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构成、人力资本与价值创造:劳动价值论的现代解读_人力资本论文

商品价值构成、人力资本与价值创造——对劳动价值论的现代阐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文,价值论论文,人力资本论文,商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学界在劳动价值论视角下对人力资本理论的大规模讨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讨论之后。人们发现,在参与按要素分配的分配主体中,企业家、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可以非常恰当地用“人力资本”来概括,于是,人力资本当时就成了理论界探讨按要素分配的一个重要生产要素和依据。但反思过去的这场热论,我们发觉研究劳动价值论如何拓展以适应当前的分配制度基本上是徒劳的,这是基于对马克思经济学的一个根本性误解的认识结果。由此,我们需要回过头来重新梳理人力资本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化问题。

一、商品价值构成与人力资本概念的马克思经济学化

“人力资本”是从human capital翻译过来的,英语中的human(人)原本并没有劳动的意思,但人要发挥资本的作用,必须通过某种形式的劳动,所以“人力资本”这个译词虽在字面上与human capital不吻合,但其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劳动力和资本同样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概念。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劳动力在出卖给资本家之后变为“可变资本”,但可变资本是属于资本家的,而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则完全有可能属于劳动主体个人,与可变资本根本不同。并且,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劳动力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表现为体力和智力;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所以,要给出人力资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必须同时体现这两个特征。

当然,人力资本作为一个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概念,能否引入马克思经济学的概念体系,有人表示怀疑,而主张用“劳动力资本”来表示人力资本所指的对象,认为劳动力资本是以劳动力为载体的劳动者的资本,它的具体内涵是劳动者作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在生产领域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管理,在分配领域以劳动贡献为依据分享剩余价值(张福明,2001)。上述概念反映了人力资本的两个特征,一是必须以劳动力为载体,二是必须是某种形式的资本,能够分享剩余价值。上述定义还包括这两点:人力资本以劳动力为载体等同于劳动者完全拥有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劳动力资本的主要作用是参加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管理。第一点是错误的,资本所有权并不必然以其载体为依据,知识的载体是书本,书本能拥有知识的所有权吗?资本的所有权以资本形成的要素投入为依据,如果一个人的所有教育、培训都是由自己投入完成的,他当然享有对其人力资本的完全的所有权,而当这些投入有企业参加时,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就会被分享。第二点则是片面的,因为人力资本的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而不仅仅是生产经营的决策与管理。

以上说明仅仅局限于概念层面是难以理清人力资本理论的内在逻辑的。还必须基于经济学理论体系层面剖析这一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之处即指出:由于商品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显然这一视角最初是在他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时确立的。马克思对于商品分析视角的确立和逐渐地完善是与这一进程相始终的。所以,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文1版,118-120页)中系统地总结道:“如果不从劳动的平均价格即劳动的价值出发,理论就不可能进一步展开;这就象不从一般商品价值出发,理论也不可能展开一样。只有那样,才能理解价格波动的实际现象”,“也就是说,相当发达的贸易,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和起点。我们就是把商品看成这样的前提,因为我们是从商品出发,并把它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最简单的元素的”,以及“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个别的商品,个别的产品。个别的商品,个别的产品,不仅实在地作为产品,而且作为商品,表现为总产品的一个不仅是实在的、而且是观念的部分。每个个别的商品都表现为一定部分的资本和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承担者”。

为进一步地凸显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质,以下对比分析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建模特点”:

W(商品价值)=C(资本家)+V(工人)+m(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Max m(资本家的剩余价值),s.t.min V(工人工资)

以上为马克思据以进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视角分析的“理论参照系”,表明马克思是从劳动二重性的“第二重性”出发看待“资本的本质”的,由此,其人力资本从属于和内含于物质资本范畴。

以上为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的经济分析模型,其实质形式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批判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表明新古典体系是直接奠基于劳动二重性的“第一重性”,从而“人力资本”在其体系之内取得的只是“资本的自然形式”。

对比分析的结果表明:从“资本的社会形式”出发,不外是将劳动力的物质规定上升为劳动力的社会规定,从而有可能将创造价值层面的“劳动要素”规定与所有制或产权层面的“人力资本”规定结合起来,并基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分析框架层面的对话、对接以及融和(钱颖一,2002;田国强,2005),实现马克思经济学对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改造。

二、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与人力资本劳动要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关于人力资本的一个描述性特征,即人力资本是以劳动力为载体的资本。这里的资本是马克思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不必界定人力资本的所有权特征,也不必界定人力资本运用的特征。接下来的问题是回答劳动力为什么会变成人力资本,为什么还存在不能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劳动力。回答这个问题的自然的思路是比较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的区别,事实上,现行的很多文献也正是通过说明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的特征,强调人力资本的重要性,从而说明人力资本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依据的。比如,一种说法是把普通劳动者等同于非人力资本,把知识性劳动者等同于人力资本,并且认为普通劳动者所从事的主要是社会上已经定型的或已经过多次重复的劳动,而具有高密度人力资本的知识劳动者所从事的则主要是创造性劳动,概言之,重复性和创造性是非人力资本劳动者和人力资本劳动者的本质区别(谢德琼等,2002)。还有一种说法是将劳动力分为体力劳动、脑力劳动、智力型劳动、管理劳动,认为相比于体力劳动后三类劳动是比较复杂性的劳动,因此显然是把人力资本直接看作就是脑力劳动、智力型劳动和管理劳动(黄善明,2003)。这两种区分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内在依据是一致的,即认为人力资本比非人力资本能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根据“多劳多得”的逻辑,人力资本就会要求参加剩余价值的分配。我们姑且不论这些区分是否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本质差异使然,单就上述人力资本劳动力与非人力资本劳动力的特征表述而言,就是有很多问题的。以重复性与创造性而言,事实上普通劳动者从事的可以是创造性劳动,而知识性劳动者从事也可以是重复性劳动,同样体力劳动、脑力劳动、智力性劳动和管理劳动的相对区分也不能真正反映和说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本质区别,因为劳动力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只是劳动能力的表象,表象反映本质但不等同于本质。

以上进一步说明如果继续囿于西方范式的“语义和语境”不区分地等同使用劳动和劳动力,其结果只能是使问题讨论更加表面化、错讹化。众所周知,马克思经济体系中具有一种以科学的方式把经济分析的视角由劳动力转换为劳动的方法,这种方法实质就是马克思所独特创造的“从劳动出发的整体主义分析方法”。简言之,“劳动力”不过是直接与生产使用价值过程相关的生产要素——人的因素,而“劳动”则是与创造价值及其过程相关的实体要素——劳动要素。即从这一意义上说,虽然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都是某种劳动能力的体现,但是基于价值过程而言两者则体现为抽象劳动的不同的实现形态,体现为马克思所言的“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协同创造价值的理论命题”(许光伟,2003、2004)。由此,我们可以抽象出“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和“人力资本劳动要素”这两种不同的抽象劳动范畴,作为后者在当代现实经济过程中的发展和实现形式。具体而言,以“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表征“一般社会劳动力”的劳动支出和使用,以“人力资本劳动要素”表征“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劳动支出和使用,而所谓“一般社会劳动力”不过是指由社会平均体力水平和智力水平(包括智商和受教育程度)综合而成的劳动能力,相应地所谓“资本要素劳动力”则不过是指由在体力和智力上的投入形成的超过社会平均体力或智力水平的劳动能力。据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关于商品价值构成的拓展公式:

W=C+V+m

其中,V=c′+v′+m′

上述公式中,C是不变资本价值,V是可变资本价值(劳动力商品或人力资本商品价值),m是剩余价值;c′是劳动者维持生活和参加教育和培训的生活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价值,在马克思的分析中,劳动力的价值仅包含这部分;v′是工人参加教育和培训活劳动投入,m′则是由这个“活劳动投入”所对应创造的剩余价值。

应该指出的是:第一,一般社会劳动力和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划分具有历史性,是一个动态累积的概念,在人类社会不同的物质生活水平、不同的技术和文化发展阶段之下,一般社会劳动力和资本要素劳动力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且后者以前者为基础;第二,一般社会劳动力和资本要素劳动力是劳动者劳动能力组成部分的两个不同的阶次,而不作为区分两类劳动者的依据,一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可以只包含一般社会劳动力,也可以既包含一般社会劳动力又包含资本要素劳动力;第三,相应地,同一劳动力也可能同时具备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和人力资本劳动要素两种属性。所以,从整体分析的视角看,一般的说我们也可以将任何劳动者均看成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只是各个劳动者的劳动中,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和人力资本劳动要素所占的比例不同,在极端情况下,人力资本劳动要素所占的比例可能是零(如马克思的抽象),这时劳动者就以一般社会劳动力的身份出现在劳动过程中,而相反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所占的比例可能是零(如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家假定),这时劳动者就以资本要素劳动力的身份出现在劳动过程中。

三、人力资本参与的价值创造及其实现

当然,在中国经济学界一般地还没有出现用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和人力资本劳动要素的抽象劳动范畴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般社会劳动力和要素资本劳动力的概念来说明有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参与的价值创造的文献。因此在运用这一组概念进行经济分析之前,有必要再来回顾一下马克思的经典文献及其叙述。首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二分册手稿(中文2版,366页)中将“机器协作生产”的原则概括为:“使用机器的基本原则,在于以简单劳动代替熟练劳动,从而也在于把大量工资降低到平均工资的水平,或把工人的必要劳动减低到平均最低限度和把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减低到简单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的水平。”我们把马克思的这一视角规定为与商品分析视角相对应的“产业视角”。其次马克思则又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文1版,366页)中申明:“但是构成价值统一体的劳动不只是相同的简单的平均劳动。劳动是表现在一定产品中的私人劳动。”相应地,马克思的这一视角则又可以被规定为与“产业视角”本身相对应的“企业视角”。以下,我们即可以一般地形式化这两种视角的内在演进过程。

先一般地抽象掉“人力资本劳动要素”,来单独看“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在产业视角之下的创造价值的纯粹过程及其实现。

我们已经提到,马克思看到了工人在就业前和就业期间的学习训练,即认识到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中包含活劳动投入,但马克思并没有据此分析工人参与剩余分配的可能。这和我们的一般社会劳动力概念的内容是一致的。因为根据我们的定义,一般社会劳动力是由社会平均体力和智力水平(包括智商和受教育程度)综合而成的劳动能力,所以一般社会劳动力也必然包括活劳动投入,虽然我们也不认为一般社会劳动力有参与剩余分配的可能。对工人来说,分配就是劳动力价格的实现,是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的,因为一般社会劳动力是社会平均体力和智力水平综合而成的劳动能力,可以认为它的供给是无限的,而且是无差别的。于是生产者可以在一般社会劳动力的价值水平之上雇用到任意数量的一般社会劳动力,并没有付给一般社会劳动力超过其价值水平之上的剩余的必要。相反,供需关系的变化还使得企业有可能以低于一般社会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水平雇佣到任意数量的一般社会劳动力。表现在供求关系的坐标图中,一般社会劳动力的供给曲线实际上是一个曲线簇,这个曲线簇的上界是一般社会劳动力实际价值曲线。所以右图中,L表示一般社会劳动力的供给量,P表示一般社会劳动力的价格,W表示现行工资水平,恰好等于一般社会劳动力的实际价值,S是一般社会劳动力的供给曲线,D是一般社会劳动力的需求曲线。

简单小结:(1)马克思以其所处经济时代的事实抽象出并规定了狭义劳动价值论作为他构建的狭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因而这种劳动价值论就其实质形式而言,是“简单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2)如果仅仅从形式规定而言,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与马克思的简单劳动范畴具有同一性,相应地,所谓的“一般社会劳动力”就是马克思所讲的“简单劳动力”,但就“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构成的内容规定而言,“活劳动投入”的规定使得前者相比于后者必然地内含了劳动演化的历史规定内涵;(3)据此我们认为,在马克思的狭义政治经济学里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即工人只是一般社会劳动力,仅能提供一般社会劳动。

再在“非人力资本劳动要素”的基础上一般地加入“人力资本劳动要素”,即使得劳动力一般地被“复合”和体现为以一般社会劳动力为基础的资本要素劳动力,亦即,是在企业视角之下看待价值创造过程及其实现。

资本要素劳动力的性质与一般社会劳动力的性质完全不同。资本要素劳动力的种类很多,而且水平不齐,因此每一种类和水平的资本要素劳动力的供给是有限的。所以,针对不同种类和水平的资本要素劳动力就存在不同的资本要素劳动力市场。需要说明的是,资本要素劳动力的供给曲线具有一个水平下界,这个下界就是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实际价值。即在图2中,资本要素劳动力的供给曲线表现为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射线,当资本要素劳动力的需求曲线和资本要素劳动力的供给曲线的反向射线相交时,资本要素劳动力不仅得不到剩余价值,连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实际价值也无法弥补,这时就没有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必要了,于是资本要素劳动力的供给为零。相应地,图2中V表示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实际价值,W′表示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市场价格,D、S分别表示资本要素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曲线。图中的资本要素劳动力价格W′高于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实际价值,这说明资本要素劳动力获得的价格不仅弥补了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实际价值,还有一个剩余,即W′-V,这个剩余来自于企业的剩余价值。

简单小结:(1)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考察了劳动力的实现形态——简单劳动力和复杂劳动力,显然,前者马克思则直接地称其为“简单劳动”,后者马克思则直接地称其为“复杂劳动”,并且,把历史中的简单劳动归结为一定形式的“非熟练工人的劳动”,而把历史中的复杂劳动归结为一定形式的“熟练工人的劳动”、科技劳动以及相应地执行指挥、监督、管理职能的“管理者的劳动”;(2)但马克思分析和建立的是狭义政治经济学,因而仅仅剖析了“复杂劳动力”的形式规定,于是在加入人力资本劳动要素的条件下,复杂劳动力成为资本要素劳动力而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就是现实经济过程中的必然,也是相应地建立马克思的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在要求;(3)资本要素劳动力的出现,必然导致建立在只存在一般社会劳动力的假设前提下的雇佣关系的变化,同时,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新型关系也规定着资本要素劳动力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具体方式,显然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意味着劳动价值论的新发展,也是马克思企业理论在现当代的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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