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工会权利保护的内涵及制度建设_制度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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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高校工会维权内涵及其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建设论文,内涵论文,工会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D4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2375(2006)05-0068-04

工会维权及其制度建设,是工会干部值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本文就高校工会维权的内涵及其制度建设作一些思考。

一、工会维护职能和高校工会维权的内涵分析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是企业劳动关系中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的维权职能是由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新修改的《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就从法律上确定和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所谓职工合法权益,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职工所享有的包括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等方面权益的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涵就是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文化权益。

在高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来临,高校将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实体,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高校办学质量的高低、办学效益的好坏,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作为维权对象主体的教职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注学校的发展,更具有强烈的民主参与意识。可以说,今天的高校教职工,实际上已经结成了一个以所在学校为单位的利益共同体,学校办学效益好,教职工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利益;反之,教职工则面临学校可能遭到市场淘汰、自己可能需要竞争择校择岗的困境。因此,教职工的权益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自觉。他们不仅关心自己眼前的利益,更关心自己的长远利益;他们关心学校的今天,更关心学校的明天。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维权的重点出现了一个较大的历史性转变,即从过去主要维护教职工眼前的、局部的、具体的物质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转到主要维护教职工长远的、全局的利益,尤其是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充分认识维权工作内涵和任务的变化,积极推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已成为高校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重点。

因此,新形势下高校工会维权工作,必须紧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这一主题。高校在改革和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得到解决。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着力点必须放在如何确保高校改革和发展的稳步推进上。这是包括工会维权在内的所有工作的最大目标,也是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毫无疑问,高校工会维权要以维护学校总体利益为轴心。我们知道,维护学校总体利益与维护教职工的具体权益息息相关。高校教职工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是高科技创新的主力,担负着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高校的发展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居于重要战略地位。学校总体利益的实现,能够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生活待遇,体现着教职工的具体权益。如果高校不能与时俱进,在竞争中落伍,教职工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生活水平就会降低。因此,高校工会必须以维护学校总体利益为轴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服从、服务于学校大局,通过各种有效的民主管理途径,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管理秩序的稳定及教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行使,为学校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这样,工会就找准了实现双重维护的总体方位,就会赢得学校党政的支持、重视及教职工的真心拥护。

同时,高校工会维权要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具体权益。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竞争上岗和聘任制的实行,后勤和校办产业逐步走向实体化、社会化,聘余和待业人员出现,教职工利益分配方式、收入来源及需求观念、价值取向多层次化,教职工的危机感明显增加。这种情况客观上使高校工会维权内容多样化,尤其是维护经济权益问题较以前突出,可能发生因工资发放和奖金分配不合理、购房补贴和劳保福利不到位、聘期或合同期不满被解聘等所引起的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仅使教职工具体利益受到损失,而且影响到学校的稳定,对学校总体利益十分不利。因此,工会必须切实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是非曲直,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及时向相关决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保持稳定。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不仅要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还要坚持依法维护的原则。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治会,推进工会工作的法制化,这也是依法治校的体现,是新时期工会的重要任务。要注意合法权益与合法渠道,即内容与手段的合法相统一。合法权益是指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所规定的教职工应该享有的权益;合法手段是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权利和义务二者对立统一,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对教职工来说,获得权利也是尽义务的前提,既不能片面强调维护教职工的权益而忽视引导教职工履行义务,更不能仅仅要求教职工尽义务而无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然,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时角色定位要准确,这是工会可持续维权的前提。法律上确认工会是教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而不是直接满足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靠学校行政来满足,而高校工会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不是学校管理的职能部门,不是规章制度的直接制定者,不可能通过行政的方式直接满足教职工的具体利益,只能通过调查研究等途径了解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为学校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发挥党委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从而达到代表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的目的。只有正确的职能定位,恰当的角色意识,合法的工作途径,有效的工作措施,才能真正取得良好的维权工作效果。如果职能不明,角色不当,途径不畅,措施不力,就会出现错位甚至添乱的现象。

总之,高校工会要发挥双向维护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利益。要把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把维护行政领导决策权威与监督行政领导民主决策结合起来;把维护整体教职工的权益和维护个体教职工的利益结合起来;把维护教职工权益和提高教职工素质结合起来。要把经济维护和政治维护、眼前维护和长远维护、微观维护和宏观维护、动态维护和系统维护全面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建设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为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建设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

政治文明包括政治制度文明、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政治文明首先是一种制度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关键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新时期高校工会要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就制度形式来讲,法律规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高校工会维权最重要、最有效的基本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新形式。高校工会要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进一步强化与完善教代会制度,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其维权职能。

1.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高校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形式,是实现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高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既要代表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组织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目前在高校中虽已普遍建立了教代会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需在坚持的基础上增强力度,加以完善。

要完善教代会条例,对教代会职权、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根据实际需要不断作出必要的调整充实,使之日趋规范化。要真正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特别是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学校的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等,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奖金及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重大规章制度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绝不能架空教代会,以其它会议或少数领导的决策代替教代会。

要切实提高教代会质量。首先要选好代表,教职工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代会的质量。教职工代表除了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热心为群众办事、作风正派,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参政议事能力,尤其要有全局和大局观念。其次要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提案征集和处理、大会召开和决议实施以及文书建档等各种工作程序。再次要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坚持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制度、教代会专门小组工作制度和教职工代表视察和咨询、有关领导定期述职报告制度等。通过不断完善措施,达到工作内容目标化、组织形式制度化、活动程序规范化,切实提高教代会质量,真正发挥其维权功能。

要积极推进院系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实践证明,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增强了院系基层民主管理,既有效地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也使院系领导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工作更加务实。院系的发展是整个学校事业发展的基础,二级教代会制度不仅加强了学校的基层民主建设,而且对促进院系和学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还促进了基层分工会的组织建设以及“职工小家”建设。“建小家”活动是加强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的有效形式。院系分工会是学校工会系统的中间环节,是高校工会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分工会“建职工小家”和校工会建学校“职工之家”是相辅相成的。二级教代会在促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同时,又通过推动分工会的建设促进了学校的工会工作。这无疑是工会做好维权工作的坚实基础。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践中,必须一切以人为目的,把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就教代会工作而言,以人为本就要把关心和服务教职工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教代会组织的第一职责,把教职工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教代会工作的第一信号,把教职工的评价作为衡量教代会工作成绩的第一尺度,从而把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教代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完善学校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实行校务公开,是高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能的重要制度和手段。实行校务公开,把学校的重要事项,通过教代会基本形式及其他辅助形式,适时向教职工公开,把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实现形式进一步得到拓展和充实。

首先,要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使校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要规范校务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其次,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纪检监察和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实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增强校务公开透明度,坚持做到办事依据公开、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有效地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围绕学校改革的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实行公开。如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教育教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等方案;新校区建设、基建项目招投标及大宗物质设备采购;财务状况及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工福利费、购房补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及晋级晋职、职称评定、学科带头人选拔、公派出国进修;招生和收费等等。第三,校务公开的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教代会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和主渠道,其它形式还可以通过校园网、公告栏、有线广播电视、校刊校报等校务公开日常栏目,将学校有关情况及时传达给广大教职工;定期召开校情通报会、各类人员座谈会、设立合理化建议箱、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等等。

总之,校务公开的实质是民主监督,体现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权利。高校工会要承担起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和行政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运作,做到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努力推动校务公开向纵深发展。要在二级教代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二级院系务公开制度和机关部处务公开制度,不断延伸和扩展校务公开工作,形成学校及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

经验表明,一所高校要获取强大的综合实力并得以快速发展,必然建立在充分调动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础之上。在高校,以教代会和校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又是高校工会维权制度建设的有效措施。从高校的具体实践看,学校教代会与院系二级教代会、校务公开与院系务公开之间的双向互动和相互促进,不失为当前整体推进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从而切实加强高校工会维权制度建设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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