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设立投资银行的必要性及模式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投资银行论文,性及论文,模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投资银行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它的发展是同证券市场的发展紧密相联的,随着时代的演进,它又同大企业、大公司的发展紧密相联。现在,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已经从承销证券扩展到了企业购并的中间服务、投资计划的融资服务、融资租赁、不动产融资服务,以及其它有关融资问题的咨询服务等。那么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设立投资银行是否已显得十分必要?
唐:答案是肯定的。先举个例子来加以说明,在项目融资中,投资银行是作为一个中介提供服务的,因此,它在融资过程中,1.协助项目建立法律架构;2.对项目进行财务评估,如现金流量、项目成本估计;3.制定借贷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保证计划;4.选择贷款人并协助谈判;5.提供有关项目的若干补充材料。这些工作,是否可以由项目公司自己来做,或由一家商业银行来做呢?客观地说,这也未尝不可。但是,投资银行业务是专业性很强的,它由一批懂法律、懂财务并能进行宏观经济分析的专家组成,由自己来做,则需要项目公司拥有一批技术性很强的专业人才,而这些高素质的人才在完成了该项目以后,又做什么呢?由商业银行来做,也必须由一批专门的人员来做,当这样一批人员专门从事这项目业务时,实际上,他们成了投资银行的一员。
牟:再从企业合并与收购过程看,投资银行充当企业的财务顾问,为并购方物色并购对象,帮助处理并购过程中的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设计并购策略、确定价格等;并购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投资银行则可以为其融资或承销债券,这一过程若由购并双方自己去处理,可能会出现相当多的意外事件,导致购并失败或某方造成重大损失,因而成本可能非常高,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功能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企业财务或公司财务,财务顾问这个词是从英文Financial Advisor 翻译过来的,其实它在这里的功能并不是代替了企业财务的功能,而是为企业安排资金、安排融资、或进行投资选择,这里的Financial 有企业财务的意思,也有为企业融资,即金融的意思。这就不是一般的企业财务可以做的了。
金:我国目前建立投资银行的条件是否成熟?
唐:在中国建立投资银行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其业务前景是可观的。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建设中的大型项目越来越多,资金融通量也越来越大,单靠银行融资不能满足建设的需要。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在逐步完善,多种金融工具越来越多地被采用,大型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现在融资渠道单一,企业获得资金的方式主要靠银行贷款,当然,银行贷款是比较简单的一种方式,但是,在一个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融资,有时会得到比银行贷款更好的融资效果和更低的筹资成本。因此,从国际、国内项目投资和融资方式上看,现代投、融资都会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和财务问题,引进项目,或用项目去吸引国际内外资金时,都要投资银行的服务,才能正确、快速地运行项目,快速低成本地筹集资金,保证资金的有效运用并减少风险。
牟:另一方面,中国的大批企业需要进行转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必定会出现相当数量的企业间的收购与兼并。过去几年,我们也在进行企业兼并,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被兼并的企业数达3000家左右,但这一过程大多是采用行政手段完成的,不遵循市场原则,不太考虑兼并双方的产权与利益,其结果是形成一个松散型的结构,有的甚至强行把好的企业同亏损企业拉到一起,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这样不但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反而产生了内耗,因而有不少企业集团要么形同虚设,要么不欢而散,有的企业被合并成集团后,甚至把原来经营良好的主导企业也拖垮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利用投资银行的机制进行购并,则是通过市场原则进行的,购并后所形成的新企业,其结构也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市场经济中的收购与反收购,兼并与反兼并,有时是非常激烈的,它需要运用高度专业的知识与技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购并的成功和将来的新企业的正常运转,在今后几年内,中国企业面临重组、兼并、收购的重大任务,若再是一味用行政手段进行“拉郎配”,显然是不行的,要运用市场手段来进行中国的微观经济重组,没有投资银行的介入,也是不行的。
金:可见,在中国建立自己的投资银行业,已经具有比较可靠的基础,除了上述经济对投资银行的需求,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如何呢?
牟:投资银行业务已在不同层次上展开了。新的投资银行开始设立。我们已经看到,有不少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机构开始设立投资银行部,开展试探性的投资银行业务,有的还成功地完成了几个项目,比如光大国投对玉柴的收购、包装、上市等。另一方面,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以中外合资的方式在中国建立了投资银行,并开始开展业务,这是以典型的美国式的投资银行业务推动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尝试。以新设立投资银行来推动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可以一开始就使它规范运作,但是,新机构的审批、筹建到建立起市场信誉,还要相当长的时间,有时还可能是很困难的。因此它不一定是最好的路子。
唐:原有的金融机构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现在全国有90多家全国性证券公司和数百家信托投资公司,大的公司也有数十家,这些公司的业务,有不少实际上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投资银行在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的活动,比如证券的承销、代理,信托投资公司则不仅从事证券公司所有的证券业务,而且也发放贷款、代理融资、进行不动产投资和从事咨询业务,因而它们更接近于现代投资银行。
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信托投资公司,都是面临证券市场的萧条、房地产业的沉寂,有不少公司濒临倒闭,在这种形势下,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出路就在于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现代投资银行方向发展就是一条再生之路。当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实现转变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重新组合势在必行,市场越规范,越无暴利可图,因此,经营不善者,信誉不佳者,只能被市场淘汰,只有在这个转变时期能够积极而稳妥地运作,才有可能走在别人的前面,成为市场的先导。
无论是新设立还是从其它金融机构转变过来,投资银行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又不同于一般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尽管现有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已经在从事一些投资银行业务,但业务的重心在于一级证券市场的承销和二级市场的证券代理业务或其它一些投资业务,这种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对人员的要求相对来说还不太严格,但对于投资银行的咨询、财务顾问、融资等业务来说,一般的工作人员就显得不够了。它需要一些有较高经济理论素养、有经济分析能力,精通法律、财务、市场的专家,这样的专家型人才,我们还不那么容易找到。
金:投资银行在西方发达国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模式:与商业银行严格分业管理的美国模式,与商业银行间存在较大程度上业务融合与渗透的欧洲模式,以及脱胎于美国模式的日本模式。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现状,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投资银行模式较为合适?
唐:要在我国发展投资银行业,首要问题就是其模式选择与市场定位问题,这将决定投资银行业是否能健康,稳健与规范地发展。根据对国外经验的比较研究及考虑我国的现实情况,我认为一个较可行的选择是借鉴美国与日本模式中适用我国国情之处,首先严格对商业银行业与投资银行业进行分业管理,禁止商业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但可吸收欧洲的经验,允许少数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子公司进行试点,而市场主体应主要是由原有的证券公司改组、改制、改造而成的投资银行公司。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我国事实上已存在萌芽状态的投资银行,主要是现存的各种证券公司及一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它们已涉足证券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基金管理及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但是,无论从最初产生的目的或是目前的运作上看,他们与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仍存在极大差距,金融环节中的一些不健全机制及漏洞常被他们利用为获利的机会。尤其是当股票二级市场持续低迷,令这些机构的主要业务失去利润来源时,各种违法违规的操作如以回购方式套取资金、乱拆借及进行存贷款业务等成为它们求生存的必然行为,这就扰乱了金融秩序,也容易扼杀我国目前尚相当脆弱的资本市场。因此,要通过发展投资银行业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应解决现有证券公司的出路问题。
牟:对这些现有机构的重整以确立新的市场模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其产权结构的重组,要因此改变原来常见的证券机构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寻租倾向及负盈不负亏等弊病,创建规范的投资银行。二是对其业务的重新定位,应将经营重点放到:(1 )为国家建设筹集资金,包括对国债的发行进行承购包销、分销及托市等业务及在此基础上开发与交易金融创新产品等;(2)为企业, 尤其是国有大中企业的改革进行融资,财务顾问及帮助实现其产权的流动与重组,从事企业股票、债券的设计、发行、包装、承购等业务及为企业的收购、换股、合并,破产与拍卖提供咨询服务。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我国经济体制中一些环节的配套改革。(3)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第三个方面在于对其设置的重新布局。要改变目前到处设点,各地按行政区纷纷上马设证券公司盲目竞争、“切蛋糕”的做法,由央行重新审批,以资本金规模、客户基础及市场信誉等为标准,按全能型、专门型等各个层次设立数家投资银行,同时允许少数知名的国际性投资银行来我国设立合资公司参与竞争,并用政策加以引导使投资银行各自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强项选择某几方面业务进行发展。最后一定是应加强对资银行的监管,参照国际标准来对其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