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科技园区现存问题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园区论文,民营科技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营科技园区是指由以民营为主及以国有和集体为辅的多种所有制成分的科技企业构成且自身按照“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则进行管理的园区。民营科技园区顺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创新体系和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民营科技园区的创办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模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自1992年我国创办第一家民营科技园以来,现今已经在十多个省市总共创办了三十多个民营科技园区,其中涌现出不少成功的范例。但是,目前我国部分民营科技园区也同样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资金短缺,建设目标尚未完成
我国的民营科技园区从地理位置、空间分布来看,其在交通、资源和地理环境等各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选址时都曾得到精心详细的论证。民营科技园区建设目标主要包括征收土地、整修场地、兴修公路、建造厂房、绿化环境以及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等工作。但是,就园区自身的建设情况而言,除了少数园区建设得比较好外,部分园区尚未完成建设目标,有的要么绿化工作没有落实,有的要么生活服务设施、娱乐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跟不上。在“国科政字[1996]076号文件”中, 国家科委调查小组也不得不承认“在园区建设和发展中,有少数园区未能达到或基本达到建设方案规定的最低目标,未完成国家科委的试点任务”。
民营科技园区的建设任务艰巨,完成建设目标所需资金巨大。但是,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民营科技园区投入的建设资金普遍偏低,比如,在我们所调查的几十家民营科技园区中,大多数园区投入的建设资金只有一亿到两亿元,投资超过两亿元的只有三家,低于一亿元的却有四家,有一家园区投入的建设资金甚至只有0.2亿元。另外, 部分园区的建设资金至今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落实。
二、融资渠道不宽,融资不畅
民营科技园区得不到政府的拨款,也不能获得像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享受的那种特殊待遇。在资金筹集上,民营科技园区实行“自愿筹资”,但是,在现实情况下,这种仅靠少数几个人自筹资金的融资方式,想要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并非易事。通常来讲,除此之外,最直接的融资渠道就是银行贷款。
但是,许多民营科技园区反映很难从国有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长期受旧思想禁锢,民营历来受轻视,尽管这种情形有所改观,但民营机构从银行获得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相比较而言要更加苛刻;二是,我国银行业正在改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在当前经常出现坏账、呆账和滞账等情况下,同时还要考虑需要保证足够的资本金和维持自身周转、维护自身利益,银行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在作出拨放贷款决定时自然要十分谨慎;三是,我国民营科技园区的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我国民营科技园区尚处在建设初期,没有多少可作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对于民营科技园区来说,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极其艰难而渺茫。
三、园区规模小、产业结构趋同,辐射能力弱
大多数民营科技园区引进的企业数目不多,大多数民营科技园区引进的民营科技企业不到100家,有两家园区甚至仅仅只引进了2家民营科技企业,表明这些民营科技园区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从平均企业职工人数来看,所调查的14家民营科技园区内每家企业平均只有职工37人,由此可见民营科技园区中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属中小型企业;从经济效益来看,在这14家民营科技园区内,1997年度总收入超过一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只有14家,占14家园区内企业总数的0.6%, 这从另外一方面充分表明目前大多数园区内的民营科技企业规模不大。
从技术研究和生产开发能力来看,14家民营科技园区共承担国家级技术项目56项,省级技术项目148项。这一数据明显很低,而且, 值得指出的是这还并不意味着民营科技园区本身具有科研开发能力。从目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民营科技园区内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或科研院所。当前,由民营科技园区牵头,许多民营科技企业开始与高校等科研院所联系,对后者的科研成果采取一次性买断,或拨出一部分资金请科研机构来对其技术进行改进,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这一办法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民营科技企业来说非常切实可行。但是从整体和长期来看,这种做法略有容易产生短视行为、注重短期利益之不足。
在产业结构方面,部分园区(如云南民营科技园、上海嘉定民营技术密集区、安庆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莱州民营科技密集区等)有一定特色,把科学技术与当地的丰富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因而产业上的个性、特点就比较鲜明,进而其发展的后劲就比较充分。但目前多数民营科技园区还没有搞好两者的结合,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彼此雷同、模仿现象。这样不可避免地带来重复建设,造成资源和人力的巨大浪费。
民营科技园区内的民营科技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产业结构雷同,这样,民营科技园区的区域经济带动作用和园区内企业的辐射能力就必然受到限制而略显微弱。
四、管理体制不完善,政策不到位
目前,我国民营科技园区在管理上还比较混乱。我国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反映在民营科技园区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的设置等方面是有的民营科技园区的“民营”特色难以凸显。目前,绝大多数民营科技园区都是由市、地级科委和各级政府来主管,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也主要是由各级各部门行政干部兼任,尽管民营科技园区管理者承认,在建园初期,政府官员的参与能使民营科技园区更及时更容易地获得支持,但从长期来看,民营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权限规定不十分明确的话,这将会使管委会对民营科技园区的管理缺乏力度,因为,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职责、不同的思考处理将造成管理关系的不顺畅,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民营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和发展。
其次,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就民营科技园区的管理体制问题制定专门文件,只是地方上各自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民营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由于地方政策权威性不强以及各方理解不一致而容易产生偏差等原因,这些优惠政策往往难以得到具体落实。比如税费返还问题。按照政策规定,民营科技园区内的民营科技企业所上缴的税费实行部分返还,归民营科技园区支配,维持其正常运转。但是,由于目前体制不健全,民营科技园区未建立一级财政,致使民营科技企业上缴的税费不能实现返还。此外也是由于政策不到位、体制不健全等缘故,使得本来按政策规定也应归园区支配的经费比如土地出让费等相当一部分税源流失。这样就导致了部分园区举步维艰,管理缺乏效率,这种状况严重限制了这部分民营科技园区的长足发展。由于政策不到位,致使部分民营科技园区原本设想的良性循环不能实现。
另外,由于我国民营科技园区发展还不成熟,仍处在摸索阶段,这方面的管理人才也比较欠缺,因而在对园区及园内企业进行管理时,容易产生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园区已经意识到对入园企业的审批不够严格,有的企业污染严重,不利于园区的长远发展,有的园区则意识到本身缺乏特色,或产业结构不合理,也有的由于经验不足,在引进外资企业时上当受骗。
以上问题是我国民营科技园区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每家民营科技园区都存在上面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事实上,许多民营科技园区在某些方面处理得非常好,因此,民营科技园区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上面所反映的这些都有望得到解决。
民营科技园区融资渠道不宽、融资不畅导致资金困难,资金短缺导致园区建设目标难以完成、硬环境条件差,落后的硬环境则直接影响到民营科技园区招商引资的力度,而招商引资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入园的数量和质量,入园企业数量少、层次低,这又影响到民营科技园区的管理经费,严重影响到民营科技园区的建设进程和发展速度,牵制了园区的管理及其辐射等功能的发挥。因此,资金短缺是民营科技园区发展的一大掣肘,解决问题的关键一则在于融资渠道的拓宽,二则有赖于政策的支持。
值得庆幸的是,这一问题已经不仅为民营科技园区及园区内的企业所认识,而且已经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据报道,目前北京等省市纷纷召开座谈会,商议鼓励通过证券行业与民营科技企业的联姻来谋求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由此所形成的良性循环对于切实有效地解决民营科技园区的融资问题确实是一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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