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词组合方式的演变看先秦古籍的断代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数词论文,组合论文,先秦论文,古籍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根据先秦时期数词组合方式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其演变情况,并结合其他方面断代的条件和标准,本文论证了《逸周书·世俘解》是武王克商后不久的作品;今文《尚书》、《仪礼》经文、《春秋》、《周礼》等是战国前期之前的作品;《周易·系辞》、《穆天子传》等是战国早期至中期的作品。其他有争议的作品中《左传》、《国语》应是战国中期的作品;银雀山竹简《吴问》应是战国晚期的作品。
关键词 先秦古籍 古籍断代 数词组合方式 断代标准
笔者拙作《古文字中记数使用“又”字的演变及其断代作用考》[①a]曾依据成文年代或相对年代可考且十分丰富的地下文字资料,讨论了先秦时期整数与零数之间使用“又”(包括“之”、“有”,前者下文用“又[A]”表示)字的产生、发展、成熟以及逐渐消失的现象和规律。记数使用连词“又”(有、又[A])与否是一种语法现象——词与词的组合方式问题,但由于运用频率高,而使用与否有明显的时代性,这对考订先秦古书的成文年代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对时代不明的出土文字资料,也可以起一个辅助断代的标尺作用。本文试就彼文所考古文字中记数数词组合方式演变的一些结论,以及各个不同时期的使用特点,用来推定一些先秦时期年代不太确切的地下文字资料以及一些有争论的载籍成文年代,并试图为断代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标尺。
一
殷商时期是记数连词“又”(又[A])的产生时期,这时“又”字的使用是随便的,不过是以十位与个位之间使用的较多。作于商周之际《逸周书·世俘解》的记数数词的组合方式,就反映了这种特点。
洪诚先生曾就《世俘解》中数词的组合方式推测过它的产生时代是在春秋与战国之交,他说《左传》中“万、千、百、十四位数之间,与百、十、个三们之间只用一个‘有’字。……《逸周书·世俘》篇已经出现这种情况,和《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的严格性大不相同。”[②a]郭沫若先生认为《逸周书·世俘解》是周初文字中最为可信的一篇,他说:“《世俘解》之可信,除文字体例当属于周初以外,其中所纪社会情形与习尚多与卜辞及古金(文)中所载者相合”,并举出“国族之多”、“国族称方”、“猎兽之多”、“用牲之多”、“用人为牲”等五个方面与卜辞相合的情况证明“《世俘解》必非后人所伪托”[③a];王国维先生也认为《世俘解》所记的祭祀制度,与殷礼相合[④a];顾颉刚先生也认为这篇文字“在周初史料中该占有极崇高的地位”[⑤a]。而《世俘解》中的记数现象也正反映了殷周之际的特点,请看:
俘艾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御八百有三十两。[⑥a]
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麋[①b])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牦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尘[②b]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武王遂征四方,凡敦(本上敦下心)国九十有九国,馘[③b]亿有七[④b]迈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
用牛于天于稷五百有四,用小牲羊豕于百神水土社二千七百有一。
凡武王俘商得,旧宝玉万四千,佩玉亿有八万。[⑤b]
《世俘解》数词词组组合方式的特点有二:(1)名词的排列位置与卜辞同。《世俘解》名词和数词、连词组合时的排列方式有两种:A.名词+整数+连词+零数,如“熊百五十有一”,这种排列方式占绝大多数;B.名词+整数+连词+零数+名词,如“凡敦国九十有九国”。这两种形式常见于卜辞,《合集》10308:“唯擒鹿五十又[A]六”《菁》6:“俘人十又[A]六人”[⑥b]。这种B式,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与西周金文的‘十又三月’、‘十又五年’是完全不相同的,后者是‘整—连—零—名’的形式,在殷代是不存在的”,而且“到西周以后,渐已绝灭”[⑦b]。依此看,《世俘解》绝不会是西周以后的作品。(2)《世俘解》记数词组用“有”的方式亦同卜辞。从上面引例可见,除“麋五千二百三十五”一句之外,其余十位与个位数之间都用了连词“有”字;“亿”“万”有时与下一位之间用“有”;一个句子最多可以有两个“有”字,而千位以下的一般只在十位与个位或百位与个位之间用一个“有”字。这种现象和“殷代数词组中只有一个连词,往往在零数之前”[⑧b]的规律和特点是完全相同的。这说明了《世俘解》基本上还保留着殷商时代数词组合方式的特点,它应是武王克商不久的作品。
二
根据古文字与古文献资料,我们认为,记数法在战国时期演变的踪迹最为明显:西周晚期至战国前期记数均用‘又’字,战国中期为转变时期,而大约从前340年以后就不用了。[⑨b]以此为标尺并结合其他的条件,则可断定:凡是作品中均用“又”或“有”的,其时代不会晚于战国中期前段(前390—340年[⑩b])。依此来看,《尚书》、《仪礼》经文、《春秋》经文、《论语》、《周礼》(包括《考工记》等都是全用的,毫无疑问应是战国前期以前的作品。从下面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急剧变动时代数词组合方式的明显变化。《考工记》:“镇圭尺有二寸”,“大琮十有二寸”,“故兵车之轮六尺有六寸,田车之轮六尺有三寸,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而作于前344年的商鞅量[(11)b]则不用“又”或“有”:“十六年,……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寸五分寸一为升”,约作于公元前313—310年的中山国诸器物[(12)b]记数亦不用“又”字,中山王兆域图“夫人堂方百五十尺”,中山国贺壶“重一石百四十刀之重”,中山国扁壶一“重四百六刀之重”等。而《仪礼》经文与传文的对比尤为分明:《仪礼·丧服》经文:“衽二尺有五寸”,“衣二尺有二寸”;《仪礼·士丧礼》传文:“握手用玄纁裹长尺二寸”;经文用而传文则不用。《春秋》经文与《左传》也有这种区别:《春秋经·哀公十二年》:“十有二年春”,“冬十有二月”;《左传》作“十二年春”,“冬十二月”。这些经文与传文的时代区别是很清楚的。
三
根据古文字材料的考察,我们认为战国前期至中期前段是个转变时期,战国前期使用“又”字为常见的了;而大约从公元前340年之后,就全不用了。因此,凡是作品中全不用“有”或“又”的,其时代不会早于战国前期;而全用的,时代则应在战国中期前段(约前390—前340年)以前。下面我们准备用这些结论对战国以来的古籍作一些讨论。
1.战国前期至战国中期前段的作品。
《周易·系辞上》有不少两位以上的记数,如:“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十有八变而成卦。”从上可见,凡是个位、十位的记数,则用连词“有”;有个、十、百三位数的,“有”也用在个、十位之间;有十、百、千、万四位而无个位的则用在最高位与次位之间。而个、十、百位之间已没有多友鼎那种“折首百又十又五人”连用两个“又”的现象,说明这时已处于由全用向不用转变的时代,其时间大约在战国早期至战国中期前段。杨伯峻先生曾根据《系辞》中有些话被汉初人所引用[①c],认为《系辞》作于西汉以前;又因《系辞》开头“天尊地卑”二十二句,《礼记·乐记》也有大同小异的语句,推论“《乐记》抄袭《系辞》的可能性大。那么《系辞》更作于《乐记》之前,至迟当为战国晚期的作品。”[②c]杨先生的推论是有道理的。不过,杨先生给了一个最下限。其实,《系辞》不会晚到战国晚期,依记数的组合现象最迟也在战国中期。
《穆天子传》数词组合中有用“又”或“有”的,也有不用的,例如卷四“三千有四百里”、“二千又五百里”、“千又九百里”、“各行兼数三万有五千里”等,这些是用连词“有”或“又”的;卷四“万四千里”、卷五“天子赐许男骏马十六”、“乃陈腥俎十二”等,这些是不用连词的。可见成书时代处在数词组合使用连词的转变时代,应在战国早期至中期之间。我们还可以把它与相传同出自汲冢而成文年代基本可定的古本《竹书纪年》[③c]作一比较。古本《竹书纪年》中纪年纪月的序数词一律不用连词“有”或“又”;基数词两位数以上者,一般也不用。如:“自禹到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乍武王灭殷,以到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等等。而用“有”的只有个别情况:“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④c]单就最后一条看,“有”字有时用有时不用,已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了。除这两条出自旧文法的残余外,可以说古《竹书纪年》数词的组合基本不用“有”了。古本《竹书纪年》终止于“今王”(魏哀王)20年[⑤c],即公元前299年,已处战国晚期,而上面说的《穆天子传》记数时多数还用“有”或“又”字,说明后者成书至少在战国中期。
2.战国中期以后的作品
我们先谈谈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佚文《吴问》的成文年代问题,为便于讨论,引全文如下:
吴王问孙子曰:“六将军分晋国之地,孰先亡,孰固成?”孙子曰:“范、中行是(氏)先亡。”“孰为之次?”“智是(氏)为次。”“孰为之次?”“韩、魏为次。赵毋失其故法,晋国归焉。”
吴王曰:“其说可得闻乎?”孙子曰:“可。范、中行是(氏)制田,以八十步为畹(本从女从冤),以百六十步为亩,而伍税之。其□田陕(狭),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曰先[亡]。……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为范、中行是(氏)次。韩、魏制田,以百步为畹,以二百步为亩,而伍税[之]。其□田陕(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为智是(氏)次。赵是(氏)制田,以百廿步为畹,以二百四十步为亩,公无税焉。公家贫,其置士少,主合(俭)臣□,以御富民,故曰[固]国。晋国归焉。”吴王曰:“善。王者之道,□□厚爱其民者也。”[①d]关于《吴问》的成文时代,吴树平先生认为应该在公元前453年到403年之间的50年间,他说:“晋哀公四年(前453),赵、韩、魏共灭智氏,尽并其地。《吴问》产生的时间应在范、中行、智氏灭亡之后,不然的话,作者绝不会那么准确地预料到三卿的灭亡次序。对于赵、韩、魏三家的发展,作者认为韩、魏继亡于智氏之后,晋国全部归属赵氏。他的估计全然错了,说明作者既没有看到晋静公二年(前376)三家最后瓜分晋公室,也没有看到晋烈公十七年(前403)三家正式建立侯国的重大历史发展。由此可知,《吴问》是在智氏亡,到赵、魏、韩三家自立为侯的50年内撰成的”[②d],后来,郑良树先生也肯定了这一说法[③d];而魏汝霖先生则认为《吴问》这段问答应出现在公元前512至496年之间,说:“按史书记载,伍子胥推荐孙武于吴王阖庐为周敬王八年(公元前512年),阖庐死于周敬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的伐越之战,因此,上述问答时间,大致不出于这段时间内。”[④d]郑良树曾对魏氏之说提出质疑,认为《吴问》应为后人追述而非孙武自己手写;而文中记述的史事,是在孙武逝世40余年后所发生的,则《吴问》的作成时代应该在这些史实发生之时或之后[⑤d]。郑说是有道理的,魏氏说法是不正确的。然而,吴、郑等人认为《吴问》作成于公元前453—403年之间,而不少历史教科书则直接以《吴问》所提供的文字资料论证春秋晚期晋国新兴势力六卿改革亩制的情况,这些说法都是很不妥当的。
首先,我们以记数数词组合方式作为标准就马上可以看出《吴问》的成文年代。“以百六十步为亩”、“以百廿步为畹,以二百四十步为亩”,这些数词组合中均没有用连词“又”或“有”,这是战国中期后段(相当前304年)以来的记数现象。结合这种数词组合不用连词的特点,我们又从其他角度对《吴问》的成文年代作了考证,认为它是战国晚期的作品,具体地说,大约是赵武灵王在公元前307年胡服骑射的改革之后至前260年秦赵长平大战之间的作品。这一问题,我们拟另属文详之,本文仅述要点如下:(1)《吴问》称范氏、中行氏、智氏以及韩、魏、赵氏均为“公家”,并称赵氏为“公”:“赵氏制田,……公无税焉”。实际上,依《左传》、《国语》只有晋侯称“公”,其家族称“公室”、“公族”,与此相对的六卿虽强大犹称“私家”“家门”。如《左传·昭三年》“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晋之公族尽矣!”这种现象说明《吴问》应写成于前403年以后,即韩、赵、魏三家自立为侯并得到周天子的正式承认之后,这时才称三家为“公”、“公家”,并连及称范、中行、智氏也为“公家”。因此,《吴问》成文不会早于公元前403年之前。(2)徐中舒先生说:“六国称王始于魏、齐徐州之会(公元前334年),这是战国时代晋齐绝世以后又一次更大的变局,魏国霸权从此告终。《左传》讲霸业不讲王道,《孟子》讲王道不讲霸业,这完全是两个不同时代所反映出来的问题。”[①e]徐先生所言极是。《吴问》谓赵氏制田广,无税收为“王者之道”,可见它的写成不会早于公元前334年魏国霸权结束、六国称王之前。(3)《吴问》所说晋国六卿的亩制,范、中行以一百六十步为亩,韩、魏以二百步为亩,赵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我们不能认为这些说法反映了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实际情况。首先,据《通典·食货一》记商鞅改周制“步百为亩”为二百四十步为亩,是因为商鞅认为“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此说是可信的:《史记·货殖列传》说:“夫三河(按,指河东、河内、河南)在天下之中,……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民人众,……。”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地狭人众的三晋地区亩制的改大却在地广人少的秦国之前。其次,传说均谓废井田,开阡陌、扩亩制以尽地力始于商鞅相秦之时。此说见于《汉书·食货志上》、《说文》田部“畮”下、《通典·食货一》、《新唐书· 突厥上》引杜佑语、《太平御览》卷七百五十引,等等。而《吴问》却说早在春秋晚期晋六卿就改革加大亩制,赵氏已成为二百四十步的亩制了。实情恐非如此,其他不说,单依魏氏情况来看,在李悝相魏文侯之时魏国仍实行步百为亩的周制。《汉书·食货志上》说:“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云一,为田六百万亩。……”按《汉书·艺文志》法家有《李子》三十二篇,注:“名悝,相魏文侯,富国强兵。”“尽地力之教”盖即《李子》之文。“尽地力之教”谓方百里则为田九万顷,一顷百亩,九万顷则九百万亩;按《大戴礼记·王言》、《韩诗外传》卷四、《谷梁传·宣十五年》等均谓古者三百步为一里,依此则方圆百里合九亿平方步,除九百九亩,得一亩为一百平方步。这说明了在魏文侯(当政在前445——前396年)时魏国仍实行“步百为亩”的古制。[②e]依此来看,韩、赵、魏等国亩制变化应在商鞅变法之后,三晋人多地少,战国早期亩制并未变化,后来盖因秦为了吸收三晋耕农,废井田、开阡陌,扩大亩制。在这情环境的胁迫之下,三晋才可能加大亩制,但改革情况并不一致,韩、魏二百步为亩,只有赵与秦国新制全同:二百四十步为亩,《吴问》所说“赵毋失其故法”,这“故法”只能是秦国改革后的田亩制度,不可能是西周春秋时期的田制。从这一点也可看出,《吴问》只能是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商鞅变法)后的作品。那么,《吴问》的产生具体应在何时呢?这仍可依《吴问》作者对六卿存亡次第的估计来分析。《吴问》猜测范、中行、智氏三家相继而亡,这里作者预测对了,正如吴树平先生所分析的,是作者已看到范、中行、智氏相继而亡的史实。但作者估计韩魏先赵而亡却错了,我们认为,这说明了作者的时代是赵国强大而韩魏弱小的时代。这个时代绝不可能是战国中期以前,因战国早期的形势是魏强而赵弱。魏弱的时代是在公元前340年连败于齐、秦之后,而赵强的时代是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至公元前260年长平大战之前,赵国力量十分强大,韩魏不归齐则必事赵“归赵”(《战国策·赵三》),《吴问》大概就写成于此时。这种推测与前面几点分析是相合的,与《吴问》记数数词组合特点的时代性也是一致的。
下面我们讨论一下《左传》、《国语》的成书年代问题。
《左传》的成文时代,凡序数词一律不用连词“有”字,如前所说,《春秋》经文的纪年纪日全部用“有”,而《左传》则一律不用;而基数词亦绝大多数不用。例如,僖二十四年:“二十四年春”;桓二年:“惠之二十四年”。“惠之四十五”;“七姓十二国之祖”,等等。用连词“有”字的数词组合很少且位置很不固定,例如,襄三十年:“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昭公二十八年:“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等等。这些三位数、四位数之间只用一个“有”字,而十位与个位之间基本不用,用的只是极个别的现象,这正如洪诚先生所说“可能是古史旧文落在作者笔下的残迹”[①f]。根据这种数词用否连词的组合方式,说明《左传》的写作年代不能超过战国中期。依据这一点,我们认为徐中舒先生过去推测的《左传》的成书年代是可信的。因为“《左传》讲霸业不讲王道,《孟子》讲王道不讲霸业”,以及“《左传》好预言因果休咎而以卜筮为征验”,如“郑其先亡”(襄二十九年),“郑先卫亡”(昭四年),秦穆公死时断言“秦之不复东征”(文六年),“毕万之后必大”(闵元年)等等应验的或不验的预言,徐先生断定《左传》成书年代在公元前375年至前351年之间[②f],这与纪数一般不用“有”的时代特点也是吻合的。
《国语》记数时连词“有”的使用情况与《左传》相似,纪年纪月的序数词皆不用“有”,基数词绝大多数也不用,只有个别使用。《晋语四》:“十有二年,必获此土”;《鲁语下》:“其长尺有咫”;《越语上》:“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如洪诚先生所言,这些“有”字“可能是古史旧文落在作者笔下的残迹。”根据《国语》记数绝大多数不用“有”的现象,它的编写成文应在战国中期之后。现在一般认为是春秋末年或战国初年成书,似乎是提早了一些。《国语》中以《晋语》最多,占有了九卷,几乎是全书的二分之一,所以过去有人认为是晋国的史书,也是有一些道理的。而从《晋语》中我们可以推测到它的成文年代。《晋语四》引姜氏对丈夫重耳说:“吾闻晋之始封也,岁在大火,阏伯之星也,实纪商人。商之飨国,三十一王,瞽史之《纪》曰:‘唐叔之世,将如商数’。今未半也。”韦注“今未半也”说:“自唐叔至惠公十四世,故曰未半。”瞽史之《纪》与姜氏之言刚好应验,从晋始祖唐叔到晋桓公国灭正巧为三十一世。这种先验性的预言,正如徐中舒先生谓《左传》“凡验的预言,可以说都是事后比附之词”[③f],说明《国语》的作者应该是看到了晋桓公二十年时,韩赵迁之于屯留而国灭的局面。所以《晋语》的成文年代应在晋桓公20年,周烈王7年,即公元前369年之后。《国语》其余部分也应与《晋语》的编定时代相去不远。而这些与纪数现象也是一致的,公元前369年之后,记数数词组合之中基本也就不用连词“有”(又)了。
(收稿 1995-01-25;现任编辑 毛曦)
注释:
①a 见《陕西师大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2期;又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1991年第7期转载。
②a 洪诚:《读〈周礼正义〉》,见杭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室编《孙诒让研究》,1963年版第26页。
③a 《郭沫若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99—300页。
④a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71页。
⑤a 顾颉刚:《逸周书·世俘篇校注、写定与评论》,《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76页。
⑥a 见《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48页。
①b 《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50页。
②b 此字即后来的“牡”,义为“牡鹿”,非尘土之“尘”,甲文常见。
③b 今本误作“魔”,依卢校本改。
④b 此字今本作“十”,依郭沫若说改,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882年版第301页。
⑤b 原文与引文不同,依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一《逸周书》第二“旧玉亿有百万”条改,见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年版上册第19页。
⑥b 本文所引古文字材料中的繁难字,或直作与古字相应的今字,或作与假借字相应的本字,有时则用同声符的借用字表示。
⑦b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0、111页。
⑧b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110页。
⑨b 参看拙作《古文字中记数使用“又”字的演变及其断代作用考》,《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2期。
⑩b 战国始年说法较多,本文暂依《史记·六国年表》的起点,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
(11)b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250页上—251页下。
(12)b 见《文物》1979年第1期,第9—10页。
①c 如《新语·辩惑篇》引“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明诫篇》引“天垂象,见吉凶”;《史记·司马迁自序》引“天下同归而殊途”;《韩诗外传》卷三引“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等等。
②c 杨伯峻《周易》,见文史知识编辑部编《经书浅谈》,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③c 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页及71页。
④c 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分别见第17、21、24、28、35页。
⑤c 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第68页及71页“二十年”[补]文。
①d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孙子兵法残简释文》,见《文物》1974年第12期。
②d 吴树平:《从临沂汉墓竹简〈吴问〉看孙武的法家思想》,见《文物》1975年第4期。
③d 郑良树:《竹简帛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0页。
④d 魏汝霖:《大陆汉墓出土〈孙子兵法〉残简释文之研究》,见《东方杂志》第9卷第3期。
⑤d 郑良树:《竹简帛书论文集》,第89、90页。
①e 徐中舒:《〈左传〉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历史教学》1962年第11期。
②e 《孟子·滕文公上》曰:“方里而井,井妨百亩”,此与《礼记·王制》所说“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同。按一里三百步,“方里”则为九万平方步,那么《孟子》、《王制》所说古制一亩为一百平方步。另外《新唐书·突厥上》引杜佑语:“周制为亩”的田制应该是较古的,谓周制也是可信的。
①f 洪诚:《训诂杂议》,见《中国语文》1975年第5期。
②f 徐中舒:《〈左传〉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见《历史教学》1962年第11期。
③f 徐中舒:《〈左传〉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见《历史教学》196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