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依“三统、三道”不断更化的辩证进步历史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董仲舒论文,历史观论文,三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3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65(2014)05-0008-06 DOI:10.3969/j.issn.1673-2065.2014.05.002 董仲舒乃纪元前179年至前104年的汉代著名思想家。在20世纪70年代与此前,人们历来都是以“三统、三正”的循环论,论定董仲舒“天不变,道亦不变”之形而上学的天道观与历史观。笔者认为以往的这个定论非常不妥,甚至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乃至是一种绝大的曲解。所以从20世纪80年代之后,笔者对董子的天道观作了重新思考,这种重新思考充分反映在笔者20世纪80年代发表在《中国哲学史研究》上的《董仲舒天道观重探》和20世纪90年代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董仲舒历史观再探》及同时出版的《中国古代同一思想史》中。对于董子“合偶”形态的辩证的天道观,在这里不再重述。至于董子的社会历史哲学,无疑同样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概括起来即是:依照“三统、三道”不断更化的辩证进步的社会历史观。下面就从几个方面分别对其社会历史哲学思想作一较详的论述。 一、“继乱世者其道变”的不断更化的历史观 在以往,人们对董仲舒的历史观曾有一个定论,就是“循环论”,而且其前提就是他的天道观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然而此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董仲舒思想实际的。因为董仲舒在说人类社会之历史“继治世者其道同”的同时,又明确指出了人类社会还存在着“继乱世者其道变”的情况。这也就是他所说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中所具有的,新王必“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的“三统、三道”的进化之历史。所以,仅仅把董仲舒的历史观概括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继治世者其道同”的循环论,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并且从根本上否定了董子历史观所具有的进化性。 我们知道,在中国先秦的历史上,战国末期确曾有过邹衍提出的以五行相克为序的“五德终始”说;到了汉代,在《淮南子》中则又演变成了以五行相生为序的“五德终始”说。此之两种“五德终始”说,毫无疑问都是历史的循环论,这是可以肯定的;但因其或克、或生的不同之推演,所以在汉代之初,便发生了汉属火德还是水德的争讼,所谓的“三统”说也就产生于斯时。不过,此种“三统”说的最初提出者为谁,则至今尚难确定;但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对其记述最详,这应是无疑的。所谓的“三统”说与“五德”说的不同,不仅有三与五的区别,而且其间也没有生或克的规律性,而仅是正黑统、正白统、正赤统三统的循环运演,所以有人又称其为“三统、三正”说。而这种情况,也就是董仲舒所说历史上改朝换代的一种情况,这就是孔子所说“亡为而治”及董子所说“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其余尽循尧道”,没有“更为”的、而仅有“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的,“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的、“三圣相受而守一道”的历史,亦即董子所说“继治世者其道同”的情况。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说:“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楚庄王》)“古之人有言曰:‘不知来,视诸往。’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精华》)“天之道,有序而时,有度而节,变而有常。”(《天容》)“天之道,终而复始。”(《阴阳终始》)等等,都与此义相类。 当然,若仅就此而言,这种“三统”说与“五德终始”说的不同,也还仅是循环的时间和形式上的不同,因为它们均未言及社会的“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春秋繁露·楚庄王》)等方面的变革。然而,董仲舒不但讲历史上有三统纯粹形式循环的“应天改制”之变,如尧、舜、禹三代当新王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等形式上的循环运演,亦即他所说“继治世者其道同”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情况。但是,他同时还讲在人类的历史上存在着包含“忠、敬、文”三道的“有所损益”的“应人制礼”之变及社会体制的“更化”,这就是夏、商、周朝代的更迭所包含的有着“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方面的变革的,“继乱世者其道变”的“天变,道亦要变”的历史。 可见,董仲舒在其天道观中所论述的历史,不仅有如尧、舜、禹时代“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情况,而且也还有夏、商、周三代“天变,道亦要变”的情况。这也就是他在《天人三策》中所说“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的两种历史演变情况。对于他所说“继乱世者其道变”,我们在这里显然并不否认他的这一历史观中还有依“黑、白、赤”三统形式循环的一面,但就其实质而论,其所谓“忠、敬、文”三道的演变,则显然包含有进化的社会历史观之内涵。如其所说:“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所以,仅以“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的“三统”说来概括董子的历史观,显然是不全面的,丢弃了其原本具有的“忠、敬、文”三道的演变,所以是不符合董子思想实际的。 然而,抹杀了董子“继乱世者其道变”的内涵,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历史观的进化性与进步性。其进化性与进步性之所在,也正是董仲舒在总结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时所侧重要回答的问题。即其所说:“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汉书·董仲舒传》)何以会如此?他在此又引述了孔子的一句话,并道出了其中的根本原委,从而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汉继秦之后,必须实行“更化”政策,即天变了,道亦然要跟着变的政治主张: 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大乱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比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治,而至今不可善治也,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 这里实际上就回答了何以“继乱世者其道变”的问题。每当乱世之后,新王朝所面临的是朽木粪墙,对此仅靠修修补补,是得不到治理的。要善治,就必须对前朝的政治、经济、教化、人伦、习俗等进行“更化”,革除其旧弊。否则,如秦之继周,“独不能改”,且“益甚之”,不久就会“国破亡矣”。所以,汉继秦大乱之后,常欲善治而不得治,其根本缘由,也就在于其“当更化而不更化”。正是据此,他力劝汉武帝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即“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善治”。为此,他还为汉代的更化,提出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可见,董仲舒提出“继乱世者其道变”,正是其提出汉继秦必须“更化”的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由此也就表明,他的历史观绝不是什么“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 何以肯定“继乱世者其道变”,是进化的历史观呢?这里的关键是如何说明其忠、敬、文之“三道”的内涵有社会进化的实质。首先,夏、商、周之变,与此前尧、舜、禹之变的不同,不仅有“黑、白、赤”三统的“应天改制”之变,同时还包含有涉及“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之“忠、敬、文”三道的“应人制礼”之变。也就是说,“三道”的循环运演还涉及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变革。其次,这种变革,正如董子所说,乃因其所遇之变,而“救溢扶衰”,所以是对其所继之朝“有所损益”的变革。当然这就会必然比此前的朝代有所进步或进化。再次,董仲舒还承认了汤武式的“革命”,并在《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篇对其作了全面论证。对于这一点下面还要详述。而由此可知,他所讲的“三统”与“三道”,不仅指此后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而且包含了此前的封建制度对奴隶社会制度的变革或革命。所以在董子“三统、三道”的运演中,不仅有形式上的循环,而且还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实质性变革,乃至可以称之为“革命”。这样在其形式的循环中,就融有了螺旋式的具有实质性变革的“更化”,亦即进化。所以在此称其为进化的历史观,是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有人以“进化”概念是近代达尔文提出的,从而否定此前的中国也曾有进化的历史观,这实际上就完全否定了达尔文之前早就有进化思想存在的历史事实,所以这种否定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这里就涉及到了“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道变”的性质问题。冯友兰先生在他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就封建社会说,最大的变动是改朝换代,他们所说的改制,是就一个新的朝代说的。一个新的朝代所能改的,也就是那些形式上的事情。至于所谓大纲人伦,那都是从属于生产关系一类的东西。如果生产关系没有改变,那些大纲人伦是不能变的。如果变了,社会也就不是封建社会了。”(第三卷,第88页)笔者以为这里有以下3点值得推敲:第一,董仲舒在《三代改制质文》中所说“改制作科”,包括了夏、商、周的忠、敬、文之变,其中当然有礼乐的变化,就是说理所当然地属于“道变”,但冯先生却说这些仅仅是“形式上的东西”,不包括大纲、人伦方面的变化,这显然与董仲舒本人的论述相左。第二,董仲舒的时代尚没有今天人们所说社会形态的观念,因此他说的“道变”,不可能专指今天所说社会形态的变革,而主要指朝代的变化。但是若从客观历史的事实来看,从夏至商,从商到周,再从周到春秋战国时期,一直到秦和汉代,这些历史朝代的演变,显然包含了今天所说的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形态的变革。因此,董仲舒所说诸朝的“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的变化之“道变”,绝非只是形式上的循环演变。否认这一点,既与董仲舒的论述不符,也与历史演变的事实相左。第三,自战国以来,历史又经历了由秦至汉代的演变,这显然都是封建社会朝代的更迭和变化,其间确无生产关系的大变革,但是,显然不能由此而否定其中有“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的变化。这是因为,在此期间,从秦朝的一尊法家,到汉初的崇尚黄老,再到武帝时的独尊儒术,其间的“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显然也发生了不少变化,但是它们的变化并未能否定自己的封建性。可见,董仲舒所说“道变”的复杂性。但不管其如何复杂,我们却不能否定董子所说“道变”包含有社会实质形态变化的进化思想,而将其仅仅归之于循环论。 二、历史螺旋式进化的规律性及对“汤武革命”的肯定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如何看待董仲舒的“三统循环”运演的问题,而这也就涉及到了历史的运动和变化的规律问题,以及是否容许社会的“革命”,这也就是董仲舒所说的“更化”。 对于这个问题,在前面以及《董仲舒评传》和《董仲舒历史观再探》中,我们之所以论定其为进化的历史观,而不是以往人们所论定为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主要有以下4点:第一,以往人们所说的董仲舒“三统循环”的历史观,只是抓住了他提出的新王为应天改制的形式方面,如所谓改正朔、建日月、易服色等,而实际上董仲舒还提出了新王为应人制礼作乐的方面,而这一方面才是其更根本的,涉及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等方面的变革。董仲舒说:“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其后一方面显然不是可有可无的,当然是不可否定或丢弃的。第二,董仲舒提出的“三统、三道”的历史演变规律是:夏正黑统,用忠道;殷正白统,用敬道;周正赤统,用文道。这里的“三统、三道”,实际上是一表一里、一文一质的关系。其表似乎是循环,而其实质则是一种螺旋式的进化,其中即包含着对于前一朝代的“救弊”和“损益”。第三,董仲舒在《楚庄王》篇所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非改其道,变其理……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显然只是其所说“禹继舜,舜继尧”的那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继治世者其道同”的历史情况,而非指“殷继夏、周继殷”的那种因前代之道都有偏而不起之处,故需举其偏者以补其弊的、有“所损益”的“继乱世者其道变”的社会有所“更化”的历史情况。所以,绝不可以此作为否定其主张天变,道亦要变的根据。否则也就同他提出的由于秦大为亡道,汉需要“变而更化”的主张发生了矛盾。第四,他提出的“道变”,是以其肯定汤武“革命”的“天命靡常”论来实现的。在这里,他虽然尚未能够突破封建的伦理纲常,但他提出的螺旋式“忠、敬、文”三道运演的主张,却包含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所以,董仲舒所说“继乱世者其道变”中,就包含了人类历史上的社会形态变革的内涵,也就是包含了社会制度的革命。 现在,再来说神学目的论是否一定或必然会有循环不变的历史观问题。诚然,应该和必须肯定科学与神学在本质上是对立的。神学为了维护它的统治,总是要千方百计地扼杀任何科学的新发现。所以,科学要获得解放和发展,就必须打破和摆脱神学的统治和专制。科学与神学是不可能结盟的。不过,现实情况是复杂的,打破神学的束缚总有一个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科学学说在其最后完成之前,往往都不那么系统、那么纯粹,有时则难免带上宗教的色彩和神学的杂质。进化的社会历史观的提出和发展过程就是如此,在其早期出现的进化理论乃至进化的历史理论中,就大都不是与神学的目的论绝缘的。例如,在西方进化理论提出的早期,其中就含有相当明显的神学目的论味道。在此仅举一例,如罗比耐就一度是个耶稣会教徒,并认为植物界和动物界的品种和各种级次,都是上帝这个造物主造出来的。再以中国古代来说,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些具有进化历史观的思想家,亦并非都是无神论者,如孔子,他就既承认天命和不否定神灵的存在,但他同时又认为历史是如“殷继夏、周继殷”那样经过有“所损益”与“更化”而发展的。由此可见,以神学与科学是绝对不相容的简单逻辑,就认定和推论出具有神学目的论世界观的人,其历史观也只能是循环不变的历史观,而不可能有进化的历史观,这种推论并不是具有必然性的,而且也是不符合人类思想发展史的事实的。因而以此来否定董仲舒具有进化的历史观,也就根本不能成立了。 在此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新王必改制,即“继乱世者其道变”的规律性问题。从以上的论述,可以归纳为以下3点: 第一,“三统”“三正”与“三王之道”的运演,有着明显的一致性:夏正黑统,用忠道;殷正白统,用敬道;周正赤统,用文道。此之“三统”与“三道”,实是一为表,一为里;一为文,一为质。两者只有同时运行,才能完成继乱世其道变的当新王之事。至于其“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者,则只是易姓更王的“继治世者”,而无其“更化”和“变道”之实。 第二,“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并不是毫无规律的,而是有规律可循的。这是说继治世者,如禹继舜,舜继尧,除改正朔、易服色等形式的变化之外,“尽如故”“不言损益”;而继乱世者,王者的制礼则需以三代的忠、敬、文三道为序,因所遇之变,而有所损益和更化,如殷继夏,周继殷,因三王之道各有偏而不起之处,其末世又大为亡道,故需举其偏者,以补其弊,使之有所“损益”,从而使之与前代有所“更化”。 第三,从以上两条规律可知,董子提出的“三统、三道”的历史观,若仅从表面看,都是周而复始地循环运演,没有发展与进化;但从实质来看,忠、敬、文三道的演变,则实为螺旋式的更化与发展。每一次的变道,都要因于前代之礼,又对此前朝代之礼有所损益,以救溢扶衰,这样便有了螺旋式的向前的进化与发展。这就是董仲舒“三统、三道”运演的规律性。这个规律性,显然与有的人将其归结为不变的循环论,有着本质的区别和不同,其根本点就在于其所言“继乱世者其道变”,实际上还包含了对社会革命论的肯定。 一切论定董仲舒的历史观为循环论者,实际上都有意或无意地回避了他对“汤武革命”的肯定。然而在董仲舒“三统、三道”的运演中,却包含了“革命”论。这在他的《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篇还作了详细论述,从而在实质上比一般的历史进化论更前进了一步,即承认了社会革命论。当然这也可以说是他的进化历史观所不可或缺的、更为重要的方面或内容。所以,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对于夏、商、周实行忠、敬、文三道的“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是不是单纯的循环论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早在景帝时代,辕固生与黄生便围绕汤武“弑”还是“受命”的问题,曾经展开过一场辩论。董子作《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文,就是为了批判黄生坚持汤武“弑”而反对“受命”论,所作的反驳。这一点,他在本篇说得非常明确:“神农有所伐可,汤武有所伐不可,何也?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这段话可以说是其全篇所要论述的核心和要点。他对于“受命”论,亦即对“汤武革命”的肯定所作论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汤武乃“至贤大圣”者,列于尧舜,谓之“圣王”,然黄生却以其为“弑”和“不义”。董仲舒反驳说,那么“义”王还有谁呢?答之曰神农。然而神农氏也是有所伐而王天下者,则“神农氏有所伐可,汤武有所伐独不可,何也?” 第二,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之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因此,“天子命无常,唯命是德庆”。所以,汤武受命,而桀纣遭伐,此乃完全是他们自身行德与行恶所决定的。 第三,伐夺非为不义。自古以来,“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且据历史记载,易姓更王,德如尧舜者,有七十二王。而“今唯以汤武为不义”,此岂“宁能至汤武而然也”? 第四,从为国隐的观点来看,非汤武革命者,亦必非秦之伐周和汉之伐秦也。此乃“非徒不知天理,又不明人理”也! 第五,以“君”之名来说,乃“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然“今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天下而不止”,则其“虽立天子之位,一夫之人耳”,即已非为人君也。既如此,“果不能臣天下,何谓汤武弑”? 董仲舒在这里从以上5个方面对汤武革命作了明确肯定,此一则是君权神授及社会伦理思想的体现,即其所云“天子命无常,唯命是德庆”。二则也是贯彻其“三统、三道”进化历史观的必要环节,无此之“伐”,即无革命,当然也就无“受命”,则其“三道”之变亦无法实现。所以他对七十二王之“伐”的肯定,显然也就是对七十二王之“革命”的肯定。三则,他对汤武“受命”的肯定,既包含了历史上奴隶社会自身的进化,也包含了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变革,同时也为封建社会自身的发展与进化设计了一套自行调节的机制。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够绵延两千多年,一个封建王朝腐朽了,接着又会建立起一个较有生机的封建王朝,这个自行调节机制,无疑起了很大作用。 三、“举往以明来”的历史哲学方法论 董仲舒的历史观,或者说董仲舒的历史论,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常说的一句话:“《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庙殿火灾对》);或者换个说法,就是“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天人三策》)。这是他有关历史的理论,也可以说是他作学问的“以史鉴今”的方法论。这个方法论,可以说在他的《春秋繁露》中,几乎到处都可以见得到,并贯穿于其对各种问题的解释与论述之中。 例如,只要翻开其《春秋繁露》,我们就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以《春秋》历史说事的情况。如第一篇《楚庄王》就是如此。其中最为有名的一段话即是:“《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员;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己。故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同理也。古今通达,故先贤传其法于后世也。《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异常,欲其法先王也。”这段话就不仅说明了董仲舒总是拿《春秋》说事,而且还提出了“举往以明来”,或者说“不知来,视诸往”,实乃其治学的一个根本方法。 然而古今之事原本是有变化的,这又当如何处之?董仲舒对此亦有明确的说辞,这就是:“《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或者说:“《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竹林》)为此,董子在《竹林》篇还作了详细的论证,并以楚庄王侵宋,命司马子反探听所围之宋都的军情,而司马子反则因闻知宋民“相食”,便“不忍饿一国之民”,于是在未报于楚王的情况下,便私解其围,以说明其“闻人相食,大惊而哀之,不意之至于此也。是以心骇目动而失常礼”,故而“救之忘其让也”(均见《竹林》)。 然而其从变的个中之理何在?董仲舒在《精华》篇一方面以其历史方法论启示说:“古之人有言曰:‘不知来,视诸往。’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即以古明今,用往古之事来说明今天的事变:另一方面,他又从理论上给予了更为通达的解释:“所闻《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而一以奉人。”这也就是说,无论是《诗》或《易》,以及《春秋》,都没有一辞而能通达于古今者,但是其间有一点却是相通的,此即一切都是为了奉之于人。 由上述即可见其贯穿于全部论述的“举往以明来”的历史哲学方法论。 四、“治国者以积贤为道”的政治论 “治国者以积贤为道”的政治论,这可以说是在董仲舒《春秋繁露》中的《通国身》篇作了专论的社会历史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 《通国身》篇云: 气之清者为精,人之清者为贤;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 这就分别对治身与治国,明确提出了“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的要求或目标。 为何要提出这个要求和目标呢?《通国身》篇作出的回答是: 身以心为本,国以君为主。精积于其本,则血气相承受;贤积于其主,则上下相制使。血气相承受,则形体无所苦;上下相制使,则百官各得其所。形体无所苦,然后身可得而安也;百官各得其所,然后国可得而守也。 这里实际上就回答了何以提出“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的问题。因为人之身体的存亡,以人心的死活为本的;而国家的存亡,则是以君主存亡为主的。而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精积于人心,血气就会互相承受;贤积之于君主,一国的君臣上下,就会互相制使。而血气相互承受的结果,人的身体就不会有痛苦;一个国家的君臣上下相制使,文武百官就会各得其所。而这样一来,则人的身体自然就会安泰,国家则会得以守护、保存和发展。 然而,人身如何才得以致精,国家如何才得以致贤呢?董仲舒给予的回答是: 夫欲致精者,必虚静其形;欲致贤者,必卑谦其身;形静志虚者,精气之所趣也;谦尊自卑者,仁贤之所事也。故治身者务执虚静以致精,治国者务尽卑谦以致贤。 这就是说,要想致精,人就要虚静自己的身形;要想致贤,国君就要卑谦其自身。这是因为,人心静志谦者,精气才得以凝聚;国君谦卑者,仁贤之士方才得之以事。这就是人之得致精、国之得致贤的奥秘之所在。 人得致精、国得致贤的结果又会如何?即如《通国身》所说: 能致精,则合明而寿;能致贤,则德泽洽而国太平。 这即是说,能致精者,人就会合其精明而长寿;能致贤者,就会惠泽于人民,而国家得享太平。这就是人得以致精、国家得以致贤的极端重要性。 当然,董子在《春秋繁露》中还有不少论及于致贤、任贤的篇章,在此仅举一例,如在《立元神》篇就曾讲到,“君人者,国之本也”。但人君作为“国之元”“肃慎三本”。此三本即天本、地本、人本。为此他还特别强调了因其发言动作,乃“万物之枢机”,荣辱之端要,所以必需要“虚心下士”“谋于众贤”。为此他还说: 体国之道,在于尊神。尊者,所以奉其政也;神者,所以就其化也。故不尊不畏,不神不化。夫欲为尊者,在于任贤;欲为神者,在于同心。 这里就特别强调了“任贤”对于其“欲为尊者”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为人君主,不但能致贤,而且要善于“任贤”,并要与贤者“同心”。这样君者才能做到“尊神”。由此可见“任贤”对于为人君者的重要性。 上述就是董仲舒有关其治国的致贤与任贤的论述。董仲舒的社会历史观亦即如上述。从“三个统一、三个途径”的不断变化看董仲舒的辩证进步史观_董仲舒论文
从“三个统一、三个途径”的不断变化看董仲舒的辩证进步史观_董仲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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