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业_金融论文

WTO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业_金融论文

WTO与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业论文,区域论文,民族论文,西部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WTO是世界上唯一的多边贸易组织,目前已有134个国家和地区参加。随着中美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以及与其他缔约方谈判的加快,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指日可待。加入WTO后, 中国金融业将与国际金融业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将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服务水平,使之与国际标准靠拢;有利于中国正在进行的银行业改革,提高监管水平;同时还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引进更多外资,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加入WTO预示着中国金融业全面竞争时代的到来。 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作为支持西部民族区域经济开发杠杆的金融业,如何适应这一历史趋势,研究制定具体有力的金融对策,迎接挑战,争取主动,日显紧迫。

一、WTO的基本原则及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基本要求

WTO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 以贸易服务自由化和促进国际经济交往为宗旨的国际性经济组织,其成员国为此达成以下原则:

1、非歧视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是WTO最重要的原则,它主要体现于多边互惠互利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2、关税减让原则。WTO要求各缔约国通过谈判,在关税方面推出互惠与对等的让步。

3、一般禁止进口数量限制原则。WTO原则上禁止采用进口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来直接或间接保护本国产业。

4、公平贸易原则。WTO致力于推进公平贸易原则,主要是指反对倾销和出口补贴。

WTO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范涉及五个问题,即市场准入、 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和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要求参加国在这五个方面承担义务。

二、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现状及与WTO要求的差距

(一)改革开放以来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迎接WTO挑战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已经渗透到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传统计划金融体制受到市场金融的极大冲击,金融宏观调控逐步地由直接调控转为间接调控,调控手段和方法日趋多样化,由于传统计划手段向计划、经济和法律手段并重的方向转化,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区域性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四大国有独资银行进一步向商业化转轨,金融企业间业务分工日益被打破,竞争格局已形成并日渐加剧,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初露端倪,并逐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运行机制运作。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西部民族区域的金融业已经基本上适应了WTO“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自由贸易为宗旨”的要求。同时也为本区域金融业迎接WTO 挑战打下了一定的客观经济基础。

(二)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与WTO 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现实表明,目前的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并不能够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这在西部民族区域表现得尤为突出。

1、金融业垄断性较强,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竞争,不能适应WTO的要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几经变革,到目前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在民族区域虽有发展,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无法与四大行匹敌。据统计,目前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垄断了全社会75%以上的存贷款业务。同时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呈现出无序化的倾向,利率、存款大战屡有发生。与这种高度垄断相对应,中央银行缺乏应有的相对独立性和必要的执行货币政策的法律保证,使其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常常受到来自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致使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

2、利率管理体制僵化,不符合国际规范要求。根据WTO有关规定,要求我们制定一个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其中也包括资金价格——利率的改革。从现实来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典型的计划利率体制而非市场利率,虽然规定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浮动权,但这种浮动无法反映现实中资金供求双方的真实需要。加入WTO后,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同国内金融业展开竞争。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行由中央银行制定统一的存贷款利率、并要求金融机构强制执行的做法,将不利于国内(尤其是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企业同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并极大地限制国内金融企业经营的灵活性。

3、人民币不能完全自由兑换, 汇率机制无法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汇率机制的作用是使本国经济运行与国标经济运行有机地联系起来,实现国内外价格相互转换,以有效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交换。目前我国仅仅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尚未形成以现汇交易为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造成人民币汇率不能反映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真实情况,这不符合WTO 所要求的“有效地反映这种货币在商业交易中的现行价值”的规定。因此,改革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并逐步实行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开放,是顺应WTO的必由之路。

4、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彻底实现转变, 面临着来自国际金融业的冲击和挑战。经过二十年的探索,西部民族区域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国际上通行的经营货币信用的商业银行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1)资产负债结构单一, 资本充足率低;(2)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3)现代竞争意识不强。这种差距将使国内银行在与国外银行的竞争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5、金融业透明度不高,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 我国在进行金融管理和金融业务运作过程中,习惯于运用行政性的政策手段,而不善于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施金融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这种情况尤其是在经济出现严重问题时表现得更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业“复归”现象),致使金融宏观管理和微观运作的透明度非常低下,法律依据十分不足,因此,有关金融管理和金融运作等方面的金融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6、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活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 对外开放度不高。

显而易见,该区域金融现状与WTO的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 这既有全国共性的一面,也有西部民族区域自身特有的不足。

三、加入WTO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影响

(一)加入WTO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有利影响

1、加入WTO将进一步拓宽西部民族区域引进外国资本的渠道,从而更好地为发展当地经济服务。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开展金融业务,必然携带数量可观的资本金,这样便使西部民族区域企业有了一条直接融通外国资本的渠道。同时,外资银行进入当地后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来华投资办厂。一般情况下,外商都把投资地有无本国银行作为投资的重要参考条件。另一方面,外资银行为追逐利润,必须竭力扩大客户队伍,带动本国企业来华投资,从而增加西部民族区域的外资企业数量。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启动,并在政策和资金上要进行大力扶持,在这种格局下,大量的外国资本将纷纷涌入西部寻找投资机会,这无疑会推动该地区经济的发展。

2、加入WTO将促使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走出封闭,加强同世界金融业的合作。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必然要求资本循环和周转的国际化,金融国际化、一体化已成为大势所趋。加入WTO以后, 在我国逐步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外国的金融业也会向我国开放,这就为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走向世界提供了机会。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和国内金融机构不仅有竞争的一面,也有相互合作的可能。例如共同组织国际银团贷款,交流国际金融信息等等,从而使中国金融业更具国际水平。

3、加入WTO有利于提高西部民族区域金融机构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外资金融机构进入西部地区,不仅能够带来大量的资本,而且还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经验和现代竞争意识,供本地金融机构借鉴和学习,从而缩小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加快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现代化步伐,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

4、加入WTO有利于加快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在加入WTO 后必须重塑金融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充分适应WTO的要求。 西部民族区域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相对落后的地区,在党中央加大扶持的背景下,将获得加快改革和加速发展的新机遇。另外,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国内金融业会感到竞争压力,从而促使其加速改革,努力改进服务,提高质量和效率,推动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走向世界。

(二)加入WTO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不利影响

1、大量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 将加大西部民族区域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实施区域货币政策的难度。进入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由于其境外机构的存在,在我国实行货币紧缩政策时,仍可从其境外机构继续得到资金,向客户贷款。这将大大削弱中央银行收缩银根、稳定货币政策对抑制国内经济过热的效果,干扰国内货币政策的实施;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境外机构汇出资本、逃避税负,从而加大西部民族区域中央银行进行区域货币金融管理的难度。

2、加入WTO将直接冲击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使本地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严峻的考验。加入WTO后, 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举进入,必将打破原有的垄断格局,引起激烈的金融业竞争。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将不复存在,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下,西部民族区域银行将面临来自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严峻的竞争考验,甚至于在极端情况下会有发生银行倒闭、兼并和收购的可能。

3、加入WTO将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信贷业务发生重大影响,加大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风险系数。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影响:一旦外资金融机构进入西部民族区域并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外资机构服务手段和质量、效率均优于国内金融机构的条件下,无疑将直接从国内金融机构手中夺走部分人民币业务;二是加入WTO 对西部民族区域经济形成冲击,造成对本地区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程度的影响:加入WTO 将迫使中国打开国门,开放市场,逐步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和配额、削减关税,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在此条件下,西部民族区域一些原受保护的企业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其生存的基础和空间,业绩不佳甚至破产倒闭,最终加大该区域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风险或损失。

4、外资金融机构的大量涌入对原有的人才制度造成冲击。 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这一点更显得重要。然而长期以来,“大锅饭”的管理体制造成我国银行职工作风涣散,业务素质偏低,对于国际金融更是知之甚少。另一方面,一部分年轻精干、通晓国际金融、适应市场竞争的专业人才在得不到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外资金融机构高工资高福利的诱惑下将大量流失,使本来就缺乏的专业人才更趋紧张。这与加入WTO后的人才需求也是不相称的。

5、加入WTO将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法制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并要求尽快按国际惯例建立健全金融法律体系。

四、加入WTO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从总体看,加入WTO 对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的发展是机遇大于挑战,长远利益大于短期冲击。我们应以本地具体情况为基点,积极研究对策,趋利避害。具体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采取对策。

(一)宏观金融对策

1、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惯例重新构造西部民族区域的金融组织体系,真正建立起一种既能宏观控制又能微观开放搞活的高效、有序和规范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1 )真正地强化中央银行分行制定和执行区域货币政策的相对独立性,树立其在区域金融管理方面的权威;杜绝对中央银行分行实施货币政策操作可能产生的行政干预活动。(2 )国有商业银行要努力减少管理层次和分支机构,要彻底摆脱各级政府在行政、人事上的干预,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经营和高效的内部管理。(3)大力发展地方商业银行和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同时规范和完善本地区的证券、保险、租赁和期货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使各类金融机构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金融企业,更好地为西部民族区域经济发展服务。(4 )尽快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将政策性业务彻底分离出来,推进国有独资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根据WTO的规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不属于开放的范围, 外资银行不能介入,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对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保护。(5 )积极稳妥地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和建立合资并向国外发展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法制尚不健全、金融管理滞后的情况下,应在加强审批和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根据对等原则,在“引进来”的同时,国内金融机构也应该大胆地“走出去”,到我国贸易伙伴或投资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2、加速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体制改革步伐,改革现行的信贷资金、 利率和外汇管理体制,建立起新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原则和WTO 要求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1)在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方面, 在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应该严格按照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方法进行运作。(2 )在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操作方面,在西部民族区域微观经济和微观金融日趋健全、经济机制实现根本转变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中央银行分行调控方式的转变;由分行实施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和公开市场业务等间接调控手段。(3)在利率管理体制方面, 应该逐步废除长期固守的僵化的利率管理体制,在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率)的基础上放开市场利率,使市场利率能够基本体现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中央银行则通过灵活地调节基准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水平,从而有效地调节社会资金供求关系。(4)在外汇管理体制方面,应该逐步转变计划汇率体制,在经常项目账户开放的基础上有条件地实现资本项目的开放。

3、开拓和发展区域性金融市场,完善西部地区金融市场体系,(1)配合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银行以地区为中心建设区域金融网。大量搜集经济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为客户和金融机构提供资信调查和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增强竞争力。(2 )在西部民族区域地区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票据市场等有形市场,努力开拓同业拆借等无形市场,降低市场融资成本,提高市场融资效率。(3 )按照国际惯例规范本地区金融市场行为,包括金融市场组织方式、运行方式和交易方式等,革新交易手段,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4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快开拓西部民族区域金融期货和黄金等贵金融交易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4、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时机,从宏观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上,积极支持和促进西部民族区域经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入WTO 将会对西部民族区域经济造成很大的冲击:一些产业由于效率低下会逐渐萎缩甚至消失,另一些产业会因此获得新的发展机遇,还有一些产业会“破土而出”,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主动力。因此,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在进行自身调整的同时,必须根据这一趋势择优限劣,从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上对西部民族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给予支持。只有如此,在西部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其金融业才会逐步发展,立于不败之地。

5、组建金融同业公会, 由各金融机构派出代表组成金融同业公会,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对各成员组织进行行为规范、业绩评估和比例调整等。

6、建立和健全涉外金融法律法规。 消除外资银行涌入西部民族区域的不利影响,关键在于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而有效管理又依赖于金融法规的完善。因此应尽早制定和完善统一的《外资银行法》等法律。

(二)微观金融对策

这里微观金融对策主要是指单个金融企业面临加入WTO 所应采取的对策。

1、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时机,调整信贷政策,优化资产结构,不断化解不良债权,尽可能地降低资产风险,以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同时按照“三性”原则规范经营。

2、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内部风险。包括以下方面:(1)建立健全内控监管的有效预警机制;(2)健全完善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 以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的内控自律机制;(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有效保障机制。

3、改变经营管理方式,要逐步打破国有银行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的模式,适时扩大经营管理范围。在营销理念、金融工具、传导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构建新的运行模式,不断开拓生存发展空间。

4、塑造金融企业新形象,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积极推进金融业的电子化建设,逐步实现业务操作自动化、信息处理网络化、社会服务多元化、客户结算电子化,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金融业务竞争能力。

5、更新观念,增强现代金融竞争意识。加入WTO后,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不仅要参与国内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在这种条件下,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业应树立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现代经营意识,以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加快西部民族区域金融人才培养,防止人才外流。加入WTO后,在复杂的金融竞争环境中,西部民族区域金融机构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必须有一支讲奉献、有技术、懂业务的专业队伍。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1 )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和合理的人才流动环境,使内部精英人才脱颖而出;(2)采用培训、联合办学等形式, 建立规范的在岗人员再教育制度,以保证职工素质不断提高;(3)进入收入结构改革, 扩大从事审查、资金运用等专业人才与从事事务性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

标签:;  ;  ;  ;  ;  ;  ;  

WTO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业_金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