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经济特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经济特区的发展与特征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经济特区是作为试验基地得以建立与发展起来的,其建立与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一)1979~1985年,为特区的初创阶段
1979年,党中央确定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使之充分发挥靠近港澳、华侨较多的有利条件,主要是实行财政包干、外贸出口增长部分分成,以及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有较多的自主权。并且还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出口特区。由此,对外开放的序幕拉开。1980年,国务院将特区名称正式定为经济特区,四大特区建立,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试验基地。1984年,邓小平南下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特区,对特区的工作作了充分肯定,经济特区建设取得初步成功。根据特区的成功经验,1984年,14个沿海港口城市开放;1985年,长江、珠江、闽南三个三角洲开放。
(二)1986~1990年,是特区以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建设阶段
1986年初国务院提出,经济特区要把工作重点从搞建设、打基础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努力发展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根据这一思想,从1986年开始,各经济特区着力进行投资结构的调整,停建缓建了一批非生产性项目,而重点引进工业项目,并且确保了工业项目的建设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外向型工业迅速成长为特区的支柱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成为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特区工业产品以外销为主;出口产品的结构也在不断改善,创汇农业和第三产业也成为外向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1990年,经济特区以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框架初步形成。
这期间,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刚刚宣布建立海南省,国务院就发出通知,将海南省建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其他几个特区的面积也相继扩大,经济特区的实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我国的开放逐步在向内地推进。
(三)1991年以来,是特区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的调整和提高阶段
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不断地迈上新的台阶,在对外贸易、引进外资等各方面也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区的建立与发展,为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经济特区的带动下,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沿海向沿边、沿江及内陆纵深地区大力推进,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的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
我国举办经济特区,参照了国外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同时又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是一项开创性的开放实践。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特区的经济成份具有多层次性,以吸收和利用外资为主
特区的经济是多种经济并存的综合体,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其发展主要靠吸收和利用外资。通过吸收和利用外资,特区兴办了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工业企业,形成了新的产业结构,加速了老企业的改造,提高了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能力。同时,特区也十分重视利用内地资金和自筹资金。在所有制上就形成了三资企业、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结构。这些所有制不同的经济成份的发展不受人为的比例限制,在市场面前平等竞争。
(二)特区以市场调节为主,参与国际分工
特区实行的是国家宏观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其职能主要是间接控制和综合协调服务,为微观经济个体创造环境,引导经济发展,各种微观个体都是通过市场来进行活动的。由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同时又面临国际、国内和特区本身三重复合市场的竞争,特区成为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接触的焦点,竞争比较激烈,信息也比较灵通。在这种市场体制的作用下,特区是国内市场的一分子,同时还将自身纳入国际市场体系,参与国际大循环。特区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以出口创汇为中心来调整产业结构,并充分地利用国内和国际市场两种资源,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大力开展对外经济交流。
(三)特区具有较多的活动自主权,调节经济的手段比较灵活
国家给特区比较多的经济活动自主权,如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重工业5000万元以下,轻工业300万元以下)、不需经国家平衡生产建设条件的项目,特区可以自行审批;基建指标还可以在国家控制指标以外另算等等。这方面的自主权一般比现在省一级的权限还要大些。
特区是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来组织生产经营的,这不同于其他地区。在所拥有的自主权限内,特区采取了经济、法律、计划、行政等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灵活的调节和管理,如特区很早就实行了政企职责分开,改变了机构重叠、官商不分的状况,扩大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限;改革了流通体制,实行了工贸结合,内外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多渠道组织出口;改革了人事劳动工资制度,特区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工资形式等等。
(四)特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
特区在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改善了外商投资所需的“软环境”。特区对前来投资的外商,在税收、土地使用费、入境出境管理方面,都给予特殊的优惠和方便。特区还努力培育和发展各种要素市场,包括在全国率先创办劳动力市场、外汇调剂市场、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等。并且,特区还为外商提供各种服务,减少外商来华投资的手续和困难,使特区在利用外资方面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二、经济特区的重要作用
(一)带动积极作用
特区利用政策优势,大力引进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并且进行多种改革,使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对内地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内地大量的劳动力、资金、技术、资源不断流向特区,又进一步加强了特区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极点。一方面,对内地的经济发展产生了辐射作用。特区与内地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涉及到生产开发、流通金融、科研、信息、交通运输等多方面,这种联合带动了内地经济的发展。同时,特区经济发展产生的强大需求辐射到邻近地区,为邻近地区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另一方面,特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还带动了外贸体制的改革,如外贸经济权得以适当地下放,外贸经济方式向多样化发展,外贸计划、核算、管理等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等等。
(二)窗口与桥梁作用
经济特区是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是内地与国际经济联系的窗口与桥梁。一方面,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从特区得以大量引进,又被传送到内地。一些先进实用的技术填补了我国许多产品的技术空白,使许多行业的生产得以改造。国外先进的生产经验、质量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人才管理等一系列管理经验运用于内地生产,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全国许多地方也都在积极主动地利用特区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取得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如在特区内与外资合资、合作办企业或独资办企业,通过这些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档次;或者在特区内举办各种贸易洽谈会、产品展销会,宣传本地的投资环境和资源优势,拓展出口业务,开拓海外市场,并吸引外商到内地投资等。
(三)反哺作用
特区在发展中吸引了内地大量的资金、资源、人才,使内地的经济发展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所以当特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它就有责任对内地的落后的经济予以反哺。从1989年起,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布置,省内各特区积极参与全省的对口扶贫工作,与山区市县挂钩,从资金、人才、技术按排等方面,帮助山区市县发展经济。1995年5月,由国家计委牵头,以汕头和厦门两特区为龙头,成立了“闽西南、粤东、赣东南经济协作区”。在3省2地市中,既有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又有山区、边缘区和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在这种协作中,特区和开发区负有明显的扶助反哺欠发达地区的责任。这对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一个促进,有助于缩小地区差别。
(四)试验田作用
对外开放是改革后一项新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应当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发展的过程。兴办经济特区,对整个开放和改革的深入推进起到了试验和示范作用。特区率先实行了多种改革,如市体制的改革、企业体制的改革、改革国有资产的管理、试行股份合作制、财税体制的改革等。新的政策、措施、体制在特区试行、检验、成熟完善后向全国推广,成功的经验为内地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大大减少了改革引起的冲击。
三、特区的发展走向
(一)要制定好特区发展的各项规划和法规
1.制定特区的发展规划。要建立一套特区发展的指标体系,涉及到经济发展速度、产业结构比例、产业布局、重点开放区域的布局和引进外资技术在区域上的分布等等,规划好各区域的发展重点、发展方向以及资金来源渠道和各阶段发展的政策措施。
2.完善特区对外开放的政策法规。对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三资”企业管理、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内外贸政策、产业政策、土地租赁与开发政策等,都需有明确的规定,并随形势的发展及时地修改、补充、完善并形成新的法规,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的环境。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监督企业执行已确立的法规和政策,对一些内部问题,要积极协调,涉及外资外商的纠纷,要尽量依照成文法规或国际惯例予以协调和仲裁。
(二)特区的发展要以国内循环为基础,以国际循环为导向
当今世界是开放世界,任何国家的经济都不可能脱离世界而存在,但开放不是目的,它只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手段。要使这一手段在推进经济发展战略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就必须把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点放在内部。只有国内经济本身的循环处于良好的状态中,才有参加国际循环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能。十三大曾明确提出:要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正确确定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地区的开发与建设计划,着重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开展国内的横向经济联合,以充分发挥它们在对外开放中的基地和窗口作用。
要参与国际循环,国内各地区之间首先要互相开放。特区与内地之间,各行业之间,要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的合理交流,形成国内良好的循环秩序。这是市场经济中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特区参与国际循环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特区要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导向,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来按排生产,把对外贸易作为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标,也通过国际市场实现再生产循环过程,将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融一体,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三)特区的地区优惠政策,最终将被产业优惠政策所取代
经济特区的建立是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五大特区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其发展的确带动了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我国总体经济的发展和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格局的形成,许多地区都在引进外资,都有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在经济体制方面也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特区的“特”色相应不再象以前那么突出,有些人大叹特区不“特”了。其实,这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特区是经济转轨期间的产物,作为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带动起了全国大面积的开放以后,就会逐渐溶入改革开放的大潮流中。所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区现居的特殊地区、现有的特殊政策都将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调节经济发展的倾向性政策将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产业优惠政策。国家对一些可持续发展性强的产业,应减免税收或优先提供原材料等,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扶持其发展;对一些可持续发展性不强只是短期效应的产业,要从政策方面限制其发展,如提高税率等,由此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