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大庆 163000
摘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并按照政府建设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围绕建设过程所涉及的业务开展的计划、组织、协调、监控等一系列工作。所以本文主要分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如何发包,进而提出以下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措施分析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如何发包,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好的办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结合我们不难发现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发包的新模式。
一、存在问题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在200万元以下(有的只有30-5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下的(特别是20万以下的,有的项目只有1万—5万元)。由于我市处于高寒地区,建设工程有效的施工时间期短,前期的建设施工手续办理时间长,因此招标的项目都很急,特别是学校维修改造工程急于暑期进行施工,工期紧,更急。按照第二章招标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20天。按照我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企业中标后要锁定一套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导致一些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开标时不足三家(有的项目甚至一家投标企业也没有参加)导致流标。二次公告招标依法仍需要20天。勘察、设计的项目我市采用的是事先报名的方式,一般项目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均为三家,在开标、评标时有些投标企业标书做的不严密导致废标,二次公告招标依法仍需要20天。举例:案例一:九号院消防设施完善工程设计:计划投资350万元,设计费上限3.23%,流标原因:评标过程中有投标单位废标(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投标报价涉及费率报3.321%,本来是报3.21%打错了,导致二次招标又要20天,建设单位十分着急,时间又没办法提前)。案例二:龙祥路(龙凤大街-凤瑞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投资47.66万元,招标控制价45.28万,开标时无一家投标企业报名导致流标。案例三:石化一小操场维修项目施工:计划投资66.11万元,流标原因:开标时无一家投标企业报名导致流标。案例四:银浪牧场中心村楼区路灯及公厕工程设计:计划投资43万 元,设计费上限3.3725%,流标原因:无投标单位报名。(上述案例均为限额以下工程)
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发包到底采用哪种方式发包,全国各地均有不同的办法,到底是直接发包、公开招标、要求招标、政府采购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各地也没有统一的做法。有的省市制定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发包办法。直接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政府采购到底哪种方法给合理!让我们把这些法律、法规联系起来,答案显而易见。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第二节发包第十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经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工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自己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范围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价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本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信件、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工程建设项目定义,政府采购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从采购主体上看,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包括企业和个人;从资金来源看,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私有资金;从采购对象看,是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符合项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二、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大庆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四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标准的,应依法招标。按照规定招标的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标。
经批准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的,初步设计或购置方案应当明确批复相应的费用或者费用上线。
大庆市财政局文件庆财采【2016】2号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大庆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预算单位要认真执行本级政府采购招标限额标准,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1)的货物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工程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00万以下的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几点说明: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也是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起草时间较早,没有提到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2、竞争性谈判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10天。均能节约了招投标环节的时间。两种方式在招标现场均可多轮价格谈判,有利于节约资金。
3、县、区采用哪种采购方式需要县区财政局采购办进行审批。
4、施工在10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竞争性磋商;施工在100万以下的竞争性谈判;工程监理、勘察设计限额(50万)以下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要求高的可以综合打分,不只有低价;竞争性谈判只有低价。既降低了招标环节的费用,又节约了招标环节的时间,还能得到有效充分的竞争。
三、如何解决解决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如何招标、是否招标、走政府采购的合理分析:
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计委3号令》建设工程项目施工2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50万以上必须进行招标。并没有明确限额以下采用哪种方式。《采购法》、《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明确的给出了具体办法。
通过对上述法律、法规的串联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1、限额标准以下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存在的弊端
一是直接发包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二是没有得到有效的竞争;三是没有为政府投资项目合理的节约资金;四是可能存在腐败的温床;五是不符合《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管理办法规定。
2、限额标准以下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存在的弊端
一是招标时间周期过长,影响工期;二是容易流标(二次公告时间过长);三是招标的成本占项目管理费用的比例过大;四是批成邀请招标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五是批成邀请招标没有得到有效的竞争;六是批成邀请招标没有为政府投资项目合理的节约资金。
3、限额标准以下建设工程采用政府采购的优点
一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充分;二是缩短了招投标环节的时间;三是得到了有效的充分竞争;四是为政府投资项目合理的节约资金;五是减少了人为因素和可能存在腐败的土壤。
四、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方式的建议:
通过上诉分析,我们很清晰的看出,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发包方式,采用政府采购是最佳的方法!!
1、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方式采用政府采购。
2、各级发改部门将政府投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方式批成政府采购。
3、各建设单位,提前将建设项目申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特别是维修改造项目)
4各级政府采购办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
5、各建设单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的采购进行具体实施。
7、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负责建设手续的办理和行政监督。
结论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体系是一种非固化、可定制的开放体系。实践中,管理人员应针对项目具体特征探索和定制切合项目自身实际需要的业务体系。通过巧妙运用管理工具积极创新的管理工作方法,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教训,力争早日探索出适合我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业务体系。
论文作者:霍振耕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0
标签:采购论文; 限额论文; 政府采购论文; 竞争性论文; 项目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万元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