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 山西 长治 046000
摘 要: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城市城市建设总目标中,指路标牌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治市虽然冠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大魅力城市”等称号,但其城市知名度低、经济基础薄弱,因此提升城市形象,是长治市开展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必经之路。本文从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旨在为长治市城市化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长治市城区 指路标牌 城市化建设
新型城市化建设要求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上“四位一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新的发展重点。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提出: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提高城市管理水准。因此,当前城市化建设中要充分重视语言生态,把建设和谐语言环境作为战略中心任务。
一、城市形象建设中指路标牌的设计原则
1.整体系统原则
城市形象是一个有机的系统构成,指路标牌设计要围绕城市的整体规划,通过图形、文字、色彩等视觉元素构成一个系统。图形的设计要综合历史、美学、文学多种元素,体现城市形象的核心价值;文字作为图形的补充,是对标志本身含义的深度解读,反映设计者的文化创意;色彩设计应当醒目、直白,能够营造出特定的视觉效果。
2.易见易读原则
指路标牌是通过影响受众视觉完成意义的传递,因此在设计上要考虑视觉上的冲击性,抓住受众的注意力。指路标牌的颜色、尺寸、位置、字体大小要和周边环境有明确的区别性,传达信息要准确、明了,图形文字符号要直观简单。除此之外,指路标牌要有科学合理的信息量,既帮助受众在短时间内完成定位和定向,又能最大限度地传递信息。
3.协调规范原则
协调性是指指路标牌要和其他表明道路信息的标识在信息上完全一致,不能互相矛盾,要体现社会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指路标牌设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范和标准,要通过专业机构的整体规划,体现出一致性,以此保证道路参与者对信息的理解和接收,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出一些具有负面影响的标识符号。
二、城市化建设中长治市指路标牌存在问题分析
长治市城区转变发展思路、重抓公共服务,统筹布局规划,指路标牌建设已经渐趋完善。城区内主干道基本实现指路标牌全覆盖。同时,指路标牌体现了长治地区悠久的历史文化,反映了城市文化形象。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语言文字
根据笔者调查统计,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在语言文字方面存在诸多不和谐现象。一是长治市内不同路段或同一路段的不同标牌书写系统各不统一,有路名+汉语拼音、路名+英文翻译、路名+汉语拼音+英文翻译等形式,且汉语拼音和英文翻译大小写书写形式不统一。二是汉语拼音运用不规范。拼写错误是最低级错误。按照国家标准,指路标牌汉语拼音分写应该以词为书写单位,但长治市城区汉语拼音分写不规范现象比比皆是。三是双语及多语标牌有一定运用,但不构成国家化语境。
2.符号载体
长治市城区指路标牌设置基本遵循了国家相关标准,城市主要干道基本都设置明显的路名牌,满足了城市寻路定位的功能要求。但长治市指路标牌造型千篇一律,没有城市特色。部分标牌过于陈旧,个别指路标牌遭到破坏和污染,没有及时更新维护,不能较好地引导市民识别城市道路;同时整体指路标牌在高低标准、位置设置上没有得到统一的规划,未能体现城市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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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号功能
指路标牌应当为居民提供完整系统的道路信息,包括位置信息、道路信息、方向信息等。从长治市现有指路标牌看,基本没有标注道路相对距离和道路编号;城市导向标识缺乏统一标准,内容简单、粗糙、缺乏时效;在一些大型的交叉路口和个别小路,缺乏相应的预告标志,司机和行人容易走错路,造成不便。
城市的发展是来源长久的文化积淀。长治市指路标牌还停留在功能性阶段,忽略了导向所应体现的城市精神文化元素。长治市街道命名规则混乱、城市街道名称时有变更、受众缺乏文化认同,这些都不利于城市文化建设的稳定性。
4.符号传播
指路标牌作为一种设计产品,由于设计者的知识层次和设计经验不同,不同的城市有着不同的符号呈现。长治市当前指路标志仍存在不少问题,现实中“看着指路标志迷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原因在于政府和相关机构没有承担起符号传播的功能。长治市相关媒介、官方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等媒介平台上,从未出现指路标牌相关的宣传推介。同时,指路标牌没有较好地实现商业化运作,广告位置版面较少,不利于指路标牌建设相关资金的投入。
三、长治市城市化建设的思考
1.严格遵循书写、翻译规范,提升城市语言形象
语言规范是城市语言和谐的保障和前提。长治市在新型城市化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循书写和翻译规范。政府要结合城市语言发展变化的情况,形成以学校教育为基础,新闻媒体为辅助的模式。同时,要引进培养语言工作人才,聘请专业的语言设计人员,扶持民间团体组织参与指路标牌的设计,开展广泛的社会调查;语言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耐心,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提高翻译的质量和准确度,进而促进城市地域文化的传播。
2.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指路标牌保护机制
指路标牌的制定部门是市地名办和交警部门,两个部分对于指路标牌的设置、书写形式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了指路标牌系统的混乱。城市形象建设工作的推进,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参与,形成一个统一的指路标牌建设机制。应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各自的权责纳入到城市建设的系统中。政府部门要投入专项资金,派专人对指路标牌定期维护和更换。市语委要联合教育局、城管局等部门,定期开展对指路标牌语言文字标准的规范管理。同时,学校要承担语言文字规范的培养和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体系。在具体落实操作中,要分步骤、分阶段进行,重点关注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机构的指路标牌规范,逐步推进城市文化建设。
3.明确城市发展定位,打造城市个性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对外开放的全面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城市化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各大城市的共识。选择并确立合理的城市发展定位,是长治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客观要求。当前,长治市应立足红色文化的优势,着力打造文化城市和宜居生态环境,针对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加大对红色文化的投入,重点对红色旅游地的指路标牌设置、文字规范、英文翻译等投入人力物力。
4.指路标牌与现代传播手段相结合
长治市媒体资源主要有长治电视台、《长治日报》、《长治晚报》、长治广播电台等,应当充分利用传统媒介资源,实现对指路标牌的宣传,加深与受众的联系。媒体要充分认识指路标牌对于打造文明城市,保护城市外观语言的重要性,定期宣传相关规范法规,开设专题板块,揭露城市指路标牌建设中的不文明、不规范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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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吴星晨 史素芬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8年11月总第28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6
标签:标牌论文; 长治市论文; 城市论文; 长治论文; 城市形象论文; 语言论文; 汉语拼音论文; 《教育学文摘》2018年11月总第28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