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营运组织结构的设置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组织结构论文,实质论文,形式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某种意义上讲,营运组织机构是否能与上层的公司治理机构协调运行,营运组织在运营中是否做到真正有效,这是我们面临的更为现实的问题。也就是说:实质重于形式。如何在组织架构的设置过程中抓住要点,解决规模扩张与组织效率这一对管理中的矛盾对企业的影响,既是我们确定组织架构设置原则的依据,也是营运组织能够适应公司治理结构,在管理中做到真正有效的前提。我们认为,组织架构的设置必须遵循一些原则:
1.形式合理:即公司治理架构及营运组织的设置形式必须要与企业所在市场的相关法律规范相适应;
2.效率优先:公司治理的结构中营运组织的具体划分、设置、运作必须以公司战略为导向,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效率为目标;
3.实质重于形式:法律规定是设计公司架构时的外生变量,而不是内生变量。良好的法律制度并不会限制商业决策的自由,相反却能保护经营者的利益;我们在规划未来管理架构方向时,应该以经营战略和企业价值创造的效率为主要原则,建立实质性的管理架构;并以此为主导,最后将管理架构融入法律架构的框架中,保证实质和形式的一致性;
4.适时进行调整:不管是法律架构还是管理架构,在其不适应相关的法律环境或整体市场经营环境的时候,就应该进行适应性调整。管理者不应在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设置等问题上,过度拘泥于已有的形式,而应当以整体治理架构的完整、有效为惟一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