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_陈独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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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不仅是一种新的文化现象的崛起,而且也是一种新的文化理论的确立。一个给中国文化开一代新风的新文化,是以深刻的文化理论底蕴作为内在支撑的。这一理论一部分以直接的形态存在着,另一部分则以文化逻辑的形式存在于文化思想家的论证表述之中。通过进一步的研究使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凸现出来,是我们今天的任务。〔1〕近几年对五四新文化的讨论表明, 发掘和阐释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依然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大体可以分为文化的价值理论和认识理论。这种划分当然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因为关于文化的价值理论同样会有认识的属性,而关于文化的认识理论也会有价值的功能,在某些情形下二者是合二而一的。

五四新文化的价值理论有两个层面,一是文化选择,二是文化目的,两者构成了该理论的基本框架,也可以简单地把它们称为文化的价值观。所谓文化选择,是人们对某种文化成分或模式的倾向性态度和追求,因而是一种直接的价值选择。五四新文化的这种价值选择,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的直接价值目标是建立以民主、科学和白话文为基本构成的近代文明。而在后一时期,五四新文化的文化选择发生了某种分化。胡适等人仍然是自由主义的文化模式,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则逐渐演变为社会主义的文化模式。尽管在文化选择上发生了某种变化,但在文化目的方面却基本未变。所谓文化目的就是文化主体根本需要的价值说明,它是文化价值观中最高目标的层面,也是文化主体性的基本体现。不论是五四新文化的前期还是后期,虽然文化选择的方案有了变化,但在文化目的方面一直是为了一个“生活进步”的新社会,为了民族救亡。〔2〕民族救亡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情结, 也是五四时期知识分子作出新的文化选择的深层动因。不论是陈独秀、李大钊,还是胡适、鲁迅,都不能自外于这一点。陈独秀要“救济中国的危急及不独立”〔3〕,胡适则呼吁“我们的问题是救国,救这衰病的民族”。 〔4〕纵观五四新文化的语句,这是基本的指向。

所以,文化目的与文化选择在文化价值观中所处的层次是不同的。文化选择归根结蒂是以文化主体的根本需要为转移的。人们之所以作出这种文化选择而不是那种文化选择,除了现实的约束条件外,不能不追溯到文化主体的需要。用胡适的话说,“文明是一个民族应付他的环境的总成绩”。〔5〕这一价值逻辑在五四新文化中是客观存在的。 这一价值逻辑当然也存在于近代中国文化的发展之中。就这点看,五四新文化与中国近代文化在价值观上有一致性和连续性。但是,五四新文化在文化价值理论上又确实有自己特殊的一面、与以往文化价值理论相区别的一面。在五四新文化价值理论的具体形式中,文化目的是民族本位的,体现了文化主体在根本需要上的某种绝对性;文化选择又并非是民族本位的,而是多方位的,体现了文化主体在文化选择层面上的某种相对性和从属性。虽然文化目的与文化选择之间的这种分化是中国近代以来文化价值观发展所特有的情形,并且五四新文化的价值结构也可以视作这一情形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在五四新文化的价值逻辑结构中,文化目的和文化选择之间的本位落差如此之大,从而它所囊括的文化选择空间如此之大,它所包含的文化历史矛盾如此之多,是前所未有的。这一点,是五四新文化的文化价值理论〔6〕所特有的新情况。

文化选择同时也是一种文化认识,价值意识总是与非价值意识结合在一起的。对文化的认识可以停留在文化现象的描述上,也能够上升到理论的层面。五四新文化是近代以来对中西文化认识和选择的结果,它在对中西文化的认识方面已经达到结构理论的高度,从而成为五四新文化整个文化理论的一个有机部分。五四新文化的文化选择是伴随着这一结构理论的形成而进行的。

这一结构理论主要是文化基位的理论。该理论的要点是:中国文化主要是家族本位的文化,西方文化主要是个体本位的文化。这一理论在整个文化认识的理论中占有基础性的地位,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在五四新文化以前,中西文化的认识和比较主要还是在文化现象的层面进行的。到五四新文化时期,中西文化的研究和比较逐渐深入到文化结构的一般层次,在文化认识方面实现了某种飞跃。这方面以陈独秀为突出的代表。陈独秀认为中西文化在结构上的根本不同是:“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庭为本位”。〔7 〕西方文化因为以个体为本位,于是有人权、自由、平等、民主等,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皆源于个体本位或出于个体本位之需要。中国文化因为以家庭为本位,于是有“尊家长、重阶级”,“国家组织,一如家庭,尊元首,重阶级”,于是有“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的被剥夺,“个人之生产力”的被“戕贼”。〔8 〕个体本位的内涵是把个体视为一切文化活动追求的最高价值,“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思想言论之自由,谋个性之发展也。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9 〕个体本位不仅表现在伦理和精神方面:“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而个人独立主义乃为经济学生产之大则”,〔10〕而且表现在伦理和精神方面:“现代伦理学上之个人人格独立,与经济学之个人财产独立,互相证明”,〔11〕每个人都应当有“个人意思之自由”。〔12〕

个体本位的文化认识理论是五四新文化建构的认识基础。五四新文化对民主、科学和白话文的选择,都能从这一理论层面得到某种说明。〔13〕以民主为例,五四的德先生是广义的民主先生,它是人权、自由、平等、民主(狭义的)一系列原则的综合体。其中,人权是个体确认的本体原则,是个体本位的法权表现;自由是个体的活动原则;平等是个体之间的关系原则;民主(狭义的,指多数决定、分权制衡和程序化原则)是个体的社会原则。这些都是个体本位的实现方式,从不同方面反映了个体本位的要求。

与个体本位的理论相对应,五四新文化对中国文化家族本位的认识也达到了理论的高度。陈独秀说;“吾国大家族合居制度,根据于儒家孔教之伦理见解”。〔14〕在这种家族本位的结构下,“一人而附属一个,即丧失其自由自尊之人格”,实际上“立论于被征服之女子奴隶捕虏家畜之地位”。〔15〕家族本位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家庭高于个人。个人首先是家庭的一个角色,其言行须以家庭或家族的根本利益为转移,不存在“个人独立之人格,复无个人独立之财产”。〔16〕第二,家长在家庭中具有绝对权威。“由男子家长掌握一家的全权,其余的人都附属于家长之下,受它的支配、抚养、教育”,“一家的人,皆统于一尊。〔17〕第三,家庭和家族制度在社会中延伸为国家制度。“吾国历史上之政府,不过扩充家族制度而已。国家者,一大家族也;君主者,一家长也”〔18〕“国家家庭之组织,其关系之密切,犹影之随形”〔19〕。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认识理论的第二层面是文化的理论解释。这是从文化规律的角度对文化的认识和选择作出解释。如果说文化认识理论的第一层面是对中西文化的特征进行直接的理论概括,那么,第二层面就是进一步揭示文化的发展规律,给出文化评价和选择的理论依据。因之,文化解释既是文化规律的学说,又是文化评价的学说,显示了认识性与价值性的某种统一。在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中,文化解释是以比较明显的理论形态出现的部分。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解释在前期主要是进化论的。进化论是五四新文化采用的第一个文化选择理论。陈独秀在《新青年》开卷第1 号开宗明义:“近代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权说,一曰生物进化论,一曰社会主义”。这里,进化论既是文化选择的内容,又是文化选择的依据。它作为文化选择理论其基本特点是企图以时间为参照系把中西两种文化纳入历史演化先后顺序的框架之中,通过历史定位对不同文化作出文化的评价和选择。五四时期的文化思想家们认为西方文化中科学与民主是文明时代的产物,而中国文化中遗存的迷信与专制是蒙昧时代的产物,因此这两种文化具有一种时代差。西方文化的优越不是因为它本身的文化特殊性,而是因为它比中国文化率先抛弃了迷信和专制。正是这种文化解释与文化认识相结合构成了一种具体的文化选择:从文化认识上所获得的结论是,中西文化的本质分别是家族本位和个体本位;同时在文化解释方面通过进化论所得到的结论是,中西文化具有一种时代差;因此,他们毫无犹豫地作出了“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的文化选择。〔20〕

从理论上看,进化论的文化解释是有某些缺陷的。这些缺陷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后期,进化论的文化解释逐渐演变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化解释。历史唯物主义,可以看作是五四新文化采用的第二个文化选择理论。

进化论文化解释的一个缺陷是,它以时代差一般地说明了西方个体本位文化对中国家族本位文化的超前性,但是它不能说明西方的个体本位文化比中国家族本位的文化更为先进的具体历史理由。李大钊在这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研究,指出:“西洋文明是建立在工商经济上的构造”。这种“工商为本位”的文化是“个人主义”的文化,它的形成虽有地理环境的影响,但其大发展主要是近代以来,“科学日见昌明,机械发明”,“促进了工业革命”的结果。中国文化不然,它是建立在农业经济上的构造。“中国的大家族制度,就是中国的农业经济,就是中国两千年来社会的基础构造”。〔21〕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近代的工业经济必然要代替传统的农业经济。由此造成了经济所决定的相应文化向另一种文化的跃迁。这里,李大钊用唯物史观揭示了两种文化的可比性基础和时代落差。

导致历史唯物主义文化解释出现的另一个理论缘由是,进化论的文化解释带有某种绝对性,因而不能说明文化发展的连续性与内在动因。按照进化论,新时代的文化总是胜于旧时代的文化。这当然有其正确性的一面。但是,在肯定时代差的基本价值判断前提下,它疏忽了其实不论新、旧时代的文化也都有其二重性,都有其具体的内在矛盾,也都应该给予具体的分析。所以,应当在一般的价值判断下作进一步的具体分析,由此说明旧文化向新文化转化的内在动因,说明旧文化与新文化的某种连续和间断性。陈独秀从这一角度指出了唯物史观的作用:“它能说明人类文化之变动,大意是说:社会生产关系之总和为构成社会经济的基础,法律、政治都建筑在这基础上面。一切制度文物、时代精神的构造都是跟着经济的构造变化而变化的,经济的构造是跟着生产资料之生产方法变化而变化的”。〔22〕这样,整个文化的变迁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每一阶段的文化都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同时也都有它走向反面的内在原因;对每一阶段的文化都应该进行历史的辩证的分析。

进化论的文化解释之所以能够在五四的历史条件下向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化解释演变,还因为两者都是一种关于发展的理论,在价值观上都是厚今薄古,在真理观上都企图为事物的发展提供某种规律性的说明。这种一致性构成了从前者转向后者的桥梁。

在分别论述了五四新文化的价值理论和认识理论后,有必要对它的总体框架作一初步的描述,并对它的内部关系作一简单的说明。

本文所述的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的大体框架如下:

图示中,从纵向看有左右两列。左列的文化选择与文化目的属于文化的价值理论,主要体现了文化的主体性方面;右列的文化认识与文化规律属于文化的认识理论,主要体现了文化的客体性方面。这种排列本身体现了文化的价值理论与认识理论在内容和根源上的不同,说明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主要是由这两部分构成的。从横向看,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也有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上升为理论形态的文化意识,它包括文化选择的意识和文化认识两部分。前者是文化的价值意识,后者是文化的非价值意识。第二层面是文化解释,它是对文化意识的深层说明。如果说文化意识是进行直接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回答某种文化现象是什么以及好与不好的问题,那么文化解释就是回答为什么出现了这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如何发生、发展的,为什么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相对于某种文化主体给予某种文化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

这一框架中,各个部分之间都有某种特定的联系。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价值理论自身是统一的。文化目的和文化选择都属于价值性的范畴。文化选择虽然与文化目的处于不同层面,在文化的历史运作中也会与文化目的存在某种距离甚至矛盾,但归根结蒂它是以文化目的为转移的。它们是主体性在不同价值层面的表现。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认识理论是自身统一的。文化认识回答某种文化现象或本体是什么的问题,可以说是文化的知性研究,是文化选择的认识基础,也是认识文化规律的必要前提。文化规律主要回答包括中西文化在内的各种文化如何发展的问题,回答为什么在文化认识的基础上对某一文化的选择是合理的,从而给予文化选择以深层的说明。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价值理论与认识理论也是统一的。一方面,文化选择意识与文化认识作为文化的价值意识和非价值意识,统一于文化意识。文化选择意识的形成是以一定的文化认识为条件的;同时,一定的文化认识的形成,也以一定的文化选择意识为条件,文化认识总带有文化的选择性。另一方面,文化目的与文化规律理论也统一于文化解释。为什么形成了这样而不是那样的文化意识?原因存在于文化的对象性活动之中。这之中既有文化主体的需要,又有文化客体的制约。只有既给出主体性的解释又给出客体性的解释,文化意识的形成才能得到完整的解释。文化的目的主要反映了文化解释中的客体性方面。所以,文化目的与文化规律理论都统一于文化的解释。从图示的框架图看,文化目的与文化认识,文化规律与文化选择也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之中。一定的文化认识的形成当然与文化目的相关;而文化目的能在多大程度上被满足,也与文化认识的情形相关;一定的文化选择也受文化规律的客观制约,而文化规律的实现方式与影响度又和文化选择有关。

综上所述,五四新文化在文化理论方面确有重大进展,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文化价值理论上第一次确立了近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价值观,形成了它特有的文化目的与文化选择之间的价值结构;二是在文化认识理论上一方面对中西文化达到了结构理论的认识高度,另一方面又普及了文化进化论,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化理论;三是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达到了文化价值理论与认识理论的某种统一。它的文化价值理论是以文化认识理论为论证基础的,而它的文化认识理论又是以文化价值理论为旨归的。它在价值性与真理性的结合方面所达到的高度是近代中国出现的各种文化理论所望尘莫及的。所以,历史和整体地看,它在文化理论的发展方面是一个里程碑。

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所提供的价值取向和理论范型是现代性的。它自五四以来对中国文化发展影响之大,以至任何想摆脱五四文化方向及其理论范型、企图回到五四之前中国文化状态的努力都显得徒劳无功。五四文化理论的现代性还有另外一面的效应。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它总是提醒人们:它的价值观与理论范型的基本方面在这个时代仍是尚未超越的。只要这一进程尚在继续,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就将发挥着某种难以消解的影响。〔23〕与五四之前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理论相比较,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更应该成为我们文化设计的基本参照系。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文化选择的重心,抹煞五四新文化历史地位的文化运思,不是一种正确而明智的方案。

就文化理论看,五四新文化当然也存在着问题。五四现代性的文化价值取向和理论范型与非现代性的文化态度之间是有矛盾的。五四的文化思想家们在文化态度上显示了某种激烈性、甚至绝对性。这种文化态度的出现应当说是有历史原因的,不论从文化背景还是从文化运作的策略思想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这样说并非是在今天的条件下对这种文化态度予以褒扬,而是给予一种实事求是的评价。文化态度也属于文化价值观的范畴。文化态度不仅体现了一定的文化倾向,而且也体现了这种文化倾向的程度。五四新文化中出现的绝对的文化态度,其问题不在对文化基本倾向的选择和坚持上,而在于倾向度的饱和上。陈独秀曾宣称:“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24〕就多少反映了这种态度。这种独断性的态度与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中历史辩证法的理论范型是相悖的,与五四新文化的科学、民主的价值取向也是不合的。

指出五四新文化在文化理论方面的问题是为了进一步发展这一理论。我们今天应该也可以比五四时期具有更为深刻也更加适应中国发展需要的文化理论。然而这样说本身就意味着五四新文化的文化理论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历史基础。五四新文化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将进一步显示出它非同寻常的历史意义,而它的文化理论也将继续为我们所咀嚼和回味,成为新的文化理论建构的重要资源。以五四新文化为起点的近百年的文化选择和努力是我们构建中国现代文化的巨大财富和现实起点。如果人们要谈重视传统的话,这倒是最应当被重视的一种现代传统。

注释:

〔1〕此项研究系“青蓝工程基金资助”课题。

〔2〕胡明编选《陈独秀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第79—80页、第56页。

〔3〕同注释〔2〕,第140页。

〔4〕胡明编选《胡适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

〔5〕胡明编选:《胡适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8页。

〔6 〕关于五四新文化的价值理论详见拙文《关于五四新文化的价值观》,学术月刊1996年第7期。

〔7〕〔8〕〔9〕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 胡明编选《陈独秀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9—30页。

〔10〕 石峻主编:《中国近代思想史参考资料简编》,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091页。

〔11 〕石峻主编:《中国近代思想史参考资料简编》, 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091页。

〔12〕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胡明编选《陈独秀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9-30页。

〔13〕关于民主、科学和白话文在同一横断面上的联系见拙文《从文化系统论看五四运动的成果》,《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1994 年第1期。

〔14〕陈独秀给常乃真的信,见《新青年》杂志三卷一号。

〔15〕陈独秀:《一九一六年》,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册, 第103页。

〔16〕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中国妇女出版社1981年版,第99页。

〔17〕瑟庐:《家庭革新论》,《妇女杂志》第9卷9号,1923 年9月,转引于邓伟志《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7页。

〔18〕〔19〕邵光典、宝贞:《新家庭》,《妇女杂志》1921 年1月,转引出处同注释〔17〕,第29页。

〔20〕胡明编选:《陈独秀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21 〕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 第1236—1238页。

〔22〕陈独秀:《马克思学说》,胡明编选《陈独秀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75页。

〔23〕关于五四新文化的当代意义参见拙文《论五四新文化结构的意义》,《社会科学辑刊》1995年第5期。

〔24〕陈独秀:《答胡适之〈文学革命〉》,胡明编选《陈独秀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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