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通过乡镇企业法等四部法律 乔石主持会议并讲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乔石论文,人大常委会论文,企业法论文,乡镇论文,主持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苏宁报道:为期一周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通过了乡镇企业法等四部法律和有关决定后,于今天下午在京闭幕。乔石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乔石说,本次会议通过了四个法律,初步审议了两个法律草案,还听取和审议了姜春云副总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报告、倪志福副委员长关于检查劳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费孝通副委员长关于检查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报告。这三个报告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切实解决。从这次全国性的教育执法检查看,实施教育法,依法治教,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需要进一步抓紧,要坚持不懈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只有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才能走在世界的前列。要进一步把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本次会议前举行的委员长会议认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法律颁布后一定要坚决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
乔石说,现在,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国人民都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密切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抓上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是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的。我们要按照宪法规定和六中全会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和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用法制保障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繁荣,努力开创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在今天的会议上,中国第一部乡镇企业法以123票获得通过, 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8章64条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9章53条的人民防空法和8章39 条的解放军选举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办法分别以123票、125票和124票获得通过。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格鲁吉亚共和国领事条约、中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任免名单。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向会议作了关于乡镇企业法等四个法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在随后进行的大会讨论中,蔡诚、滕藤、孙廷芳、伍精华、杨海波、李学智、万绍芬、夏家骏、章师明委员分别就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体会、乡镇企业与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关于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对司法部门的法律监督等问题作了发言。
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雷洁琼、李锡铭、王丙乾、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副委员长和曹志秘书长出席今天下午的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中央军委委员于永波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