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中国城市化进程回顾与“十二五”展望_中国城市群论文

中国城镇化“十一五”回顾和“十二五”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一五论文,中国论文,城镇化论文,二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817(2011)02-0020-05

大力推进城镇化是所有国家和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现阶段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分析“十一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特征的基础上,对“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的特征

(一)土地城镇化超前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减弱

人口城镇化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口不断由农村向城镇地区集中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城镇人口数量和比重的增长。土地城镇化是指通过城镇规划和建设使农用土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过程。一般认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城镇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均衡点由这两种土地利用方式的边际资本投入效益相等来决定[1]。

“十五”期间,我国土地城镇化速度远远高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十一五”期间,土地城镇化超前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减弱。2006—2009年,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增加速度有所降低,年均增长率为4.04%,而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为2.58%(见表1)。

(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布局日趋合理

“十五”期间,城市发展速度快。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以城市城区总人口(含暂住人口,下文同)为标准,2000—2004年,城市总数增加,其中人口大于400万的城市个数略有增加,20万~50万人的中等城市增加明显,而介于50万~200万人的城市明显减少。

“十一五”期间与“十五”期间相比,城市规模结构不断趋于合理。400万~800万人的大城市和20万~50万人的中等城市都有所增加,100万~200万人的大城市和小城市的个数都在减少。2008年全国大于800万人的城市有5个、400万~800万人的城市有8个、200万~400万人的城市有22个、100万~200万人的城市有31个、50万~100万人的大城市有92个、20万~50万人的中等城市有253个、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有246个。与2004年相比,全国城市总数减少了2个,超大城市数量略有增加,中等城市增加较多,而人口介于50万~200万的城市和小城市数量明显减少(见表2)[2]。

城市布局由单一中心向多元中心的转变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经历了多年的城市建设,城市体系已逐渐走向成熟,以大城市发展为代表、城市区域空间为主体的发展新格局日益显现。除原有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城市群外,山东半岛、辽中南、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川渝、关中、长株潭城市群也开始初露端倪。这些地区具有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已经达到了较高的城市化水平,形成了城市发展相对集中的城市群或都市圈,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点[3]。

2002—2005年,长三角、京津冀城市群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略有增加,分别由16.3%、8.0%增长到17.9%、10.4%;而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的工业总产值和人口占全国的工业总产值和占全国的人口比重都有所增加。同时,一些新兴城市群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在全国都分别占有不同比重,其中山东半岛、中原和长株潭城市群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份额一直都处于上升趋势。2005—200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的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以及人口占全国的比重几乎不变或略有减少,而山东半岛、辽中南、川渝、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和长株潭城市群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都在增加,人口增加不明显。说明一些新兴城市群的经济在全国地位不断上升(见表3)。

(三)城市化质量不断提高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融资渠道日趋多元化。“十一五”期间,中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05—2009年平均每年递增26.8%,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在投资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从2005年的5602.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7368.2亿元,增长了31.5%,年均递增9.6%。同时,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来源日趋多元化。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使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大幅提高(见图1)。

图1 2000—2008年中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整理。

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设管理水平迅速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倡导城市生态文明,推广城市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大力推进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治理等民生工程建设,努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促使城市功能不断完善。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由2000年的10.25m[2]增加到23.0m[2]。城市环境治理也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检测结果表明,达到Ⅱ级及以上标准的城市数所占比重由2005年的65.8%提高到2009年的82.4%,而达到Ⅲ级标准的城市所占比重由25.4%下降到16.3%,劣Ⅲ级城市所占比重由8.8%下降到1.3%。同时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监测表明,2005—2009年,重度污染的城市所占比重由0.9%下降到0,中度污染的城市由1.7%下降到1.2%,轻度污染的城市由33.1%下降到23.9%,而声环境质量好和较好的则由64.3%提高到74.9%。

城市社会事业蓬勃发展。2005—2009年,中国城镇就业人数稳步增加,从27731万人增加到31120万人,平均每年净增近950万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493元增加到17175元,平均每年增长10.2%。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从2005年的3.37辆增加到10.89辆;拥有移动电话从137部增加到181.04部;拥有家用电脑从41.52台增加到65.74台。城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到2009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达到2349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0061万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4335万和5580万人,分别占全国参保人数的10.8%和37.5%[4]。

二、“十一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不协调

“十一五”期间,虽然土地城镇化超前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减弱,但是城市土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严重不匹配。2000—2009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年均增长6.1%和6.4%,而城镇人口年均增长仅有3.4%。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尽管城镇人口增速明显放慢,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仍保持7.23%的平均增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高速扩张,一是依靠行政区划的变动,即撤县(市)设区和建设新区来推动;二是各城市政府热衷于依靠卖地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4]。

(二)城市结构和布局有待完善

在王小鲁、夏小林(1999)对中国城市规模的实证研究中,一个最重要的结论是规模在100万到400万人之间的大城市,具有最高的净规模收益,高达城市CDP的17%~19%,也就是说,中国的大城市不是太多,而是太少[5]。与国际普遍规律相比,我国大中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集中的人口比例明显偏低。以100万及以上规模城市的人口占全部城市人口的比重来看,2005年中国大城市人口的比重不仅低于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也低于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等国家的水平(见表4)。同时,与原有的城市群,如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相比,新出现的城市群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

城镇化成果惠及面不够,各方面利益没有得到很好协调。首先,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没有普遍、均等地惠及城乡人口;其次,城乡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城镇化推进未能有效、稳定地建设依赖土地的农业人口;最后,基础设施多集中在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受到忽视,村庄建设,特别是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严重滞后[6]。

三、“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展望

(一)促进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

2009年,中国城镇人口已经达到6.2亿,城镇化率达到46.6%,但是城市可用土地资源也已接近极限。“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预计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8~1.0个百分点,在面临土地资源危机的时候,要确保粮食安全所需的高自然生产力的土地资源,就需要采取大量法律或经济手段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使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能够得到遏制并合理发展。同时,要引导人口城镇化,使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据统计,2009年6.22亿的城镇人口中有1.67亿的农民工,急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要出台具体可以落实放开户籍限制和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政策。此外,要逐步完善征地补偿政策[7]。

(二)大力发挥城市群和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城市群和大城市的发展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因此要在发挥现有城市群的核心带头作用下,发挥其辐射功能,促进新的城市群形成[8]。

我国目前的城市群主要分布在“三沿”地区,即沿海、沿江(长江)、沿线(京广、京哈、陇海铁路线)地区。“十二五”期间,对于地理空间形态和经济空间形态成熟的城市群,如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等,充分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对于新兴的城市群,如山东半岛、辽中南、川渝、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和长株潭城市群,要加强和培养使其具备城市群的核心地位。鉴于城市群对于城镇化的重大贡献,还应该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的城市群,如江西南昌九江地区、广西南柳桂地区等。通过实施以城市群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将对消除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达到社会公平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提高城市化质量,争取尽快步入城镇化的品质提升时期

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城市化质量一直处于一个偏低的水平,因此,在扩大城市规模的同时,应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让中国的城镇化步入从规模扩张到品质提升的时期,关键是合理配置资源和优化城镇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促使城镇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实现。因此,要加快建设城镇建设步伐,一方面,要下大力气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其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建制市城区的差距;另一方面,要采取有力措施振兴小城镇产业,为小城镇发展和扩大就业提供产业支撑,为进镇农民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要提高城镇化质量,全面实现城镇化进程,第一要加快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建立城乡普惠的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形成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户籍管理制度;第二要加快土地、住房、财税、选举权等制度改革步伐,不断降低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和成本,使广大进城农民工能够和谐地融入城市、共享城镇化的利益和成果;第三要解决城市民生和各种社会问题,大幅度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促进居民特别是农民工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城镇化[4]。

收稿日期: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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