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_生态环境论文

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_生态环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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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是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五大重点之一。如何搞好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则是领导者和理论工作者都应认真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想搞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必须率先提高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也就是提高领导者和决策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本文就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虽然是根源于其内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主观力量,是领导行为的内在动力,但是这种内在意识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它需要稳固的社会支持,需要有适宜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长的制度保障。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就是一种偶然的力量,是领导干部某一个体在某一时期发挥作用的意识,而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观念。所以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只有获得了制度保障,才能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积极力量。

当前,由于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各项制度尚不健全,造成了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当整个社会付出生态代价的时候,有人大量获利而另一些人单纯受害;或者一些人获利较多,而另一些人受害更多。假如受害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么生态环境就会受到更大的破坏。于是人们陷入了矛盾困境,即贪图个人或局部利益的人获利,顾及社会和整体利益的人倒霉。比如,一个不愿污染环境的化工企业,必须要支付更多的成本,这样它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因价格较高而败给那些不惜污染环境的同类企业。又如,在传统的工作业绩评价标准下,某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造成当地生态环境恶化的同时,却降低了经济成本,赢得了显赫的政绩,官运亨通,而那些注重长期效益,注重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地方和企业的领导则因近期效益难以显现而受到埋没。如果不能通过法律和政策规定对那些自私自利、急功近利的行为予以禁止或惩罚,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行为基础。只有通过生态环境政策和相关法律等制度保障机制使人们的环境行为与实际收益成正比时,他们才会在实践中自觉地履行自己的生态道德义务。因此,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应制定一些导向性较强的政策法规,从而迫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以提高。

一、建立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估制度

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冷漠态度,主要应从制度上找原因。领导者在决策中为什么总是容易牺牲生态环境利益,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行政首长的任命和考核制度不合理。在对领导者的选拔和政绩考核中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内涵,忽视了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出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公正评价,在客观上对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严重误导。因此,在干部选拔和政绩评估中要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和标准,把环保考核做为干部考核内容的一个方面,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环保审计制度。经过环保审计之后,凡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一律不能提拔重用,并追究责任。同时对于那些在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要大力表彰,及时提拔、重用,为这样的同志,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为民造福铺平道路。

2.建立领导干部以环保科学知识及科技管理知识和环保形势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考评制度。把是否掌握这方面的业务知识纳入领导素质考评体系之中,以促进领导干部注重环保业务的学习,奠定环境保护的知识基础。

3.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环保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成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促使领导干部重视环保管理,增强环保的责任意识、义务意识。同时推行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列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管理内容,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定期检查评比,严格考核兑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的“政绩”给予坚决否定。

4.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是否有权威是建立在它的严格性和可操作性基础之上的。没有可操作的评估规则和方案,政绩评估制度是无法实施的。要实现制度的可操作性,就必须建立一套定量化衡量指标系统。比如,“环保一票否决制”就可以先分解为主要自然资源保有量、主要自然资源利用率、环境污染程度、污染物排放量等可定量表达和计算的要素,最后经过统计得出综合化、定量化总指标,并以此总指标为依据对领导业绩进行评估以及作出是否实施否决的结论。

二、实行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

在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中,地方政府与其管辖的企业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由此产生地方保护主义。这是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难以发挥作用、环境污染难以有效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地方政府与企业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责任方面对生产企业的严重依赖。80年代之后,我国财政拨款实行了包干体制,地方政府财政自筹;90年代初又实行了“分税制”,中央和地方二级税收并存。这种体制有着较强的现实价值。由于我国地方经济大部分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工业经济并不十分发达,地方政府所维持正常运作的费用往往集中于几个大中型企业中,包括乡镇自己兴办或扶持起来的企业。这样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在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方面捆在一起,政府不得不全力维护企业的发展,而在环境保护等限制要素上则大开绿灯。不幸的是,地方财政支柱企业往往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大户,在这种情况下环境管理部门处于尴尬境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受制于地方政府管理,当二者目标不一致、不可调和的时候,环境管理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80年代后这种状况更为明显。

从行政管理体制上看,目前我国干部任用的“轮换制”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存在缺陷,也是导致环境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只注重干部在任期内的“政绩”,并且主要是经济方面的“政绩”,而对干部任期内在防治污染、环境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绩”考核不够,这就极易导致干部的“短期行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一些地方干部轮换频繁,一年一轮换,甚至一年几轮换,这些干部总在操心下一步去向,没有精力也不可能对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和长远发展进行周密细致的考虑。目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大部分地区没有设立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完整的系统的指标,有些地方即使设立,也因为不科学不合理,或在实际中种种原因形同虚设。

要想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须解决体制上的矛盾,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在经济管理体制上,减轻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经济利益上的依赖,从而有效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具体措施有:深化税制改革,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如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共享部分,可视地方经济发达程度给地方政府相应的款项;设立财政管理监督机构,迫使地方政府精打细算,坚决杜绝浪费和投资的失误;压缩行政编制减少人头费,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减少地方财政支出;继续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政府和企业摆脱严重的社会负担创造条件。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从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效结合上完善环境管理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主要从经济增长质量、效率和效益,从生态的优劣、居民负担的轻重、当地经济发展的后劲来综合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责任制,特别是加强其离任考核。与其相关联的就是经由科学评价后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必须获得相应的回报,即奖优罚劣。另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干部轮换周期。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人类迄今为止所出现的环境问题基本上是由人类行为失当所造成的,特别是与大大小小的决策者、领导者偏激的决策思想和行为不无关系。我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因此首要的问题是提高决策者和领导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除了有一定的制度体制保障之外,还要靠教育。

首先,通过电影、电视、图书、期刊和报纸等舆论工具突出宣传我国生态环境严重恶化、自然资源相对短缺的现状,唤起领导干部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使领导干部树立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近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念;树立资源有限,提倡节水节能、降耗的资源观;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人类自己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观。同时及时通报环境质量状况和面临的环境形势,增强各级领导对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其次,充分发挥党校的优势,利用党校课堂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而不是零碎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要做到不仅在中央党校各个班次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课程,而且在省市县党校也要设置这些课程,并作为一门必修课。同时还要有计划地举办环保培训班,系统地学习生态与环保理论、生态环境国情、省区情及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确立牢固的环境决策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长远的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生态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提高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是加强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体制越完善,越能够控制领导者的行为,但这种监督必须用法律授权的形式赋予纪检、监督部门以相应的权限。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监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为此,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完善公众举报、听证投诉制度。设立环保投诉电话。建立领导干部受理举报和办公制度,使广大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保监督。建立环保监督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调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为监督行为提供法律保护,防止检举和控告环保事件遭受打击和迫害。二是强化职能部门的环境管理。我国目前环境管理八项制度中,除排污制度外,其他都属行政手段。因此,今后应补充运用经济手段来鼓励环境控制,通过法律形式来完善环境监督和监理制度。这样就能及时纠正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的行为失误和意识偏差。

总之,我们要从外部创造一个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和表彰领导干部自觉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事迹,通过强化教育、引导灌输,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融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心灵深处,引导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形成以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管理不善而出现污染为耻的观念。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优良的环境保护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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