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的难点与对策
赵言明
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江苏 无锡 214400
摘 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论述引人注目,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必然之路,而引进法律公共服务,是在政府主导下推进法治建设的又一大举措。本文针对推进法律公共服务存在的难点问题做出阐述,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能有助于法律公共服务体系的顺利推进,从而实现真正的法治。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难点;对策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论述引人注目。在现在的中国,人口众多,地区分布不均衡,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导致法律资源的配置也失衡,如何解决人民群众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何有效的引导人民群众合理的表达诉求,都是目前社会治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优化政府法律服务职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等决策部署。可见加强政府主导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的建设成为了迫切的需要。目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主要由各地政府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提供,但是这样的平台有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接触的面比较窄,其次,能帮助的人也有限,再次,参与的人的专业性有待加强,第四,对于解决问题的成度有待探讨,所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有着很大的必要性。
“水利科研机构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中国水科院院长匡尚富在代表中国水利科研机构发言时讲道。他介绍了近5年实施中欧流域综合管理项目期间中国水利科研机构与欧盟相关单位开展的研讨交流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情况,以及自2011年中央1号文件颁布之后中国水利科技界的行动。他建议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中欧科研机构在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健康保障、保障粮食安全用水、城市化进程的水问题以及能力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一、民众法律意识仍然淡泊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且绝大部分在农村,受教育的比率近年有所增加但是仍然较小,文化程度除年纪较轻的人群外其他大部分仍然较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城市化进程加快,文明的程度越来越高,大部分民众由于没有受到较好的高等教育,对于处理生活中遇到的纠纷习惯于运用古老的方式解决,对于法律的作用明显认识不够,法律意识薄弱,法治思想不足,导致各类案件屡有发生,影响社会的稳定。因而,由政府主导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的适用,树立法律的威严大有必要。
二、司法公信力依然不高
由于在过去一小部分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故意偏袒一方,办关系案、人情案,置法律于不顾,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了法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使得人民群众对于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那点最初的宝贵的意识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无情的践踏,依靠法律办理事务的结果往往成为人们口中的笑料,甚至是反面教材。虽然这只是个别的案例或者只是个别的人员,但是错误的方式、非法的行径对于法治的破坏是无法估量的。目前,党和国家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但是需要时间的积累;国家大力倡导反腐,打击黑恶势力,虽有助于净化社会环境,但是,长效的机制仍然需要健全和完善;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有助于打造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的职能;但是,囿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这些手段在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远远不够。因而,由政府主导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的适用,树立法律的威严大有必要。
三、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矛盾依然较为严重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制度没有全部完善。一些官员对于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加上我国五千年的儒家文化底蕴的影响,对于人的依赖很重,导致一些执政的官员滥用手中的权力,损公肥私,拉帮结派构建利益共同体。权力的行使缺少有效的监督,导致有权的人的权力很大,并且权力基本上没有什么约束,胆子越来越大,权力和胆子相互支撑。这种情况下,各种处理方式都依照官员个人的考虑来进行。人都是感情动物,没有了外在的约束,没有权利的框架,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于是乎找关系、走后门、送礼金、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时间蔚然成风,正常的程序基本是办不成事情的,哪怕是合理的诉求。久而久之,人民群众受到的伤害越来越深,对于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问题的信心越来越小,对法律的信仰越来越低,对于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的怨气越来越大,对于主政的官员意见越来越大,对于利用官员的权利谋取私利的一些暴发户的意见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浓烈的仇官仇富的情绪。因而,由政府主导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的适用,树立法律的威严,引导民众通过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大有必要。
四、民众表达诉求的途径有限
在这个碎片化学习的时代发展潮流中,不论是个性化教学,还是培养学生终身的学习习惯,微课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教学利器。在农村语文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资源的匮乏和教学环境的限制,很多学生学习语文知识只能凭借着教师引导进行想象,不能通过事物或者视频来进行更好的学习。微课作为互联网教学的一种产物,如何在农村语文教学过程中发挥出最大的优势,从而帮助学生提高语文综合素质能力,将要依靠教师的有效设计和合理引导才能实现。
2.需求多样,服务难以覆盖全面。由于人民群众中间的矛盾多种多样,因而需要解决问题的方式也需要多种多样,但是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的体系的建设注定不可能面面俱到,总会有没有考虑到的方面。这样一来,享受到服务的群众认为这样的一种方式确实是为民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的问题,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体现,从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相信法律,信仰法律,以法律的思维解决问题,从而推进法治的进步。而部分没有享受到服务或者他们遇到的问题不是公共法律服务的范畴的群众认为,政府只是有选择的针对部分人群提供服务,对于他们是没有享受到这样的福利的,认为他们是被遗忘的部分,从而在心理上对公共法律服务持抵触情绪并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夸大的宣传,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法治的进程。
4.政府主导,法律服务提供者工作的独立性难以保证。既然是政府出资购买了法律服务,按照惯常的理解,收人钱财,忠人之事,那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是不是一切都要听政府的呢,即使有违法律的规定?答案对于绝大多数法律服务者来说是否定的。随之而来的问题就会出现,既然我政府购买了你的服务,你不能依照我的意志解决问题,那么我将不再购买法律服务,后者不再购买你的法律服务,找那种能按照我的意思办事的事务所或者律师来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最终真的走到了这样的一种境地,那么无疑将会是法治进程中的巨大的倒退,法治的信仰将会在法律服务者的心目中荡然无存,因为,他们会有一种作为工具被利用的感觉。但是在当前仍然是稳定压倒一切的大气候下,怎样保证提供法律的工作者的独立性也是一个摆在面前的问题。
政府主导的公共法律服务,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难点也是显然存在的,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难点,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难点主要在于:
3.受服务对象广泛,服务者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由于提供服务的是律师以及法律工作者,人数较少,而需要服务的群众数量众多,而且不同的层次的人群的素质也不全相同,因而,如何对于政府购买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是一个特殊的问题。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为群众提供服务,这样购买者与服务的享受者是分开的,而享受者对于服务者提供的服务有着直观的感受,购买者却不能感觉到。谁来对提供的法律服务有考核评价的权利?全部由受服务的对象说了算明显不现实,由购买者说了算,也不完全现实,那怎样才能了解服务的质量呢?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1.政府买单,民众信任度存疑。政府主导公共法律服务,纳入财政的预算,符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积极的行为照理说应该是收到广大人民群众热烈响应的,但是,人民群众被以往的经历都吓得怕了,对于政府包括法律的信任已经打了大大的问号了。民众认为政府用公共法律服务进行糊弄,达到政府的维稳目的,堵塞民众向上反映问题的途径,归根结底是损害人民的利益而为少数人谋利益。因此民众能否真正的理解政府为民服务的本意,能否信任政府为民办实事、谋福利初衷关系到公共法律服务的推进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针对上述的难点笔者提出如下的对策与措施:
之前,因为人们缺乏法治的意识,加上我国法制不健全,因此人民群众在解决遇到的一些纠纷的时候大部分靠传统的一些手段,邻里、长辈的调解、家族势力的强压、社会不法分子的介入等等。随着法制的日趋完善,有法可依了,可是法治的思想却没有能深入人心,一些权力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有法不依的情况也大有存在,群众在这样的背景下感觉求助无门。于是乎,有点想法的,遇到问题感觉不公正的就走上访的途径,上访的人多了,影响了当地官员的面子了,催生出了五花八门的截访方式,各级机关的驻京办闻风而起,各显截访的神通,无所不用其极。有的没有上访的途径和勇气,就会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走上与政府对立的道路。正是这样的封闭、堵截导致民众的诉求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社会的稳定受到严重的挑战。因此,由政府主导推行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的适用,树立法律的威严大有必要。
2.完善目录,尽量面面俱到。对于提供的法律服务的目录,应尽可能的完善,要做到基本覆盖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经常经历的问题,个别的问题在目录没有的情况下,遇到以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结束后充实完善到目录中去,这样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完善覆盖,再慢慢查漏补缺,最终形成全覆盖的法律服务名录,方便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1.广泛宣传,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每一个人。针对民众的疑虑,有必要进行大肆的宣传,使得人人都知道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是为了他们方便解决日常的纠纷,是政府为民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让群众明白,有问题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在享受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认识到依法办事、尊重法律的重要性和因此而得到的实惠。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度业绩榜前三名基金均为QDII债券型基金,融通中国概念以9.04%的收益排在业绩榜冠军,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以6.60%的收益紧随其后。
3.考核评价,机制取代形式。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成果的考核与评价关系到公共法律服务这件民生工程的效果,绝不能随便为之,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评价机制,而不是在形式上采取一些方式方法进行没有实际意义的考评。对于法律服务提供者工作的考评一定要实事求是,看是否忠于事实,是否忠于法律,是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否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以这些为依据,科学的制定考核评价的条件并将相关的人员意见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形成一套完善的考核机制并持之以恒的运用,相信法律服务的质量会越来越高,参与的人的热情也会越来越高,法治的进程会越来越快。
4.官员学法,监督贯穿过程、结果。既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我们的政府官员同样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样才能在日常的工作中绷紧法治这根弦,不会靠拍脑袋来下决定。同时,相关的监督部门要严格监督政府干预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对于干预的行为可以纳入对责任人的相关考核中,如果由于某人的干预导致事态的扩大,要引入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共享共建、互联互通是实现京津冀高校师资培训一体化的基本蕴含,要在区域师资协同发展范畴内实现资源要素的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形成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机制。师资的协同发展不等同于均衡发展,而是要在补短板的同时,继续发挥京津优势教育资源的“增长极”效应,在合作中辐射带动河北,共享优质资源。协同发展理念的贯通有递进性、阶段性和持久性,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 参 考 文 献 ]
[1]百度百科/法律服务/https: // baike. baidu. com/ item/ 法律服务/8124898/[EB/OL],2018-7-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www. gov. cn/ xinwen/ 2018-07/24/ content_5308764. htm/[EB/OL],2018-7-24.
[3]百度百科/法律服务/https: // baike. baidu. com/ item/ 法律服务/8124898/[EB/OL],2018-7-19.
中图分类号: D92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4-0105-02
作者简介: 赵言明(1975- ),男,江苏江阴人,本科,任职于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合同法、公司法、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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