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积累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围绕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必要性、可能性、内容和途径,经济理论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总的结论是,要消除盲目追求不适当的高速度的倾向,把增长方式转变到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和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但笔者认为,在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前提条件和制度因素尚未论及,即积累机制和与之相联系的投资体制的转轨。本文拟从积累的角度,讨论如何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创造体制条件和物质条件。
一、速度与增长方式
速度问题是中国经济能否缩小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差距,并用几十年的奋斗赶上发达国家的根本问题。研究经济增长方式,核心是要研究如何使中国经济保持一个长期的快速增长势头。离开速度而谈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或者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速度对立起来,都是不正确的。
中国是在经济十分落后,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的基础上来发展自己的。1979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开始了一个根本性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转变,1979年到1994年16年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9.4%。
16年来中国经济奇迹般的增长,不是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主观意志符合客观规律的结果。主观意志,就是中国人民要求尽快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实现小康,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的强烈愿望,就是小平同志提出的三步走的奋斗目标;客观规律,就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结构,提高人民收入水平,解决和发展生产力。16年来,我国在经济工作中的主观努力基本上都是符合这些客观规律的,因此,尽管遇到一些困难,犯过一些错误,遭受一些曲折,触发一些矛盾,出现一些丑恶,产生一些忧虑,引起一些不满,……但平均9.4%的增长率是硬捧捧的, 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总趋势基本上是协调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对9.4 %的发展速度不但不能视为不正常的高速度,而且应作为既有的一种经济增长方式来加以研究、总结,从中吸收其合理内核,为更好的经济增长方式,树立一个宏观标准。
根据一些经济学者对我国40多年来,特别是近16年来经济增长的研究,所得的结论是:我们所追求的经济快速增长,不仅是量的增长,同时必须是高质量的增长。高质量的增长的含义是:①经济快速增长能够持续、稳定,不发生大起大落;②物价上涨的速度被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③快速增长不以高投入、高消耗和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④在快速增长过程中,产业结构不断得到优化;⑤市场供求关系大体平衡,既不出现严重的供给不足,也不出现严重的生产过剩。〔1 〕这个标准说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并不意味着速度的降低,其实质内容是速度质量的提高。
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还将持续多长时间?据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研究和预测,从1980年算起,到2010年,我国将有持续30年的快速增长时期,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9%;今年是1995年,也就是说还有15年的快速增长期。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潘金斯的预测比中国经济学家更为乐观。他预计,从1995年算起,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期还可持续30年。
持续30年~45年的快速增长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就美国潘金斯教授的预测而论,到2025年,我国与韩国的差距至少还有20年,与西欧、北美的差距至少还有30年。如果从某些基础领域看,差距就更大。如人均电力水平按千瓦时计,1992年,美国为12184,法国为7620,英国为5509,意大利为3777,德国为5740,日本为7194,加拿大为17738,俄罗斯为5655,我国仅为644;若我国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每人最低拥有一个千瓦装机容量,人均消费电力5000千瓦时,按1992年装机能力计算,须花80~90年时间。可见,电力工业按现在这样的速度发展是绝对不行的,必须有超常规发展的举措。
这些情况提醒我们,在讨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千万不要走入低投入、低速度的认识误区。
一提快速增长,人们最为关注的是如何在经济增长中不发生大起大落。这一点,我国已有几次教训。为此,我们把它列为经济增长方式是否正确的宏观标准之一。把握这一点的关键,是正确选择速度指标。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工业化过程中,由于经济结构的剧烈变动,经济增长呈加速趋势;而当工业化完成之后,增长速度将出现明显的回落。根据我国还将有15~30年的快速增长期的预测,在这一期间,选择一个“八、九不离十”的GNP增长指标将是合适的。 据李京文同志在一篇发言中分析,我国每年新增人口1500万,需消耗3 %的增长速度,改善现有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也需要有3%的增长速度。 如果我们把速度定在6%,新增加的GNP将被新增和现有的人口消费掉,经济就不会有什么发展,弄得不好,还会倒退;而要使经济有所发展,至少还要有3%左右的增长,这就是“八、九不离十”的依据。 从我国的实践和日本、亚洲“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这个指标是必需的和可行的。
快速增长会不会带来高物价上涨?这又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为此,我们也把它列为经济增长方式是否正确的宏观标准之一。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之中,在整个物价指数中,价格结构变动引起的上涨率明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农产品、工业上游产品、交通运输费用的提价,必然带来下游产品成本的上升;而当下游产品还缺乏消化能力和消化机制时,又必然引发下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其中由于农产品和食品的供给波动引起的物价上涨更为突出。这种结构性的物价上涨是改革必然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是无法避免的,是城乡居民必须要自觉承受的。但当价格的结构调整到位,企业有了较强的消化机制,同时,由于竞争而使下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受到抑制,结构性价格上涨的因素就会逐步消失。当然,经济增长速度过快,会直接带来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膨胀,从而导致物价上涨,但若速度指标控制适当,这个因素将是比较小的。
二、积累与增长方式
在我国,高质量的快速型经济增长方式可能是较好的选择。但“八、九不离十”的快速增长和高质量的增长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必须有较高的投资率作保证;而要有较高的投资率就需要有较高的积累率。高质量的快速增长方式,又应是一个高积累率的快速增长方式。
积累与消费是国民经济活动中的重大比例关系。国民收入的最终使用总量分为积累和消费两大部分。积累部分用于再投入,以保持经济的不断增长。因此,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要求有一定的积累率与之相适应;反过来说,一定的积累率支持着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是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铁的规律,我们把它称之为“积累铁率”。积累率过高、过低都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以至社会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积累率过高,超过经济力量可以承受的水平,必然引起比例失调,物价上涨,居民生活水平下降,最后导致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积累率过低,就会出现失业、生产能力闲置,生产萎缩,经济萧条,乃至出现经济的负增长,最终也导致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积累率的合理确定,避免出现过高、过低的情况,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条件,也是积累铁率所要求的。
我国是一个积累率比较高的国家。 “一五”期间积累率就达到24.3%,至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积累率已上升到36.5%,但这种情况无论如何是不能持久的,因而改变这种状况也就成了导致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的动因之一。在为变革所作的理论和舆论准备中,有三个方面与积累、消费有密切联系。一是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二是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三是明确生产的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第一个方面是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国民收入,以不断扩大积累额和保持较高的积累率;第二个方面是尽可能吸引外资以弥补内资积累之不足;第三方面是改变积累挤占消费的状况,把发展生产与改善人民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没有可能在适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又有保持较高的积累率呢?十六年来的实践证明,是可以做到的。从1978年到1993年,我国年平均积累率是33.23%,而与此同时, 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全社会的消费水平也一年比一年提高。从国民收入使用额在积累与消费间的分配变化就可看出,1993 年的积累额(10069亿元)比1978年(1087亿元)增长了8.26倍;而同期消费额也增长了7.44倍。这说明,积累率与消费率之间固然有此消彼长关系, 但积累率与消费额之间这种关系并不一定存在,可以做到双向兼顾,互相促进。
正因为我国有了33%以上的较高的积累率,才有1979~1994年年平均9.4%的经济的快速增长。这种高积累率决定高经济增长率的情形, 在国际上发展较快的国家中同样得到证明。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从1956年到1985年30年间,平均积累率(按我国口径折算)为22.70%,与英美等相比, 是一个高积累率从而实现高增长率的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新加坡,60年代初积累率仅为1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435美元;进入70年代,积累率上升到35%以上,80 年代仍然保持34%,199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3234美元。
在未来15~25年的发展中,我国能否继续保持这样高的积累率呢?我们认为是可能的。从内部来看,由于所有制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积累的职能已由单一的政府积累转变为政府——社会积累,个人积累的地位越来越加重要。政府积累、企业积累、个人积累和消费基金向积累基金的转化,特别是居世界第一的34%的高储蓄率,有效地扩大了我国的积累源泉。从外部看,外资的利用为保持较高积累率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补充。
但不能不引起重视的是,在保持较高积累率的问题上,目前已潜存一些不利因素,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对待和解决。
1.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和调整收入分配(包括价格调整)中进行的。各项改革都导致收入的增加,从而调动了各方面参加改革、献身改革的积极性,这是主流的一面。但在进行这些改革的同时,没有相应地进行积累机制和投资体制的转轨,没有进行消费的政策引导,致使大量的收入形不成积累的出口出路和投资的冲动,反而形成不正常的过高消费。目前我国的消费结构很不合理,消费的膨胀,必然导致社会总产品和剩余产品中应用于积累部分的减少,预示着积累率的降低,增长速度的减慢。
2.内外债和外国资本的利用,对扩大我国积累规模,提高总积累率起了积极作用。但有两方面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是无论内债和外债迟早总是要还的。这一时期靠借债支持的积累水平和消费水平,必须由还债期社会总产品的更大增长来弥补;如果不能弥补,就会影响下一期的增长水平和消费水平。如果这时消费水平仍然是刚性,经济增长率必然下降,随之出现国民收入减少,积累率降低,人民消费减少的恶性循环,最后导致通货膨胀。二是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国内资金也在流出。最近几年,我国资金净流出的现象日益严重。如果剔除外资净流入的因素,1992年我国国内的积累率只有28%左右,与统计所列的34.4%相差六个左右的百分点。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举措失当,对我国在国内保持较高的积累率将产生严重影响。另据我国一些学者对1980年到1989年的积累率所作的调整看,统计公布的积累率与实际积累率差率相当大。如1981年统计公布积累率为28.3%,调整的积累率为21.4%,差率为6.9%;1989年公布的积累率为34.3%,调整的积累率为25.3%,差率为9%〔2〕这些数字虽然还没有得到政府权威部门确认,但很值得我们重视。
3.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提供积累的主要基地。但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得到根本转换,企业的负债率已由1992年的61.5%上升到1995年的81.3%;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仅为6~7%,而贷款利率平均达到12%(黑市利率高达20%以上)。企业的高负债率和低盈利率,把日益严重的亏损转嫁给银行,造成整个专业银行呆帐率高达30%左右,不良贷款达到数千亿元。这种状况给企业和银行的丢失生存和发展都带来严重威胁,势必要转移到居民的储蓄身上。若储蓄这个基础发生动摇,就会形成真正的“老虎”出笼的危险,高积累率就更谈不上了。
4.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不断调整、放开农产品的价格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民的收入有了很大提高。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城乡差别等等因素,农民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也是不高的。在一些地区,农民由农产品调价等增加的收入和积蓄,不再投入农业,而是投入消费和非农产业,如大办喜事,大修坟墓,把农业收入转入经商之本、入厂之资等。农民劳动投入的减少就意味着劳动积累的下降,这对拥有数亿青壮劳动力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三、投资与增长方式
较高的积累率对我国经济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十分重要,但如何集约地使用这些积累,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产出,关键又在于投资。因此,投资战略的调整、投资体制的改革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又成为更深一个层次的、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实质性转变要落实在投资增长方式和投资体制、机制的转变和投资效益的提高上。
有关资料显示,1956年到1985年30年间,我国每百元积累新增加的国民收入,比日本同期要低41.1%。这说明,尽管我国有较高的积率率用于投资,但创造的新的价值是低的;尽管有较高的积累率带来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每1%的增长率所创造的增长额也是低的。因此, 我们决不能陶醉于9.4%的增长速度和33%以上的积累率, 而是要在投资效益上下功夫,使较高的积累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比现在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在我国的企业和城乡居民中还蕴藏着很大的积累和投资潜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远远没有形成,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带来的“投资饥渴”仍然强劲存在;居民个人收入有很大提高,个体、私营经济资金积累大幅度增加,但存在着过度消费倾向,投资冲动严重不足。因此,如何使企业形成自我积累机制,激发起人们的投资冲动,把过度的消费转化为投资,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投资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是单一的中央政府投资的格局已被突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国有和集体企业、城乡居民和外国投资者都成了投资主体,形成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在投资资金来源上,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的投资渠道已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企业投资、社会集资、证券融资、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外商直接投资等多元的投资渠道所取代。新建成的企业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的国有“拼盘”项目,有多种经济成份合资建设的混合所有制项目,有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项目,有个人和私营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大量涌现,这些都是成功的改革。
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来源多元化,带来投资决策的分散化。表现在国有单位的投资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82%下降到1992年的62%;基本建设投资中需要由中央批准的部分,由1990年的53%下降到1992年的44%。分散决策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对国有单位的投资来说,这种分散是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之间的分散,投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而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却没有这种权力。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法人财产制度和自负盈亏的机制。尽管我国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已进行了17年,但在投资方面,吃大锅饭的体制和机制依旧,基建项目盲目上马的现象与过去没有什么两样,“跑部(步)前进”仍然是获取项目批件的主要手段,请客、送礼、行贿、索贿之风盛行。由于基建项目过多、过滥,每隔几年政府都要集中清理一次,因资金不到位和停缓建而造成的损失依然惊人。
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来源多元化,随之而来的投资规模的小型化和轻型化。其正面效应是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投资的积极性,举办了数以百万计的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为数以千万计的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了巨额财富,为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资料,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一支生力军。但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这就是,规模小、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效益高的加工工业增长速度过快;而规模大、投资多、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等投资增长速度下降,从而造成整个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这种情况,同政府财政拨款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下降有密切关系。
以上情况说明,投资体制的改革,投资结构的调整,投资效益的提高,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要深入进行投资体制改革,明确投资主体,解决投资主体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问题。这里讲的主体,既包括进行基建和技改的企业,也包括为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企业要上项目,必须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有资金来源,要有较好的未来收益,要有一定的批准程序,投资风险和经营的盈亏都应由企业承担。与此同时,银行对项目要认真研究论证,贷与不贷、贷多贷少都由银行作主,自担风险,政府不得干预。政府则实行政策引导和宏观的平衡和管理。政府参预了投资的,只是作为一个股东进入企业,分取相应的红利,承担与其投资额相等的有限责任,不得干预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在今后的改革中,应把投资主体的改革放在首位,相应建立起激励、约束和风险机制。
2.今后国家对国有经济的投资,要本着缩短战线、掌握命脉的原则,把投资集中用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领域上来。对其他竞争性产业,国家应减少投入或不再投入,鼓励非国有经济向这些部门投资发展。对基础产业的投资,也要吸引外资,有的可采取“BOT”方式, 由外商投资建设、经营,在一定时间后,将经营权收回。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要实行低税率和快速折旧政策,使这些企业也能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
3.我国拥有近四万亿的国有存量资产, 而闲置和利用不高的就有1/3,达到1.3亿元。许多老企业、老工业基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已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近几年来,有些虽投资进行了改造,但囿于传统体制造成的技改与基建的不科学的划分和不合理的分割管理,造成只有设备更新,而无技术进步。这种存量资产严重闲置浪费、而增量又不断扩张的情况,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对此,应从两方面加以解决。一方面,严格把握住增量投资关,凡全国已有、而且能满足需要的,任何地方都不能再建;需要新建的,要进行招标等竞争性选择。明知建成就要亏损的“照顾”项目和“长官”项目应坚决停建。另一方面,抓好存量的利用和改造关。国家在建设项目审批上应确立先利用存量,后考虑增量;先改造存量,后进行新建的原则。老企业改造要尽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不能再“复制古董”;同时,技改一定要与改革体制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相结合,使企业形成自我积累、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能象技术上“复制古董”那样,再用增量投资复制出一个我们要改革的传统体制来。
4.提高投资效益是转变投资方式的主要内容。在这方面,我国有很大的潜力或挖。有关资料表明,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投资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出现了经济增长率高于或接近于投资增长率的趋势;而在我国,则是投资增长率大大高于经济增长率。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1965年~1980年期间,韩国年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9.9%,国内投资额的年均增长率变为15.9%,到1980年~1990年间, 年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变为9.7%,国内投资总额年均增长率降为12.5%,后者大于前者2.6~6个百分点。而在我国,1981~1991年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8.8%,而社会固定资产年均增长率高达19.1%, 后者大于前者10个百分点。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7.6%,后者比前者高出24.8个百分点。说明我国的投资效益严重低下,很不经济。对于这种状况,我们必须积极研究,采取有效的对策。要坚决制止没有任何投资效益的项目上马,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5.农民的劳动积累对我国来说是一重要的积累来源。现在应从两方面着手改变。一是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办法,由农民投劳、国家和集体投资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在建设项目中占有一定股份,分取红利。二是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政策,在30~50年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允许农户继承、抵押、转让、出租、促进农民在土地上追加投入。
6.在投资主体、投资来源多元化中,应重视和鼓励私人投资,在投资政策上给予引导。
7.投资体制改革除重点放在投资主体的确立和机制的转换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投资体制也必须改革,除国家新设立的投资银行外,各地区、各部门投资公司林立,应当予以整顿。
注释:
〔1〕参见《经济研究》1994年第8期:《中国经济进入21世纪的理论思考与政策选择》。
〔2〕见《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9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