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发电企业为我国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本文基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和低碳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梳理了目前国内碳交易试点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探讨了建立专业化碳资产管理公司的必要性和具体经营管理模式。
关键词:发电企业;碳资产情况;碳资产管理
引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要求,全国碳市场计划于2017年启动。随着日期的日益临近,发电企业适应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某公司大部分企业已经完成碳盘查摸底工作,对企业自身的碳排放情况有了大致了解,但对于如何进行碳资产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本文结合某公司2013年-2015年碳核查情况,对企业的碳资产情况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发电企业如何进行碳资产管理工作。
1发电企业参与碳市场的意义
全国碳市场建设主要集中在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和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同时进行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四个支撑系统建设。碳市场的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制度准备、人才队伍的准备、能力建设和系统建设都需要在实践当中不断摸索完善。国家碳市场建设遵循稳中求进的总要求,在先期启动发电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电力生产国和消费国,燃煤火电机组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60%左右,而中国的能源结构是富煤、少气、缺油,能源结构决定了煤电在我国将长期占有主导地位。发电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行业,2010年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接近全国排放总量的50%,因而发电行业实现低碳化发展是中国经济向低碳化转型的关键。随着国际国内温室气体减排任务日益艰巨,作为高耗能、高排放的发电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和责任。从世界范围来看,发电行业是碳排放和碳减排的重要领域,也是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之一,同时电力因具有特性相对统一、数据基础良好、碳排放量大且集中、易于计量和检测等特点,被公认为是参与碳交易行业的首选,因此《方案》将发电行业作为碳市场建设的突破口,按照国家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发电行业(含热电联产)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并提出了按照排放量将每年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1万吨标准煤综合能耗的企业纳入门槛。按照这个门槛,发电行业纳入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随着碳市场成熟完善,未来还要进一步降低碳市场纳入门槛,把更多企业纳入到碳市场的管理范围。
碳市场的建立将对电力发展产生碳约束,并通过碳约束倒逼电力结构优化,提高水电、风电等清洁发电装机比例,刺激电力产业新技术开发和利用,推动火力发电清洁化和高效化,促进电力输送环节与清洁能源高速发展相适应,实现整个发电企业向绿色低碳发展方式转变。发电行业的绿色低碳化是中国经济转变增长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环节。
2发电企业碳资产情况分析
目前,我国碳市场通行的碳资产,包括七个试点市场发放的碳配额,以及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CER)。其中,前者只能在相应的市场内部流动,而后者则可以跨区域、跨市场使用。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国家配额则将成为最主要的碳资产。虽然企业配额量与排放量大致相等,但极个别企业会存在配额富裕或配额短缺的情况,即使是在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的碳配额也存在不同。
2011年,我国确定将建立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作为推进节能减排的基础性政策工具,并在7个地区率先进行试点。随着2013~2014年间7个试点碳市场先后启动,我国碳市场的建设也进入了快车道。按照总体部署,全国碳市场将于2017年启动,届时将覆盖8大类32个行业,预计年发放配额规模超过40亿吨,相应的碳资产价值可能超过千亿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此外,依据《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清洁发展机制(CDM)相关规定开发的减排项目,经特定程序核证后,可获得核证减排量(CER)在欧洲碳市场(EU-ETS)出售,因此也是一类碳资产。与普通的金融资产“代表未来的潜在收益”不同,碳资产代表的是“避免未来潜在的成本或支出”,但从“机会成本”的角度看两者却并无二致,因此并不影响其在交易过程中的价值表现。
3发电企业碳资产管理
3.1建立完善的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MRV)
MRV即“监测、报告与核查”(Measurement,Re-porting,Verification),企业应做好碳排放数据监测统计和核查等基础性工作,深入了解自身的碳排放情况。核算数据需要大量的燃料消耗量、发热量、含碳量等数据的支撑,但是由于目前各发电企业实验室建设水平差异,部分企业只有燃料消耗量、燃煤日发热量等可以做到实测,像燃煤月发热量、其他燃料发热量,以及燃料含碳量、碳氧化率等数据都是缺省值,只能采用《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推荐值。企业建立完善的MRV体系,不仅有利于数据质量管理,并且还有利于企业碳资产管理,由于目前碳排放核算数据来源较多,很多数据《指南》并没有明确指定来源,因此企业健全MRV体系,在数据核算时选择空间较大,即可以选择符合《指南》要求且最有利于企业的数据。譬如低位发热量采用日加权平均值还是月实测值,供电量使用(发电量-厂用电量)还是上网电量,以及热电联产机组供电、供热排放强度分配,《指南》都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可以选择使自己碳资产最优化的数据。
3.2加强碳排放大数据的应用
碳市场配额分配的基础性数据来自于发电企业的排放数据,因此,深入挖掘这些数据,全面分析、深刻总结、发现规律,全面揭示数据背后的问题,可以为发电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制定提供直接依据;结合排放数据,根据配额分配方法,测算企业的配额缺口情况,提早预判形势、采取对策,为企业优化发电结构、节能技改乃至发展战略提出建议,最大程度保障发电企业的履约工作,实现配额和CCER交易效益最大化。
3.3通过节能降耗实现碳强度减排
目前碳捕集技术(CCS)已经在个别电厂实施,但耗资巨大。前面的测算可知发电企业只有通过降低煤耗才能真正实现碳减排。因此各企业应将碳排放过程管控落实在节能管理上,通过各种手段比如生产指标竞赛、运行优化等来真正降低能耗水平。通过节能降耗,不仅可以降低燃煤使用量,还可以实现碳强度减排,将企业利润最大化。
3.4加强碳排放管理能力建设
目前各控排企业普遍存在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相关能力不足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国内启动的碳市场,减少碳核算数据统计、报送等环节出现的任何问题,避免给企业带来损失,发电企业每年应自行开展碳排放数据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等多层次的能力建设活动;同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统一培训。
结语
总的来看,从目前国家碳市场启动到未来开展实质的货币交易还有一段时间,为发电企业以及其他行业提供了缓冲期和学习期,有利于降低政策风险。发电企业应充分借鉴国家碳试点区域碳市场的实践经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尽快熟悉国家碳市场的相关规则,做好低碳技术储备,充分利用碳市场,引领发电企业朝着低碳化的方向稳步前进,为推动能源行业的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安全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吴宏杰.碳资产管理(第一版)[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社,2015.
[2]王婧.火力发电企业碳资产管理浅析[J].电力与能源,2015,36(3):337-339.
[3]仲永安,邓玉琴.国大型电力企业碳资产管理路线初探[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36(11):166-171.
论文作者:董洁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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