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应用伦理学体系论纲论文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应用伦理学体系论纲论文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应用伦理学体系论纲

任 丑, 郑 畅

(西南大学 应用伦理研究所,重庆400715)

[摘 要] 作为当代伦理学的重要领域,应用伦理学面临着诸多不可回避的问题、质疑乃至否定。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的提出为应用伦理学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野与发展契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应用伦理学体系是应用伦理逻辑论、应用伦理主体论、应用伦理生态论、应用伦理实体论、应用伦理实践论等共同建构的理论。其中,应用伦理逻辑论总体把握应用伦理学的逻辑结构,应用伦理主体论、应用伦理生态论、应用伦理实体论分别研究应用伦理学的身体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三要素的逻辑结构与实践功能,应用伦理实践论综合考察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功能。为了应对、解决多元世界与共同命运的冲突,应用伦理学体系应当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应用义利观,并在应用伦理主体、应用伦理生态、应用伦理实体中落实为应用伦理实践。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应用伦理学体系;应用义利观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砥砺前行,应用伦理学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就,也面临着诸多不可回避的问题、挑战甚至否定。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的提出为应用伦理学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开拓了全新的理论视野。以现实伦理问题和人类共同伦理问题为研究使命的应用伦理学,能够也应当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的伦理问题。这就提出了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应用伦理学体系的重大问题。换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中,为何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建构何种应用伦理学体系?应用伦理学体系秉持何种义利观?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中为何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

“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这一术语在19 世纪末已经出现。20 世纪初,应用伦理学还是个别学术演讲的话题。作为一门学科,应用伦理学在20 世纪60 年代末70 年代初肇始于美国,80 年代勃兴于欧洲,90 年代遍及全球,目前已成为当代伦理学的重要领域甚至是一门显学。与此同时,应用伦理学也面临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诉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的提出,成为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的根本原因。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吸取了原语内容,由于原语和目标语及其文化背景的不同,译者就会不可避免、主观地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也就是说,选择一些合适的翻译策略来协调两者的差别。首先,译者必须考虑原作者的写作意图,目标语形式和目标语读者的接受程度。“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创造性叛逆,也就没有文学的传播与接受。……但这仅仅是文学的创造性叛逆的一个方面,创造性叛逆的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它对文学作品的接受与传播所起的作用。”[6]141但是,译者的有意识误译,即译者所作出的创造性叛逆必须有一个度的限制。

(一)应用伦理学各分支领域的冲突

21 世纪以来,随着应用伦理学各分支领域的深化拓展,各分支领域重叠交叉、相互支撑的趋势日益明显。与此同时,各分支领域的界限不甚明确,随着它们之间综合交叉的扩展深化,它们之间的相互冲突也随之尖锐起来,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科学发展与人文进步的矛盾、全球正义与技术应用的矛盾等。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应用伦理学各分支领域的伦理冲突。这些冲突主要是应用伦理原则与具体境遇或经验实践的冲突,如克隆技术与人性尊严、隐私权保护与信息公开、机器人与自然人等层面的伦理原则与经验实践的冲突等。

与各领域重叠状况相对应的是,应用伦理学各领域的理论建构出现重叠交叉、相互支撑的趋势,同时也带来了相应领域理论建构的相互冲突问题,如程序论与本质论的冲突、多元论与一元论的冲突、怀疑主义与绝对主义的冲突、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冲突、后果论与非后果论的冲突等。

应用伦理学各分支领域的冲突与其各种理论的矛盾集中体现为更为尖锐的应用伦理学的合法性问题。

(二)应用伦理学的合法性问题

一些哲学家不相信甚至怀疑应用伦理学是真正的伦理学,这就是一直困扰应用伦理学的合法性问题。早在1984 年,比彻姆(Tom L.Beauchamp)就已经认识到,虽然“应用伦理学”一直是北美哲学的主要增长领域,但是在主流哲学界,它还远远没有得到学者的普遍认可。人们还在争论应用伦理学在智力或教育方面是否有可取之处等问题。同时,一些无法解决的伦理困境、实际的紧急情况或不可获取的技术信息等,使应用伦理学的课程停滞不前。应用伦理学在很大程度上未能渗透到英国哲学的各个部门,甚至被德国某些学者看作不具有哲学意义的学科。许多人仍然不相信哲学理论可以在应用环境中发挥任何重要作用,他们甚至怀疑应用伦理学是否是真正的伦理学,哲学是否应该把它吸纳为一门课程[1]。比彻姆的种种担忧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学者那里通过各种方式持续不断地呈现出来。

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较早对应用伦理学提出了严厉质疑,甚至予以毁灭性批判。他认为,应用伦理学是一个范围广泛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活动的单一标题。正因如此,有些人会像他一样强烈地批评应用伦理学理论,否定并拒斥应用伦理学[2]。无独有偶,孙慕义也认为,应用伦理学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与体系,不是一门真正的学科,它只是一个松散的、缺乏严密逻辑结构的“应用问题群”。应用伦理学只是为了便于对实践问题的解释、阐明、陈述和对职业规范的探究,运用伦理学的部分理论、研究方法与社会和人类对话。他甚至认为,应用伦理学只是一种机会主义的研究概念、教育概念和体制化传达语式,并为说教或俗世伦理学的传播而进行相对主义的修补,其运用直觉主义或境遇主义的后现代手段,移植或制造一系列“不证自明的”后经典原则,实用主义地、分裂地、孤立地对具体问题予以说明。归根到底,应用伦理学是急躁或浮躁的学术心绪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简单、粗暴的行动测量工具,是“忧、畏、烦”的“后现代”人的一种懒惰、急于求成、躲避深刻的心态与情感的反应和体现[3]。2016 年,诺伯特(Paulo Norbert)还专门撰文批评应用伦理学缺乏深刻的理论支撑,不配成为严肃的学术事业[4]

与麦金泰尔、孙慕义等人的绝对否定论不同,一些学者进行了冷静分析,试图从学理上否定或拒斥应用伦理学。罗亚玲通过分析伦理学的应用概念、应用伦理学的产生背景、应用伦理学与经验知识的关系,以及应用伦理学的应用问题,断定应用伦理学没有也不可能超出伦理学的范围,它只是专门领域的伦理学。是故,就其与经验知识的关系而言,应用伦理学没有超出传统伦理学范畴[5]。也就是说,应用伦理学依然属于传统伦理学,并非是(与理论伦理学相对的)新型伦理学学科或交叉学科。与此观点类似,在韩东屏看来,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对“什么是应用伦理学”的问题有多种不同界说,但每种界说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困窘。究其原因,均是“应用伦理学”之“名不正则言不顺”所致。他认为,可以用“部门伦理学”取而代之,因为这个称谓符合学科划分标准,也有充分的学理依据[6]。把应用伦理学归为传统伦理学或部门伦理学,实际上也就取消了应用伦理学的合法地位。

2.2.2 CGF促进牙周组织再生基础研究 张晓等[25]将切取下的人正常牙龈组织提取出人牙龈成纤维细胞并接种于CGF纤维蛋白膜,成功接种后5 d,通过HE染色和电镜观察发现人牙龈细胞在CGF中明显增殖,这为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修复,尤其是牙龈退缩或美学修复方面提供新的治疗思路。体外实验中,有学者[26]利用CGF联合Bio-Oss骨粉联合植入犬牙周组织,行引导组织再生术(guided tissue regeneration,GTR),12周后发现牙槽骨形成高度显著大于对照组。但单独使用CGF形成的骨厚度较实验组薄且不稳定,猜测可能是由于CGF相对于骨粉吸收相对较快,生物支架过早消失。

应用伦理学面临的各种质疑,是其发展中暴露出来的深层问题,也暴露了它所面临的现实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各分支领域之间的伦理冲突问题,如何解决应用伦理学面对的整个世界现实伦理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的提出为应用伦理学突破自身瓶颈提供了重大的发展契机。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为应用伦理学提供了发展契机

21 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日益增长,人类命运也史无前例地紧密地联结为一体。在此重大历史时刻,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脱颖而出,并首次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7]。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认为世界和平发展大势之下的世界面临诸多问题:世界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诸如此类的人类问题需要各国人民秉持正确义利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8]58~59。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涉及人类共同面对的伦理问题,又涉及具体领域的现实伦理问题,传统伦理的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不能解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这些伦理问题。只有以现实伦理问题和人类共同伦理问题为使命的应用伦理学,才能够也应当承担这样的历史使命。也就是说,应用伦理学的使命是为解决事关人类的重大现实伦理问题提供哲学论证和立法理据,这个使命要求应用伦理学应当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视角。由此看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念为应用伦理学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建构应用伦理学体系提供了全新的人类视野和重大发展契机。

其实,应用伦理学突破自身藩篱的出路就隐含在对应用伦理学的质疑否定之中。应用伦理学各分支内部的矛盾冲突、各分支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的原因在于,应用伦理学还没有从根本上把握自身的内在逻辑结构,尚需深入研究为实践功能提供合乎逻辑的伦理秩序与道德智慧。这同时也表明把握应用伦理学的逻辑结构、探究其实践功能的诉求与动力愈发强烈。为此,需要寻求一个坚实的应用伦理学根据,以期基此探求应用伦理学的普遍有效的伦理命令,使之对内协调各分支之间的伦理冲突与相互孤立问题,对外解决人类面对的共同伦理问题。可见,上述应用伦理学的问题本质上是其内在逻辑结构与外在实践功能的矛盾所致,可能出路是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把握应用伦理学的逻辑结构与实践功能,探究人类命运问题的现实基础和坚强动力,凝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律令,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应用伦理学体系。

近日,在山东省济阳县曲堤镇黄瓜种植上做的液体肥实验,曲堤镇的黄瓜种植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销链条,从瓜苗的培育到产品的分级、包装,进一步提升了济阳县曲堤镇市场竞争力,初步形成一条完整、成熟的产业链。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中建构何种应用伦理学体系

应用伦理主体是由出生、生存、死亡等基本要素构成的作为实践理性主体的身体系统,它是一个由本然事实转向应然价值的自由主体。

(一)应用伦理逻辑论

应用伦理逻辑主要指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应用伦理学诸要素及其逻辑联结方式。它主要回答应用伦理学是由哪些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的?

应用伦理学是由身体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等三大要素共同构成的关涉人类命运共同体诸问题的有机伦理体系。身体系统主要关涉自我伦理问题,自然系统主要关涉非我(自然)伦理问题,社会系统主要关涉自我与自我、自我与非我的伦理问题。三要素自身具有的脆弱与反脆弱的矛盾,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与“应当”冲突的根据。应用伦理学就是持续不断地反思、应对、解决或缓解这种冲突的逻辑进程。此进程的关键是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法则,通过伦理法则的实践,把应用伦理学的三大要素有机地融为一体,并付诸实践。

水轮发电机组振动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下,为机组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故障诊断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定位机组故障位置,维护、检修、更换机组设备操作向综合化、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提高了维修性,确保了机组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为实现水电站和电力企业最大化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应用伦理逻辑论的重要使命是透过应用伦理学各种现实形态的外在性、偶然性,深刻把握联结各要素的普遍伦理形式或纯粹应用伦理法则。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身体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蕴含何种伦理法则?

身体系统其实是自然系统的理智部分。如果不从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看,而是从共同的本质构成要素看,身体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关系可以归结为身体系统与其他生物的关系,因为它们都是自然系统中具有生命的高级部分,是自然系统的本质体现。身体系统与其他生物共同存在的根据是基因。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说,自然系统中的所有生物“都是基因创造的机器”[9]2。基因是自然系统的生命根据,“我们熟悉的我们星球上的个体不一定必然存在。只有存在于宇宙每一个地方的不朽的复制者(基因),才是为了生命存在、兴盛而必须存在的唯一一种实体”[9]266。可以说,基因是身体系统、自然系统乃至社会系统(因为社会系统是身体系统构成的)的不朽的存在根据。如果说这是三大系统事实层面的联系,那么它们是否还有价值层面的联系呢?

道金斯本人曾感叹道:“仅仅奠定在普遍的冷酷自私的基因法则之上的社会,将是一个使生活其中的人们深恶痛绝的社会。”[9]2 针对道金斯的基因机器论,詹穆斯(Scott M.James)批评说,道金斯把鸟类、动物等解释为基因机器(gene machine),人类不过是另一种基因机器,“如果他(指道金斯——引者注)是对的,那么人们将没有兴趣做正当之事(更不会在意知道什么是做正当的事情);人们将不敬慕德性,不奋起反对不正义,或者也不为陌生者的福利而牺牲自己的福利”[10]8。其实,基因只是自然联系,是基于自然规律的事实层面的联系。不过,这种联系也潜藏着基于自由规律的应当层面的联系。

应用伦理实体是由物质利益系统、政治权力系统、精神文化系统等要素共同构成的社会系统。社会系统像生态系统一样,小到一个家庭,大到我们整个地球的全部人类,“社会系统包括与人类有关的一切,如人口、塑造人类行为的心理和社会组织。……价值观和知识——共同形成了人类个体和整个社会的世界观——指导我们处理和阐释信息,并将其转化为行动。技术限定了我们行为的可能性。社会组织和制度限定了社会能接受的行为,并且指导我们将可能性变为行动”[18]2。应用伦理实体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扬弃物质利益、政治权力、精神文化的冲突,达成应然的伦理实践诉求。

这个产品的材料为PU,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其密度为1.09-1.57g/m3,收缩率为0.51%-1.51%,得出产品平均密度为1.34 g/m3,平均收缩率为1.02﹪。

应用伦理逻辑论展开为应用伦理主体论、应用伦理生态论、应用伦理实体论(分别研究身体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三要素的逻辑结构与实践功能),进而通过应用伦理实践论综合研究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功能。

物质利益系统、政治权力系统、精神文化系统等共同构成的应用伦理实体是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福祉文明(富裕、长寿、民主、尊严等)、祛除危害灾难(世界战争、饥荒灾难等)的社会系统(主要是国家、国际组织等)。应用伦理实体的实践目的是,避免社会系统的紊乱无序,维系社会系统良性运转。应用伦理实体论主要涉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密切相关的发展伦理、政治伦理、教育伦理、战争伦理、经济伦理、新闻传媒伦理等诸多领域的伦理问题。

(二)应用伦理主体论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应用伦理学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应用伦理逻辑论总体把握应用伦理学的逻辑结构,应用伦理主体论、应用伦理生态论、应用伦理实体论分别考察应用伦理学三要素的逻辑结构与实践功能,应用伦理实践论综合研究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功能。或者说,从应用伦理逻辑论、应用伦理主体论、应用伦理生态论、应用伦理实体论、应用伦理实践论等层面探究应用伦理学的逻辑结构与实践功能的相互关联与运行机制,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应用伦理学体系。

应用伦理主体的本然事实(出生、生存、死亡等)与应然价值(作为实践理性主体的伦理价值)的根据是,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自由存在物。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12]209应用伦理主体既是扬弃自然的自由主体,又是尊重自然的理智主体,亦是尊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智慧主体。

应用伦理主体是主体与互为主体相统一的智慧主体。应用伦理主体首先确认身体是为我的,“身体是我不能以别的工具为中介使用的工具,我不能获得对它的观点的观点”[13]407。为我的身体的正当诉求是生而俱有的生存权利,“依据自然的最高权利,每人皆得生存”[14]637。在生存权利的正当诉求下,身体运用实践理性自律地使自己成为自己行为的主人,“因为在自我决定中我们是主体,我们运用自己的理性能力,我们控制自己的生活,我们具有生活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的感觉。我们创造、造就自我,我们赋予我们的生活意义、目的和各异的独特唯一性,我们表达我们自己”[15]。自我确证自我是身体主体性的基本标志。

从人类命运共同体来看,生态系统的伦理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人类的存在与发展问题。马尔腾(Gerald G.Marten)说:“可持续发展不是别人能代劳的,必须有我们所有人一起共同行动。”[18]200 如果身体系统是直接身体,自态系统则是间接身体。直接身体主要体现独特性,间接身体主要体现共同性。因此,人人有权利享有间接身体,人人有责任爱护间接身体。汉斯·约那斯(Hans Jonas)说:“世界内责任的所有客体中,与人的实存密切相关的责任的可能性居于首位。”[20]99人的实存仅仅意味着地球上生活着人类,而好的生活则是第二位的律令。当直接身体与间接身体发生矛盾时,前者优先于后者。

应用伦理生态是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福祉文明、祛除危害灾难的生态系统。其基本诉求是,避免生态系统的崩溃,维系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转,建构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应用伦理生态论主要涉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密切相关的环境生态伦理、工程建筑伦理、科技伦理、动物伦理、航空伦理等诸多领域的伦理问题。

应用伦理主体作为实践理性主体的身体系统,是给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福祉文明、祛除危害灾难的身体系统。应用伦理主体论涉及生育伦理、死亡伦理、生命伦理、食物伦理、医学伦理、人口伦理、基因伦理、机器(人)伦理等领域的伦理问题。

(三)应用伦理生态论

应用伦理生态指由自然环境、人工环境构成的伦理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的范围包括空气、土壤、水、生物体等,“其中生态系统的生物部分——微生物、植物、动物(包括人类)都是其生物群落”[18]1。尽管人类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人类创造的精神结构或物质结构(如语言、交通、城市、学校、工厂、网络、大数据、基因工程、实验室等)则是不同于自然环境的人工环境。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共同构成人类赖以生存的伦理生态系统。

自然环境就是自然界,是人工环境的前提,这是自然界和人的关系决定的。马克思说:“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2]161 人类是生态系统的精神和灵魂,人工环境是人类有目的地对自然环境的理智改造,而非对自然环境的肆意破坏。帕菲特(Derek Parfit)说:“作为宇宙的一部分,我们属于开始自我理解的那一部分。我们不但能够部分地理解事实之真,而且能够部分地理解应当之真,或许我们能够真地实现这种理解。”[19]620因此,应用伦理生态应当是人类在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之真理的基础上,扬弃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冲突,达成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共生共存的伦理生态系统。这就要求,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发生冲突时,秉持不得危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底线伦理,进而追求人类生活的良性发展和其他伦理诉求。

显然,生存权利绝不是孤立的诉求,自律的身体自我也不是绝对隔离的自我。萨穆尔(Samuel Todes)说:“身体并非像哲学传统通常所认为的仅仅是把个体相互隔离。相反,身体是每个人和其他人共同享有其经验的必不可缺的条件。”[16]2这是因为自我促使身体寻求分离的事物,并在他者或自我回应的正当诉求中成就自我。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自我在和其他事物的联系中成为自我。自我在和他者的关系中,在和人的关系中形成,这种关系常常是一种交互主体性也是和其他事物的关系”[17]149。这样的自我主体就成为应用伦理主体。质言之,应用伦理主体是理智身体系统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中获得的人与人相互承认、相互尊重彼此主体性的自由主体,而非单向度的孤立的抽象主体。

坡屋顶民居立面主要分为墙体和屋顶两部分。沿河地区的民居,朝向院落的立面窗下多选用加工整齐的石条,窗台石会选用一整块条石,上面雕刻精美的图案,有些经济条件好的人家立面会部分或全部用青砖。山墙面及背立面墙体多下半部分用条石或大块的荒石,上半部分用夯土或土坯,表面抹麦壳泥;山区民居的墙体做法就随意一些,窗下墙部分一般用锻的比较工整的大块条石,上面用较小的碎石,有些民居上半部分也会用夯土或土坯,墙体表面都会抹泥找平,大多数山区民居的山墙及背立面都采用石块干垒的方式砌筑(图11)。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自然随机结果或社会偶然规则面前,没有任何人是优越者或非优越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伦理主体。所以,应用伦理主体应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理性谋划、自由选择、切实行动的善之主体。具体说来,它需三个必要条件:一是当应用伦理主体的谋划运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相应部分时,应当尊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原则。二是此谋划是应用伦理主体完全深思熟虑的理性判断,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相关事实了如指掌、对其后果详细斟酌之后的自由选择。三是应用伦理主体在出生、生存、死亡等环节的行动中,切实承担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相应伦理责任,尽力避免身体系统的损害并使之良性运转,成为善始、善存、善终相统一的伦理主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善终不仅仅是个人的好死或狭义的安乐死,而是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意义上的善终。对于应用伦理主体而言,每个人或身体有尊严的善终,也是所有人或理智身体有尊严的善终。这既是对过去身体终结的尊重,更是对当下和未来身体终结的尊重,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仅是同时的伦理共同体,也是历时的伦理共同体。

(四)应用伦理实体论

应用伦理实体并非黑格尔意义上的以国家、社会、家庭为主要范式的传统伦理实体,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意义上的当代伦理实体。皮特·辛格(Peter Singer)在《一个世界:全球化伦理学》中说:“我们已经看到,传统国家主权理念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双重压力:我们对共享的、脆弱的行星大气的依赖意识,以及日益连为一体的世界经济运动。传统国家主权理念还受到其他领域的更为直接的挑战与否决。”[21]106这种情况迫切要求我们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突破传统国家主权的狭隘眼界,超越传统的国家主权意义上的伦理实体,建构应用伦理实体。

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层面看,身体系统、社会系统、自然系统相互支撑的重要根据是人类把握道德秩序的能力,尤其是确认生命的善恶标准的能力。在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看来,“敬畏生命”的善恶标准在于“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11]9。敬畏生命的善恶标准正是身体系统、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应当层面的联系。比较尖锐的问题是,生命与生命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判断善恶?更为尖锐的问题是,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发生冲突之时,如何确定伦理命令?最为尖锐的问题是,人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发生冲突之时,如何确定伦理命令?应用伦理逻辑论要求深入思考这些事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法则,把握应用伦理的绝对命令、相对命令与中庸智慧之间的关系。值得重视的是,无论过去的历史记载还是未来的历史延续,人类实存是第一位的,也是先验的普遍伦理命令。这是身体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等三大要素基于自由规律的应当层面的具体联系,也是三大要素构成的关涉人类命运诸问题的有机伦理体系的应当根据。

首先,物质利益系统的伦理目的可以归结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大福祉原则,其终极目的是,最大可能地免于或降低痛苦,最大可能地享有或提升康乐。其他一切值得欲求之物都与此终极目的相关,并为了这个终极目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值得肯定的自我牺牲是对他人的幸福或幸福的手段有所裨益。其次,政治权力系统的伦理目的是正义。一旦确定了权利、正当与正义的伦理法则,它就优先于利益计算和快乐福祉。或者说,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状态与有序运行,应用伦理实体绝不屈从于任何利益算计或权力的威逼滥用。用罗尔斯(John Rawls)的话说,“正义否认为了其他人享有更大的善而丧失某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因此,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基本自由是理所当然的,正义所保障的权利绝不屈从于政治交易或社会利益的算计”[22]28。任何利益算计和权力谋划运行都不可危及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应当保护、维系、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后,精神文化系统的伦理目的是人性尊严与自由发展。如果把应用伦理实体比作一个有机身体,那么物质利益犹如五脏六腑,政治权力犹如手脚四肢,精神文化则犹如大脑神经。物质利益、政治权力、精神文化都是伦理实体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物质利益、政治权力必须具有正当性,即维系精神文化系统理性有序的运行。当然,精神文化系统的伦理诉求是促进而不得危害物质利益与合法的政治权力的运行。同时,精神文化系统是政治权力系统、物质利益系统的目的,政治权力系统、物质利益系统则是达成精神文化系统的实践路径。

易地扶贫搬迁一直是江西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截至2017年底,全省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7万人,建设安置住房18460套,住房竣工15170套,完成搬迁入住42430人。国务院对江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通报表扬,认为“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纳入标准:(1)RockwoodⅢ型肩锁关节脱位;(2)单侧、闭合、新鲜(2周内)肩锁关节脱位;(3)年龄20~50岁。

2)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在不断变迁。无论从长期历史来看,还是从建国以来的发展来看,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都在不断演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结构复杂、类型多样,形成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综合体。

(五)应用伦理实践论

应用伦理实践的使命在于,把应用伦理法则的普遍形式与应用伦理规范的诸多偶然经验问题相结合,探求解决应用伦理问题的路径、方法、程序、功能等。或者说,应用伦理实践基于应用伦理的逻辑结构和三要素功能,致力于化解或缓解应用伦理三要素的伦理冲突,使之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达成某种程度的伦理共识,建构、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秩序。

一般说来,应用伦理实践路径包括常态实践路径与非常态实践路径。常态实践通常指,有关人类命运共同体伦理问题的滑坡论证与磐路论证、民主决疑与程序共识、伦理委员会与伦理商谈、伦理调查与伦理建设、应用德性与伦理智慧等。非常态实践主要指,有关人类命运共同体伦理问题的道德直觉论、道德怀疑论、道德多元论、伦理相对论、应急伦理、未来伦理、后人类伦理等。我们应当秉持伦理实践命令,智慧地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常态实践与非常态实践诸问题。

总体看来,应用伦理实践试图把应用伦理法则的普遍形式与偶然经验问题相结合,这种路径可以具体归结为三个层面。

第一,禁止危害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互不危害为底线伦理原则,以各要素互相支撑、互为目的为基本伦理命令,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持存并使之良性运行。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而行动,不是简单地把自己通常认为的善恶观念或伦理原则强加于人,而是“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对他人所建构世界的方式或他和世界的关系予以关注并参与其中”[23]12。为此,必须加强伦理教育尤其是底线伦理原则教育。爱因斯坦说:“要是没有‘伦理教育’,人类就不会得救。”[24]339伦理教育应当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伦理精神动力和价值根据。

579 Diagnosis and surgical treatment of anomalous origin of the left coronary artery from the pulmonary artery

告知患者一些缓解疼痛的方法,如指导患者通过看电视、听音乐、深呼吸等方式,减轻疼痛。教会患者一些减少疼痛的措施,如采取舒适体位,指导患者在进行咳嗽或深呼吸时,将切口按住,避免牵拉缝线,加重疼痛[15]。曲亚杰,胡娟[16-17]等认为必要时请性格开朗、乐观的患者与病房中的其他患者进行交流,相互分享手术及应对疼痛的经验,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创造良好的身体恢复氛围。对患者家属进行认知干预,帮助患者建立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统,鼓励患者家属多关心、支持患者,为患者提供良好的精神支持。

总之,通过发送手机彩信方式的E-training,只是E-training 初级阶段,是最简单的E-training模式,基于“云计算”平台所开发的“云教育(培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E-training 模式,但两种模式孰优孰劣,不能单看其先进性,更要注重其适用性,因此,究竟应选取何种形式,企业应根据员工素质、企业特点等自身实际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本企业最适宜的E-training 方式,以促进培训效果的有效提升。

第二,尊重应用伦理三要素的词典式顺序。对于应用伦理三要素而言,社会系统是维系并延续直接身体(身体系统)与间接身体(生态系统)的伦理实体。就此而论,社会系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综合身体。或者说,社会系统通过自身的伦理建设,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最终以良好的身体系统为目的。是故,直接身体、间接身体、综合身体可以分别看作第一命运共同体、第二命运共同体、第三命运共同体。三者相互支撑、相互维系,共同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伦理秩序。

第三,寻求代际公正、国际公正、人类福祉、人性尊严等共生共存的伦理规则,解决当下与未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伦理问题,承担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责任。胡塞尔说:“人最终将自己理解为对他自己的人的存在负责的人。”[25]324这也意味着,人最终将自己理解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存在负责的人。以应用伦理逻辑结构为逻辑起点,应用伦理主体、应用伦理生态与应用伦理实体共同承担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责任。当今世界,应用伦理实践最为重要的责任就是“避免人类历史的终结”[19]620。这也包含着有关未来人类的责任,“首先,它要求我们确保未来有人类的存在——即使他们中没有我们某些个体的后代,其二,确保他们的生存境遇和生活质量”[20]40。承担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责任,既是每个人成其为人的本质要求,又是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要求。这就涉及到应用义利观问题。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中应用伦理学体系秉持何种义利观

当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着世界多元与全球共存两大总体趋势。一方面,“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另一方面,“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26]415。为了处理好世界多元(事实)与全球共存(应当)的逻辑与实践关系,探究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应用义利观也就成为应用伦理学体系的紧迫使命。

一般说来,义利观指中国传统义利观。张锡勤先生概括说:“义利观所探讨的是道义与利益,特别是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此外,它还包括了对公利与私利、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等方面关系的认识。”[27]21义利之“利”泛指利益,通常指个人利益,“义利之义乃是满足主体道德需要的道德价值”[27]23。有时,义指公利,与个人利益相对。显而易见,把公利(事实)当作义(应当)是典型的自然主义谬误。从整体上看,传统义利观的“义”主要指道义,它关注某个领域或范围内的伦理主体、伦理实体或伦理实践的道德价值取向(应当),“利”则主要指是个人利益(事实)。传统义利观只有进入人类伦理的理论视野和实践路径,才可能进入当今社会,完成其转变和提升① 具体的详细分析,可参见拙文《人类伦理视域的义利之辨》,《桂海论丛》2016 年第3 期;也可参见王黎静、谢戬恒《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道德大厦的哲学思考》,《云梦学刊》2018 年第3 期。 。有鉴于此,我们把传统义利观置于应用伦理学体系之中,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将它提升为应用义利观。

雪萤终于有所表示了,身子左侧,双手搂紧了一杭的脖子。这样一来,一杭反倒束手束脚了,但他很快就抱紧了雪萤。他等待着瓜熟蒂落那一刻,他等这一刻很久了。

(一)应用义利观的逻辑

应用义利观的逻辑主要指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应用义利观诸要素及其逻辑联结方式。传统义利观的“利”关注的是某个领域或范围内的伦理主体、伦理实体或伦理实践的福祉利益——主要是个人利益。与传统义利观的“利”不同,应用义利观的“利”是指人类命运共同体绵延发展的福祉利益。其基本要求是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其最高目标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大幸福或最高利益。

与传统义利观的“义”不同,应用义利观的“义”是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德价值取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绵延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绵延与发展的基础是个人,注重每个人的生命权是最为基本的伦理诉求。从传统自然法的角度看,“依据自然的最高权利,每人皆得生存”[14]637。如果说传统自然法的生命权还存在独断论的嫌疑,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绵延发展则无疑是生命权的坚实根基,因为只有尊重生命权,人类命运共同体才可能绵延发展;也只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绵延发展,才可能确保生命权得以实现。无论既往的浩浩青史还是未来人类命运的延续进程,生命权始终是第一位的正当诉求,因此也是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首要之“义”。为此,应用伦理义利观的“义”的底线伦理法则是,绝不可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主体、伦理生态或伦理实体陷入行为的危险之中,绝不可使实践行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当下发展与未来可能性造成毁坏。诸如战争、恐怖袭击等安全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命权,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禁止这类罪恶行为。换言之,应用伦理实践应当使其行为后果在秉持生命权的基础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绵延发展、恒久不息协调一致。

应用义利观的目的是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义利的协调一致、相互支撑,事实上,这也意味着义利冲突并不能完全避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处理义利关系的伦理命令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绵延与发展(义)优先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福祉利益(利)。这是因为义是利的目的,利是合乎目的的手段。如果义屈从于利,则必然导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崩溃乃至毁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福祉利益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与正当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义可以肆意践踏利。相反,义必须秉持基本的伦理原则:义承认人具有一种为了他人之善而牺牲自己的力量,拒绝认同牺牲自身是善。义所肯定的正当牺牲的条件是裨益人类命运共同体及其个体的幸福利益。

(二)应用义利观的具体实践

应用义利观的基本使命是处理好特殊多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等)与普遍共存(“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等)的关系,秉持普遍共存尊重特殊多元、特殊多元以普遍共存为圭臬的基本原则,力图使二者相互协调、有机统一。应用义利观分别在应用伦理主体、应用伦理生态、应用伦理实体中落实为应用伦理实践。

首先,作为应用伦理主体,如何实践应用义利观?就单独的个人而言,“每一个人必然追求他所认为是善的,避免他所认为是恶的”[28]157。爱因斯坦也说:“个人有权利和义务不参与他认为是错误的或者有害的活动。”[24]371问题是,每个人对于善恶祸福的看法并不相同,这就必然带来义利冲突。现代社会中,个人的多元需求与人类共同命运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成百上万的人渴求生活豪华奢靡、悠闲慵懒,而又渴求身材苗条、相貌堂堂。我们也有成百上万的人的居住、娱乐和舒适享受都是破坏性的,尽管他们并不渴求生活在健康的环境中,但是他们却想驾驶着他们的消遣娱乐的机动工具行进在清新洁净的空气中”[29]14。作为应用伦理主体,“一个人不仅是家庭的一分子、社会的一分子、一个国民,更重要的还要知道如何扮演国际社会一分子的角色,他所需要的胸襟与知识也是大不一样的”[30]37。这就要求应用伦理主体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义利,寻求普遍的义利与具体义利之间的有机统一,把伦理主体的多元需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绵延发展密切结合,把多元需求限定在不得危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范围内。这是应用伦理主体的大义所在。

其次,就应用伦理生态而言,如何实现应用义利观?21 世纪以来,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危机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各种各样的盲目发展带来的不良后果。事实上,“盲目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威胁,似乎只是一种程式化的集体性破坏,最后没有人能够长期从中受益,唯一的结果是只有受害者”[31]1。当自然环境恶化或其某一部分危害人类之时,人们应该根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法则,一定程度上修正或改变生态系统的某些功能,尽可能地使自然不危害人类,并能够为人类福祉提供生存资源和发展空间。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到目前为止,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珍爱和呵护地球是人类的唯一选择”[26]415~416。从衣食住行到周边环境,都是我们内在生命的产物——如同它们是自然与劳作的产物一样。自然生态是我们的第二身体,要爱护自然、保护自然,为自然服务也就是为我们的第二身体服务。或者说,清洁美丽的世界和生态环境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第二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可能的自然根据。可见,尊重和珍惜“第二身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义”所在,也是第一身体的福祉利益所在。所以,我们应当摒弃奴役自然、与自然斗争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地把多元发展和各种需求的满足等限定在禁止危害自然生态的限度内。

其三,就应用伦理实体来说,如何实现应用义利观?应用伦理实体是一种包括多种多样实体于自身的全球性社会体系,“随着全球运输、通信以及经济的全球化,人们的社会体系正在变成单一的全球性社会体系,地球的生态系统正在通过人类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口和社会复杂性的增长在全球每一个城市的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中史无前例地同步发生了。在过去,成长、衰退和移民是地区性或者地域性的;而现在,一场全球性的衰退正在酝酿,人类已经无处可去”[18]166。处在共同的社会体系中的人类,面对贫穷萧条的部分或局部世界以及资源有限、贫富不均的各种现实之时,必须解决贫富差距过大与资源有限的根本矛盾。这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为尖锐困难的实践问题。至关重要的是,富裕国家应当承担高于贫穷国家的责任,这是因为“富裕国家的消费水平比贫穷国家高很多。富裕国家人口消费巨大不仅是指那里存在大量人口,而且是指他们对生产系统的过量需求已经超越了他们自己国家的疆界”[18]12。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贫穷国家可以无条件地谴责富裕国家或无所作为地把责任全部推卸给富裕国家。所有国家的伦理使命是,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齐心协力解决全球贫困、和平与可持续环境保护等人类问题,建设共同繁荣的世界。是故,“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26]417。这是应用伦理实体对于全球公民的道德实践的大义所在。

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应用伦理学体系是当下的重大现实课题,也是应用伦理学研究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持之以恒地探寻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与“应当”冲突的逻辑进程与逻辑结构,精准阐释应用伦理主体、应用伦理生态、应用伦理实体等的本质含义与应用伦理实践功能,秉持应用义利观,深刻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应用伦理学体系应当具备的问题意识、理论视野、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为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秩序提供有力的理论论证和坚强的实践力量。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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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8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4799(2019)03-0013-09

[收稿日期] 2018-02-10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8B Z X12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团队资助项目:SWU1709111

[作者简介] 任丑(1969-),男,河南驻马店人,西南大学应用伦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大学(孔学堂)中华传统伦理文化研究院签约入驻学者,重庆市第四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道德哲学与应用伦理学研究;郑畅(1982-),女,重庆人,西南大学应用伦理研究所2016 级博士研究生,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西方道德哲学与应用伦理学研究。

[责任编辑:黄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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