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论文_朴美花

试论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论文_朴美花

朴美花 延边大学艺术学院

摘 要:音乐是一种通过有组织的声音运动型态来抒情达意、言志传情的艺术形式。它需要通过表演才能展现出艺术美的魅力。本文主要从音乐表演的美学角度出发,探讨音乐表演的美学奥秘。

关键词:音乐 表演 美学

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而音乐美学又是美学和音乐学相结合产生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是用美学的研究方法从哲学角度对音乐进行的分析。音乐美学涉及面十分广阔,它对围绕作品而产生的一切音乐现象都要作全方位的研究分析,并从哲学和美学的高度予以概括和总结。一切艺术最终的目的在于欣赏,音乐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绘画、文学等不需要表演者这一中间环节。一幅画、一部文学作品被画家、文学家创作出来,直接就可以进入欣赏。音乐作品只有通过表演,才能使以文本形式存在的作品转化为流动的音响而存在、才能把无声的乐谱化为美妙的歌声、才能将作品的情感特征能动的传达到欣赏者的听感中、音乐的审美价值才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音乐表演为音乐作品和音乐欣赏搭建了一座桥梁,只有通过这座桥梁,音乐作品才能被表演者进行二度创作,才能成为娱耳悦心的审美对象,欣赏者才能完成欣赏的目的。

一、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规律

1、音乐结构美的规律:音乐的曲式结构是对客观事物运动过程与人的情感运动过程的逻辑概括。曲式结构指音乐在时间发展过程中各个部分的形态特征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的音乐文化中,人们对结构形态的审美追求是有所不同的。欧洲专业音乐发展历史上形成的曲式结构,最常见的有: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奏鸣曲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等。它们与一定的表现意义相联系,体现着不同的审美特征。

2、音乐结构美的具体体现:追求音乐的结构美,除了文化心理原因,还有人类普遍的审美心理需要。是音乐从纯生活事件到艺术事件的质变。艺术性质的音乐,是“结构”出来的,而不是“哼”出来的。作曲家科普兰曾将音乐欣赏分为3个层面:一是感官层面,即纯粹地让音乐刺激自己的各种感觉;二是表达层面,即揣测乐曲表达的是什么内容、情感或事件;三是音乐层面,即在感受音乐的声音和情感的同时,进一步关注音符组合的方式,有意识地聆听乐曲的发展脉络。我们应该对音乐的第三个层面有更加积极的认识,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西方古典音乐的结构传统太根深蒂固,我们如果不用大脑去认识乐曲的结构,就会在一团乱麻的音流中错过古典音乐中最精妙的部分。例如一部曲式是音乐存在的最小形式。它情绪单一,它与二部曲式的两个越短意义相同。问答、应和的语言逻辑,平衡、对称的形式原则是它们最为明显的特点。三部曲式与等奏鸣曲式等,与矛盾冲突的对峙以及变化发展的哲理思维逻辑相关,也与不同事物或现象的交替与重复原则相关。如两个主题的对比,矛盾冲突的展开,在新的基础上的统一与再现。如白昼-黑夜-白昼;沉思-激动-沉思;宁静-喧闹-宁静等。这些自然法则符合一种长久以来的审美标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音乐表演的美学特征

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具有其特有的时代音乐风格和所属固有的不可替代的特点,是特定的历史时代的产物。每一位音乐表演者都应努力从历史的角度把握音乐作品的风格和特点,并力求真实完美地再现那一历史时代的特征。例如,巴洛克时期巴赫的音乐风格和莫扎特的音乐风格截然不同,二者在和声的运用,旋律的走向,音乐结构的构成都有着各自多独有的特点。

表演者在尊重音乐作品历史性,把握音乐作品的时代风格,同时还应突出音乐表演的时代精神;表演者的审美观念和个人修养不同,在表演中侧重点也不同,形成多样化的音乐表演风格;建立在尊重历史、融合个人风格与时代性统一的音乐表演,有利于表演者的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挥。音乐表演中的美学原则之一就是将表演者的时代精神与音乐作品的历史风格和特点相统一。

音乐表演通常是和形体表演相结合,创造出独有的听觉形象和视觉形象相统一的音乐表演美。音乐作为音响的运动,有一次效应之特点。因此,要求表演必须严谨细腻,一气呵成。眼神及手势等形体动作要与音乐内容协调一致,都为表演服务。中国戏曲演员在这方面总结出了一系列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所谓“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一眼之戏在于心”把脸、眼、心连结起来,每个眼神、每个手势动作,都是匠心独运、精心设计,不是孤立的、无目的的。古人云:“歌为心心声”,意指表演者要全身心地投入情感,专注地表演。眼神及手势动作、面部表情成为艺术表现的一个组成部分。苏轼云:“传神之难在目。”欧阳予倩云:“……眼睛所到的地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要跟着。”可见眼睛这“心灵之窗”在表演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传神作用。演员一跑神,观众则丧神,再漂亮的音色、再辉煌的技巧也挽救不了失败的厄运。匈牙利电影理论家贝拉?巴拉兹说:“面部表情和手势比之语言文字更是内在冲动的直接的反应。”黑格尔的评价则更加全面深刻:“能把个人的性格、思想和目的最清楚地表现出来的是动作,入的最深刻方面只有通过动作才见诸现实。”上述中外美学家都十分肯定手势动作在表演中的重要作用。

表演者正是通过面部表情和手势动作的不同处理来揭示人的心理活动和性格特征的。成熟的表演者家对此也都十分重视,尽量做到一招一式都有特定的内涵和寓意,潇洒自如的台风与精湛的表演珠联璧合,完美无缺,把音乐表演的艺术美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1、真实性与创造性统一原则:音乐表演的真实性是指演奏者(演唱者)要忠实于音乐原作。忠于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把握其风格范畴,认真研究音乐作品的体裁形式体会它的表现内涵。乐谱是作曲家用符号来记录音乐的手段,所以必须认真对待乐曲上的每一个音乐符号,尊重作曲家创作理念。但是认真对待乐谱并不代表机械地照谱演奏。如果说作曲家的创作是一度创作,那么演奏或演唱就是二度创作。20世纪伟大的大提琴家卡萨尔斯非常反对机械理解、照搬乐谱上的音乐术语。他认为乐谱无法记录作曲家的精神世界和感情世界。一位优秀的演奏者的价值就在于用自己的个性化表现方式再现作曲家的精神。

2、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的原则:音乐作品的历史性是指该作品具有的特定历史风格,而时代性是指表演者所处时代的精神。音乐是特定历史时代下的产物,有自己的音乐风格。表演者不可能脱离自己所处的时代去演绎作品,总会不自觉地受所处时代和客观环境的影响,这就要求演奏者从历史的角度去发现新的因素,注重艺术个性,融合时代精神和当代人的审美情趣,实现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碰撞,达到震撼人心的表演效果。

总而言之,音乐艺术是船,艺术修养的积累、情感体验及技能技巧等是水,水涨船高。创造性掣肘着音乐艺术的提高与发展,创造性是音乐艺术进步的推动力。音乐表演的创作者是表演者,但同时又必须依靠欣赏者,只有音乐美的创造和音乐美感的交融统一,音乐表演才算成功。音乐表演为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搭建了一座为传递音乐美感信息的桥梁。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炤.音乐美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14

[2]腾守尧.审美心理描述[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3]张前.音乐表演艺术论稿[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

论文作者:朴美花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10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7/4

标签:;  ;  ;  ;  ;  ;  ;  ;  

试论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论文_朴美花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