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级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贷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国各类银行从200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一年多来,其运行状况和效果如何,我们组织人员对辖区国有商业银行的实行情况进行了典型调查。
(一)贷款五级分类实行情况
辖内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在1998年、1999年都开始试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当前管理运转正常。均实行“双口径”考核,以“五级分类”口径为主,“一逾双呆”口径为辅的不良贷款监测制度,并逐步向完全的“五级分类”过渡。各行的分类标准是依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各商业银行总行制定的《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法》,认定程序一般采取本级认定、分级审批、逐级上报的原则,认定方式因各行的清分系统都不完善,不能自动清分,大量的工作需要人工操作。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实施,首先暴露了银行的经营风险,迫使银行加强资产管理,同时也增加了处置不良贷款的压力和难度。至2002年底,辖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按“五级分类”统计人民币不良贷款余额为427292万元,不良贷款率38.19%,以“一逾双呆”统计不良贷款余额为365048万元,不良贷款率32.63%。两者分别相差62244万元和5.56个百分点。可见,贷款五级分类实行后,那些隐藏在原正常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暴露了出来。二是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各行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人民银行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要求,逐年补提部分贷款损失准备金。2002年底,辖区商业银行贷款准备金余额为5166万元,较上年增加744万元。三是提高了信贷人员素质。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要求信贷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贷款五级分类实行中的问题
1.重视不够。一是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经营、轻管理”,着重抓收息、抓盘活、抓保全,轻视了信贷资产的动态监测、风险管理,表现在贷款五级管理推行后,各行的培训、指导、检查工作没有跟上,措施不硬,使基层行产生了可重可轻的思想,把贷款风险分类看成是一件简单的统计报数工作,影响了贷款分类质量。二是企业对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不重视,缺乏理解和支持。表现在贷款企业不主动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三是政府有关部门不够重视,对“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反映平淡,认为是银行的事,宣传、支持不力。
2.制度方面缺陷。一是分类标准不统一,影响了分类数据的可比性和实用性。由于《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只对五个类别进行了核心定义,其内涵和外延不清晰,损失比例判断存在较大的空间,使各行在认定标准掌握上存在差异,各行不良贷款率的差距不能反映其资产质量的真实差别,不利于银行间的比较和监管当局的统一监管。二是高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规定,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要求商业银行除提取一般准备金以外,还要根据贷款风险程度提取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而且准备金的提取要和贷款风险程度相匹配,比率较高,如对可疑、损失类贷款的专项准备金计提比例分别为50%和100%。目前,各行的不良资产比例高,按要求计提对银行当年的利润影响较大。部分行为了短期政绩,人为调整贷款的风险类别,使贷款的风险程度不能真实反映。三是部分法规、制度与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不匹配,不利于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推行。如《贷款通则》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中不良贷款的判定标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设置等。
3.分类的准确性、科学性难以落实。由于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是一项全新业务,分类的核心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客观要求认定人员必须全面、认真、准确地了解、分析和掌握与贷款有关的全部定性和定量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财务资料、行业定位、发展趋向以及担保抵押情况等。而实际上,贷款认定人员很难达到这一基本要求。往往因工作量大而简化认定程序,或仅仅根据客户经理个人的主观判断定期调整分类数据,没有严格按照资料收集、外勤调查、信贷讨论、确定分类结果等程序操作,尤其对借款人的财务资料缺乏全面、认真的分析研究,被单纯的统计数据所代替,严重影响了分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4.人员、技术和管理不到位。一是人员素质整体不高、数量不够,很难保证工作质量。二是科技信息水平低。虽然各行都相继开发和完善了贷款清分系统,但都存在一定缺陷,如对企业报表的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现金流量分析过于简单,不能进行行业趋势分析和贷款风险类别的自动判定。贷款分类手工操作,技术含量低,判断不准,分析错误时有发生。三是基础管理薄弱。部分基层行信贷基础管理还相当薄弱,以信贷档案管理为例,1998年以前的信贷档案资料不全甚至遗失的现象比较严重,相当多的信息是“存”在信贷员的脑子里,没有纸质化、电子化,使得原本十分有限的信息得不到充分利用,给分类工作带来困难。
5.贷款五级分类的实效未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一是各行没有把五级分类真正同防范资产风险、改善信贷质量和提高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而只是将其作为一项孤立、临时、阶段性的工作,弱化了新管理办法的功能。二是缺乏对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维护,忽视了贷款五级分类对商业银行资产的适时监控、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三是“本级认定、分级审批、逐级上报”的程序决定了分类数据的滞后性,不能及时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6.分类结果缺乏全面真实。总的看,各行对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基本准确,但也存在不真实的情况。据统计,2003年3月底辖区四家商业银行未真实反映风险类别的贷款有7413笔,107295万元。
(三)影响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的因素
调查反映: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的主要因素,从笔数上看是信贷原始资料不完善和信用环境差,占总笔数7413的82%;从金额上看是不良贷款认定权限和企业信息不完善,占总金额107295万元的79%。
1.受不良贷款审批权限和余额锁定的影响。此类计有183笔79919万元。主要表现:一是应在次级类而在正常、关注类反映。如某集团23笔9403万元贷款。二是应在损失类而在可疑类反映。主要有几种情况:(1)企业依法破产、不能受偿的贷款。如某机械厂银行受偿后的1142万元贷款。(2)一些企业依法起诉维护债权,法院审理后,企业无财产可执行,贷款未收回而法院已出终结裁定的贷款。如平顶山市某经济开发公司的398.5万元贷款。(3)企业人去楼空、名存实亡,已形成实际损失的贷款,如某陶瓷厂贷款10万元。
2.银行不主动索取、企业不积极提供财务信息。多数不良贷款企业状况不好,不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银行信贷人员也不主动索取,使银行在贷款五级分类中缺乏依据,往往只能参照上期资料。如某铸造厂贷款25万元,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因不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材料,在分类中分为可疑,实际应为损失类。此因素影响贷款分类准确性的贷款有881笔,金额4371万元。
3.内部管理不健全。贷款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资料不齐全、残缺、遗失,使不良贷款集中管理行无法真实、准确地反映贷款形态。共计3222笔,2636万元。主要是农户贷款、自然人贷款和银行卡透支,主要是农行。
4.信用环境差。部分贷款户信用不好,贷款到期不按时归还或不愿归还。如某进出口公司1997年以房产、土地(评估价值为1205万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76万元。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归还到期本息。当银行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时,该企业负责人从中作梗,拒不配合;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时,法院又以社会稳定为由迟迟不见行动。银行只能将该笔贷款认定为损失类贷款。此因素影响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的贷款有1858笔1225万元。
5.政策因素。根据国发[1998]19号文件及粮棉油附营业务划转等政策,一部分粮食企业贷款转商业银行。这些企业因受国家政策影响停产多年、亏损严重,如某食品冷藏加工厂,贷款1206万元,已破产终结。该笔贷款现为可疑,实为损失类。此因素影响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的贷款有46笔2480万元。
6.抵押市场不完善。如某毛巾厂贷款179万元,企业已停产多年,复工无望,银行诉至法院,因抵押物无法处置,不能偿还部分应按标准列为损失,但仍在可疑类。此因素影响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的贷款有5笔373万元。
7.其他因素影响贷款分类准确性的贷款有218笔16391万元。
(四)进一步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的措施和建议
1.制定和修改相关的制度、办法。一是在《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五级分类的经验,制定《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贷款分类标准进一步调整和细化,以保持各商业银行间指标体系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便于公平竞争和有效监管。二是科学制定贷款风险分类的频率,提高清分工作效率。建议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实行“按季分类、适时调整”,对同一企业的同类型贷款可打包填制清分工作底稿,对名存实亡、关闭类、破产类、诉讼终结类企业的贷款分类,在认定程序、具体操作上实行一些特别的规定,以减轻基层信贷人员的工作量,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三是尽快制定和修改与五级分类相配套的制度、办法,将贷款五级分类有关管理要求吸收进去,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2.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性建设。一是健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加强档案管理,补充完善贷款档案资料,确保分类工作的连贯性。二是提高人员素质,做好贷款分类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对贷款风险分类从理论到实践全面系统掌握,以利工作开展。三是加强信贷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借款企业财务分析数据的计算机自动生成、初步分析认定;实现商业银行与监管当局的信息联网,以达到对银行贷款风险实时、动态监测的目的。
3.营造商业银行敢于暴露风险、真实反映贷款风险的环境。一是要转变观念。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要生存就要承担风险。在市场经济中,贷款发生损失是必然的,健全贷款风险分类制度是为了使贷款损失最少。二是商业银行要改进现行降低不良率的单一考核标准,建立相对科学、合理的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引导鼓励基层信贷人员全面获取、运用信息,真实反映贷款的风险类别,充分发挥贷款风险分类发现问题和揭示风险的核心作用。三是监管部门要鼓励商业银行敢于对贷款风险进行真实的分类和暴露,在暴露充分、分类真实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各行围绕降低不良贷款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实际成绩。
4.调整政策。一是调整税收政策,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率,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二是调整呆账贷款核销政策,放宽核销条件,使不符合现行核销条件的事实呆账贷款也能及时核销,并参照国际惯例,逐步从呆账贷款核销向贷款损失核销过渡。三是调整银行财务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明确商业银行提取的准备金支出和核销各类损失支出均在税前列支,鼓励商业银行按照计提指引的要求逐步提足专项准备金,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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