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战争:论抗日根据地的金融稳定政策_抗日战争论文

货币战争:论抗日根据地的金融稳定政策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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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金融稳定的根本在于币值的稳定。抗战时期由于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政权,不同利益集团根据其自身需要在偌大的中国战场上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货币之战①。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党在根据地发行的本币② 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分散到统一,在根据地内最终取代法币。党在根据地制定实施的金融稳定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中国的民族解放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回顾这段历史,对于我们今天的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法币③ 与外币之战

在抗战开始后的一段时期,法币是根据地的主要流通货币。法币与外币的战争,直接影响着根据地的货币之战。而要讨论根据地发生的货币之战,就不得不先了解法币与外币之间进行的旷日持久的残酷战争。

法币本可以其政府信誉而畅行天下。可是,它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要灭亡,因为它违反了货币发行的稳健原则。在货币发行中,它既没有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之要求,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建立起汇率保护机制。一方面过度的货币发行不但降低了币值本身,而且由于不是按照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同步发行,进一步增加了金融运行的不确定性,从而对其信誉造成双重打击。在这双重打击之下,自由汇兑的汇率政策恰恰提供了货币投机、外逃的缺口,从而使其整个货币之舟飘摇在茫茫无际的国际资本之海,最终在英镑与美元的夹击之下偃旗息鼓,一蹶不振。

抗战开始时,国民党政府以其12000万美元和25000万英镑的白银准备金,相信美元与英镑的稳定功能,鼓吹“无限制买卖外汇”,以大量发行法币④,从而导致法币声誉下跌引发外汇市场投机。从七七事变至八一三事变,国民党政府共售出外汇750万英镑。为防止资金外逃,国民党政府一方面宣布《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协定》,一方面与外商银行订立“君子协定”,要求各外商银行不对投机者和逃资者提供外汇⑤。

然而,国民党受到的汇率冲击并没有停止,恰恰相反,从汇率方面冲击其金融体系是其他国家的既定方针。日本首当其冲。1938年日伪企图用“联银券”换取法币,再以法币套购外汇。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于同年3月12日公布了《购买外汇请核办法》,同时制定《购买外汇请核规则》,规定从3月14日起停止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出售外汇,外汇出售事宜集中归口由“中央银行总行于政府所在地”——重庆办理。《购买外汇请核办法》实施后,外汇黑市活跃起来,仅半年时间,每元法币的币值由1先令2.5便士跌到8便士左右,四大家族又命令中国银行出面维持,于1939年3月成立1000万英镑的“中英外汇平准基金”,由汇丰银行、 麦加利两银行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各提供一半,听任黑市无限制地买卖外汇,以稳定法币黑市价于8.25便士的水平。⑥

日本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他们于1939年5月中旬开始, 又以伪“华兴券”强行收购法币,扩大套购外汇。加之国民党政府对外汇时售时停,法币的黑市汇率跌至6.5便士。到了1940年12月再降至3便士多一点。国民党为应付这一局面,于1941年4月25日在向英国和美国借款的基础上,成立中英美平准基金1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1000万英镑和7000万美元。但这些外汇的抛售对于整个金融市场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难以起到稳定法币币值的作用。

美国和英国也明白,对金融的控制直接关系着他们的在华利益。外汇投机更是利益的直接来源。早在1938年,英国和美国在上海的银行就借口不受国民党政府的外汇限制,自行挂牌买卖外汇,从而出现法币与美元、英镑之间的黑市比价差额,随着投机活动的持续,这种差额也越来越大。尽管国民党政府规定法币20元比1 美元的外汇官价⑦,由于能买到这种官价外汇者仅限于四大家族及其买办官僚资产阶级,这进一步助长了黑市活动。到了1945年7月,重庆黑市要花去2889元法币才能购到1美元⑧。

随后,国民党政府对于币值稳定的信心被打破,当然也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从1945开始法币每月增发程度超过10%,1947年9月起,每月增发超过20%,到1948年7月达到91%。同期物价上涨快于货币发行增长速度。1946年12 月法币发行量为抗战前期的2642倍,同期物价上涨5713倍,为前者的两倍;1947年12月法币发行已为抗战前的23537倍,同期物价则上涨为83796倍,为前者的3.5倍。1948年8月法币滥发更为惊人,猛增到抗战前的47万倍,同期物价暴涨为492多万倍, 为前者的10倍。至此,法币完全丧失了作为货币的基本职能,因为它已经失去了稳定的基本品质。在国民党统治区,金、银、外币已取代法币的地位成了现实的通货。⑨

为什么本币在这样的环境下能够保持金融稳定并不断发展?关键是采取了合适的货币斗争策略,逐步取得了货币之战的全面胜利。

二、本币与伪币之战⑩

鉴于伪币是日本侵略者侵略中国的重要工具,本币对于伪币的政策只有一个,就是坚决打击。伪币当时主要有三种:一是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二是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三是伪蒙疆银行发行的“蒙疆券”。由于“蒙疆券”流通范围较小,影响不大,对于前两种货币的斗争构成了本币与伪币之战的主要方面。

七七事变前后,敌伪在华北相继成立伪冀东银行、伪蒙疆银行和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大量印发伪钞,其中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伪“联银券”在华北流通最广,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掠夺资源、进行经济侵略的重要工具,因此也是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严厉打击的主要对象。当时的各种本币对这一伪币都进行了坚决打击,并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各自特点的成功经验。冀南币的经历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冀南币与“联银券”的斗争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39年到1942年,主要以行政打击为主,但收效甚微。第二个阶段是从1942年下半年到抗战胜利,主要以经济打击为主,效果较为显著。行政打击的做法主要包括,公布执行打击伪钞办法,要求在近敌区、游击区和基本区分别在半年内、一季内立即禁止伪钞流通,在禁用前分别不同金额不同折扣行使,逾期没收、处罚。这些想法都很好,但执行起来比较困难。人们生活需要货币,而真正做到盯住每个人手中拿的是不是伪币,很不容易。1941年以后,由于国民党政府对于边区政策的转向,加上日本侵略战争方面推进,边区政治经济环境恶化,伪“联银券”流通范围扩大,本币市场退缩、币值下降,1940年1月冀南币与伪“联银券”的兑换比价是1∶1.2,到了次年的1月跌至1∶0.55,到了1942年1月又跌至1∶0.31。种种迹象表明, 简单的行政手段还不足以赢得这场货币之战,还需要使用其他的手段,这便是1942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经济手段。

在1942年之前,本币把“联银券”简单地视为非法的、必须清除的不该存在的货币,而没有看到货币背后的经济实力、经济活动和经济信用。不能简单地把货币财富加以没收,因此也不能简单地让“联银券”消失。1942年之后,本币把“联银券”视为一种正常流通的、需要慢慢清除出场的“外汇”,看到了这种货币背后的经济实力、经济活动和经济信用,并开始有效地使用汇率杠杆,充分发挥汇率杠杆的调节功能。首先是对汇价进行管理。主动掌握汇价,积极组织出口,努力扩大“外汇”来源。使用“外汇”重点是进口军民必需的物资。同时设置“外汇”交易所,保障兑换,掌握黑市,把一切“外汇”交易尽可能控制在交易所内。既然把伪币作为外汇对待,进出口贸易对于汇率变动具有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因为强化对于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实现进出口平衡,是与伪币进行斗争的重要方面。根据地一方面对进出口贸易进行分类管理,随着贸易情况变化调整奖励、许可、限制、禁止的货物种类;另一方面鼓励出口,采取灵活的出口政策,实现政府物资的集中出口、群众劳动产品的零星出口以及以货易货等出口方式的多样化,争取进出口平衡,维持适当的“汇率”水平,不断增强本币的吸引力。这两项措施,在稳定本币币值、提高本币信誉、巩固对伪币的斗争成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后来,各方面的不断斗争,边区形势不断好转,经济力量不断增强,伪“联银币”的流通范围越来越窄,最终被彻底排除,边区的货币实现了对“联银券”斗争的重大胜利,边区的本币实现了独立与统一。

如果说华北战场上的货币之战是在本币与伪“联银券”之间进行的话,那么在华中战场上的货币之战则是在本币与“中储券”之间进行的。与侵入华北的做法一样,日本在侵占上海之后就开始使用自制的“货币”。1937年11月开始使用军用票,1939年5月开始发行伪“华兴银券”。1940年12月成立伪中央储备银行,开始发行伪“中储券”,流通在长江中下游日伪控制区,成为地处苏皖的华中各根据地的打击对象。在这场斗争中,各根据地采取因地制宜、各个击破的策略,在巩固的根据地区域对伪币一律没收,严格取缔黑市;在边沿区和游击区则从实际出发,对小额伪“中储券”暂不没收,以免给这些地区的人民生活增加困难,但严格禁止内流。在一定时期内,为了方便边沿区和游击区群众交纳税款和充实对外支付手段,也曾用贬值办法,征收部分伪“中储券”,后因伪币日益贬值,人民拒绝使用,也就不再收受伪币。待到日本投降,汪伪政权垮台,伪币失去依托,华中根据地边沿区的伪“中储券”很快就被新成立的华中银行消灭了。

三、本币与法币之战

本币对于法币的斗争,有别于对于伪币的斗争。对伪币需要坚决打击,而对法币则需要有打有拉,有斗争有联合,有限制有利用。一方面,自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至抗战前夕,除一部分为地方军阀控制的省,法币流通数量较少或尚未流通以外,在抗战前法币是全国的主要通货。根据地必须接受这一业已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必须使用法币。另一方面,法币的动荡源于先天不足,本币不可能把自己的希望与法币始终联系在一起,必须考虑逐步摆脱法币,建立起自己的货币发行体系,开辟自己的货币市场,稳定自己的金融,发展自己的经济。共产党与国民党两条抗战路线的既斗争又联合的方针,也决定着本币对于法币斗争策略的双重性和战略性。

与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斗争策略相似,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区域,对于法币的政策又存在着明显的多样性。总的来说,在边币、抗币发行初期,由于没有实力与法币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只能对法币采取联合或维护的政策。当然,也有政治方面的考虑,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抗战后期,随着根据地银行的发展,以及发行的边币、抗币信用程度的提高和流通范围的扩大,开始对法币采取限制和禁用的政策,尽管不同地区的进度和措施有所不同。

从区域分布来看,受法币的影响程度,以及摆脱法币的具体情况,决定着不同地区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就当时的几个主要的根据地而言,晋察冀根据地在这些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斗争比较顺利。而陕甘宁和苏北两个抗日根据地对法币斗争要复杂曲折一些。

(一)晋察冀边区货币之战

晋察冀边区是取得本币独立地位最早的根据地。根据地建立之初,为了扩大自己的货币发行,借用法币的信用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联合法币对于本币初期信用的建立和扩大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当时法币还是边币的标价符号,边币与法币按1∶1投放市场。开始发行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还要通过法币解决流通问题。当然也不能陡然增长太快,以免失去物质基础。当时还有一个考虑,就是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暂时保留法币,任其自由流通亦是合乎情理。但后来敌伪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为法币的币值稳定受到伪币的极大冲击,边币先前采取的“盯住”法币的做法已经不能起到稳定金融、保障经济发展的目的。至此,面对大量发行伪“联银券”吸收法币,套取根据地外汇的做法,边区政府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于1938年6月做出了禁止法币流通的重要决策。 为合理解决民间存在的法币出路问题,政策规定允许人民持有和保存法币,但若使用必须在交易前到兑换机关兑换边币;如需要携带法币出边区,也可到边区银行兑换法币。同时严禁不法商人私运法币出境。由于动员和准备工作充分,只经过10个月就取得停用法币的胜利,但在对外交往中,法币仍然可以得到兑换。皖南事变后,国共两党关系恶化,根据地在政治、经济和道义方面取得了更多的独立性,从而决定边区银行和税收贸易机关不再收受法币。边区银行对法币只兑出,不兑入,法币随之大幅贬值,每元法币只换边币0.7元或0.8元,边币很快在晋察冀边区成为独立自主的货币。

(二)陕甘宁边区货币之战

陕甘宁边区在当时是共产党的政治中心,货币之战受政治的影响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在抗战开始之际,根据国共两党的协议,法币为市场流通的主币,而边区当时流通的苏维埃币则由边区负责收回。后来由于辅币缺乏,陕甘宁边区银行以公营商店延安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了“元”以下的代价券,保证市场对于辅币的需求。皖南事变给国共两党的合作蒙上了挥不去的阴影,也使共产党更加注重在抗日旗帜下发展自己的力量,为边币重新大量回归市场奠定了必要的政治基础。同时,国民党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停发对八路军的军饷,也迫使共产党把目光集中在自力更生发展边区经济方面。1941年1月30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禁止法币在边区使用的法令,同年2月18日授权边区银行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券(即边币), 规定边区境内只准使用边币。但对法币跨出根据地的流通还是给予了充分考虑。陕甘宁边区财政厅为此还制定了审批法币出境的实施细则,规定对向外购买边区必要的物资或有正常用途要求兑换法币者,经有关机关或财政厅核准,可向银行兑换法币。

与此同时,为确保边币迅速占领市场,对货币投机活动进行了坚决打击。1941年12月发出布告,重申一切交易、计价均以边币为准,除货币交换所外,任何人不得在买卖货币中渔利,违者以破坏边币罪严惩。同时颁布《破坏金融惩罚条例》,进行广泛宣传。1942年7月在贸易方面也进行了制度安排, 要求对于需要的货物进行集中采购,对于出口产品坚持半数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减少对于法币的使用。这些措施符合当时当地的环境,致使边币流通逐步扩大,币值相对保持稳定,信用逐步提高。到了1943年6月,边区银行综合物资管理政策,公布了《管理外汇办法》,将法币视同外汇,由货币交换所进行管理和兑换,进而推广边币流通,缩小法币市场,平衡进出口贸易。这种通过规范贸易、整顿市场、加强外汇管理的举措,有效稳定了金融市场,保障了边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边币成为主币地位的建立和巩固,为新中国成立之后乃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稳定政策,尤其是外汇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积累了可贵的成功经验。事实上,陕甘宁边区的货币之战并非一帆风顺。这些可贵的成功经验是在许多教训中取得的。

(三)苏北抗日根据地的货币之战

苏北抗日根据地在当时是军事战区,货币之战受军事的影响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与以上两个根据地相比,苏北根据地的货币之战开战的时机稍微偏后,因为直到1941年初才在该地区成立了可以发行货币的江淮银行。由于受敌人“扫荡”影响,该银行发行的“货币”——江淮券尚未问世,市场流通的主要是法币。同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国民党的官僚资本银行被敌伪接收,法币在长江下游和华中敌后已无法更新,市场上出现按法币票面新旧程度折扣使用的情况,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法币作为主要流通货币的优势地位。对此,中共华中局决定成立盐阜银行,发行盐丰券,逐渐代替一部分法币流通,而对法币继续采取任其自流的立场。1942年6月汪伪政权宣布分地区先后禁止使用法币,使敌后根据地人民的许多法币无法使用,从而遭受很大损失。对此,苏北根据地除增加发行抗币外,对法币采取了逐步限制的政策,将票面1元的新抗币做法币5元使用,将13种大宗出口物资实行易货办法;停用中国农民银行票,限用国民党政府银行的法币,并在1943年3月反“扫荡”结束后,对法币实行进一步的限制。一方面征收税款、催还贷款一律收受抗币,另一方面继续压低法币价格,将1937年国民党政府银行发行的票面完整的10元法币折合抗币1.5元;政府对外债权债务亦按上述比价以抗币清偿,压缩市场法币流通数量,减少人民的损失,最后逐步确立了抗币的主币地位。

四、本币与杂钞及土票之战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除了面临与伪钞、法币正面战场的战争之外,还伴随着与杂钞和土票的全方位的斗争。与两大战场的货币之战所不同的是,杂钞和土票的信用和威力比伪钞和法币要小得多,但由于种类繁多,民众难以有效识别其信用,因此斗争就显得更为复杂,需要采取各个击破的方针加以解决。总的来看,这场斗争开始的时间较早,结束的时间也较早。

抗战初期流通在各根据地的土票和地方杂钞,基本上是由国民党、敌伪和豪绅商号三方面发行的,大部分受敌人操纵。敌伪在推行伪“联银券”的同时,还将大量省钞、杂钞以及各种土票挤向边区,套取边区物资,扰乱边区金融。各边区在宣传教育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采用各个击破的办法肃清土杂钞。1938年5 月首先将敌伪印发的河北省银行5元券和小票以及河北官钱局的铜元票禁止流通。接着1939年1月鉴于敌人禁止北洋保商银行钞票流通,边区借机宣布停止使用。同年5月又宣布停用平津杂钞,同时将数量较多的河北省银行钞票(冀钞)贬值使用,敌占区九折,边区七折,使冀钞纷纷流向敌占区,几千万冀钞至8月全部排出。1939年底至1940年初,市场边币辅币已有一定数量,政府令各县整理土票,凡发行人仍在边区境内者,限期自行收回,如发行人逃亡,由政府贬值兑成边币,以照顾群众利益。1940年初对山西原来流通的四行晋钞和土货券加以肃清。加上停用法币,至此基本结束了边区货币流通的混乱状况,为正面战场上的斗争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五、基本经验

根据地之所以能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货币之战中取得最终的胜利,除了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正确领导和行动之外,关键是在货币发行方面坚持了三项原则:在发行目的上坚持了独占发行,在发行规模上坚持了稳价发行,在发行过程中坚持了量力发行。

货币发行的目标是什么?是独占还是与其他货币共存?这是货币发行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所谓独占发行,就是建立独立自主的本币市场,在根据地内不和其他币种同时流通,这一点在本币与伪币、法币以及杂钞和土票的斗争中表现得非常突出。独占发行毕竟是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这在法币不稳定的情况下显得尤其必要。不论是陕甘宁边区、晋察冀边区还是苏北和山东抗日根据地,争取独占发行的斗争向来都是主要的目标。最早实行独占发行的是晋察冀边区。1938年该边区行政委员会就宣布,边区银行发行的货币是边区的本位币,是市场惟一的交换媒介,禁止法币、杂钞流通,禁止伪“联银券”入境流通,禁止银元流通。1939年5 月实现边币市场一元化。以后其他各根据地也逐步实现这一目标,并在解放战争时期逐步统一了全国的货币发行。

货币发行需要多大的规模,这是货币发行必须回答的第二个问题。根据地并非一开始就遵行稳价发行的原则,也就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货币发行规模的原则,只是经历了几次曲折之后,才逐渐总结和遵循了这条原则,并在以后的金融稳定方面开始坚持这一原则的。1941年上半年陕甘宁边区为解决资金短缺,曾不考虑市场上经济增长水平,盲目提高发行速度,从而引发通货膨胀和金融动荡,进而影响经济发展。由于超规模发行,使边币与法币比价由1∶1跌到2∶1(11)。另外一个明显的例子发生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山东根据地。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山东根据地的北海银行只发行少量的北海币,与法币共同流通,保持固定比价,禁止伪币流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由利用法币转为排挤法币,加上法币贬值,1942年从四周流向山东根据地的法币有几亿元,相应数量的物资被掠夺,以致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人民受到巨大损失。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抗日民主政府断然排挤法币,大量发行北海币,建立独立自主的北海币市场。同时,将法币贬值,宣布北海币对法币的兑换率由1∶1改为1∶2,但由于当时市场货币流通量已超过实际需要,提高北海币的比价并未起到应有作用,还是随法币跌价而跌价(12)。

量力发行的原则,得到了较好的坚持。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根据地依照各自所处环境的不同,采取分散发行货币的方式进行货币发行,二是各根据地依照各自财经发展状况确定发行规模,三是各根据地依照支持生产和贸易的目标发行货币。

不言而喻,货币发行与货币流通密不可分。之所以能够保持货币的独占发行、稳价发行和量力发行,关键是在外汇保障机制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使外汇机制有效地为货币流通服务,没有出现过度的外汇市场的投机活动。

总的来说,抗日战争期间的货币之战给我们今天的金融稳定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一,货币发行要充分考虑稳价问题;其二,货币流通要充分考虑外币和汇率的影响;其三,经济健康发展是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如果我们在今天的金融稳定中牢牢把握这三个方面,金融稳定便有一个较好的基础。

注释:

①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在抗日战争时期处于“货币春秋”。当时流通的货币不仅包括外国的英镑、美元、日元,而且包括本国的法币、边币、抗币、伪币以及其他一些不同银行、不同部门发行的准货币。

② 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不存在统一的根据地的“本币”。当时在不同的根据地有着不同的货币。包括193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边币,山东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1939年晋察鲁豫边区冀商银行发行的冀南币。1940年晋绥边区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西农币,等等。各根据地发行的边币、抗币投入市场后,在与敌伪顽货币开展不同形式的斗争中,建立起区域性的独立自主的货币制度。这里的“本币”泛指根据地银行发行的货币。

③ 法币即当时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

④ 《中国近代金融史》编写组:《中国近代金融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84年,第234页。

⑤ 《中国近代金融史》,第235页。

⑥ 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十年来中国金融史略》,1943年,第113页。

⑦ 1946年2月4日,国民党政府在开放黄金市场的同时放开外汇市场。公布的《管理外汇暂行办法》及《进出口暂行办法》明确了开放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把外汇汇率由美元1元比法币20元,改为美元1元比法币2020元,设置5亿美金的外汇基金,并指定中外银行27家为买卖外汇的指定银行,充分供应外汇。

⑧ 许涤新:《官僚资本论》,南洋书店,1947年,第75页。

⑨ 《中国近代金融史》,第298页。

⑩ “伪币”即抗战时期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发行的货币。

(11)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五),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28页。

(12) 薛暮桥:《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经济工作》,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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