的使令动词词义更具体,更实在,动词上标记Mv在使致使意义显性化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动词上标记Mv在强化使令式中的冗余度要比强化致动式低。但对于非自主的EVP而言,动词上标记Mv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成分,这应该是强化使令式的使用频率远高于强化致动式的原因,这也正是强化使令式的使用从佛经文献扩大到一般文献的原因。

4 强化组合式:MS+V+ES+CAU+EVP

秦汉以来,除了致使词和一般的使令动词之外,一般动词之后也可以增加一个致使词,用来表示该动作行为致使(或导致)某种结果的出现或达到某种目的,即把致使标记用于两个谓词性成分之间,标记二者之间的致使关系,也就是说把二者之间的致使关系显性化,我们称之为强化组合式。

最早注意到这类格式的是吕叔湘(1982)。吕叔湘(1982:95)说“但是真正使止词发生这种变化的动词,大率本身不合有‘致使’之意,所以在不很古雅的文言里常常采用‘……之使……’的句法,……例如:浚之使深;磨之使平;蒸之使熟;焙之使干。”这种强化组合式在东汉之前的文献中已经存在,只是较为少见,但在医书中发现较多,早期的如《五十二病方》中最多,全文仅一万余字,却高达6例,如例(61)、(62)。东汉以前的其他文献中仅发现以下5例,而且前四例还基本相同,如例(63)-(67)。东汉时期的医书《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组合式的用例也较为多见,如例(68)、(69)。之所以在其他文献中少见,可能跟吕先生所言“不很古雅的文言里常常采用”有关。这表明强化组合式在东汉之前是符合当时使用汉语者的语感,强化组合式的产生要早于强化致动式,所以动词上标记Mv也并非完全借自梵语。其他的研究者,如赵长才(2000:45),也注意到了:“秦汉以后,在使令动词前另有表示动作方式的动词与使令动词后表结果或目的的动词性成分构成的连动式也出现了,而且使用频率更高。”准确地说,东汉以后,强化组合式才渐渐多起来了,特别是多见于佛经文献之中,如例(70)-(73)。

(61)熬蚕种令黄,靡(磨)取蚕种冶,亦靡(磨)白鱼、长足。(五十二病方)

(62)一,般(瘢)□□□□□□□□□□□□者,燔之令灰,以□,□如故肤。(五十二病方)

(63)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国语卷·周语)

(64)是故治川者决之使导,治民者宣之使言。(吕氏春秋·达郁)

(65)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道(导);善为民者,宣之使言”。(汉书·沟洫志)

(66)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史记·周本纪)

(67)然则吾岂敢逆之使怒哉?亦不顺之使喜也。(列子·黄帝篇)

(68)右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伤寒论·上编)

(69)……著鳖甲於中,煮令泛烂如胶漆……。(金匮要略·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70)七者水少,但当小洗手使净。(后汉·安世高译,大比丘三千威仪,T24,No.1470)

(71)譬如长者,立强勇猛多力诸士,救彼诸子使离火患。(西晋·竺法护译,正法华经,T09,No.0263)

(72)泥犁中鬼复取人上铁山,以火烧山令正赤,上走下走,毒痛不可忍,过恶未解故不死。(东晋·竺昙无兰译,佛说泥犁经,T01,No.0086)

(73)今者欲来共诸天斗,汝等应可共我相助,打彼令破。(隋·达摩笈多译,起世因本经,T01,No.0025)

赵长才(2000:45)还指出:“带有使令标志的连动式这种表达使成情景的形式,唐代以后也还具有相当的活力,使令词除‘使’、‘令’外,还有‘教(交)’等。”可见,这种用法不仅用在佛经文献之中,还扩大到了一般文献。如:

(74)养令翮成,置使飞去。(世说新语·言语)

(75)乃平量曲一斗,臼中捣令碎。(齐民要术·货殖)

既然强化组合式的产生也早于强化致动式,我们就不应该认为动词上标记Mv源于梵汉对译。但是由于东汉之前的文献之中只有寥寥数例,而较多地例句又都出于“不很文雅的文言”之中,大量的使用还是在佛经文献以及佛经出现之后的其他文献之中,所以梵汉对译对强化致动式的出现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但之所以能被汉语接受还是因为汉语中具有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即在口语中可以在两个动词之间出现致使标记)。在佛经文献强大的外力影响下,动词上标记的使用才得以“登堂入室”,由佛经文献扩展到了“文雅的文言”之中,加上本来已经见于“不很文雅的文言”之中,我们才见到了更多的动词上标记的例句。

5 动词上标记Mv与隔开式的比较

由于强化致动式中的Mv冗余度比较高,所以宋朝之后强化致动式在汉语中就消失了。而强化使令式和一般动词之后的Mv从佛经文献扩散到了一般的汉语文献之中,似乎在汉语中“站稳”了脚跟。把动词上标记Mv与普通话中的隔开式相比,我们会发现,强化使令式和强化组合式与隔开式具有平行的句法功能,如结果部分中EVP的非自主性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强化使令式和强化组合式实际上也是一种隔开式,与普通话中的隔开式不同的是标记不一样,这里的标记主要是“使”和“令”,但普通话中的标记是“得”。赵长才(2002)指出“得”在六朝时期曾经是一个致使词,伴随着动词上标记Mv使用范围的扩大,“得”的使用频率的增加,原有的致使标记“使”和“令”反而逐渐失去了动词上标记的功能,被新的致使标记“得”所代替后,就产生了普通话中的隔开式。

事实上,隔开式的出现并不完全意味着在佛经文献的影响下,动词上致使标记Mv在汉语中取得了胜利。虽然强化使令式与隔开式中的EVP都可以是非自主性的,但动词上标记Mv与隔开式中的助词“得”的性质并不完全一样。我们举Mv为使令动词为例来看看强化使令式与隔开式是否完全一样。

(76)逼我使食,我甚愁恼。

(77)(他们)逼得我吃了饭,……

用符号对比如下:

强化使令式:MS+Vp+ES+CAU+EVP

↓ ↓ ↓ ↓ ↓

(-) 逼 我 使 食

隔开式:MS+Vp+得+ES+EVP

↓ ↓ ↓ ↓ ↓

(-) 逼 得 我 吃了饭

通过上面的对比可以明显看出,普通话中隔开式的标记“得”与之前的Mv合在一起相当于一个使令动词,ES只是(Mv+得)所指派的一个论元,因此隔开式中的致使标记“得”是名词上标记,而强化使令式中的致使词标记却是动词上标记。也就是说,强化使令式与隔开式虽然功能相似,但是性质并不相同。那么动词上标记是否与隔开式的出现有关呢?我们在后文6.3中将有详细说明。

6 致使词的连用与隔开式的产生

6.1 致使词的连用

普通话中的致使词主要有“使”、“令”、“让”、“叫”、“要”、“给”和“使得”等,魏晋以来的致使词主要有“遣”、“使”、“令”、“教(交)”以及使用频率不太高的“放”、“着”等。普通话中的致使词除了“使得”之外都是单音节词,但令人深思的是,在魏晋六朝时期,两个致使词连用的形式曾经普遍地出现于文献之中,这些连用的使令词有的已经发展为致使词,我们称之为“致使词的连用式”(MS+CAU+CAU+ES+EVP)。致使词的连用不仅仅局限于佛经文献,这是魏晋至隋唐时期常见的现象。

(78)和尚却归,(与诸人)为传消息,交(教)令造福,以救亡人。(敦煌变文校注·目连变文)

(79)王赐子胥烛玉之剑,令遣自死。(敦煌变文校注·伍子胥变文)

(80)时,有一客买柴,使令送至客店;客收去,惠能得钱,却出门外,见一客诵经。(六祖大师法宝坛经,T48,No.2008)

(81)自称:“天上玉女,东郡人,姓成公,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搜神记·卷一)

(82)尽放农桑无一事,遣教知有太平年。(唐·罗邺诗)

(83)李洪义笋剥知远身上衣服,与布衫布裤穿着了,使交(教)看桃园去。(金代·刘知远诸宫调)

志村良志(1984:21)较早关注到致使词的连用,他认为例(83)中的“令教”和例(84)中的“交令”是致使词的复音化。其实,在这些连用的致使词中,除了“使令”具有一定的词汇性之外,(注:“使令”在魏晋之前已经作为一个复合词来用,表示“命令、派遣”,可作名词和动词。例如:(1)与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周礼·秋官司寇)(2)此出吾家,常使令骑从我出入耳,奈何用为夫乎?(史记·外戚世家))从严格的词汇定义来看,这些“双音节”的单位不能称之为“词”,因为它们的关系很松散,结构尚不定型,组成双音节的任何一个单音节词语都可以单独充当致使词。在普通话中仍存在的“使”和“令”我们就不再举例了。我们来看看常做使令词和致使词的“遣”、“教”(交)、“着”等,如例(84)-(86)。

(84)师偈曰:时时勤拂拭,莫遣有尘埃。(祖堂集·卷十八)

(85)炉中莫使无残火,笼里休教暗烛灯。(敦煌变文校注·妙法莲华经讲经文)

(86)旅恨共风连夜起,韶光随酒着人浓。(唐·郑准诗)

6.2 连用式出现的原因

连用式出现的最直接原因可能是话题化后ES的前移,如例(87)、(93),或者ES的承前省略,如例(88)、(91),我们看下面这些强化致动式与连用式的对比。强化致动式最早见于东汉时期翻译的佛典,而连用式最早仅见于魏晋时期,如例(87)、(94)。

(87)不晓兵法者,教令晓之;已晓者教令重知。不晓住者,教令知住;不晓骑乘弓马者,教令知。(西晋·法立共法炬译,大楼炭经,T01,No.0023)

(88)若世间有贤善心意无贪之志,复欲教人莫令贪,是最为大德。(吴·支谦译,佛说释摩男本四子经, T01,No.0054)

(89)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皆教使行十善地。(西晋·无罗叉译,放光般若经,T08,No.0221)

(90)自今已後随意所欲,亦不饮酒,亦不教人使饮酒。(刘宋·沮渠京声译,佛说八关斋经,T01,No.0089)

(91)复令诸天欢喜踊跃,普告诸龙令使知闻。(唐·不空译,大云轮请雨经,T19,No.0989)

(92)有菩萨之行,有功德,有劝助德,令十方人使安隐。(后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T08,No.0224)

(93)未起道意者令发道意,众人未悟,尊令悟之,未闻法者使令闻之。(西晋·竺法护译,佛说受新岁经, T01,No.0061)

(94)即为击鼓立正为王,击鼓唱令,使其境内咸令闻知。(吴·支谦译,撰集百缘经,T04,No.0200)

把连用式与强化致动式相比,我们会发现,当ES省略时,强化致动式就变成了连用式“MS+CAU(+ES) +CAU+EVP”。而且在文献中,ES经常会话题化或承前省略或在显然可知的情况下省略。我们推测,连用式出现的直接原因是强化致动式中ES的省略,因此,连用式中的后一个致使词以“使”和“令”最为经常。不过,能用作连用式后项的致使词比动词上标记略多,“教”和“遣”虽然不能做动词上标记,却可以出现在连用式之中,见前例(79)、(82)等。

徐通锵(1998)指出,利用双声、叠韵联绵字AB的格式而填入实义字,产生双音辞,大概也盛行于两汉。他以程湘清(1984:335-336)的两组统计数字为例证。程文分别将《论语》与《论衡》等5篇、《孟子》与《论衡》等14篇进行对比。具体见下表:

总字数复音词总字数复音词

《论语》 15,883 183 《孟子》 35,402 336

《论衡》等5篇15,553 562《论衡》等14篇35,221 764

表2 双音词使用统计

词的复音化趋势始于两汉,在这个趋势的影响下,连用式出现的频率不仅高于强化致动式,而且还从佛经文献逐步扩展到了一般文献之中。此外,唐诗中也出现了不少的连用式,连用式的出现可能与诗歌的讲究对仗与字数的限制也有关系。

(95)谁能共伊语,令教莫此居。(唐·寒山诗)

(96)教令再举手,夸曜馀生才。(唐·孟郊诗)

不过,连用式的命运并没有随着词的双音化趋势一直持续到普通话。也就是说,随着汉语语音系统的简化,虽然出现了大量的双音节词,但致使词的连用却并没有持续到现在。但与强化致动式不大一样的是,连用式在宋朝之后虽然使用频率大大减少,但并没有完全消失,直到明朝的小说中,还能见到个别连用式的例子。

(97)又曰:万理虽具于吾心,还使教他知,始得。(朱子语类·卷六十)

(98)金老便道:“恩人既到这里,如何肯放教你便去。”(水浒传·第四回)

(99)那汉相了一面,便拜道:“天幸使今小弟得遇哥哥!争些儿错过,空去孔太公那里走一遭。”(水浒传·第三十五回)

在文献中,我们还发现不少类似例(100)-(104)这样的句子。连用的致使词不仅用在省略ES的致动式中,而且逐渐用于ES没有省略的致动式中,这时第二个致使词前移,即ES实现了后移,连用的致使词在功能上已经成为一个整体,相当于一个单音节的致使词。

(100)尊者婆难陀,颇有方便令使我等于无智中当得解脱。(隋·阇那崛多译,大威德陀罗尼经T21,No.1341)

(101)故人赠我我不违,着令山水含清晖。(唐·李白诗)

(102)谁把金刀为删掠,放教明月入窗来。(唐·成彦雄诗)

(103)我求正直心,演说清妙法,令使诸闻者,得生四静虑。(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 T24,No.1448)

(104)知说法智是般若母,知说不空是般若业,教令众生发菩提心是般若母。(唐·般若共牟尼室利译,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T19,No.0997)

甚至,连用式偶尔还用在强化致动式和强化使令式中。如:

(105)佛言梵天,教化众生使令精勤专修奉行。(西晋·竺法护译,持心梵天所问经,T15,No.0585)

(106)宁使捉持余千佛名,亦劝他人令使学之,不使捉持阿閦佛名。(元魏·吉迦夜译,佛说称扬诸佛功德经,T14,No.0434)

连用式虽然最早见于魏晋时期,但是连用式的出现并没有立刻导致所有的ES后移(或动词上标记的前移),而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与动词上标记同时共存,例(107)、(108)是宋元时期的句子。

(107)颤声不彻,肯放郎教歇。(古本董解元西厢记·卷六)

(108)唬杀三娘。告兄嫂:“放刘郎交(教)去。”洪信喝交家去。(金代·刘知远诸宫调)

6.3 ES的后移与隔开式的产生

在对比了强化使令式与隔开式之后,我们发现二者虽然功能相近,但是二者的结构并不相同。但连用式中第二个致使词的前移,即ES的后移,对强化使令式与强化组合式却有很大的影响。例(109)-(110)中的ES承前省略,而例(111)、(112)中的ES在显然可知的情况下省略,例(113)-(118)中的ES后移至动词上标记之后。

(109)洗衣讫已,拟曝使干。(隋·阇那崛多译,佛本行集经,T03,No.0190)

(110)佛言譬如白色故旧之衣,欲染爱乐之色,必先以水洗灌令净。(宋·天息灾译,一切如来大秘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拏罗经,T18,No.0889)

(111)是婆罗门心不犹豫,已舍忧悔,离诸有爱,群聚使断,是名一住。(刘宋·求那跋陀罗译,杂阿含经,T02,No.0099)

(112)五者作事毕竟,当还扫除使净。(刘宋·求那跋摩译,沙弥威仪,T24,No.1472)

(113)上三味,以水七升,煮令米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金匮要略·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

(114)宁令力士以铁铜床洞燃俱炽,强逼使人坐卧其上,彼虽因此受苦或死,然不以是身坏命终。(陈·真谛译,金七十论,T54,No.2137)

(115)尽乾坤是个解脱门,把手拽教伊入,争奈不肯入!(唐·祖堂集·卷十)

(116)赵州云:“我若见遮臭老婆,问教口哑却。”(景德传灯录,T51,No.2076)

(117)若不看庄主面时,打交(教)他粉骨碎身。(三遂平妖传·第十回)

(118)且打交(教)你尘簌簌,一道与男女揣个骨看。(张协状元)

随着ES的后移,强化使令式和强化组合式中的动词上标记Mv也逐渐前移到了ES之前。这时候动词上标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因为该致使词已经不再是附加在EV之上了,而是像普通话中隔开式的“得”一样,与Mv一起附加在整个结果部分之上了。这时候的强化使令式和强化组合式已经发展成为真正的隔开式了,只是其致使标记与普通话中的“得”不同,而是“使”和“令”。

在Mv前移之后,这种句式的表层结构也经过了重新分析,在强化使令式中,Mv与EVP结合得更紧密,而在隔开式中,致使词与MV结合得更紧,而成为Mv的一个后附成分。可见,随着隔开式的出现,外来动词上标记Mv就开始逐渐趋于消亡了。请比较:

强化使令式:MS+(Vp+ES)+(CAU+EVP)

隔开式:MS+(Mv+CAU)+(ES+EVP)

7 小结

本文主要讨论了出现在佛经文献中的动词上致使标记Mv以及与Mv密切相关的三类分析型致使结构。在语言事实中,至少从目前看来,最早出现的却是强化组合式和强化使令式,最后出现的是强化致动式。如果不考虑强化致动式中动词上致使标记Mv的冗余性质及其出现的范围,我们会很难发现 Mv与梵汉对译的密切关系。赵长才(2002)已经注意到了致使标记用于两个谓词性成分之间表示致使关系的事实,但是由于没有注意到这类句子与使令式以及致动式的关系,因此只是简单的指出出现在两个谓词性成分之间的致使词是六朝以来致使词的一种新功能,但是他们的观察给我们带来的启发是不能抹杀的。

动词上致使标记Mv的出现有根本的内因,同时也离不开强大外因的影响。在强化致动式中,动词上致使标记Mv完全是一个冗余成分,在与汉语原有的名词上致使标记竞争中,没有取得胜利,随着佛经翻译的结束而趋于消亡。但是动词上致使标记Mv在强化使令式和强化组合式中,不再是冗余成分,逐渐发展出了新的功能,因此使用频率逐渐增加,并从佛经文献扩展到了一般文献,但是Mv最终还是在连用式的影响下前移到了ES之前,被改变得“面目全非”之后,最终在汉语中扎下根来。

关于佛经翻译对汉语的影响,前贤从词汇角度讨论得很多。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佛经翻译影响的不仅仅是词汇层面,还影响到了句法层面,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因为汉语本来也有本民族的致使范畴的表达方式,而且本民族语的格式一直在汉语中占主导地位,受梵语影响产生的强化致动式只能居于次要地位,最后直至消失,但它带来的影响却并没有随着它的消失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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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致使标记的生成及其对分析致使结构的影响_复数名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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