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所/许”约量表达式与“所/许”的历时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表达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从历时演变的角度分析汉语“X所/许”约量表达式的类型,并探讨这一结构式以及约量助词“所/许”的源形式。从汉代开始,“所”就与数量短语组成“X所”结构式,魏晋以后则是由“许”与数量短语或数词构成“X许”结构式。“所、许”表示X成分(数量短语或数词)的数量范围,即指称基于它前面的X成分所表示的一种非精确的、大概的数量,作用近似于表示约数的“左右”等。由于“X所、许”结构式在较早时期X成分主要是数量短语,所以这类结构形式实际上就是一种表示数量范围的约量表达式,“所/许”可称为约量助词。魏晋时期以后“许”经常出现在数词后,更近于约数助词的性质。学界以往对于约量助词“所/许”的历时演变问题缺乏研究,因此本文专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讨论。① 一 “许”数量结构式的类型 本节首先从意义着眼,把“所/许”归纳为表示空间度量范围、表示时间度量范围、表示物量范围几个类别,由此显示“X所/许”数量表达式的类型与约量助词“所/许”的分布、变化情况,同时也作为讨论这一数量结构式与约量助词“所/许”源形式的基础。 1.1 “所/许”表示空间度量范围 “所/许”表示空间度量范围是指在“X所/许”数量表达式里,“所/许”表示空间距离(包括静止参照点、运动的起止点)和空间维度(长、宽、高等)以及空间广延(包括面积等)的度量范围。 1.1.1 “所”表示空间度量范围 “所”表示空间度量范围出现于西汉时期,多用在由数词与长度度量词构成的数量短语后构成“数+量+所”。数目是“一”时,“一”有时不出现。例如: (1)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 (2)肾部上及界要以下者枯四分所。(《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3)建章、未央、长乐宫钟虡铜人皆生毛,长一寸所。(《汉书·郊祀志》) (4)当亮六十里所,侦候白宣帝说亮在城中兵少力弱。(《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5)果得一死男,手足完具,色黑,长可尺所。(《三国志·魏书·方技传》) 1.1.2 “许”表示空间度量范围 “许”表示空间度量范围的时代晚于“所”,魏晋以后较多出现。“许”的分布组合也与“所”有同有异,即:有和“数+量+所”平行的“数+量+许”,又有极少用“所”的“数+许+量”。“数+量+许”魏晋时期已较多见,并且后来又出现新的变化。例如: (6)以大绳贯之,又以丈许木锸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7)尝以一珊瑚树高二尺许赐恺。(《世说新语·汰侈》) (8)其体一似覆钟,周圆四抱许。(《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9)椁外四围上下,一切实以炭末,约厚七八寸许。(《朱子语类》卷八十九,礼六》) (10)而今尺蠖子屈得一寸,便能伸得一寸来许。(《朱子语类》卷三十六,论语十八》) 例(9)“七八寸许”的“七八”本身就表示约数,例(10)“一寸来许”则是在“数+量”后有表示概数的“来”,但是又都出现表示约量的“许”,这是唐宋以后发生的新变化。 “数+许+量”出现的时间晚于“数+量+许”,始见于南北朝。例如: (11)寿阳骤雨,有回风云雾,广三十许步。(《宋书·五行》) (12)辽遣骑追之急,夜行,忽有炬火前导,仲德随之,行百许里乃免。(《宋书·王懿》) (13)华林园醴泉堂东忽有瑞云,周圆十许丈。(《南齐书·祥瑞》) (14)来到海口廿许里,掷碇停住。(《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 “数+量+许”的出现表明“许”作为“所”的变体,承继了“所”表示数量范围的功能,而“数+许+量”的产生则体现了“许”较“所”而言,与空间的关系更加疏远,倾向于成为直接附于数词之后的约数助词(表示时量范围和物量范围也都有“数+许+量”的格式,详见下文)。 1.2 “所/许”表示时间度量范围 “所/许”表示时间度量范围,构成“数+量+所”“数+量+许”“数+许(+量)”。时间范围的参照包括时间段或时间跨度,也包括时间点。 1.2.1 “所”表示时间度量范围 讨论“所”表示时间范围,不能避开出自《尚书》的一个例子: (15)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尚书·君奭》) 一般认为,这个“年所”的“所”表示约数,甚至解释为“左右”。但是,这很可能是个误解:按照约量表达式中的数词如果不出现即为“一”的规则,“年所”就成了“一年左右”,然而“多历年所”是说“经历多年”(历时久),而不是要说明某个大约的时间范围或时间段,“年所”是以年作为计时单位,并不是表示一年左右的时间,而且这个例子与汉语历史上可见的“所”表示时量范围的结构类型也不一致(例见下文)。因此,“多历年所”的“所”并非表示约数,也不能解释为表约数的“左右”。后来可见的“多历年所”属于引经据典,已经成语化,如《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裴松之注“皆多历年所,然后众恶乃著”、《南齐书·徐孝嗣沈文季》“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等,“所”都不能解释为表示约数。 由“所”构成“数+量+所”表示时间的数量范围,始于汉代。例如: (16)受读解验之,可一年所。(《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17)臣意即为柔汤使服之,十八日所而病愈。(《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18)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更取妇。(《史记·滑稽列传》) (19)有流星从东南入北斗,长数十丈,二刻所息。(《汉书·天文志》) 1.2.2 “许”表示时间度量范围 “许”表示时间度量范围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取代了“所”,由“许”构成的既有与“数+量+所”平行的“数+量+许”,也有新兴的“数+许(+量)”。“数+量许”如: (20)始有宠,一年许表歇,以乞李道儿。(《宋书·后妃》) (21)一更许,听事前阵散溃,斩毅勇将赵蔡。(《宋书·王镇恶》) (22)往年有意于吏,取三国志聚置床头,百日许,复从业就玄。(《南齐书·王僧虔》) (23)□□□□逐我著檀特山中十二年许。(《敦煌变文补编·须大拏太子本生因缘》) “数+许(+量)”魏晋时期就可见到例子,数词都是以十、百为单位的整数。例如: (24)汉家君天下四百许年。(《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 (25)积四十许日,旦与疆等议曰……(《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26)永明之世十许年中,百姓无鸡鸣犬吠之警。(《南齐书·良政》) (27)某旧二十许岁时,读至此,便疑此语有病。(《朱子语类,卷七十·易六》) 到南北朝时期,已很难见到用“所”的例子,个别的“所”字例还有异文: (28)自后宾客绝百日。(《世说新语·规箴》) 这个“数+所+量”的例子与南北朝时期的“数+许+量”一致,但《世说新语》刘孝标原注“所”“一作‘许’”,表明该时期“许”在表示时间范围时基本上已经取代了“所”。 1.3 “所/许”表示物量范围 “所/许”表示物量范围是指“所/许”表示人或物的大约数量,包括“所/许”表示人与物等个体数量范围和表示容量范围。 1.3.1 “所”表示物量范围 由“所”构成“数+量+所”信“数+名+所”)表示物量范围,汉魏时期可见到例子,但数量很少,“数+所”目前则仅见到一例(例31)。例如: (29)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史记·滑稽列传》) (30)取桐本一节所。(《马王堆汉墓医书》引自魏培泉2004:111) (31)江边诸将无复在者,才留三千所兵守武昌耳。(《三国志·吴书·周鲂传》) (32)河东北界人呼小石甖受二斗所曰服匿。(《汉书·李广苏建传》颜师古注引晋灼) 1.3.2 “许”表示物量范围 “许”表示物量范围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已比较普遍。有“数+量+许”“数+许(+量)”两种格式,而且“数许(+量)”式更为常见。“数+量许”(含“数+名+许”)的例子如: (33)一服即大下,去数段许纸,如拳大,剖看,乃先所服符也。(《世说新语·术解》) (34)大唐迎船十只许来,一日一度运国信物至。(《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 (35)马子、从者七八人许。(《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 (36)诏书四五纸许。(《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 (37)老苏有九分来许罪。(《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例(33)“数段许”的数词“数”本来就是不定数,例(35)(36)的“七八”“四五”本来就是约数,例(37)“九分来许”用了表示概数的“来”,但是这类例子又都用了表示约数的“许”。这与“许”表示长度范围的“七八寸许”“一寸来许”一样,都是唐宋时期发生的新变化。 “数+许(+量)”魏晋时期已经出现,数词一般也是十进位以上的整数。例如: (38)方可三百里,多竹木丛林,有三千许家。(《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39)鲂率吏士七十许人,力战连日。(《后汉书·冯鲂传》) (40)郗公始正谓损数百万许。(《世说新语·俭啬》) (41)从山谷西北行廿五里,见过一羊客驱五百许羊。(《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 与“所”一致,“许”也较少表示容量范围,以下是几个调查到的“数+量+许”(数词为“一”时也可不用)、“数+许+量”的例子: (42)食顷,吐出三升许虫,赤头皆动。(《三国志·魏书·方技传》) (43)视器如一升许,而二人饮之终日不尽。(《后汉书·方术传》) (44)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世说新语·任诞》) (45)阇维舍利斗许,大如豆。(《五灯会元·大沩慕哲禅师》) 二 约量助词“所”与“许”的关系及其源形式 上文分析了“X所/许”数量范围表达式在历史上的类型、变化以及约量或约数助词“所”“许”的分布,下面讨论这类“所”与“许”的关系及其来源。学界以往对于这类问题关注不多,需要重视的是胡敕瑞(2002:116)的有关论述,胡先生说:“随着表处所的‘所’向‘许’发展,表示约数的‘所’也变成了‘许’。这两种‘许’,只是词形相同,意义上没有关系,所以应是同形类推。”胡先生认为,表示处所义的“所/许”和表示约量的“所/许”在意义上没有关系,只是由于表示处所的“所”与表示约量的“所”词形相同,所以当表处所的“所”变成了“许”以后,表约量的“所”也变为了“许”(“同形类推”)。胡先生的论证的确可以给人以启发,不过本文的分析结果与胡先生不同。 2.1 约量助词“所”与“许”的关系 由上节的分析可见,“X所/许”数量范围表达式按照意义主要可归纳为表示空间度量范围、表示时间度量范围、表示物量范围几大类型。按照用“所”或用“许”的不同,又可归纳为“数+量+所”“数+量+许”和“数+许(+量)”三种主要格式。这几种格式在表示数量范围意义类型中的分布并不均衡:“所”比较集中地表示空间长度范围和时间范围,表示物量范围的例子不多,并且基本上是构成“数+量+所”;“许”则出现在“数+量+许”“数+许(+量)”两类格式里,“数+许(+量)”的出现体现了“X所/许”数量范围表达式的历史发展。在时代先后顺序上,“所”“许”也呈现出有无或者多寡的区别。总的来说,表示数量范围首先出现的是“所”,然后才出现“许”,但演变趋势是“许”取代了“所”,到了南北朝时期就基本上用“许”而不用“所”,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近代与现代汉语。因此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说,约量助词“所”是“许”的早期形式。 “所/许”(尤其是“所”)表示数量范围较早的例子与空间有关,表明这是基于“所”的空间语义发生的演变(详细论证见下文)。当“所/许”成为表示数量范围的语言成分之后,也发生进一步的变化,即语义上更加虚化,功能上更加灵活。“所”的结构分布基本上限于“数+量+所”,显然,用在数量短语后是表示相对比较具体的数量范围(有数量就有度量的对象);“许”的分布则除了“数+量+许”外,又有“数+许(+量)”,“许”直接用在数词后就可以认为不表示或不直接表示量的范围(约量),而是表示数的范围(约数),“许”位置的前移(“数+量许”→“数+许(+量)”)反映出其范围指示的辖域由事物的数量转化为数目,而数相对于具体事物的量来说属于更抽象的范畴。 表示数量范围的“许”虽然是“所”的变体,但它不但取代了“所”,而且得到进一步发展并且流行开来。就词形而言,“许”比较其早期形式“所”与处所意义更加疏离,因此在作为虚语素的演变道路上就更加自由。 2.2 约量助词“所/许”的源形式 上文曾经分析过,“X(数量)所”数量范围表达式在早期(汉代)比较多的是表示空间度量范围和时间度量范围,“所/许”表示数量范围较早的例子与空间、时间有关,表明这类约量功能很可能来源于“所”的空间语义基础以及相应的空间表达式,即“X所/许”由表示有界的空间范围演变为表示数量的范围。 从上古汉语开始,处所词“所”就用在由名词、代词等充任的“X”成分后构成“X所”空间表达式,表示以X为参照的空间处所或空间范围。例如: (46)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婚。(《左传·隐公七年》) (47)诊必先谨审视其迹,当独抵死(尸)所,即视索终。(《秦墓竹简·封诊式》) (48)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汉书·高帝纪》) (49)军将贺达、虞咨领余众在船所。(《三国志·魏书·二公孙陶四张传》裴注) 到魏晋时期,“X所”空间表达式的“所”产生变体“许”(东汉仅有询问处所的“何许”),“X许”空间表达式同样表示以“X”为参照的空间处所或空间范围。(冯赫2012)例如: (50)先君手下兵数千余人,尽在公路许。(《三国志·吴书·刘繇太史慈士燮传》) (51)有顷,佗偶至主人许,主人令佗视平。(《三国志·魏书·华佗传》) (52)刘尹至王长史许清言,时苟子年十三,倚床边听。(《世说新语·品藻》) (53)每与周旋行,来往名胜许,辄与俱。(《世说新语·赏誉》) 顺便提到,冯赫(2012)也已经证明,空间表达式里的“所”与“许”是同一个语素(或词位),“所”之所以变为“许”,除“所”在“X所”结构式内后附、甚至黏着化的功能变化因素外,也还因为“所”、“许”语音相近(“所”,上古音山母、鱼部,《广韵》踈举切;“许”,上古音晓母、鱼部,《广韵》虚吕切)。对于这个问题,本文不再多加叙述。 “所/许”由用在名词、代词等的后面表示空间范围,演变为用在数量短语或数词后面表示空间、时间度量范围,是空间范畴向临近的数量范畴的转移。“所/许”表示物量范围由此也不难得到解释,因为体现为数量的本体是具体的事物,而具体的事物在人类的认知来说是占据或存在于一定空间的,事物的数量与物体(空间)紧密相关,体现在语言里,就是“X所/许”结构式的“所/许”可以伴随着X性质的变化而发生范畴的转移。因此,“X所/许”数量范围表达式的源形式是“X所/许”空间范围表达式,而约量助词“所/”的源形式就是表示空间范围的“所/许”。 由空间表达式“X所/许”(X=名词/代词)到约量、约数表达式“X所/许”(X=数词(+量词))的转化牵涉到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所/许”相当于“左右”、“大概”的约略概念从何而来,或者说约略概念到底与空间概念有什么关系。“X所/许”表示以X为参照的空间范围,属于典型的空间域(region)表达式。根据语言与空间认知的研究,空间域(region)具有“半影”(penumbra)特质,即以某物体为参照点的“不甚确定的大体空间范围”。(Svorou 1994:13;Miller and Johnson-Laird 1976:59)因此,空间表达式“X所/许”实际指的是以实体X为参照但不具有确定性边界的约略空间范围(如同“X那里用那儿”只能表达大概的空间位置、但不能精确地定位其空间坐标一样)。如果X由空间性的实体扩展到与空间有关的实体数量,处于附属地位的“所/许”就得以依据其结构式的主词(host)或中心语的概念范畴转移,由表示大约的空间范围转向表示约略的数量。由空间域到数量域的范畴转移及约略概念的产生如图一所示: 此外,经调查发现,较早时期一些“X所”约量表达式的“所”,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有解释为“处所”的可能,由这类语言实例也可以证明约量助词“所”来自处所词“所”。例如: (54)前未到匈奴陈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史记·李将军列传》) (55)四年七月,荧惑逾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汉书·天文志》) (56)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汉书·天文志》) (57)爵即归取竿纶,去挺四十步所,见湖涯有酒樽。(《论衡·恢国》) 这些例子里与“X(数量)所”组配的都是与空间有关的动词(包括位移或者表示距离等意义的动词),“所”仍可以解释为表示空间范围,如:“未到匈奴陈(阵)二里所”,既可以理解为“未到匈奴阵二里左右”(约量),也可以解释成“未到匈奴阵二里处”(即“未到匈奴阵二里的地方”,空间范围);“居其东北半寸所”、“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可以解释成“居其东北半寸左右”、“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左右”(约量),也可以解释为“居其东北半寸处”、“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处”(空间范围);“去挺四十步所”,除解释为“去挺四十步左右”(约量),也还可以理解为“去挺四十步处”(空间范围)。这种语义歧解现象反映出表示空间长度范围的“所”与表示空间范围的“所”关系还很近。或者说,这些例子就反映了处所词“所”由表示空间范围向表示数量范围演变的一种过渡状态。 三 结论 汉代以后汉语里出现的由“所/许”与数量短语或数词构成的“X所/许”结构式,是一种表示约量的数量范围表达式,“所/许”指称基于它前面的数量短语或数词所表示的一种非精确的、大概的数量,早期的“所/许”具有约量助词性质。“所”主要构成“数+量+所”,“许”则分布于“数+量+许”和“数+许(+量)”两种格式。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许”就呈现出取代“所”的趋势,并且在与数量短语或者数词的组合上较“所”更为灵活,由于“许”经常用在数词之后,因此更近于约数助词的性质。 从历时演变的角度看,约量助词的“所”与“许”是同一个语素,“所”是“许”的早期形式。“X所/许”数量范围表达式的源结构是“X所/许”空间表达式,约量助词“所/许”的源形式是“X所/许”空间表达式里的空间词“所/许”,“所/许”由表示空间范围到表示数量范围的演变属于空间范畴向数量范畴的转移,而这种范畴转移的认知基础是“X所/许”空间表达式的非精确或“半影”范围特征。 ①调查及引例主要依据:《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医宗金鉴》(东汉张仲景著,清吴谦等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82;《世说新语》(徐震塄校笺),北京:中华书局,1984;《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刘坚、蒋绍愚主编《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唐五代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敦煌变文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敦煌变文集补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祖堂集》,东京:日本禅文化研究所,1994;《五灯会元》,北京:中华书局,1984;《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X什么/许可”和“什么/允许”表达的历时性研究_三国志论文
“X什么/许可”和“什么/允许”表达的历时性研究_三国志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