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宋教仁遇刺案探析_宋教仁论文

民国初期宋教仁遇刺案探析_宋教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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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07-0042-08

宋教仁遇刺是民国史上重大转折点之一。宋案之前,革命派、立宪派、北洋派和地方势力共同推翻清王朝,创建了中华民国,孙中山、黄兴北上大力支持袁世凯,在各派合作的基础上进入了和平建设时期,似乎中华民国前途颇为光明。宋案之后,不同派别各趋极端,爆发了大规模的内战。此后战火连绵几十年,国家弥漫着血腥和暴力,失去了从容建设的机会。

以往大陆学者大都认定袁世凯是刺宋案的元凶,比如李剑农说:“袁之为谋杀犯,尤很明白。”[1](p343)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中华民国史》第二编一卷称:“证据的公布,暴露了袁世凯的元凶面目。”[2](p194)朱宗震认为:“袁世凯政府主使暗杀证据确凿。”[3](p146)侯宜杰以为:“这些确凿无疑的证据证实,谋杀宋教仁的主谋者不是别人,就是堂堂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和国务总理赵秉钧。”[4](p299)台湾学者的看法也大致相同,比如李守孔认定:“宋教仁之被刺,实为袁世凯之主使。”[5](p234)吴相湘以为:“袁世凯、赵秉钧授意杀宋已成铁案。”[6](p224)李云汉甚至说:“购凶刺杀宋教仁,乃是袁氏决心不惜以任何手段对付国民党的先声。”[7](p299)张玉法有所保留,只是简单地说:“宋教仁被暗杀,事涉袁世凯政府。”[8](p69)或者说:“国民党与袁世凯的关系恶化,始于1913年三四月间宋教仁的被暗杀以及经调查后袁政府的涉嫌。”但是没有进行深入辨析。[9](p525)

笔者认为,以往学界对于宋案的研究还不够全面和细致,甚至对于一些重要证据存在明显的误读,值得进一步研究。研究宋案的深层意义在于探讨民初各派合作建设共和国的可能性,如果宋案是袁世凯策划的,说明北洋派有意与革命派决裂,则流血内战将无法避免;如果宋案只是意外的偶发事件,则二次革命的爆发有一定偶然性,那么和平建国的可能性虽然很小,但不能说完全不存在,认识这一点有助于加深对民初复杂政局的理解。不仅如此,研究宋案还可以从一个具体案例凸显出会党这种特殊势力在民国初年的命运起伏和历史作用,从而获得对政治事变的宽阔视野,毕竟历史是由千千万万人共同创造的。

刺宋谋划发自上海,而非北京,主动者是会党头目应夔丞

关于宋教仁遇刺案,首先要澄清的一点是,应夔丞并非根据来自北京的指示被动地执行暗杀命令,而是自己主动提出了杀害宋教仁的计划,而且在没有得到北京方面认可的情况下,已经自作主张地开始布置实施暗杀。

但应夔丞与宋教仁并无私人恩怨,何以要主动刺杀宋教仁呢?这就要从他当时的处境和行为模式中去寻找答案。应夔丞本来是上海会党头目之一,与革命派陈其美关系密切,辛亥革命中在上海颇有功劳,被任命为沪军都督府谍报科长,然后承担了接待刚归国的孙中山的任务。应夔丞称:“其时英捕房不认为交战团体,不派捕照料,故住在法界,所有房屋器具及种种费用均是我的。”应夔丞垫付了巨款并护送孙中山从上海到南京,担任南京总统府庶务长,后来大概因不胜职守而离职。应夔丞虽然革命有功,但是由于自身素质限制难以担任公职,渐渐被已经掌权的革命派疏远,在预审时被问到为何组织共进会时,应愤愤不平地说:“前清时共图革命,今国民党只顾自己做官,且反对青红帮,故设会保护他们”,“同盟会自合并国民党后,即将从前分子之青红帮等置之脑后”[10](p262)。心怀不满的应夔丞开始与革命派中少数激烈分子相结合,此时参加革命的下层士兵革命后没有得到多少利益,反而是黎元洪等原来反对革命的军官继续当权,因此也相当不满,会党在南方下层士兵中有很大影响,应夔丞参与策划了1912年9月24日的武昌南湖马队暴动,失败后遭到黎元洪的通缉,只好逃回上海躲藏。

就在最失意无助的时候,应夔丞偶然认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开辟了一条出路。经过陈其美和洪述祖出面疏通,江苏都督程德全10月16日委任应夔丞为江苏驻沪巡查长,程当日电告袁世凯,说应夔丞承诺“凡共进会如有违背法律、扰害治安之事,伊愿负担保之责。其中以会中名义开山堂、放飘布者,官府查拿惩办,伊亦侦察密报。至武汉党徒,亦令其赶速设法密为解散”[11](p98)。又提出月支三千元,由中央负担其中两千,后来黎元洪也取消了对应夔丞的通缉令。这一任命有值得注意的时代背景,当时,大量对革命有功的会党无所归依,同时,南方裁撤的几十万士兵流离失所,与会党有着相当的联系,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二次革命、三次革命的风声不时流传,小规模的暴动此起彼伏,令总统袁世凯和黎元洪、程德全、朱瑞等地方官员十分头痛,招募应夔丞这样的会党头目为政府服务,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措施。

经洪述祖联络,应夔丞与另一会党头目张尧卿12月底进京,主要目的是领款。1913年1月 9日顺利领到三万元,但是想得到中央直接委任的目的没有达到,大概因为应夔丞名声不好,“说歹话人多”,[11](p157)世家出身的袁世凯并不想给这些会党人物正式地位。应夔丞回到上海后,办成的主要一件事是收买原革命派的报纸《民强报》,以每月五百元的代价要《民强报》老板王博谦鼓吹有利于袁世凯的宪法主张,包括两大纲:一、任命国务员除总理外无须国会投票;二、总统有解散国会权。洪述祖是应夔丞的引见人,希望他做出更大的业绩来,2月1日、2日连续致应两信,其中有“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也”,以及“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吾弟须于题前径密电老赵,索一数目,似亦不宜太迟也”[11](p175)。有的著述以这两句作为北京方面布置刺宋的证据,实则此时宋教仁还没有进入洪、应的视野,这两句与刺宋没有任何关系。

与宋案有关的最初证据是应夔丞2月2日经国务院秘书程经世转赵秉钧的电报,此电是针对宋教仁活动的真正开始。应夔丞称:“孙、黄、黎、宋运动极烈,黎外均获华侨资助,民党忽主举宋任总理。东电所陈两纲,其一已有把握。虑被利用,已向日本购孙黄宋劣史、黄与下女合像、警厅供抄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片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孙得信后,要黄遣马姓赴日,重资买毁,索三十万,计定,阳许阴尼,已得三万。一面又电地方要挟,使其顾此失彼,群壑难填,一伏一起,虽百倍其价,事终无效。此事发生,间接又间接,变象万千,使其无计设法、无从捉摸,决可奏功,实裨大局。因夔于南京政府与孙共事最切,知之最深,除空言邀誉外,直是无政策,然尚可以空名动人,黄、宋则无论矣。”[11](p176)从此电可以看出,应夔丞文句多有不通之处,把孙、黄、黎、宋放在一起,显出缺乏政治头脑,其对付计划也把孙、黄放在前面,并没有重点针对宋,似乎并不明白孙、黄此时注重实业,政治上最活跃的是宋教仁,电中反复提到款项,牟利的动机是明显的。

应夔丞糊涂,袁世凯却很明白。洪述祖向袁汇报后,袁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打击政敌的一种武器,并且撇开政治上消极的孙、黄不提,把主要目标对准宋教仁。袁也看出了洪、应骗钱的企图,当洪述祖“略提款事”时,袁要“将宋骗案情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徵信”,说明袁世凯并不信任洪、应。洪述祖看到袁世凯对此事颇为重视,嗅到了牟利的机会,在2月4日信中要求应以后直接与他联系,不经国务院其他秘书,“缘程君之手,即多一人也”,不愿多一个分钱的人。[11](p177)洪述祖2月5日电中意思更为清楚:“冬电(即2日电)中央即此进行,迅即寄宋骗案由提票影片,藉可请款,仍旧折三分一。”[11](p179)袁世凯发现了打击政敌的武器,洪述祖得到了赚钱的良机,所以抓得很紧,反复催促,2月8日洪信提到:“日内宋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颇注意也。”[11](p178)2月11日又催:“宋件到手即来索款勿迟。”[11](p180)2月22日说的更加详细:“请款总要物件到后、国会成立之时,不宜太早太迟,为数不可过卅万。”[11](p181)到3月6日,洪述祖对于应夔丞迟迟不能兑现诺言而只知要钱已经不满,在信中责备道:“此刻原件无有,连抄件亦未到,殊难启齿。”[11](p182)3月13日洪又电应,其中就有常见引用的“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11](p182)

以往著述中常以“毁宋酬勋”四字作为刺宋计划出自北京的最重要证据,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毁”字是指诽谤,并没有杀害的意思,比如民初章太炎见袁世凯,袁辩白说:“吾以清运既去,不得已处此,常惧不称,亦安敢行帝制,人之诬我,乃至于是。”章回答道:“以愚意度之,言公将称帝者,非毁公,乃重公耳。”[12](p24)这里“毁公”与“诬我”对应,毫无疑问是指污蔑,没有杀人的意思。当时以北京话为官话,白话文也以北京话为基础,此处“毁”字即出于北京口语,查专门字典《北京话词语》,“毁”字有两个意思,第一即“败坏他人名声”,比如“我们能捧人也能毁人”;第二为“使人受精神、经济损失”,并没有杀害的意思。[13](p393)洪述祖在法庭上说“毁宋酬勋”是指“毁损宋教仁之名誉,以作其组阁之碍障,非欲将宋教仁杀死”,[14]这个自辩是可以成立的,也就是指前面一直在策划的购买宋教仁在日本诉讼案的证据,以败坏宋的名誉,并非指暗杀。

这时应夔丞的处境十分尴尬,他在2月2日电中夸下海口,中央极为重视,但是一直不能兑现,无法交差,而且袁世凯不见证据不给钱,洪述祖还屡次提到有不少人在中央说应的坏话。此时应夔丞终于明白宋教仁才是中央的主要政敌,情急之下提出了刺宋的计划,3月13日是关键的一天,当日应夔丞给洪述祖的信中第一次提出了刺宋的想法:“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虽中间手续,无米为炊,固非易易,幸信用尚存,余产摒挡,足可挪拢二十余万,以之全力注此,急急进行,复命有日,请俟之。”在洪述祖还不可能收到此信的时候,应夔丞3月14日已急不可待地又发出电报:“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11](p186)这一信一电是宋案最关键的证据,“若不去宋”,说明是应夔丞主动提出了刺宋的阴谋,并且在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已经“急急进行”,并且“已发紧急命令”,又说明应夔丞自作主张开始实施暗杀。而且有证据显示,应夔丞这一次并没有说空话,据提供线索导致应夔丞被捕的王阿发在预审中供称,他第一次见到应是大约在宋案前十日(即3月10日),第二次见到应是三日后(即3月13日),当日应提出以“得差事并洋一千元”为条件,请王刺杀宋教仁,虽然由于王不敢答应没有成交[10](p262),但说明在3月13日前后,应夔丞确实开始布置暗杀宋教仁,而此时并没有来自北京的任何指令。

应夔丞这样轻率鲁莽的举动是与其一贯的江湖作风相应的。刺宋的起因是他在2月2日电中捕风捉影、夸下不可能实现的海口,而在预审中当被问及共进会有多少会员,他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大言不惭地说:“四百兆人中,一少有一百兆!”引起一阵哄堂大笑。[10](p268)应夔丞在自己寓所挂上江苏巡查长的牌子招摇于上海,引起江苏都督程德全的不满,2月26日特发训令约束其行为,训令称:“照得江苏巡查长,原为稽查奸宄而设,所有该员职务范围,兹由本府订定条例六则,俾资遵守而免逾越。”条例中强调:“属军警及司法官权限不得稍有侵越”、“地方人民争讼事件及军政军令不得与闻”、“不得径行协同军警处置”、“委派眼线侦探匪情须报明本府存案”。[11](p160)从这些训令也可以从反面一窥应夔丞的行事作风。

会党虽然革命有功,但毋庸讳言,其本质上是一种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而会党人物的行为方式带有浓厚的暴力色彩。比如应夔丞在北京领款时收到家里报告各地催款的电报,恶狠狠地在来电旁批注:“长江各党领,允许在前,鄂部应照议案及前密令照发,两广湘川未便援照,且非余势力所能骤及,著严词以拒,如拦入江境,毋怪余之无情,统限旬日出境,否则将林先毙之!”[11](p166)可以看出,杀人在应夔丞的生活中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这在他布置刺宋时的轻率态度中也明显表示出来。应夔丞认识王阿发才三天,第二次见面即以一千元买王杀人,王没敢答应,但上海滩穷困潦倒的亡命之徒很多,实际行刺的武士英(即吴铭福)与应夔丞甚至可以说并不认识,应的手下陈玉生在行刺前五六日才认识武,行刺前一日陈介绍武入共进会时见了应一面,当日陈与武商量弄死一人,第二天陈与武一起喝得半醉然后一起到火车站刺宋,刺宋后应夔丞甚至没有兑现一千元赏金,只给了武士英三十元。[11](p42)在应夔丞这种江湖人物的概念里,并没有合法与违法的区别,其最初替中央效力的收买报纸、拉拢议员以至发掘政敌丑闻等事项,虽然算不上光明正大,倒也是现代民主政治中常见的政治斗争手段,与行凶杀人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应夔丞这样一贯从事违法生涯的人看来,既然是对付政敌,发掘丑闻不成,暗杀自然是最方便、有效的手段。

收到应夔丞策划暗杀宋教仁的电报,洪述祖发现自己的处境也同样尴尬,是他把应夔丞引见给袁世凯和赵秉钧,后来又一直是应与中央的联络人,破坏宋教仁名誉的计划受到袁世凯的高度重视,但是应夔丞的来电显示出所谓“提票”是子虚乌有,洪述祖没法向上面交差,还要受到同僚的嘲笑,于是3月18日回电,“寒电(即14日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笑”。19日又电,“事速进行”。[11](p188~189)于是3月20日发生了震动政坛的宋教仁遇刺案。

袁世凯、赵秉钧事前是否知情应该存疑

宋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是洪述祖,正是他18、19日的两封电报起到了推动作用。应夔丞在14日给洪述祖的电报中,明确提出“乞转呈候示”,如果洪述祖这个内务部秘书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公务员,那么毫无疑问他的回电是得到了袁世凯、赵秉钧的认可,则袁、赵虽然不是提出刺宋之人,至少是参与了刺宋的谋划。

但是,洪述祖并不是那种标准的公务员,倒是与应夔丞这样胆大妄为的江湖人物颇多相似之处。洪述祖当年已经五十多岁,其生涯颇富传奇色彩。早年放荡不羁,聪明有才且懂英文,随刘铭传镇台湾,很受重用,后因贪污被判监禁三年。逃归大陆后,在上海担任律师翻译,有包揽词讼的名声。又到北京,被瞿鸿机评为“荒谬绝伦”,张之洞在湖北时,洪捐一通判到鄂,因为“能诗,又善作诙谐语,量亦甚佳,酬应趋逢,尤其绝技”,被张委以优差14处之多,为汉口嫖界大王,后被继张之洞任而以谨慎闻名的陈夔龙撤差革职。[11](p44~46)辛亥革命后先在江苏程德全处帮忙,后因处理会党问题应招进京,被赵秉钧留作内务部秘书。[14]在致应的信件中,洪屡次提到想谋取浙江等省巡查长的职位,并不安于作拘束较多的京官。从洪述祖的简单经历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聪明过度、敢作敢为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是否能够忠实地上传下达就很可疑了。

宋案败露后,袁世凯确曾严令追捕洪述祖,并非故意放逃。宋案发生时,洪述祖在北京,收到了应夔丞3月20、21日两封报告刺宋成功的电报,洪随即回到天津家里,准备南下办理嫁女及扫墓等家务(计划4月7日到上海),并且于23日从天津致信应夔丞。当日应夔丞落网,洪得消息后曾试图通过天津邮局致电上海邮局追回此信,但已被上海邮局送交警方。[11](p191~192)因为应夔丞是在外国租界被捕,先由租界当局审问,几经辗转,所以拘捕洪述祖的行动耽搁了几天,当28日北京警方到天津时,洪述祖一家人已不知去向。洪氏一行有夫人、女儿及两男仆,北洋侦探一路访查追踪,从天津到济南,又从济南到青岛,4月1日探得有貌似者登船赴大连,当日发电上报北京,[11](p217~219)4月2日袁世凯电奉天都督张锡銮请协捕,4月3日张回电:“已遵令派员驰往大连侦查。”[15](p19)但是,侦探随即发现洪述祖化名王兰亭还住在青岛亨利饭店,4月 4日内务部派言敦源、程经世带十名得力警探赴青岛,当时拟订三种方案:一、将洪述祖诱出德界抓捕;二、劝洪自动归案;三、与德国人交涉引渡。到济南时,得报洪述祖已被德国人监视,则第一方案无法实行,即令十名警探折回,言、程二人到青岛后,劝洪述祖归案不成,与德国人交涉引渡,但德方称尚未承认民国,引渡无法律依据,外交上难以实行。[31](p220~225)洪述祖的逃脱确实带有一定偶然性,这与应夔丞被捕时洪恰好在天津有很大关系,袁世凯对于追捕洪述祖还是相当认真的,是北洋侦探经过努力发现了化名潜藏在青岛的洪述祖,才没有让他从此销声匿迹,但是德国人不受袁世凯控制,最终阻止了洪述祖的及时归案。①

另一个疑点是袁世凯与应夔丞的关系。如果袁世凯有意刺杀宋教仁,按理他会选择最可靠的亲信来执行。一般情况下,行刺后安全逃脱的机会并不大,宋教仁遇刺时就走在黄兴与廖仲恺之间,武士英的逃脱实属侥幸。那么,至少要考虑到,如果刺客被俘,必须保证堂堂大总统不被供出来,在十余万北洋军人中要找这样的刺客应该并不困难。而应夔丞本来是与革命派关系很深的人,以前是陈其美的亲信,做过孙中山总统府庶务长这样的机要职位,投靠过来不过几个月,与袁仅有一面之识,一贯以行事严密周全著称的袁世凯,怎么会把这样关系全局的大事托付给相知很浅的应夔丞呢?

赵秉钧得知宋案消息时大惊失态的复杂神情也很耐人寻味,对此张国淦有详细生动的回忆:“是日,国务院正开国务会议(星期二、四、六日国务院例开会议,总理、各部总长、秘书长出席,旁设一席,以秘书记录),国会选举事务局长顾鳌突进会议室向赵总理报告:‘前门车站来电,宋教仁昨晚在沪车站被人枪击,伤重恐难救’云云(宋之被刺,北京得信,以车站电报为最早)。总理大惊变色,当即离座,环绕会议长桌数次,自言自语:‘人若说我打死宋教仁,岂不是我卖友,哪能算人?’各总长相顾均未发言。少顷,府中电请总理,总理即仓皇去府。”[17](p226)张国淦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出席国务会议,所记为亲眼所见,比较可靠。赵秉钧出身小吏,阅历极多,长期从事内务和警政,为人沉着圆滑,如果他事先亲自策划了暗杀,应该早已在心理上有所准备,得到消息后,“大惊变色”是可以装出来的,但决不至于说出“人若说我打死宋教仁”这样自干嫌疑的话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赵秉钧催促洪、应发掘丑闻证据以对付宋教仁,但对暗杀事先未必知情,得到消息后猜到可能是应夔丞所为,则自己也有嫌疑,所以一时间心慌意乱、神态复杂。

从洪述祖3月14日收到应夔丞电报,到18日回电四天之内,洪述祖到底有没有请示过赵秉钧或袁世凯呢?北京警察总监王治馨在宋教仁追悼会上的讲话透露出一点消息:“自宋被刺后,获犯应桂馨,搜出证据牵涉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应、洪又有密切关系。因此袁总统不免疑赵,而赵以洪时往袁府,亦疑袁授意,乃前日赵与袁面谈,彼此始坦然无疑。惟袁谓:宋被刺前,洪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谓,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云。现宋果被刺死,难保非洪借此为迎合意旨之媒。”[17](p236)这是一段值得重视的史料,快人快语的王治馨与赵秉钧关系密切,所闻当是直接得之于赵。其中洪的话表明他不敢在总统面前直接请示暗杀,只好含混试探;从袁的回答可以解读出,其政治道德也不比应夔丞更高明,他并没有坚决反对暗杀,只是认为暗杀未必有利。与应夔丞的主要区别是,袁世凯对形势有更清楚的认识,知道刺一人引起国会多数党的全党报复,反而可能带来极大危险,所以不同意这种鲁莽的手段。比较可能的情况是,洪述祖这个不择手段的小人物,并不能准确判断大局,揣摩旨意对袁世凯的话作了自己的理解,认为袁并没有明确反对行刺,只是不愿意明说,因而自以为得到了袁的含糊认可,遂于18、19两日连电应夔丞,引起了惊天血案。

宋案发生以后,国民党报纸一口断定袁世凯是主谋,但是这种看法相当孤立,并不为当时主流舆论所认同。不仅立宪派报纸《亚细亚日报》等与国民党《民立报》、《民权报》逐日辩论,最能代表主流舆论的无党派大报如上海《申报》、天津《大公报》都不同情国民党。多数人看到4月26日公布的宋案证据后,认为是袁、赵最多只应负用人不当之责,国民党因此起兵反袁实为叛乱,所以当国民党因宋案发动二次革命时,没有多少人支持,很快一败涂地。但是,袁世凯不久也因复辟帝制成了孤家寡人,最后身败名裂而死。而国民党则渐渐得势,于是国民党对此事的判断遂成定论,原来社会舆论的主流观点反而渐被遗忘了。

袁世凯与洪述祖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洪述祖的试探到底明白到什么程度?袁有没有任何表情或语气上的暗示?二人独对,绝无旁证,显然已经无从知晓。本着历史学信则传信、疑则存疑的原则,对于袁世凯以及赵秉钧刺宋之前是否知情的问题,只能存疑,但可以确定的是,必须改变以往视袁、赵策划刺宋为铁案的传统说法。刺宋并不符合袁世凯的利益

根据现有证据,袁世凯对刺宋是否知情只能存疑,但是根据对民初政局的分析,刺宋并不符合袁世凯的利益,很难设想袁世凯会有这样鲁莽的举动。研究这段历史,并非论袁世凯个人功罪,而是要探讨一个问题,民初合作建国的局面一定会走向流血的内战吗?

辛亥革命之后,参与推翻清朝的北洋派、革命派和地方实力派共同分享了民初政权,虽然他们彼此之间存在矛盾,但是作为既得利益者,都不会轻易选择冒险决裂。北洋派控制了大部分的中央权力,孙中山、黄兴1912年秋进京后,极力推重袁世凯,许袁作十年大总统,袁世凯是当时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所以袁在民初的策略一贯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绝不肯轻易冒险,而刺宋这样的暴烈举动可能给他带来极大危险,并不符合袁世凯的利益。

首先,宋教仁虽然公开竞争总理,但一直明确主张总统要选袁世凯。②而宋死后,国民党内还有孙中山、黄兴这样威望远高于宋的领袖,愤怒的国民党在国会占有多数,在正式总统选举中把袁从总统宝座上拉下来是极有可能的,而且国民党当时确实有这样的计划,即所谓“法律倒袁”。所以袁世凯在宋案后非常恐慌,对人说:“这是怎么好!国民党失去了宋遯初,少了一个大主脑,以后越难说话!”[18](p94)这倒极像是真心话,袁世凯后来还对人说不怕国民党起兵(这是他的强项),最怕国民党合法地把他选下台,他并不能事先料到国民党由于采取了错误的对策,导致内部分裂混乱,最后一事无成。在江孔殷致梁士诒电中,提到刺宋案可以“危总统”,必定是“有爱于项城者不为”[19](p130~131),这是当时颇具代表性的看法。

其次,即使任命宋教仁为内阁总理,袁世凯仍能凭借总统的权威控制局面,没有必要冒险刺宋。事实上,在1912年9月20日前后,陆内阁的两位总长范源濂、刘揆一就曾力劝宋教仁出任总理,有可能是袁的授意,宋以“临时政府期内,为时太促,不能多所展布”和“调和南北感情,须有威望素著之人,始能得人信仰”为由拒绝[20](p422)。即使1913年宋出任总理,只要袁仍是总统,他就拥有临时约法规定的公布法律、任命国务员等巨大的权力,足够与内阁抗衡,在总统与内阁形成僵持的时候,他也完全可以指望像以往唐绍仪内阁时期一样,在北洋军队、多数地方都督以及社会主流舆论的支持下迫使内阁屈服。实际上1912年8月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合并后,国民党在临时参议院已经占绝对多数,仍然奈何不了袁世凯,无法组成政党内阁。所以袁并不害怕宋出任总理,而真正担心的是国民党占多数并拥有总统选举权和制宪权的正式国会,考虑到激怒国会的严重后果,袁世凯完全没有必要为相对次要的内阁问题冒险刺宋。

再次,当时大借款尚未成立,袁政府的财政地位岌岌可危,没有冒险决裂的本钱。1913年初梁士诒南下广东的时候,曾经透露中央财政最多可以支持到4月份。本来年初大借款谈判很有希望,但由于银行团各国为稽核员名额激烈斗争,谈判陷于停顿,中央财政前景暗淡。财政总长周学熙1913年3月11日致银行团的一封愤怒的信就反映了这一点:“二月四日,合同均以预备,贵银行团业已允即日签字垫款,忽又别生枝节,不能践言……似此大变原议,实非商量借款以来所及料也。此次议商借款,先则屡次稽延,继则更改合同条件,本总长迫于困难地位,并非意想所及者。”[21](p47~475)在洪述祖给应夔丞的函电中,也多次透露出中央财政极为困难的窘况。收买政党、收买南方军队都需要大笔的资金,即使是亲信的北洋军,也带有明显的雇佣兵性质,没有充足的军饷,调动都很困难,不可能发动大规模战争。而大借款的主动权操在内斗激烈的外国银行团手中,任何一方对结果都毫无把握,刺宋必然冒决裂的风险,而此时决裂,仅仅因为财政困难就使袁没有多少胜算。

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得优势,这出乎当时大多数人的预测,袁世凯急忙寻求对策,但其主要目标是针对国会,具体办法大体有两种:一、联合立宪派国会议员;二、分化国民党国会议员。联合立宪派的计划主要是把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合并成进步党,由袁世凯出任党魁,以抵制国民党,梁启超3月7日信中提到,“党界大有更动,项城或将加入共和党”,[22](p189)15日信中梁更极为兴奋地写到:“党事大有进步,项城入党已决,稍待当发表,民主、统一亦联合也。”[22](p165)18日,梁的语气更加肯定:“三党合并已定议,吾入京数日后即发表。”[22](p205)20日,震惊全国的宋教仁遇刺案发生了,袁世凯极为惊慌,为避免进一步刺激国民党,袁加入共和党事只好中止,共和党中也有人因宋案对袁产生疑虑。但由于害怕占国会多数的国民党议员在即将召集的国会中激烈报复,袁对于支持梁启超等合并三党以抵抗国民党的计划反而更为倚赖了。4月5日梁写到:“项城相倚之心甚切,然仍不敢径加入党 (前本已定,因宋案遂暂缓),同人亦有不主张彼遽加入者,三党合并仍在进行中,成否未可告耳。”[22](p232)可见,袁世凯联合立宪派的计划本来比较顺利,但是被宋案突然打断(国会召开后三党合并成立进步党终于完成,在国会中给袁世凯很大支持)。分化国民党议员的计划主要在国会议员进京之后才大规模进行,结果也取得了相当成功,大批国民党议员脱党,使得国民党在众议院丧失了优势地位。不难看出,袁世凯的两种对策还是在法律框架之内进行的,而且主要针对国会,成功的希望很大,宋教仁被刺事件曾一度打乱了原定计划。

事实上,宋案后袁世凯的地位相当危险,正是由于国民党率先发动暴力革命的激烈态度,吓坏了外国银行团、进步党、地方势力等中间力量,把他们推向了袁世凯一边,在得到了银行团的财政支持、进步党的舆论支持和黎元洪、蔡锷等的军事支持之后,才造成了对袁有利的形势。人们往往因为二次革命的结果是袁世凯的全胜,而倾向于认为内战是袁策划发动的,但真实的历史并不那样简单和理性。鲁莽的人往往发动自遭惨败的斗争,1870年普法战争就是由法国拿破伦二世轻率发动的,其结果是法国的惨败和第二帝国的灭亡,实际上年轻的国民党正是犯了与拿破仑二世同样的错误,才给了袁世凯取胜的机会。如果国民党能够抓住宋案后袁世凯威望大受打击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派势力对袁世凯的疑虑心理,以哀兵的姿态广泛联合立宪派和地方实力派,在中央以国会和宪法为号召,在地方结成实力雄厚的军事联盟,袁世凯所要面对的形势将会是非常被动的,因此,刺宋并不符合他的利益。

虽然革命派和北洋派由于政治取向的不同,最后决裂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是至少在1913年3月,双方并没有立即决裂的打算。孙、黄忙于实业,袁世凯购买“提票”等针对宋教仁的小动作也没有超越法律范围,北洋派、革命派和立宪派的激烈政治斗争还是在合作的大框架之内进行。宋案的发生大体是会党分子鲁莽制造的一次意外事件,由此引发的二次革命也就带有一定的偶然性,这段政治史充分展现了历史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复杂关系。

余论

在宋教仁被刺这样一个偶发的具体事件当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一种民初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这就是会党的暴力活动,而其历史作用也是明显的——加剧了局势的紧张和动荡,激化各派政治势力的矛盾,进而引发全局的崩溃和大规模内战的爆发。

在辛亥革命过程中,会党势力曾经一度在某些省份获得了部分政治权力,但是由于政治素质的局限,其参加政权的结果往往是声名狼藉、民怨沸腾。会党没有独立的政治主张和稳定的立场,经常摇摆于革命派、北洋派等大政治势力之间,但是由于政治素质较低,其参加政治活动的结果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应夔丞依附革命派之时,他参与的南湖马队暴动违背革命派的政策,当他转而依附北洋派的时候,他策划暗杀宋教仁也未必符合袁世凯的利益;张尧卿本来依附革命派,后随应夔丞进京投靠袁世凯,但很快又参加铁血监视团依附革命派反袁,但是他参与策划的进攻制造局事件仍旧触怒了革命派领袖。

应夔丞策划刺杀宋教仁和参与南湖马队暴动,分别针对革命派和北洋派,表面上看似乎完全相反,但其中一以贯之的行为方式是暴力。革命派曾有暴力斗争的手段,但是民初改用和平竞选的手段;甚至北洋派虽然是以军队为基础,但是由于并无明显军事优势,袁世凯在民初还是摆出守法的姿态,以控制政党、国会、宪法来实现其利益,即使是收买议员、收买报纸、收买政敌丑闻,也仍在合法的和平政争范围之内。而会党由于缺乏对政治规则的基本理解,没有能力区分政治斗争手段的合法与非法,其根深蒂固的传统是直接运用暴力手段。南湖马队暴动是应夔丞以革命派的名义暴力对付北洋派,而刺杀宋教仁是以北洋派的名义暴力对付革命派,会党势力在革命派与北洋派之间不断制造暴力事件,终于由宋案引发了革命派对北洋派的升级报复,最终导致全局的崩溃和大规模内战的爆发,民初合作建国、和平政争的局面也就从此终结。

收稿日期 2004-12-25

注释:

①洪述祖后化名逃到上海隐藏,1917年4月被宋教仁之子宋振吕发现并扭送捕房,引渡后1918年9月26日由京师地方审判厅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洪不服上诉, 1918年12月2日由京师高等审判厅二审维持原判,洪又上诉,1919年3月27日由大理院改判死刑,执行绞决。[16](p24~29)

②关于这个问题,吴相湘、迟云飞曾有不同说法,但笔者认为当时实际参与党务活动的国民党骨干邹鲁、仇鳌的回忆更具权威性,即国民党计划仍举袁世凯为总统,争政党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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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宋教仁遇刺案探析_宋教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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