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我国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和趋固化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富差距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在讨论我国贫富差距的时候,人们更多注意到的是不同群体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程度(基尼系数)以及产生的原因,却较少关注贫富差距在代际之间的传承性问题。这是否意味着我国还不存在这个问题呢?或者说这个问题对我国社会运行还没有产生被人们明显感受到的影响呢?实际上并不如此,如果仔细地分析和研究,就会发现这种代际传承已经出现,并且在进一步扩大着我国的贫富差距程度。
何谓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简明地说,就是指上一代的富裕或贫穷传递给下一代,即富人的后代仍然是富人,穷人的后代仍然是穷人。社会学在对各国的社会流动研究中提出了阶层开放度概念,意指人们在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程度,如果富人的后代仍然保持富人,而穷人的后代不能成为富人,说明阶层之间基本上不存在开放度,缺乏跨阶层流动。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是比较僵化、凝固的,这样的社会也就缺乏活力、合理性和公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不少人首先富裕起来。比如,私营企业主群体从无到有,已经成为规模达上千万之众的一个阶层,他们的富裕显然覆盖着他们的家属和亲友,因此而富的人数就更多了。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国家社会管理者也跃入了相当富裕的阶层。由此可见,我国的富裕人群在不断扩大,意味着有更多的人由穷而富,实现了经济地位的提高。但是,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收入提升并不是很快,甚至出现相当数量的人不但没有获益、反而受损的社会现象。所以,贫富差距也就比以前更大了,表现在:基尼系数增大,已经超过世界公认的0.4警戒线;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从1978年的1∶2.3扩大到现在的1∶3.32,有研究认为已经达到1∶6的水平,属世界之最。
2001年我们在全国做的抽样调查(下表和下图)表明,我国的贫富两个阵营已经成型。在他们14岁时,虽然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17.45倍,比现在还大(现在是9倍),但是其他8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并不是很大,而且现在沦为无业失业和半失业者阶层中的不少成员在14岁时的家庭收入还是相当高,现在跟过去最大的差别是十大阶层俨然形成两个贫富差距明显的阵营:其中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成为富裕群体,而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成为低收入群体,其中农业劳动者属于最低收入者。需要指出的是,收入调查是一项比较困难的工作,很难准确地测量收入水平,一般来说,越是富裕的人会越多地瞒报他们的收入,其实际收入远远超过我们调查所反映的水平,相反低收入者的收入透明度相对较高。就此可以断言,这两个阵营的差别比我们调查所反映的差别更大。
事情不止如此,下图表还显示出这样一种趋向:私营企业主的高收入地位和农业劳动者的低收入地位没有因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们在其小时候的家庭收入就比其他阶层的家庭收入高,而农业劳动者在其小时候的家庭收入也是最低的,这明显地透露出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迹象。在两个已然成型的贫富群体的格局下,贫富的代际传递也有了相应的依托:富者更富,富者的后代承受着富者的遗产和资源,同样贫者的后代也只能继续忍受着贫穷的煎熬。在这里,市场机制的作用、体制的缺陷、社会结构的惯性以及价值观念的影响,进一步促成了贫富差距的代际传递。
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变迁,新的社会结构格局已经形成,并呈现出一定的结构惯性,最明显的表现是阶层之间存在着越来越明显的界线,跨阶层流动特别是底层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在减少,而收入差别是阶层差别的一个重要指标,跨阶层流动的减少意味着底层成员的收入提高陷入了困境,缩小贫富差距的可能性也在减小。我们的调查表明,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开始,农业劳动者和城镇待业无业人员等处于底层的成员率先从改革中受益,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从1∶2.3缩小到1∶1.8),与此同时,他们中有一些人转变了职业身份,向其他阶层流动,带动了一些新阶层的出现,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等,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大幅增加。“大约2/3的私营企业主在开办私营企业之前从事着蓝领职业:其中,……29%来自农业劳动者”(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58页)。至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经理人员阶层,在80年代还有1/5来自中下等级的工人和劳动者。但是,到现在,中、下等级的阶层成员向最高等级流动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比如个体工商户在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还有机会成为私营企业主,但是现在没有多少可能性了,接近3/5的人停留在阶层内部,2/5的人向比其低的阶层流动。至于比个体工商户地位更低的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和农业劳动者乃至失业半失业人员就更没有机会向最高等级的阶层流动,比如能有机会向最高等级阶层流动的农业劳动者不到2%。与此相反,最高等级的阶层成员基本上没有出现向底层流动的现象,而陷入底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自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农业劳动者阶层以及个体工商户。中下层人员也只能在相邻的阶层之间流动。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每个阶层的代内,而且出现在代际上。也就是说,底层和中下层的子女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在明显减少,特别是农业劳动者成为代际继承性最稳定的阶层;与此同时,最高等级的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代际继承性也变得越来越明显。这意味着在高层、中上等级阶层与中下层和底层之间逐渐显现出难以跨越的社会结构鸿沟,底层的贫困也就传递给了他们的后代,同样中上层的富裕也由他们的子女承袭。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问题。
除了社会结构本身具有强大的惯力外,与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不同的是,市场有了很大的变化,体制改革开始触及改革者自身以及优势群体的利益而难以推进,一些制度性缺陷不但没有在改革中得以消除,相反在经济发展中被一些优势群体所利用,从而在下层与上层之间构筑了许多难以超越的屏障。首先,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这意味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也意味着“市场垄断”现象开始出现。如何突破“市场垄断”,在体制上还没有任何创新。比如,我国内需不足问题多年得不到有效解决,国家和各地没有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风险基金的支持以及其他制度性风险规避机制,银行体系还没有从机制上强有力地支持个人创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等等。与此同时,在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营中,行政垄断仍有相当大的影响。所以,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农民、下岗工人甚至连大学生创业也不如短缺经济时代那么容易,个体工商户要成为私营企业主的可能性大大下降。
其次,社会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格局没有出现根本性的改变,“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就业难”越来越突出,已经对中下层成员构成沉重的生活压力。我们曾于2001年和2002年赴中西部农村调查,发现教育负担已经远远超过农民税费负担,西部一个非常贫困的县一直是该省的高考状元县,当地农民为了让子女考上大学,不惜举债、勒紧裤腰带,他们提出了“再穷不能穷了孩子,再苦不能苦了教育”的口号,实际上他们也是这样做的。在大学分配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当地农民虽然因孩子上大学而举了不少债,但是当子女大学毕业后,他们通常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但能在短时间内(一般为3年左右)还清父母为他(她)上大学欠下的债务,而且也能改善父母和其他兄弟姐妹的生活。从90年代后期开始教育制度的改革,实行收费制以及自主择业制度,该县的农民很快发现,送孩子上大学,不但不能确保孩子能脱离贫穷,找到一个稳定的“金饭碗”,而且他们的家庭也有可能陷入长期的更加贫困的境地。当时,该县已经出现几十个“大学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在现代社会,教育是实现阶层向上流动的最重要机制。如果下层成员和他们的子女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他们没有经济能力送孩子上大学,也无法确保他们的子女大学毕业后能找到比他们好一些的职业,那么教育不但无法改变下层成员代际地位沿袭的格局,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一种消极因素,正如一些农民说的“不上学永远穷、一上学马上穷”。
就农民工来说,新生代正在成为主力,第二代农民工正在成长中。从第一代农民工到新生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我们看不到有一种向上流动的机制出现。相反,在长期的外出打工中,第一代农民工因年龄增加、伤病或其他无法阻挡的因素,而只得返回农村;而对新生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来说,他们不会像第一代农民工那样轻易地放弃城市而返回乡村,因为他们的外出目的、对农村的感情以及价值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更愿意选择长期留在城市,希望实现身份的转变,真正融入到城市社会。但是,展现在他们面前的现实是,他们不能“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工作更不稳定,甚至处于非正式状态,无法获得体制的有效保护,城市的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和体制离他们很远。他们也不可能在变动不居的工作中积累他们的资历,为他们向上流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他们中的许多人很有可能成为“半城市化”人,也就是说他们返回不了乡村,也融入不了城市。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处于“孤岛状态”,享受不到公共服务,在社会认同上出现只面向内群体的内卷化现象,受社会歧视的状态也无法得到改变。这种“半城市化”不仅会影响这些农民工,还有可能传递给他们的子女,出现长期化、凝固化趋势。
与此同时,城市的社会结构格局也出现了阶层隔离和代际传承的现象。城市贫富社区分化越来越明显。高档富人社区,配以优质的教育、卫生和其他社会资源,不仅凸显了富人具有高质量的生活水平,而且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女获得了更多的发展资源,比如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稀少的高质量教育资源,从而在今后的教育竞争乃至职业竞争中具有更多的优势。相反,呈现衰败迹象的贫困社区也已形成,相应地也缺少优质的社会资源,生活在那里的大多是下岗工人、失业人员和低收入的蓝领工人等,他们过着拮据的生活,有的人无法供孩子上学,特别是上大学;在他们的子女中,初中毕业后不继续上学而去找工作的情况相当普遍,他们往往也是低工资人群之一。在不少这样的家庭中,父母与成人孩子居住在狭小、简陋的房子中,影响到孩子找对象和结婚。由此可知,穷者的孩子在社会竞争、教育竞争、职业竞争中一开始就处于劣势。
相对应的是伴随城市快速扩张和工业化迅速发展而来的一大批“三无农民”,据估计在5000万人左右,他们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中的许多人同样过着艰难的生活。这种状况也进一步决定了他们的子女无法通过教育、工作去改善自己的处境、提高社会地位。他们不能与城市居民那样享受同等的教育机会,更没有经济能力去获得高水平的教育,他们只能在城市的底端就业市场上寻找低收入的工作,甚至有不少人找不到工作。在城市社会,让人感受最深的是,一些原本还过得去的人群在城市扩张和企业改制过程中没有获得好处,反而出现向下流动,坠落到社会底层,由此也将其子女带入了更加恶劣的社会位置,弱化了他们的竞争能力。这就是贫困和底层的代际累计性、传承性效应。
总之,在经济连续保持着近30年世界第一的发展速度的背景下,我国却出现相当一部分人不但不能保持原有的社会地位,反而向下流动,陷入了贫困状态,更凸显出我国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而且,这种分化呈现出结构性分割的迹象,特别是中下层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和可能性在大幅减少,而阶层的代际传承性随之显现。当然这并不是说现在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固化,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已经呈现出固化的危险信号。化解这种危险,已经迫在眉睫。是否化解成功,取决于这样几点:国家能否建立起让所有公民共享基本权益的国民待遇体系,包括真正普及义务教育,公平分配教育资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能否构建强有力的税收调节机制和财政的再分配(特别是传承支付)制度,以有效缩小收入差距;国家能否出台一系列政策和一套有效的制度,以增强底层、弱势群体的发展能力,帮助和鼓励其创业;社会是否能增强自我组织和自我协调的能力,形成多元而相互制衡的社会力量格局,从而有效地调节社会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