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跨世纪改革的障碍因素_企业经济论文

中国跨世纪改革的障碍因素_企业经济论文

中国跨世纪改革中的滞障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跨世纪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中国改革已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比以往在深度上更进一步,在结果上更高一级,但遇到的滞障因素将比以往大得多。以往的滞障因素主要是观念上的〔1〕, 而当今改革的滞障因素则是体制和利益上的。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对跨世纪中国在经济政策的选择、发展目标的制订、改革开放的步骤和安排方面都是有益的。

一、改革力度欠缺所形成的滞障因素

中国改革的初期,我们面临着需要从理论上和认识上,弄清楚改革应选择什么目标模式的问题。我国经济改革的最初动因并不是经济崩溃和政治危机,而是解决经济结构严重扭曲和管理体制缺乏效率,质言之,我国的改革是针对传统经济体制权力对于集中的严重弊端提出来的。改革什么,总的方向是明确的,但是,由于我们还不可能一下子掌握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规律性,也没有在一个大国搞改革的成功经验可资借鉴,因而我国初期的改革,实际上是突破和改造计划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主、市场调节为辅、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这样一个过程〔2〕。这种概括的演变,既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轨迹,也在许多实践层面上造成了改革不到位现象。具体表现为新旧两种体制的胶着、摩擦和博奕。

目前理论界对我国体制胶着的程度,有不同的估计。有人认为,就数量而言,计划经济比重已经很小,如果把失控部分列入市场经济,计划部分就更小,不会超过国民经济的10%。因而我国已由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笔者却认为,数量上的扩展并不等于性质上的变化。一般地讲,经济体制的性质是由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的部分决定的,而不能简单地以新旧体制因素的数量比重大小来决定。由于国有企业机制未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未变,行政系统主宰企业和宏观调控体系未变,计划与市场结合于分权后的行政系统控制之下,两者均不规范,亦不能很好结合,留出了一块失控“真空地带”,这一部分从广义讲,可以称之为“不规范的市场经济”。〔3〕

从总原则上讲,新旧体制必须各自在限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是完全自行其是,那样势必引起双重体制的不统一甚而冲突。例如在一些企业保留指令性计划的时候,就不能允许这些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行为的准则;在生产领域直接控制仍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就不能把流通领域完全放开。实际情况是,我国目前正处于两种体制胶着状态,计划和市场交织在一起,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交替发挥作用,情况相当复杂。一方面,市场化目标已经确定,市场经济框架已经确立,改革就是应该把计划控制的这一块稳定,在农村、沿海不再扩大的情况下,不断扩大市场机制调节的范围、增加其力度;另一方面,由于计划经济在长期的历史延续中形成,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在市场机制本身尚未完善、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况下,转换过多、过快,容易出现市场失控和变形;而且传统计划机制中包含着积极的成份,计划在许多方面仍有存在的必要性,需要在实践中仔细厘定。

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长期的“外围战”改革战略,使国有企业改革迟迟不能到位,离要达到的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尚有相当大的差距。表现在:由于产权不明晰,政企至今尚未能分开,企业不能自主地走向市场,经营管理落后,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仍然不足,经济效益不高。目前,真正走出困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不足1/3, 多数企业仍处于明亏或潜亏之中。〔4〕人们可能还记得,前几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时, 乡镇企业曾被称为“猴子上树”,而技术、设备、人才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被称作“老虎下山”。人们预言,一旦国有企业改革到位,就会象猛虎下山一样,使上树的猴子感到竞争的压力。可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人们发现情况并不象想象的那样,国有企业并没有真正活起来。特别是近两年无论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额却呈上升趋势。“老虎”不仅未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反而有点像“虎”落平阳遭“猴”戏。是什么原因造成国有企业这种窘况呢?问题的关键还是企业改革不到位,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即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制度创新没有到位。〔5〕当然产权改革并不能解决国有企业的所有问题, 并不是产权改革以后国有企业就自然而然搞活了。但是,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挠不开的攻坚战,只有解决了这个根本问题,搞活企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随着跨世纪中国改革的推进,由于改革力度欠缺所形成的带障因素将越来越明显。最主要的是,改革力度欠缺使旧体制的瓦解与新体制的形成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这导致了二元化体制的长期化。其危害是:其一,二元化与市场经济均衡运行的特点是相冲突的,将妨碍市场一体化的形成。所谓市场一体化,是指各区域之间、各行业部门之间(1)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2)歧视消除的这样一个过程。市场体系要求放开价格,即价格自由化。按照一般的经济理论,价格放开将会引起产品的增加,但是,这一产出效应又必须以预算硬约束为必要前提。而在价格双轨制情况下,不同定价的产品流向是受限制的;于是,同一产品的不同购买者将会受到价格歧视或价格优惠。因此,价格自由化导致产出最大化,并不是现实中的必然现象。再如,在所有制二元化前提下,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将不处于同一的竞争地位,这样产品要素之间自由流动、不带差别和歧视显然就不可能。因此,二元化体制并存将导致经济中许多扭曲现象长期存在,使得改革旧体制的进程被一拖再拖,并因此而阻碍新体制的更快成长。

其二,二元化体制在“双轨过渡”过程中会产生新的无效率,导致某些经济行为混乱,如官僚、批条交易等寻租行为〔6〕, 以至以权谋私和利用市场发育不良牟取暴利的腐败蔓延,引起经济秩序混乱、市场规则多元化,使新出台的改革措施难以产生预期的效应。“如果建立新制度所能带来的巨额利润被官僚自利行为滥用掉的话,那么新制度安排就建立不起来。”〔7 〕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发生了所谓的“马科斯陷井”和“拉美”现象,概由于初期市场经济和行政干预、官僚特权相结合,最后形成了靠“寻租”致富的官僚权贵富豪集团,市场经济难以充分发育,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其三,双重体制的并存、干扰,相互博奕,相互侵蚀,形成一些制度组织的“怪胎”,这既会使新体制变形,削弱其自身的效能,又会使旧体制的原有功能削弱或丧失,使体制“创新”陷入“真空”之中,贻误改革的有利时机。更坏的情况是,双重体制并存所产生的摩擦和矛盾,有可能出现体制局部甚至整体复归。计划体制藉以运转的机制和种植起来的习惯势力是体制复旧的社会基础,双轨运行则是体制复旧的客观条件,这表明,双重体制的存在潜伏着巨大的危险,一旦宏观调节失控,政府权威失灵,各种潜伏性危机就会爆发。〔8〕

二、改革布局失调所形成的滞障因素

今日的中国改革,面临的是一个改革布局严重失调的体制格局。例如,微观经济领域基本放开,宏观经济调控新体制的建立和改革滞后;旧的计划管理框架被打破了,金融体制、投资体制、财税体制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滞后;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发展迅速,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滞后;非国有经济的经营机制基本上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经济体制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沿海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体制,内陆地区改革和经济发展滞后,等等。下面仅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作简要分析。

其一,原有的经济改革成果得不到巩固,甚至出现夭折和反复。原有的政府机构既是改革的组织者,又是改革的对象。这种双重身份使得各级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往往对简政放权、引入市场机制的各种改革或明或暗地加以抵制,或者加以扭曲变形。落实企业自主权变成了企业要权,而能否要到权或要到权力大小则取决于掌权者的偏好及承受力,放权成了政府机关的一种恩惠。一些政府机关不但不放权,反而指责企业没有“练好内功”,庞大的行政管理体制难以打破,政企分离、机构调整步履维艰。而且,旧有集权政治体制的存在,使早已过时的命令型计划经济体制得以苟延残喘。

其二,由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从中作梗,使中国贪污腐败之风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9〕反思19年改革, 权力不仅没有随体制转轨而退出经济领域,相反,至今仍渗透于已经相当货币化的社会经济生活,导致权力与金钱联姻。近年来人们只要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凡在股票、房地产和开发区交易中大发横财的人,背后几乎都有权力背景。如果我们再不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切断权力与金钱的脐带,把权力扳到市场体制中应有的位置,那么掌握权力的官商官倒还会无孔不入地钻各种改革的空子寻租,这就进一步刺激了官本位,使权力结构更加强化,任何高明的政策和改革措施都将在操作中扭曲变形。而且落后的行政体制和腐败现象,都严重影响着政府的权威和效率,使中国跨世纪改革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受到削弱。

其三,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建立在传统体制基础上的政府权威被削弱,而新的权威又一时难以建立,“诸侯经济”日益强大,国民收入分配严重向少数人倾斜,多种经济发展变动剧烈,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和重新组合。经验表明,最容易发生政治动荡和社会危机的国家,不是那些最穷的国家,也不是那些比较富裕的国家,恰恰是一些由穷变富、或者由于社会变革过猛、超出社会承受力的国家。二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正是在国民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的同时,程度不同地陷入了两权分化、政局动荡、军事政变、政权更迭等危机之中。对跨世纪中国来说,许多危机仍处于潜伏状态,一旦时机成熟,不是没有可能酿成秩序混乱和社会动荡的危险。

中国的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渐进式改革成功道路,但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体制改革。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引起的经济实体独立化、经济利益多元化、经济决策分散化的趋势,就要求政治体制上高度集权向适当分权转变。

三、改革中利益分化所形成的滞障因素

中国改革不可能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相反地,改革始终以增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而共同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回顾过去的17年,谁没有从改革中得到好处和实惠?谁不是新的利益机制下的受益者?新的利益机制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理应属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然而,改革毕竟不是一种普惠式的东西。“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形象地勾画了人们在改革中产生利益分化的复杂心态。所谓利益分化,是指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利益主体不断分化、组合,以及各利益主体由利益实现渠道和实现程度不同而引起的收入差别。与改革前过分强调基本均等化的利益格局相比,当前由于改革所引发的利益分化呈现出加速扩展的趋势。〔10〕

问题在于,在跨世纪中国,由于体制处于转轨时期,新的利益调节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再加上市场机制自身负面效应的影响,各利益主体在追求利益过程中,各种不公平、不规则、非理性的利益追求手段层出不穷,导致利益分化和重组过程中分化不够与分化不当现象。相比较而言,由于长期以来推行的事实上的平均主义分配政策的影响,加上对两极分化的朴素性警戒,因而人们对当前某些领域特别是公有制体系依然存在着的均等化分配格局即利益分化不够现象,尚没有作出强烈的反应。例如,历次工资改革中几乎都是凭资历和按年限划线,浮动面越来越大,平均升级高达90%以上。〔11〕对此,大多数人已经习以为常,容易接受。但当前,利益分化不当现象却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给下一步改革埋下了不稳定的因素。

(1)现存的利益格局是历史的产物, 也是十多年来“有限市场导向改革”的产物。这种利益格局将在一定程度上构成进一步改革的滞障因素。在前十多年改革中,我们的许多改革措施尽管具有市场导向的性质,但又不是作为建立市场经济的必要环节来加以考虑的。换言之,许多改革措施并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设计的。在很多情况下,还必须考虑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例如,中国的改革从放权让利起步并始终以调整利益关系为旋律展开,说明了改革设计者和决策者已经意识到利益及其分化在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若要顺利进行体制过渡,各社会集团的利益分配不可能停留在原有格局上。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原有的利益格局变动应是必然的事。然而,恰恰由于利益格局所具有的刚性特征,对跨世纪中国改革将起消极甚至滞障作用。

(2)问题不在于改革要引起利益分化, 而在于谁应该成为利益增加的主体,谁应该成为利益减少的主体。就总的趋势而言,各利益主体均将随改革的推进而得益;就各利益主体自身而言,其变动将是一条波浪式上升的曲线。而就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横向比较而言,相互间则存在着比较利益的问题,即各自在社会总获益中所占份额及彼此间的对比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大”往往不是指绝对量而是指相对量,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与他人相比,比别人更优的利益最大化。〔12〕由此,不同利益主体人均收入额及财富占有额将会不同,彼此间形成明显对比。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比较利益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引人注目。事实上,正是比较利益的存在,决定了不同利益主体依据自身的利益得失来评判改革,有选择地加以接受或抵制。反观业已进行的每一项改革方案与措施,由于都明显地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它们或是受到积极响应与合作而得以顺利推进,或是受到消极对待乃至阻碍而被扭曲甚至流产。由此而造成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有扩大的趋势,这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是跨世纪中国改革最大的障碍所在。

(3)人们对利益分化颇有微词,与其说在于利益分化本身, 不如说是在于造成利益分化的原因确在许多不公之处。由于感受到不公平的可能相当广泛,对现有分配制度安排的信任度将受到严重挑战。一旦不信任积累到尖锐程度,就可能以激烈的冲突形式释放出来。在这方面,伊朗通过经济改革和引进外资,经济迅速起飞,成为当时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但由于分配不公,财富聚敛在少数人手中,多数人没有从改革中得到实惠,酿成了巴列维王朝的剧烈社会动荡,丧失了已有的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前途。〔13〕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利益分化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指出这一点,丝毫没有贬低利益差距所具有的积极作用的意思,而是要说明:如果我们不愿意看到我们的社会不断地处于财富重新分化的动荡之中,而白白地浪费掉本可用来创造财富的时间,那么,我们就不应当把老百姓对利益分化的怨言统统斥之为平均主义的愚昧而置之不理,并毫不顾忌地去干进一步促使利益分化的事。

中国改革的最深厚的根源在于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实践之中。在这场必然的利益分化的改革中,我们要使群众对改革的必要性和历史进步性有正确的认识,对改革中自身利益可能受到的影响有深刻的理解,以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事业的参予和支持。

四、改革意识弱化所形成的滞障因素

改革前期,饱尝了旧体制弊端的人们,把民族和国家的振兴、个人经济地位的改变等全部希望都维系到改革上,加上最初舆论界的一些过分宣传,使人们对改革寄予了极高的期望,不少人错误地认识,只要一实行改革,就能改变生产力落后的状况,社会各个方面就能得到自然而然地发展。“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使每一个人都能尽情地享受到电器化的高标准生活水平。

实践中中国的改革是在从传统体制中最薄弱的环节入手的,意味着在不触动传统体制中占支配和主导阶层的绝大多数人的既得利益的条件下推进改革,在几乎没有人受损的情况下推进的中国改革,被一些经济学家称之为“帕累托改进”。〔14〕的确,中国在过去几年中的经济成就是传奇性的,自1978年以来,平均年增长率为9%;从1977~1987 年的十年中,人均收入增加了一倍。这一成就美国花了50年才取得,而日本在高速发展期也得花35年时间才能达到。〔15〕

但是,新的体制的建立却困难重重,改革缺乏现成的成功经验予以借鉴,也缺乏完全成熟的理论作为指导,这就使得新体制在建立之初不可能尽善尽美。人们对改革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感到困惑和迷惘,导致一些人对于旧体制的怀念和对于新体制的不满。新体制的建立意味着打破人们在旧体制下形成的行为和心理习惯,人人习惯的改变往往是一个伴随着痛苦和焦虑的过程。长期地“摸着石头过河”,经济虽有巨大增长,但同时伴随着严重的分配不公、道德失落等社会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早已引起人们不满,只是因为改革17年来使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有获益,1992年又抱有发财的希望,所以淡化了。但是大家却想下海发财,并不是都能成功。当大多数人发财梦破灭、实际生活水平降低的时候,批判现实主义思想就会抬头,改革意识弱化之风就会兴起。跨世纪中国的改革发展到今天,已进入攻坚阶段,由于旧体制核心部分和环节是改革成本最高,利益摩擦最大的部分,加之避重就轻的改革将社会成本后移,因而越往后改革成本与困难越呈加速递增态势,使人们产生畏难情绪,改革意识弱化现象将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巨大阻力。

改革意识弱化首先与既得利益有关。改革毕竟要触动旧体制,调整旧的利益关系,因而使一部分人受益,也使一部分的既得利益丧失。目前,与改革相抵触的既得利益有两种:一类是建立在旧体制基础上的既得利益。既包括权力、地位、特权等少数人才有的既得利益,也包括“铁饭碗”、“大锅饭”等这样的相当多数的人都能获得的利益。还有一类是在双重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在力主保持和扩大双重体制并存所导致的广泛的行政干预、极不规范的市场经济格局时,喊出的口号往往是“打破条条框框”、“反对新保守主义”、“突破旧体制就是胜利”,因而被认为是最勇敢和最激进的改革者。他们已经在过渡体制中获益,定会竭力为维持过渡体制而奋斗,而且极可能利用和垄断大众传播媒介反复宣传某种“居心叵测”的意识形态或观念,如双轨体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最优选择。他们反对全面改革以及建立市场新规范,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旧体制中,而是不愿失去市场不规范和行政权力干预所带来的好处。这些年“开发区热”、“房地产热”、“股票热”等之所以能热度不减,正在于这类既得利益集团在这些“热”中捞到了巨额收益,即通过权力(包括职业特权)和经营活动的联烟、渗透,相互补充,既享受计划经济的好处,又揩足市场经济的油水,甚至获得这两者联姻带来的集合优势。〔16〕这类既得利益集团会竭力争取更多利益,并且希望继续维持这种格局,以至使中国的改革始终很难在规范的形态下进行,一些看似可行的改革方案在操作中慢慢扭曲、变形了。因而,既得利益集团是进一步改革的新的阻力,使跨世纪中国的改革不是更容易而是更难。

改革意识弱化还与缺乏利益补偿有关。中国经济改革17年来,转换政府职能总是反反复复,困难重重,原因很多,但缺乏利益补偿可以说是一个主要原因。因为转换政府职能意味着权力的再分配和利益的再调整。会使一些部门和个人的既得利益受到一些相对或绝对的损失。从以往政府体制改革的经历中可以看到,虽然仅仅局限于简政放权,政企分开这样一些“零敲碎打”式的改革,但是稍一触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自身利益,或者使之扭曲变形,这与缺乏利益补偿关系甚大。因而,尽管简政放权,政企分开的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却步履维艰,至今国有企业仍在市场管制与政府之间苦苦掐扎,政府人员热衷于搞行政性公司、翻牌公司,忙于以权创收,而不关心其职能的转变与制度创新也就可以理解了。此其一, 其二, 缺乏利益应偿还容易导致“搭便车”( free rider)现象,所谓“搭便车”是指人们只想获得改革收益而把改革成本推给别人承担的现象,这种行为可能使某些早该发生的改革迟迟不能发生。

这里还存在一个“弱化阶层”的问题。所谓“弱化阶层”,是指那个在改革中可能受益最小或风险最大的阶层(或许有一个以上)。最近几年,那些效率差的企业职工和处于失业状态的人们,在通货膨胀面前收入绝对地下降了。这样一个“弱化阶层”的存在,使改革潜伏着危机。如果改革模式与速度超出了这个阶层的心理承受能力,就可能引发社会动乱。因此,在研究改革前瞻战略时,必须充分估量这个“弱化阶层”可能的承受力(当然应该是动态的估量),并据此制定改革的目标和步骤。

我们不能改革改变意识弱化。因为我们不可能使人们不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这是一种客观现实,无论人们如何从道义上加以谴责,如何指责他们不考虑“社会上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它依然存在,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告诉人们:什么是他们的眼前利益,什么是他们的长远利益,为什么要忍受眼前这暂时的痛苦,怎样争取最长远的结果; 〔17〕对那些因利益受损反对和抵触改革者,应采取有效的补偿措施, 使利益受损者的损失限定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使他们不因过于计较短期利益而陡然增加改革的阻力。

注释:

〔1〕例如,人们在减少计划是否削弱了社会主义、 发展市场是否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概念上徘徊。可参阅钟朋荣:《解开改革的联立方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

〔2〕这些提依法依次是十二大、十二届三中全会、十三大、 十四大提出来的,参见十四大报告:《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页。

〔3〕参见杨帆:《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障碍》,《中州学刊》,1994年第3期。

〔4〕1994年以来,由于暗亏转成明亏, 由于新税制增加企业税负,微利企业资金紧缺,三角债蔓延,国有企业亏损额迅速上升,1988年,这一指标仅为81亿元,到1994年已达 483亿元。可参见场培新:《我对当前改革的两点看法》,《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10期;盛洪:《经济学精神》,1996年版,第250页。

〔5〕关于这方面原因的论述, 可详见盛洪:《经济学精神》1996 年版第251~253页

〔6〕“寻租”(rentseeking)概念是由著名经济学家A ·克鲁格1974年提出来的,后被广泛运用,用来概括和描述那种为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重新分配而进行的非生产性活动。参见曾昭宁:《试论我国90年代的寻租特点及成因》,《学习与探索》1995 年第3期;李平:《寻租活动与产权制度变迁的渐进性》,《经济学家》, 1995年第3期。

〔7〕[美]R·科斯:《财产权利和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 1991年版,第399页。

〔8〕参见张宇:《通向市场经济的道路》,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1995年第1期。

〔9〕高放:《双桥好走,独木难行》,《争鸣》1993年第6期。

〔10〕据统计,到1994年,我国年收入5 万元以上的高收入户已达500多万户,约占总户数的2%;资产在百万元之上的,有100万户, 亿元户也逐步增多。1992年9月,在银行存款中,占总人口不到3%的高收入户,占有存款的28%;占总人口79%的农村人口,占存款的26%;占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占存款的33%。参见宗寒:《一些待探索的经济理论问题》,见《经济学动态》,1994年第12期,陈宗胜:《初级阶段收入差别必然扩大》,见《山西发展导报》,1995年第2期。

〔11〕参见钟朋荣:《解开改革的联立方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93页。

〔12〕人们总是以最有效的实现其相对最大化为目标,即使收益少于零但只要给自己带来的害处小于给其他人造成的损失也可接受,参见张小斐等主编:《宏观经济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63页。

〔13〕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可参阅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社会秩序》,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2页以下。

〔14〕详见邹薇、庄子银:《中国改革过程的性质、特征与动态优化》,《经济研究》1995年第9期。

〔15〕见欧内斯特·斯特恩:《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的挑战》,《国际经济合作》,1994年第6期。

〔16〕这种情况的长期延续很可能形成一个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弊病的最糟糕的体制。见范桓山:《中国经济的振兴之路》,《新视野》1994年第2期。

〔17〕樊纲认为:我们虽然不能改变决定改革方案选择的利益格局,却可以改变选择过程中的“认识格局”,并因此而影响选择的结果。见樊纲:《渐进与激进:制度变革的若干理论问题》,《经济学动态》199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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