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政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过程中论文,我国经济发展论文,政策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通过18年的改革开放,从中央到地方都普遍认识到了合理的产业结构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而适时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中央政府在“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了今后15年内的主导产业及相关产业政策,在今后的经济工作中将继续致力于重点产业的优化和薄弱产业的扶持与发展。从根本上讲,产业结构乃是投资结构的最终结果和实际反映,因此,直接制约着投资数量、结构的宏观金融政策可以说是产业调整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环境变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已形成的宏观调控格局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手段及相关的金融政策更显得至关重要。
一、1990年以前的金融政策分析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经过近30年的建设,我国国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基本奠定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产业结构政策导向过分偏重于重工业,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的直接后果便是有效供给不足的短缺型经济。农业和轻工业发展滞后,农产品和日用品满足不了人民的生活需要,许多生活必需品甚至要凭票供应。当时银行金融体系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在整个财政金融体系中财政拨款是产业投资的主要来源,但金融政策的职能尚未挖掘,其潜力是巨大的。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金融机构的职能进行了改革,调整了信贷政策,当时国家面临的任务是针对商品短缺的情况大力发展轻工业,从增加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两个方面推动经济的增长。同时,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打破了旧有的模式,改变了信贷相对于财政的从属地位,突出了金融政策对经济发展的独立推动作用。然后再与财政政策相结合,共同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这一阶段的金融政策的主要特点是:
1.高储蓄、高投资。为了迅速扭转农、轻产品生产能力不足,供给短缺的严峻局面,有必要要求银行体系从各种渠道吸纳积累资金,为农业、轻工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最初财政、信贷“分家”,到1984年中央银行职能的独立化,金融机构改革已经全面展开;与此同时,调高了存贷利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居民存款大量增加,为倾斜性信贷政策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从国民经济增长角度来看,当时的积累率是很高的,已达30%或30%以上。农业、轻工业由于资金投入的启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市场短缺迅速补足,物价平稳,经济运转进入良性循环。
2.银行超量贷款,贷大于存。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社会投资规模的扩大增加了信贷扩张的压力,基础货币投放数量增多。各专业银行权力扩大,银根松动(1985年、1988年曾紧缩银根,属短期调整措施,不能代表这一阶段总的趋势),而且由于体制不健全,利益约束软化,也存在一个“信贷冲动”的趋势。银企两方面的共同作用导致了银行资产负债率很高,而且当时缺乏效益观念,更谈不上风险管理和运营,因此相当一部分贷款属不良贷款,乃至形成呆帐。贷款数量大于同期存款数量,是当时银行信贷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抛开一些负面效应不谈,这一时期的宽松的金融政策从外延上壮大了经济规模,从而壮大了经济实力,尤其对当时相对薄弱的农业、轻工业的振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3.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改革开放前,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通过财政拨款解决,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各种各样融资方式突破了“禁区”涌现出来,为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极为便利的外部条件。各种非信贷融资方式,如债券、股票、国债的发行,股市、贴现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的培育和完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等等,畅通了社会积累基金向产业领域的流动渠道,并对加工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崛起有着深远的影响。
总之,在1990年以前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国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化,纠正了“重重轻轻”的导向偏误,丰富了市场,增加了供给,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积蓄了力量。但应当指出的是,无论从宏观政策意图还是从微观机制导向来看,优化产业结构并不是当时改革开放的主要目标,换句话说,当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际效果并不是出于有意识的主动行为而产生的,它实际上是作为一个“副产品”出现的。当时的实际情况是面对严重短缺的经济形势,先要实实在在解决好老百姓吃饭准、穿衣难的问题。要增加生产能力和有效供给,便要有资金投入,便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融资环境,信贷规模要扩张,银行权力要下放,用大量启动资金注入的外延增长模式刺激国民经济的恢复。很自然地,这其中应当着力倾向于农业、轻工业的发展,还要着力发展第三产业。毫无疑问,针对当时的客观情况,以上措施都是合情合理,而且是必需的。但我们不应忽视由此产生的某些问题,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的长远规划,在改革开放较长一段时间内又过分偏重于轻纺行业,忽视了及时向重化工业的调整与升级,因此,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高通胀和经济低增长并存的出现,迫使政府不得不采用财政和贷币的双紧政策,以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而导致的经济失衡问题。
进入90年代,特别是小平同志1992年视察南方讲话后,我国国民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增长,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又进一步表现出来,这时从中央到地方都普遍认识到了调整产业结构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性。而且,从经济实力和物质基础来讲,已经有必要、有可能向产业高级化阶段迈进了。
二、当前的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
随着“九五”计划的全面展开与实施,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在我国的工业化的过程中,迈进现代化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是首先要过重化工业这一关,而改革前建立起的工业体系正如上文提及的那样基本属于外延粗放型,技术含量偏低,缺乏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素质与能力。产业结构调整的第一阶段又过多地注重轻纺业的发展,重工业后劲不足,日益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因素。主要表现在:
1.产业、产品结构雷同。金融体制改革以后,各地方、各企业融资渠道增多,自主权扩大,为了各自的局部利益大规模地上项目、铺摊子,银行放款由于体制不健全,利益约束软化,缺乏风险效益观念与相关制度,某种程度上支持了各地方局部利益的膨胀。各种项目纷纷上马,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普遍的重复建设,浪费严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缺乏统一性和全局观念,且行政区划条块分立,破坏了区域经济的内在有机联系,导致在经济建设部署上各省市、地区自成体系,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不良经济结构。80年代中期冰箱彩电热及随之而来的生产线引进热导致的不良后果至今尚未完全消化,应当引以为戒。企业也存在上述问题,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大建小体系,“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割裂了行业、企业间专业化分工的内在要求,既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又严重浪费了资源和生产力。这些,可以说与银企间双向的“贷款冲动”不无关系。进入90年代以后,这种现象又有进一步的表现:中央政府提出向重化工业调整的产业政策后,竟然同时有22个省将汽车作为主导产业,如此不顾现实条件盲目地大干大上,重蹈过去的覆辙,其后果便可想而知了。各地条件不同,应因地制宜选择最能发挥地区优势的先导产业,然后各经济区(非行政区)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共同发展,而地方保护主义人为阻碍经济要素的跨地区合理流动,割裂了资源配制区域性互补联系。从金融政策来分析,过分注重外延规模的扩大,忽略了结构,质量的效益因素,并且不能从制度上抑制“投资饥渴症”的信贷膨胀倾向,是造成以上问题的深层原因。
2.城乡收入消费差距扩大,使产业结构失衡进一步扩大。完整意义上的国内市场包括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两个部分,特别是广大农村市场不容忽视,其消费潜力相当可观。1978—1984年,农民人均收入由183.57元提高到355.83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0.70%。农民收入很快传导为农村市场对轻纺工业品的巨大需求,农村市场商品零售额占全社会零售额增量的65.4%。1986年开始,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逐渐减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农村所占份额逐年下降,农村消费能力不足,耐用消费品和纺织品需求不振,导致一大部分轻纺业生产能力被闲置,这种结构性供需失衡对产业调整也造成相当的阻力。应当说,如果企业产品开发方向适当向农村做些转移,再辅以提高农民收入的有关措施,现今许多滞销的轻工产品还有相当的发展潜力。当前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金融政策对这一点似乎是无暇顾及。
3.专业银行存在地方利益趋势,职能难以真正发挥。当前中央银行独立性是理论界和实践界共同关心的一个热点,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各专业银行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从理论上讲,为了由上至下贯彻执行统一的产业金融政策,整个银行体系除受各主要宏观经济部门有限干预外,基本应相对独立于行政体系运行,针对各专业银行来讲,更不应受地方政府局部利益的狭隘制约,乃至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的不良倾向。实际情况又怎样呢?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级地方政府繁多的“乡土政策”,地方政府甚至能干预银行的人事任免,而同时又能为银行提供许多切实的利益和“实惠”,如此一来,银行便不会轻易“得罪”这样的地方官。于是,地方要上项目、铺摊子就向银行伸手要钱,各地基建规模屡限不降,且大多数效益低下,由此积欠的不良贷款给银行本身的发展背上了日益沉重的包袱。或者一个地方企业绩效不佳,向主管部门求助,主管部门又出面同银行交涉,明知还钱无望,银行照贷不误。长期以来,国家的企业借国家银行的钱,还不还是无关紧要的,有的企业贷款的时候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还款这回事。实际上,中央银行对信贷额度的限制并不能改变这种情况,况且,额度限制的大多是总量,而非结构。
4.产权界定模糊,企业缺乏内在冲动力。国有资产产权归属不清,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缺乏约束、激励机制,造成营运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不高。国有资产的维护与增值应该完全由企业承担责任,但原有的体制并没有赋于其相应的自主权,并不能为企业的创新与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在驱动力。企业家职能得不到发挥,旧体制无法保障其才能的发挥和应有的利益,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压抑了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效益观念淡漠,预算约束软化,在投资上追求短期利益;盲目上项目,盲目技改,乃至贷款发奖金,甚至挖国有资产的墙角。企业的“投资饥渴症”尤为严重,帐面上吊挂的逾期银行债务足以达到破产的边缘,而破产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又没有健全,银行只得用准备金冲帐。可见,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与金融改革不可分离的一个方面,金融的规范化、市场化能保证企业产权改革的进行,产权界定清晰化能促进银行摆脱不良贷款的沉重负担,以利于商业化进程。
5.国家与各部门的利益不同,产生不同的重点,投资体制不顺。在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下,经济管理采取部门、地区条块分割的模式,撇开上文提及的地区差别利益不谈,各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与中央之间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果国家宏观上没有统一的规划,那么各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争重点,争资金,总体财力有限,投资结构就难以优化。再有,经济管理部门之间如果协调不当,在职能上会相互牵制,相互“扯皮”,缺乏应有的配合。随着宏观调控职能的重组与强化及专业银行商业化步伐的加快,从体制这一较深层面来研究如何消除以上负面因素正日益受到广泛的重视。
三、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的金融对策
1.金融政策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健全的传导机制和目标主体,这里有一个微观经济基础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它同时创造出真正有活力的市场主体,这些独立主体恰恰构成市场经济的核心。所以,金融改革应当同企业改革配合进行,单强调某一方面便不会有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目前比较棘手的一个问题便是如何处理银行现存的大量不良债权,应当说这是建立新型银企关系过程中遇到的一个主要困难。这里我们建议借鉴原苏联、东欧国家的经验,适当采取资本化、债权股权互换等方式予以解决,现在看来不失为一可行举措。
2.进一步扩大中央银行职能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中央银行是宏观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它不介入具体的信贷业务,运用贷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发行总量,利率、汇率变动,以及调控货币创造总量和信贷流向,从总体上把握产业转换与升级的信用规模、信用结构环境。要保证央行金融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就要保证其独立性:否则,政策受行政干预过多,其波动最终反映为有关经济变量的波动,不可避免便要导致经济运行本身的失衡。目前,考虑到实际国情,中国人民银行为隶属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机构,从长远来看,人行职能随着各项体制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其独立性会日益受到重视并得到进一步发展,挂靠人大直辖也许是一个可选方案。发达的金融市场是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尤其对于公开市场业务而言,没有股票、债券、贴现及其它短长期融资市场作为基础的话,任何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都将是不可能的。
3.加快专业银行商业化进程,业务向纵深发展,培育成为企业化组织、自负盈亏、独立经营。各商业银行在约束硬化的同时,能及时敏感地领会央行的政策意图并做出相应的反应。商业银行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自主决定贷款的发放和差别利率的水平。从自身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银行必然认真考虑贷款的风险程度及回收期限等各种因素,将优先扶持发展势头良好、盈利水平高的企业。这将重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银企关系,根本改变以往大量信贷资金被效益差的企业吃死拖死的现象,为企业发展创造出真正优胜劣汰的环境。专业银行商业化与利率市场化应该是相互配合、同步进行的,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利率水平能真实地反映资金供需两方面的要求,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成长。利率只有市场化,才能保证实际存款是正利率,也才能保证有较高的储蓄率和投资率,从而满足我国经济结构向重化工业调整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和企业投资需求增加的需要。
4.规划全国统一的产业金融政策,协调部门间、地区间利益冲突,达成一致目标。产业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应由国家计委、经贸委、科委和金融系统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别优势和不同产业部门间的均衡协调发展。以往的经验教训是各部门各地区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利益主体相互冲突;而且在决策中忽视科学、系统的分析,长官意志色彩浓厚,这显然是不能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的。我们建议可由计委、经贸委、科委有关各司和人行共同组建一个产业政策委员会,各方分别委派代表参加,委员会全权负责有关政策的规划修订,并监督政策执行,原则上它不属于任何一方直辖,可直接受国务院领导。如此可以保证产业金融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产业政策委员会同政策银行应保持密切衔接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由中央银行管辖。
5.加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实力和职能强度,加大力度扶持薄弱产业。针对农业、基础设施、重要原材料等投资期限长,投资回报率低的行业而言,不宜完全推向市场,要给予金融政策性扶持,实行优惠利率低息贷款,一定程度上纳入宏观计划发展轨道。政策性银行同普通商业银行要加以区别,它不以盈利为目标,但一定要保证政策性银行有充足的资金来运用,不能让它们靠发债券筹资来补充国家投资的不足,否则,政策性银行就又会逐渐演化为专业银行。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养老、失业保险逐渐普及到全民,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信贷方面必须给予农业、原材料、燃料、重工业、重化工行业优先的资金投入。还要优先扶持一批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的成长,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6.信贷政策应消除对非国有企业的歧视倾向。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各企业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主体,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只要符合商业银行自身经济利益的要求,都可以取得信贷支持,贷款发放标准不再是所有制的问题,而是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企业内在活力和发展前景,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还贷的就给贷,“安定团结”之类的贷款不是市场经济的经营原则。
7.重构资本、货币市场,大力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畅通资本与要素流通渠道,以利于产权的优化和重新组合。彻底打破地方利益壁垒,鼓励区域经济合作和跨地区专业化分工协作,建立全国统一的有序商品市场。使我国的国有、集体及其它所有制的生产要素在平等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实现有效的重新组合。我国的资本、贷币市场就要为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服务,因此,发达的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是不可或缺的。
注释:
①国家计委课题组《我国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关系》《经济研究参考》1996年11月8日
②危剑平《城乡消费断层探源》《消费经济》1994年第1
许宝健《开拓市场要抓两个根本点》《经济日报》1996年12月31日第五版
③王豪《中国青年科技》1996年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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